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公司員工職業著裝管理規定
一、員工工服配置標準:
工服分為行政服和工程服。
二、工服的保管:
1)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補修的責任。
2)員工應盡量減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時間的損耗。
3)工作服清洗由個人負擔費用。
4)工作服丟失,失盜或破損時,如因個人原因,應由本人出資另購。
5)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樣式。
6)不得轉讓工作服。
7)工作服破損不能穿用時,由員工申請說明原因由公司補發、更換,費用由公司支付。
8)工服由總經辦統一定制及確定換裝時間,統一著裝。
三、員工胸徽管理
1)公司統一配發胸徽
2)新員工胸徽與工服同時發放,員工對胸徽承擔保管責任。
3)員工出勤期間佩帶胸徽。
4)胸徽如果遺失,重新申領,需扣除工本費10元。
5)員工離職后將胸徽退回。
四、費用
1)所有員工的工作裝費用由公司承擔,工作裝的歸屬權屬公司。
2) 試用期員工不配發工作服,自行穿著與本公司工作服顏色款式相近的職業裝。
3) 正式員工自入職之日起算,一年內離職或被辭退的,按每月遞減10%折算與個人,配裝后滿一年,費用由公司支付(如:工服為100元,如在入職第一個月內離職或被辭退,工服費用按原價的90%(90元)折算給個人)。
表一:
工服、胸徽領取登記表
序號姓名工作服規格型號胸卡編號領用人簽字領用日期
五、著裝管理辦法
1、工作裝由公司總經辦統一安排定制。
2、員工上班時間須統一穿著由公司定制的工作裝并配帶胸徽。
3、所有員工上班時間關加參公司重大商務活動或會議時,必須穿著工作裝。
4、工作裝尚未制作完畢的員工,在上班時間或參加公司公共活動時,必須著與工作裝顏色、款式相同或相近的服裝。
5、工作裝須保持整潔,如有破損須重制新裝,個人承擔全額費用。
6、違反上述規定中任一條款,視情節輕重,予以10-100元的經濟處罰。
篇2:公司著裝管理規定
著裝管理規定
1.目的:
為樹立公司形象,形成良好社會效應,促使公司管理及經營效益進一步提高。根據公司的經營性質,結合各部門、各崗位的特點,特制定本規定以規范員工的著裝操作。
2.職責/權限:
行政人事部作為工裝聯系制作及監督部門,行政人事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3.規定:
3.1 公司自總經理以下所有員工,上班時間必須嚴格著工裝(試用期員工及特殊崗位員工除外)
3.2 試用期員工原則上不做工衣,如有特殊或工作需要需部門經理以上批準
3.3公司所有員工,工衣由公司與員工各攤50%,費用分6個月攤消,員工為公司服務12個月以上離職不承擔工裝公司出資部分,如員工在公司服務期低于12個月離職時需繳回公司的工裝款為:工裝款-工裝款÷12÷2×(服務月數-試用月數)
3.4如因工作時間長,工裝損壞或不合身者,在節約的基礎上,經過部門經理以上領導及行政人事負責人批準可加做工裝,加做標準為:試用期后滿兩年可加做一長襯衫兩短襯衫,滿叁年加做冬裝一套,以此類推。
篇3:公司員工著裝管理規定(6)
公司員工著裝管理規定(六)
第一條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本公司員工應按本規定的要求著裝。
第二條 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
第三條 男職員的著裝要求:夏天著襯衣、系領帶;著襯衣時,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著西裝時,要佩戴公司徽。不準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類(包括皮涼鞋)。
第四條 女職員上班不得穿牛仔服、運動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礙觀瞻的奇裝異服,并一律穿肉色絲襪。
第五條 女職員上班必須佩戴公司徽;男職員穿西裝時要求戴公司徽。公司徽應佩戴在左胸前適當位置上。
第六條 部門副經理以上的員工,辦公室一定要備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動或重要業務洽談時穿用。
第七條 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發梳理整齊。男職員發不過耳,并一般不準留胡子;女職員上班提倡化淡妝,金銀或其他飾物的佩戴應得當。
第八條 員工違反本規定的,除通報批評外,每次罰款50元;一個月連續違反三次以上的,扣發當月獎金。
第九條 各部門、各線負責人應認真配合、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一月累計員工違反本規定人次超過三人次或該部室員工總數20%的,該負責人亦應罰100元。
三、關于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發放的規定
一)公司制服的發放,必須是本公司的正式調入職工和已正式辦理了招工手續的合同制職工。借調人員、聘用人員和臨時工(含試用)的制服發放,先公司墊付,然后以在本公司服務的實際工作年限折舊報銷。
二)各類人員工作服裝
公司的干部、職工(含借調、聘用和臨時工)按其所從事的工種發放工作服裝。
凡是從事工種工作的職工,按工作時間最長的工種發給工作服裝。
三)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的制作(購買)和管理。
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由公司總務部統一加工制作(購買)和發放。
對于公司制服和工作服裝,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改。
對于調離公司的人員(含借、聘、臨工),要求收回服裝不足使用年限部分的成本費。成本費的計算公式:每年攤銷費=服裝價格÷使用年限
制服要按公司要求統一著裝,妥善保管,遺失自費補做。
四)本規定從下文之日起執行,具體有關細則由公司人培部負責解釋。
五)員工制服、勞保用品使用年限表附后。
四、員工工作服裝制發及穿著辦法、使用年限
一)茲訂定本公司員工工作服裝制發及穿著辦法。
二)工作服裝的制發:
工作服裝的制作由管理部統籌招商承制,按員工實有人數加制10%至15%以備新進人員之用,分支機構如有特殊原因可比照此項辦法在當地招商承制,但必需將制作計劃預算會管理部后辦理。
每一員工每年制發夏冬服各一套為限列入年度預算。
員工到職完成保證資料后即可領取工作服(臨時工及包工均不發服裝)。
制發服裝時由各部門依據人數造具領用名冊蓋章領用。
工作服數量
夏服:男性員工:淺藍色短袖襯衣一件,深灰色西褲一條。
女性員工:淺藍色短袖襯衣一件,深灰色短裙一條。
冬服:一律制發深灰色茄克一件同色長褲一條。
數量:男女性員工每年制發夏、冬服裝各一套。
套量:工作服裝大小尺碼由承制商制成樣裝由員工套量而定。
三)換季:每年以四月、十一月為換裝時間。
四)服裝穿著規定:
穿著工作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須保持整潔,假日可免穿著。
為方便工作,工作服可以著出廠外。
五)使用年限:
工作服穿著及保管以一年為期,按領用之日起算。
工作服如未達使用年限遺失或故意損壞者,應按原價賠償。
離職員工如領用服裝未屆保管年限應即繳還,如未繳還者,在其薪資內扣還。
六)工作服裝制發費用由各部門按實發數量分攤。
七)各部門未達該期營業目標不賺錢時,及全公司未達到營業總目標均不制發上項工作服裝(如經總經理核準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