污水治理滾水壩安全文明生產
為了確保施工質量,按計劃完成施工任務,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創造良好經濟效益,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作如下部署:
一、隊伍及設備進場
根據我公司前期調查的情況,進行施工隊伍及機械設備的進場布置。施工項目經理部、施工營地在本標段施工現場附近外灘建房或就近租用民房布置,項目經理部布置在棗陽市城區內。
項目經理部進場之后立即修建必備的臨建設施如石料加工廠、倉庫等。根據實際情況將這些臨時設施布置于施工現場附近堤內外平臺空地上。
二、"三通一平"
項目經理部在進入施工現場之后立即將施工現場的水、電接通,根據施工具體情況修筑好施工現場內各種施工道路,并對施工場地進行必要的平整,即作好"三通一平"工作。
三、技術準備
(1)開工前,根據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測量控制點,建立能夠滿足該工程施工需要的平面、高程控制網,對即將施工的各種建筑物進行定位放樣,確定其中心線和邊線控制樁。
(2)根據招標文件中技術規范和施工圖紙的要求準備各種施工規范,驗收規程,操作標準,準備好滿足工程施工要求的各種測量設備和試驗設備,并將這些設備送具備檢測資格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3)根據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合理布置施工臨時道路,在堤身平臺上建設各類臨時倉庫,對倉庫進行規劃和清理,整理好臨時土料堆儲場,布置好施工現場內的臨時供排水、供電線路。
(4)對即將參與施工的職工進行技術培訓、安全培訓、崗位培訓,組織技術人員熟悉施工圖紙,并了解與本工程有關的各項技術標準和規范。建立質量、安全獎懲制等各項規章制度。
四、施工安排
1、施工項目劃分及施工程序
本標工程的主要工作內容為百米樁、公里牌、險段牌、交通標志牌、宣傳牌、攔車卡的制作安裝。
2、施工規劃
(1)施工人員規劃
項目經理部計劃投入施工管理及技術人員22人(包括項目經理、副經理、技術負責人和五大員),視各施工不同時段和施工強度有所不同,適當增減施工技術及管理人員。
(2)施工機械設備規劃
根據本標工程的具體特點,本標工程使用的主要機械設備有:東風5噸載重汽車,5噸汽車起重機,鋼筋切割機,混凝土攪拌機,混凝土振搗器,潛水泵臺,發電機。詳見主要機械設備計劃表。
篇2:工程總分包安全文明施工協議模板
工程總分包安全文明施工協議模板
總包方:
分包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定本合約。在施工工程總分包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 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為零;
2. 重傷頻率控制在萬分之三以下,負傷頻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 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 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5. 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發性傳染病;
6. 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 確保總包CI戰略的要求。
二、安全生產要求
1. 分包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包方承擔。非分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 分包方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 分包方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 分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總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分包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總包方,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分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分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方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
4.4.2、分包方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分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分包方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總包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方,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分包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總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分包方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方必須執行中建一局集團和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采購制度。
4.9、分包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方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總包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總包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總包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4.11.3、分包方要積極配合總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擔;
4.11.4、分包方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1.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方應積極配合總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分包方人員的,分包方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總包方對事故進行善后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負。
4.12、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對分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分包方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施工現場內,分包方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4.13.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按總包方指定的廠家購買。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3.9、分包方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10、分包方應在合同簽約后15天內,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以報總包方批準,但此批準并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
4.13.11、已獲批準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分包方編制并且分發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場所,業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總包方決定;
4.13.12、分包方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三、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包方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四、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分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方CI戰略的要求,按總包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服飾、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分包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3、分包方應按照總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分包方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包方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分包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配有醫務人員、緊急搶救人員和設備,并且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五、爭議的處
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補充條款
七、合約書的份數
本合約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持一份。
本合約書副本一式兩份,由雙方各持一份。
八、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書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總包方:
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項目經理:
項目經理: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篇3:綠化工程安全文明養護作業計劃
綠化工程安全文明養護作業計劃
綠化養護工程的安全文明措施
⑴、養護機具使用及養護措施安全
A、帶刀片機具:工人在使用帶刀片的園林綠化養護機具(如割草機、割灌機、綠籬碰剪、綠籬修剪機、高枝剪、手鋸等)應注意人身安全,綠化養護工人在具體操作過程中應根據需要帶上工作手套,著裝專業工作服,佩帶安全帽,做好安全措施;
B、農藥機具:在使用農藥機等綠化養護機具時,操作工作人應注意農藥對人體的傷害,操作時應帶上橡膠手套、專用雨衣及防毒面具,做好防毒措施;
C、農藥管理:農藥等有毒物品有專職人員看管,農藥進出有明確登記。對綠化苗木進行病蟲害防治而進行的農藥施用后,必須對此進行掛牌提醒,以防治附近居民特別是兒童觸摸后發生農藥中毒事件;農藥施用后農藥包裝及瓶罐一律回收,以防污染水源造成人員中毒;
D、其他機具:其他一般不出現對人有傷害的機具在使用過程中也要防止出現一些特殊情況,以防對工作人員造成人體傷害。
⑵、交通車輛安全:
綠色通道雖處于農村帶,但仍需預防附近車輛不正常行使的發生,預防措施可以在靠近林帶邊道路側進行豎牌對行駛車輛進行提醒,同時我們的護衛員要全程注意路邊的交通安全情況,一旦發生車禍要第一趕赴現場,并立即通知管護部領導,處理賠償事務;在白天我們的綠化和保潔工人也應在工作的同時輔助護衛員做好這一工作,使我們的養護工作做得更加出色。
綠化養護管理考核制度:
⑴、制定各項工作(綠化、保潔、護衛)的操作細則,每位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工作細則進行工作,保質保量完成自己的工作;
⑵、依據具體情況,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使其適用性最大化;
⑶、擯棄人管人的做法,以規管理、依章辦事,從項目經理要一般員工一律以規章制度規范行為。嚴格實施抽檢、周檢、月檢、季檢、年檢制度,檢查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執行;
⑷、經濟保障措施:對綠色通道綠地養護采用項目單獨考核的方法,實行專款專用原則,收支平衡,從經濟上確保正常運作。在適當時機實行經濟責任和綜合管理承包責任制;
⑸、激勵機制的保障:全面開展勞動競賽活動,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和挖掘員工的潛能,提高企業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⑹、機動指揮系統與管理部項目經理負責制的管理體制保障。既保證了公司對綠色通道綠化有效控制,又能有效發揮職能人員的協調服務、監督指導作用,充分發揮綠色通道管理部的自主權、能動性和積極性;
⑺、主動接受業主和人民群眾監督,我們將結合**市高等級公路綠色通道養護標準及考核辦法》進行每六個月實施一次《業主和群眾意見調查反饋》活動,有效地將養護工作置于業主和群眾的監督之下,不斷調整管理方法,不斷提高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