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公司領導干部下井制度
為切實加強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增強各級領導干部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感,真正把企業安全監管責任落到實處,根據《安全生產法》,參照《長治市地方煤礦礦級領導入井跟班作業暫行規定》以及黎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企業負責人下礦跟班作業制度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現將各級領導干部下井跟班作業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井跟班領導干部的范圍和任務
下井跟班領導干部的范圍包括法人代表、經理、安全副經理、生產副經理及總工程師等主要公司和分公司級領導。企業各級領導干部下井跟班作業主要任務為:
1、參加班前會,對當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2、檢查特種作業人員及班(隊、組)長工作情況。
3、巡查主要安全設施、設備是否齊全、完好。
4、排查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工作地點存在的隱患,并提出整改意見。發現重大隱患,及時撤離人員并上報。
5、核查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情況。
6、查處“三違”人員,并提出處理意見。
7、落實安委辦所確定的安全生產事宜。
8、處理現場突發事件。
二、企業安全監管責任人下井跟班作業的時間規定和具體要求為:
?。ㄒ唬?、時間規定:
1、公司:
?、俣麻L:每月下井不少于2次,其中跟班作業不少于1次。
?、诳偨浝恚好吭孪戮簧儆?次,其中跟班作業不少于2次。
③安全副經理: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其中跟班作業不少于3次。
?、苌a副經理: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其中跟班作業不少于3次。
?、萜渌c經理:每月下井不少于4次,其中跟班作業不少于2次。
?、薨踩块L:每月下井不少于8次,其中跟班作業不少于4次。
⑦生產部長:每月下井不少于8次,其中跟班作業不少于4次。
⑧保衛部長:每月下井不少于8次,其中跟班作業不少于4次。
?、豳Y產部長:每月下井不少于8次,其中跟班作業不少于4次。
⑩工程部長:每月下井不少于8次,其中跟班作業不少于4次。
⑾技術部長:每月檢查尾礦庫不少于10次。
2、分公司:
?、倜吭乱贫ń浝?、副經理下井跟班作業計劃,月初報公司安全部存檔備查。特殊情況,內部調整。
?、诿刻毂仨氂幸晃活I導下井跟班作業,時間不少于8小時。
③跟班領導要與當班工人同時在井口簽到,同時下井跟班作業。
3、公司領導每次下井檢查時間不小于2小時,跟班作業時間不小于4小時。
?。ǘ?、填寫信息卡規定:
1、公司領導每次出井后要認真填寫“領導干部下井信息卡”。
2、信息卡內容有:時間、姓名、同行人、被檢查單位及具體地點,存在問題及處理情況,由當班檢身工和跟班隊長(或車間主任)簽字,然后將“信息卡”傳遞到分公司安全科,由安全科根據處理意見進行落實并存檔備查。
3、分公司安全科應將信息卡所列隱患整改的結果報安全部,每月21日將公司領導干部下井次數報公司安委辦。
4、公司領導、分公司領導出井后要將井下發現的安全隱患填寫到“隱患公示”欄中,以便督促整改落實情況。
三、下井情況考核:
1、每月的21上午,分公司將領導干部的下井情況進行統計報安全部,在《礦山安全報》上進行公布。
2、領導干部未按規定次數下井跟班作業或檢查,少一次罰款200元。
篇2:冶金公司領導帶班下井考核獎懲辦法
冶金公司領導帶班下井考核獎懲辦法
根據國務院23號令《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和34號令《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企業領導帶班下井及監督檢查暫行規定》精神,結合公司“領導帶班下井制度”規定及安全生產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根據《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企業領導帶班下井及監督檢查暫行規定》第九條“礦山企業應當每月對領導帶班下井情況進行考核”的規定,公司制定領導帶班下井考核辦法。
二、考核范圍及次數:按總公司、分公司下井計劃進行考核。
三、分公司每月21日將分公司和總公司領導下井帶班次數上報公司安全部和企管部,由企管部進行獎罰考核。
四、考核內容及處理:
1、分公司領導、總公司領導未按計劃和規定次數完成下井帶班作業,缺一次罰款1000元。第一次領導未下井帶班進行罰款處理,第二次降職處理。
2、發現領導下井帶班未認真履行職責的,按公司“領導干部事前責任追究制”及相關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處理。
3、如發現下井帶班領導有冒名頂替、弄虛作假、未與工人同時上下井的,給予罰款1000元,并進行嚴重警告或停職處理。
4、分公司未按要求在井口公示領導帶班下井作業計劃和帶班作業計劃完成情況的,對分公司經理罰款500元。
5、未按要求建立領導帶班下井管理檔案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罰款500元。
6、下井帶班領導每班次給予30元補助費,作為下井帶班獎勵。公司領導補助30元,包括班中餐費用在內。
五、監督檢查
1、總公司、分公司要對各級領導帶班下井作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督促整改,必須嚴格執行領導帶班下井制度。
2、工人發現領導未帶班下井,有權舉報,一經查實給予獎勵1000元,舉報電話:***
篇3:冶金公司領導帶班下井制度
冶金公司領導帶班下井制度
根據國務院23號令《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和34號令《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企業領導帶班下井及監督檢查暫行規定》精神,結合公司安全生產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分公司領導帶班下井制度:
(一)分公司領導帶班下井規定
1、分公司經理、領導班子成員要輪流下井,現場帶班必須確保每個班次至少1名領導,并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
2、分公司要制定領導下井帶班月度計劃,每月20日將計劃上報公司安全部,并在井口、辦公樓、局域網站公示。若遇特殊情況需調換人員時,應寫出委托書并由分公司經理審批,批準后、方可替班。
.3、分公司每月21日在井口、辦公樓、局域網站明顯位置公示上月領導下井帶班作業計劃完成情況和舉報電話6681707(安全指揮中心)。
4、下井帶班領導必須了解掌握當班生產作業人數及各生產區域安全情況,領導升井后,在入井簽到處填寫《領導帶班下井交接班記錄》將下井及升井時間、地點、經過路線、發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等有關情況進行登記并存檔備查。
5、認真填寫《領導帶班下井交接班記錄》,對本班中暫時不能解決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在交接班中重點交接。
6、沒有領導帶班下井的,從業人員有權拒絕下井作業,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并確認帶班下井領導無故提前升井的,經帶班長或車間值班主任說明后有權提前升井。
7、分公司必須建立領導帶班下井登記檔案,如發現未按照規定填寫帶班下井交接班記錄、未按照規定帶班下井的帶班領導按擅離職守處理;發現有弄虛作假的,對有關責任人進行事前責任追究。
8、分公司下井帶班領導跟班出井后(上零點班的當日下午)可以休息半天,其它時間班次的按正常上班時間照常上班。
9、分公司領導下井帶班按規定天數結合實際下井帶班次數進行獎勵,未按規定下井帶班或未與工人同時上下井的領導按獎罰制度處理。
?。ǘ┓止绢I導帶班下井時,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班前帶班領導應了解當班生產作業面和人員分布情況。
2、接班后,根據交班情況重點落實上一班遺留問題,現場監護主要隱患的落實整改。
3、督促各車間班組開好班前班后會,做好安全宣傳教育。
4、加強對井下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安全檢查及檢查巡視,全面掌握井下的安全生產情況;
5、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
6、遇到險情時,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嚴禁違章指揮,盲目組織施救。
7、領導帶班下井檢查時,必須做到“三個必到”即:最危險的工作面必到、最遠的工作面必到、掘進獨頭工作面必到。
8、督促檢查本班各班作業簽證制度執行情況,車間主任值班情況,安全員、測風工班中檢查情況。
二、總公司領導帶班下井制度:
?。ㄒ唬┛偣绢I導帶班下井計劃
總公司領導帶班下井范圍及次數:總公司領導也要下井了解掌握安全生產狀況,及時發現解決生產現場存在的問題??偣绢I導帶班下井指董事長(2次/月)、黨委書記、工會主席(2次/月)、總經理(3次/月)、安全經理(4次/月)、生產經理(4次/月)、總工程師(4次/月)、技術經理(2次/月)、行政經理(四分公司2次/月)、財務經理(一、二分公司2次/月)。
(二)下井規定:
1、總公司領導下井根據工作實際情況按規定次數自行安排。
2、認真填寫《領導帶班下井交接班記錄》,對本班中暫時不能解決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在交接班中重點交接。
3、必須建立領導帶班下井登記檔案,如發現未按照規定填寫帶班下井交接班記錄、未按照規定帶班下井的帶班領導按擅離職守處理;發現有弄虛作假的,對有關責任人進行事前責任追究。
4、下井帶班領導跟班出井后(上零點班的當日下午)可以休息半天,其它時間班次的按正常上班時間照常上班。
5、公司領導下井帶班按規定天數結合實際下井帶班次數進行獎勵,未按規定下井帶班或未與工人同時上下井的領導按獎罰制度處理。
?。ǘ┛偣绢I導帶班下井時,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帶班領導必須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協助分公司當班跟班經理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2、督促檢查分公司領導帶班下井情況,是否按帶班下井計劃執行,各項制度落實情況。
3、檢查分公司《領導帶班下井交接班記錄》執行情況及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否達到落實整改。
4、了解分公司安全生產指標執行情況,協調公司部室與分公司共同搞好安全生產。
5、督促檢查當班生產中重點部位、關鍵環節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了解掌握井下安全生產狀況。
6、發現“三違”現象及時制止,提出處罰意見。
7、遇到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時,立即組織停產撤人,將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
8、交接班記錄應在檢身工房填寫,檢身工保管分公司安全科月底匯總報安全部。記錄本記完后交安全部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