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集團公司項目工程變更監督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工程變更管理,規范工程建設中的變更行為,控制工程投資和工期,根據縣政府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項目建設應嚴格按概算、預算控制,原則上不允許發生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遵循科學、合理、真實、經濟和及時的原則,按照本規定辦理變更審批手續。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的工程變更是指:
(一) 工程設計變更;
(二) 涉及工程費用增減的施工組織設計變更;
(三) 材料與設備的換用;
(四) 無價材料價格及暫定價的簽證;
(五) 工程量和費用的增減;
(六) 工程質量標準的改變;
(七) 其它實質性變更。
第四條工程變更應該以提高工程質量、節省投資、節約資源和推動技術進步為目標,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標準及技術規范,符合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要求,符合環境保護要求。
第五條工程變更等級分為一般工程變更、重要工程變更、主要工程變更三種:
一般工程變更是指單項變更增加工程投資(超出合同價,下同)金額在5萬元(含)以下,且累計變更金額在工程預算批復數以內的工程變更。
重要工程變更是指單項變更增加工程投資金額在5萬元以上或累計變更金額超過預算批復數但在概算批復數(含)以內的工程變更。
重大工程變更是指累計變更金額超過概算批復數(包括重大的工程事故處理)的工程變更。
第六條 工程變更審批權限
一般工程變更由集團公司負責審批,并在當月匯總后報縣財政局、發展和改革局、審計局備案。
重要工程變更由縣財政局會同發展和改革局、審計局負責審批。
重大工程變更由縣發展和改革局會同財政局、審計局負責審批。工程變更金額超過概算批復數50萬元以下的,增加概算由縣發展和改革局會同財政局、審計局審定后批復;工程變更金額超過概算批復數50萬元(含)上的,增加概算由縣發展和改革局會同財政局、審計局審查并報縣政府投資項目審查領導小組審定后批復。概算調整后,財政部門相應調整項目預算。
第七條集團公司在審核一般工程變更和報批重要工程變更時,需填報工程變更報告單一式六份,說明變更原由、內容及預算金額,并附如下資料:
(一) 經設計和監理等單位簽字認可的工程變更單及附件資料;
(二) 工程變更預算單及工程量計算表;
(三) 招投標文件,施工合同適用變更的條款,變更前、后的施工圖;
(四) 其它相關資料。
第八條重大工程變更由集團公司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對工程變更進行內部審查后,向縣發展和改革局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同時抄報縣財政局、審計局,說明變更原因、內容及概算擬調整金額,并附送如下資料:
(一)工程變更概預算書;
(二)工程設計變更方案及變更前、后施工圖紙;
(三)設計、監理、施工單位意見;
(四)其它相關資料。
第九條工程變更報批期限
一般工程變更,集團公司應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重要工程變更,聯合審查小組應在5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重大工程變更,應在10個工作日(確需委托咨詢評估的,不含委托咨詢評估時間)內審批完畢或審查后報縣政府投資項目審查領導小組審定。
第十條工程變更審批后,由監理工程師向施工單位發出變更通知,施工單位根據變更內容組織施工。
由于工程變更導致工期、費用增減的,由集團公司和施工單位預先書面協定并同步按審批權限報批。但施工單位因組織施工需要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第十一條項目施工過程中,遇暗塘、暗溝、流沙、軟基等不可見且急需處理的地質情況及地震、臺風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時,為保證工程建設進度,集團公司提請縣發展和改革局、財政局、審計局等相關部門召開臨時會議,商定處理方案,形成書面意見后邊實施邊報批。
第十二條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工程量計算應當在分項工程被隱蔽前完成復核,并附詳圖和工程量計算式,并提供有明顯尺度的影像資料,經辦人和復核人應在附件上簽字。復核必須要有具體意見,禁止僅簽原則性意見或只簽名無具體意見。
工程變更洽商記錄和隱蔽工程簽證必須手續完備,不允許事后補辦。變更報告不得隨意涂改,并注明日期。不得用直接在施工圖上修改簽字的形式來代替工程變更報告單。
第十三條因工程變更發生工程費用增減的,單價或費率應執行中標價;合同價外新增項目的單價,根據招標文件相應基礎價、國家和省有關計價規定及中標下浮率重新組價。
第十四條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的政府投資項目,其工程變更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的,按上級有關規定和本規定同步報批。
第十五條本制度由集團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篇2:工程變更與設計變更處理辦法
1.工程/設計變更原則 1).由客戶服務專員負責住宅單位工程/設計變更聯系事宜(包括工程建議與產品建議),在強銷售期間原則上不接受客戶變更,以上變更由銷售經理界定變更的可行性,同意后方可接納客戶的申請。
2).不予受理的幾種情況:
申請變更的事項需要向政府主管部門進行重新申報的;
申請變更的事項影響外立面及結構安全的;
在工程進度上已經沒有操作時間的;
2. 工程/設計變更的處理辦法
1).工程/設計變更知情者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客服專員知會相關信息,工程變更處理專員必須在24小時內聯系客戶告知工程/設計變更申請正在處理中,并將盡快回復,并于24小時內與銷售經理聯系界定變更的可行性;
2).申請變更的內容應以報請技術經濟部與工程部核定、匯簽的最終結果為準;
3).所有工程/設計變更申請應在7天內由客服專員回復業主;
4).由于工程/設計變更引起所產生的任何問題,由業主自己承擔;
5).由于工程/設計變更導致的費用變動,原則上由業主自己承擔,特殊原因等情況下不收變更費的,由公司領導批準實施;
6).工程/設計變更申請已經受理,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二次變更申請;
7).工程/設計變更申請一經業主確認,不接受以工程/設計變更為由的任何形式的換、退房申請;
8).應對工程/設計變更過程進行登記,并要求相關人員(包括客戶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
篇3:房地產工程管理部現場變更制度
房地產工程管理部現場變更制度
目的
規范工程管理部對設計變更工作的管理,明確相應的職責范圍和內容。
基本規定
1.項目部負責施工期間就有關設計變更,同設計院的具體業務聯系;
2.項目部專業工程師負責本專業設計變更的技術審核,同時兼顧其經濟性,對不合理處,及時向有關單位和部門提出專業意見;
3.作為重要工程資料,對設計變更的管理應嚴格按照審批流程和資料管理制度加以落實;
4.資料員負責對設計變更流程情況的跟蹤;
5.項目部專業工程師負責對設計變更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
設計變更審查要點
1.施工單位或監理單位提出設計變更的審查要點
(1)判別設計變更的必要性;
(2)采用的技術是否合理、先進;
(3)現場施工是否可行;
(4)變更是否存在對工程進度的嚴重影響;
(5)反映的內容是否全面,能否滿足估價的要求;
2.設計單位提出設計變更的審查要點
(1)判別設計變更的必要性;
(2)采用的技術是否合理、先進;
(3)現場施工是否可行;
(4)變更是否存在對工程進度的嚴重影響;
(5)設計變更的說明、圖紙是否清楚、完整;
處理程序
1.設計院提出的設計變更
(1)根據實際情況,設計院提出專業的設計變更;
(2)資料員收到設計變更后,轉發工程項目部、規劃設計部、成本控制部;
(3)工程項目部和規劃設計部提出技術審核意見,成本控制部提出經濟評估意見;
(4)工程項目部、規劃設計部和成本控制部達成一致后,下發監理;如有異議,則由提出異議部門與設計院和其他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協調,最終達成一致;
(5)監理對設計變更進行審核,簽署意見,如無異議,下發施工單位;如有異議,則同工程項目部、規劃設計部和設計院溝通協調,達成一致意見后,下發施工單位;
(6)施工單位組織變更工程的實施;
(7)工程項目部與監理協作跟蹤簽證工程的施工過程;
(8)監理工程師、項目部專業工程師先后簽署跟蹤變更工程意見;
(9)轉交工程管理部資料員進行材料歸檔。
2.施工單位(或監理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
(1)根據工程實際和圖紙情況,施工單位(或監理單位)提出設計變更要求;
(2)監理單位對變更要求簽署意見后,送交工程項目部;如有異議,則返回進行修改;
(3)工程項目部對設計變更要求進行技術審核后,轉發規劃設計部、成本控制部;
(4)規劃設計部對其要求進行技術審核,成本控制部對其進行經濟評估,并對費用變化提出處理意見;
(5)達成一致后,由工程管理部提交設計院,并督促其進行設計修改;如由異議,則由提出異議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溝通協調,形成最終意見;
(6)設計院根據變更要求,提出設計變更;
(7)工程項目部接收設計變更后,向規劃設計部、成本控制部各轉發一份;
(8)工程項目部和規劃設計部對其進行技術審核,檢查其是否符合原變更要求;成本控制部對其進行造價估算;
(9)工程項目部、規劃設計部、成本控制部達成一致后,由工程項目部下發監理公司;
(10)監理單位簽署意見后,下發施工單位;
(11)施工單位組織變更工程的實施;
(12)工程項目部與監理協同跟蹤變更工程的施工過程;
(13)監理工程師、工程項目部專業工程師先后簽署跟蹤變更工程意見;
(14)工程管理部資料員進行材料歸檔。
處理權限
見《現場簽證辦法》中有關經濟權限的規定
相關文件及質量記錄
4-6-1 設計變更跟蹤單 (公司專用表格)
工程聯系單 (深圳市建設局統一印制的表格)
設計變更通知單 (采用設計單位印制的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