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審計整改督查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健全工會審計監(jiān)督制度,促進審計決定和審計意見的整改落實,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根據《中國工會審計條例》,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審計整改督查是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經審會)對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決定和審計意見的情況進行的檢查和回訪。
第三條 經審會負責組織實施審計整改督查工作。
第四條 審計整改督查的主要內容:
(一)被審計單位執(zhí)行審計決定的情況;
(二)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
(三)被審計單位對移送處理事項的落實情況;
(四)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建議的處理情況。
第五條 被審計單位存在的一般性問題,可在下一次對該單位審計時進行審計整改督查。
第六條 被審計單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單獨采取實地檢查方式進行審計整改督查:
(一)存在嚴重違法違規(guī)問題的;
(二)明確提出對審計決定和審計意見不采取整改措施的;
(三)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提交書面整改報告的;
(四)對審計決定和審計意見的整改不充分的;
(五)對審計決定和審計意見的整改措施不適當的;
(六)對審計決定和審計意見的整改要求有異議或誤解的;
(七)非定期審計項目;
(八)經審會認定的其他情況。
第七條 采取實地檢查方式進行審計整改督查的,經審會應當自收到被審計單位出具的整改報告之日起90日內實施審計整改督查;未收到整改報告的,應當自出具審計報告之日起120日內實施審計整改督查。
第八條 采取實地檢查方式進行審計整改督查的,經審會應當提前3個工作日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整改督查通知書》,說明審計整改督查的方式、需要提供的資料以及時間安排等事項。
第九條 審計整改督查應當編制《審計工作底稿》。
第十條 審計整改督查工作完成后應當撰寫《審計整改督查報告》?!秾徲嬚亩讲閳蟾妗分饕ㄒ韵聝热荩?/p>
(一)審計項目名稱、審計依據、審計時間、審計方式等;
(二)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及審計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
(三)對被審計單位整改落實情況的評價;
(四)整改督查工作中發(fā)現(xiàn)m.dewk.cn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第十一條 對某些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整改完畢的審計事項,被審計單位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會審查同意后適當延長整改期限。延長整改期限最長不超過90日。
第十二條 審計整改督查工作應當納入經審會年度工作計劃。
第十三條 經審會發(fā)現(xiàn)被審計單位整改措施不當或整改不充分的,應當予以指導,提出二次整改意見和整改期限;對未按審計決定和審計意見進行整改的,經審會應當予以批評并責令改正;對仍拒不整改的,給予通報批評直至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四條 各省級工會經審會可以根據本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 本暫行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暫行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篇2:交警總隊紀委和監(jiān)察審計處職責
交警總隊紀委和監(jiān)察審計處工作職責
(一)職責:
履行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jiān)察和審計職能,監(jiān)督檢查全省交警部門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令情況,按照有關規(guī)定直接檢查和協(xié)助檢查交警黨員干部和干警違法違紀案件,受理黨員和干警的控告和申訴及人民群眾來信來訪;負責組織實施糾正行業(yè)不正之風;負責對全省交警部門的財物審計、監(jiān)督;承辦總隊黨委和上級紀檢監(jiān)察、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警訓格言:
1、預防為主 重在教育
防微杜漸 紀律嚴明
2、處事要公 公生明
律己要廉 廉生威
待人要誠 誠生信
篇3:師范學院紀委監(jiān)察審計工作職責
E大學師范學院紀委監(jiān)察審計工作職責
紀委工作職責
一、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把服從、服務于黨的基本路線做為紀檢監(jiān)察工作的出發(fā)點和歸宿。維護章程和黨內其他一系列重要黨紀黨規(guī),履行教育、監(jiān)督、懲處、保護的職能。
二、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并加強考核和監(jiān)督實施,建立、健全有關黨風廉政制度的意見和建議,修訂配套的制度。
三、檢查和處理本院黨組織和黨員違*紀的案件,按照職權范圍決定給予或撤銷黨紀處分;重大或復雜的案件及時向黨委和上級紀委匯報。
四、負責接待來信來訪工作,受理人民群眾對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控告或檢舉。依法保護群眾的民主權利和黨員、干部的正當權益。
五、抓好紀檢教育。采用多種形式對黨員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增強黨員的遵紀守法的觀念,發(fā)揚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提高黨員素質。
六、協(xié)助有關部門搞好干部考察、考核和評議工作,對招生就業(yè)、財務收支、大宗物品采購、工程項目招投標以及職稱評聘等環(huán)節(jié)和部門加強監(jiān)督和管理。
七、按照黨委和上級紀委的工作布置,結合本院的實際情況,制定紀委工作計劃,檢查、督促、指導各黨支部、各部門的黨風廉政工作。
八、完成黨委和上級紀委交辦的有關事項。
監(jiān)察室工作職責
監(jiān)察室是學院行政行使監(jiān)察職能的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jiān)察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學院黨委、學院行政的雙重領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保證政令暢通,維護行政紀律,促進廉政建設,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二、受理對單位和個人違紀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不服從學校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
三、調查處理監(jiān)察對象(副科級以上干部)違紀違法的行為,根據調查結果提出監(jiān)察建議。
四、圍繞加強管理、提高經濟效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開展效能監(jiān)察。
五、做好招生監(jiān)察、行風建設和其他行政監(jiān)察工作。
六、完成學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審計室工作職責
審計室是學院設立的內部審計機構,在院長的領導下,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以及上級領導機關和學院內部制定的有關規(guī)章的規(guī)定,對學院以及所屬單位財務狀況和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獨立行使內部審計監(jiān)督權。審計室對學院主管領導負責并報告工作,同時接受上級審計機關和州教育局內審室的指導和監(jiān)督。主要職責如下:
一、對下列事項進行審計:
1、對學校的財務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行審計監(jiān)督
收入審計:包括教育事業(yè)收入、科研事業(yè)收入及其他收入。主要以各項收入的合法性審計為主,杜絕違規(guī)收費和亂收費的現(xiàn)象。
支出審計:審查各項支出的真實性、合理性與合法性,有無虛報冒領和弄虛作假現(xiàn)象,開支內容是否符合規(guī)定,有無超標準開支和鋪張浪費等現(xiàn)象,如對大宗物資采購實施審計監(jiān)督,對院內各部門的資金使用情況及其使用效益審計。
2、對中層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
主要對學院任命或聘任的部門主要領導干部年度或屆滿的經濟責任審計。
3、對學院國有資產的審計
從加強管理的角度查明財產物資的增減變動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安全完整,是否做到物盡其用,是否發(fā)揮了最大效能等。
4、對基本建設項目的審計
(1)監(jiān)督學院有關建設工程、修繕工程項目履行情況,在職權范圍提出改進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議和糾正、處理違反財經、建設(修繕)工程法規(guī)行為的意見;
(2)參與基建工程招、投標等前期工作的審計監(jiān)督;
(3)對建設項目的合法性、施工管理的規(guī)范性以及工程造價的合理性進行審計;
(4)制定和修訂關于建設工程、修繕工程項目審計的有關規(guī)定和實施辦法。
5、對違反國家財經法紀和嚴重損失浪費的行為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6、完成上級審計機關及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二、制定、公布有關審計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
三、向上級審計機關、上級內部審計機構、學院領導呈報或轉報審計的有關情況、問題和處理的意見建議。
四、做好審計檔案、資料的整理、立卷、歸檔以及保管、保密工作。
五、審計室根據工作需要和有關規(guī)定,經學院領導批準,可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有關事項進行審計。
六、審計人員辦理審計事項,應當嚴格遵守內部審計準則和內部審計人員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與被審計單位或審計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