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時定額管理規(guī)定(七)
一、工時定額制定的目的
為了提高公司計劃管理水平,增加公司經濟效益,并為成本核算、勞動定員提供數據,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工時定額制定的原則
1、制定工時定額必須走群眾路線,使其具有堅實的群眾路線。
2、制定工時定額應有科學依據,力求做到先進合理。
3、制定工時定額要考慮各車間、各工序、各班組之間的平衡。
4、制定工時定額必須貫徹“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方針。
5、制定工時定額必須要“快、準、全”。
6、同一工序,同一產品只有一個定額,稱為定額的統一性。
三、工時定額制定的方法
1、經驗估工法。工時定額員和老工人根據經驗對產品工時定額進行估算的一種方法,主要應用于新產品試制。
2、統計分析法。對多人生產同一種產品測出數據進行統計,計算出最優(yōu)數、平均達到數、平均先進數,以平均先進數為工時定額的一種方法,主要應用于大批、重復生產的產品工時定額的修訂。
3、類比法。主要應用于有可比性的系列產品。
4、技術定額法。分測時法和計算法兩種是目前最常用的方法。
四、工時定額制定的具體措施
1、工時定額具有嚴肅性,工時定額的制定和修訂由工時主管部門來執(zhí)行。其他部門無權更改。
2、工時定額具體采用技術定額法,同時參考其他方法。先制訂出《車間工時定額標準》和《工時核算方法》,以這兩個文件為基礎對車間生產產品進行核算,并填寫《產品工時明細表》。
3、新產品工時制定流程
研發(fā)部門確定新產品圖紙→技術工藝部制定工時定額→制造公司總經理審批→工時審核小組復查→經理辦公會批準生效→生產部、生產車間執(zhí)
4、老產品工時修定流程
技術工藝部修訂工時定額→制造公司總經理審批→工時審核小組復查→經理辦公會批準生效→生產部、生產車間執(zhí)行
5、生產車間對制定的產品工時有異議時,應及時向技術工藝部和工時審核小組提出,并填寫《產品工時修改表》,技術工藝部和工時審核小組每三個月或半年復核一次,報經理辦公會批準生效后,生產車間方可執(zhí)行。
五、工時定額管理體系的建立
1、工時定額管理體系實行三級管理制度,集團公司成立工時定額審定小組并設工時審核員1名,各制造公司設工時定額員1~2名,各生產車間設工時核算員1名可兼任。
2、集團公司工時審核員的職責是負責國家、地方政府、集團公司相關法規(guī)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負責公司工時定額標準的組織制定;負責對各制造公司工時定額管理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負責公司相關報表的制定和分析工作。
3、制造公司工時定額員的職責是依據公司工時定額標準及上級有關規(guī)定,負責公司內產品工時定額的組織制定和日常管理,并組織各車間貫徹執(zhí)行;負責工時定額的統計分析工作,平衡各車間工時定額水平。
4、各車間核算員的職責是負責工時定額在本車間內貫徹執(zhí)行和管理工作;負責集團公司和制造公司要求的各種報表的提報工作。
篇2:機械制造公司員工手冊:工時
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員工手冊:工時
第一條工時規(guī)定
1.1公司實行員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工時制度,不包用餐時間和加班時間。
1.2公司實行雙休日制度。
第二條加班的規(guī)定
2.1加班是公司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并經工會和員工協商后進行的。生產工人必須保質保量地完成當班產量。員工因主觀原因未完成班產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屬生產加班。凡加班的員工,必須一律做好出勤刷卡記錄。否則,不予結算加班工資,(特殊情況除外)。
2.2加班的申請手續(xù)
確實需要加班的生產員工,事先由本部門填寫"加班申請、審批表",報部門負責人審核,經工會簽署意見后由分管總經理審批方能實施。每月由部門負責統計匯總。
2.2.1管理人員在雙休日及法定節(jié)假日(元旦、勞動節(jié)、國慶節(jié)、春節(jié)等)因管理、業(yè)務需要加班的,須事先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與工會簽署意見后由正、副總經理審批方可實施。每月由部門負責統計匯總。所有加班(以小時為單位)按國家規(guī)定計發(fā)加班費。
2.2.2因工作、業(yè)務需要公務出差的。出差回來后,憑出差書面工作報告,統計實際加班天數經審批后有效。(只限于雙休日和國定假日,一天按8小時統計)。
2.3加班結算
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條款的規(guī)定,對加班的生產員工支付報酬(以小時為單位):
·結算基數:月基本工資/20.92/8小時
·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崗位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雙休日安排員工工作的,或安排補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資(崗位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法定休息日安排員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崗位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篇3:超市員工工時制度
超市員工工時制度
第一條標準工時
1.1員工平均每周工作40小時。標準工作時間不包括用餐時間和加班時間。
1.2由于公司的經營性質,周六和周日為正常工作日:
1.2.1員工每周的休息日由部門主管根據本部門排班情況確定;
1.2.2部門主管人應提前安排員工的休息日并通知員工;
1.3員工應當按照部門主管制定的工作時間表進行工作和輪休,拒不遵守的員工將作曠職處理。
第二條特殊工時
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公司還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
第三條加班
3.1根據<<勞動法>>有關規(guī)定,在不損害員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權根據工作和經營需要安排員工加班。
3.1.1員工是否加班及加班時數須經由部門主管在”加班審核表”上簽字后方可確認。
3.1.2申報加班的最小單位為1小時。
3.2.員工加班,享受以下待遇:
3.2.1普通工作日員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調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資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3.2.2休息日員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調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2.3法定休假日員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3.2.4員工本月加班的,公司應于下月月底前安排調休;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調休的,將在3個月內安排調休。
3.3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員工,不再執(zhí)行加班制度。
3.4以下情況不視為加班:
。公司在節(jié)假日組織的郊游及其他娛樂活動;
。公司在非節(jié)假日組織的下班后的娛樂活動;
。出差時路途所花費的時間;
。在非工作時間組織的培訓;
。辦公室管理人員,未經上司指派或同意的日工作時間的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