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案場管理條例:接待流程
1、銷售員按每日簽到順序接待客戶。
2、輪到接待客戶的前兩位銷售員必須準備好接待的資料,坐在售樓處門口的小接待臺迎接客戶。
3、客戶進來要熱情、主動問好。
客戶一進入售樓處輪到接待的銷售員一定要主動打招呼:"您好,歡迎光臨四月天!""請問有什么幫到您?""請問是第一次來嗎?""請問之前是哪位同事接待您的呢?""請問是來交錢還是來簽合同呢?"等。
坐在接待前臺的銷售員也要主動向客戶問好,簡單問候:"歡迎光臨!"或"你(們)好!"。
不管在案場的任何地方,只要見到客戶或其它同事、其它部門的人員,都要以熱情的微笑,主動問好或點頭示意。
4、自我介紹,遞名片給客戶,先推銷自己。
5、結合樓盤模型、分戶模型、展板、現場的情況向客戶介紹"四月天",親自帶到樣板房進行解說和介紹,并煽情描繪園林的情況和周邊的生活、配套等情況。邊走邊介紹,利用一些生活細節去感染客戶,讓客戶始終被你所吸引,而且要多向客戶提問問題,趁此機會了解客戶的更多資料和需求:如想購買的面積、購買意圖、付款方式,客戶的職業、居住區域、工作區域、置業次數、關心的問題等。
6、將客戶帶回銷售中心,在洽談桌前坐下,上茶水。
7、對無意談判的客戶做好客戶登記,填寫《來訪客戶登記表》后,熱情送出大門。
8、有意向的客戶進一步洽談,了解客戶的需求:喜歡樓層、面積、方向、付款方式選擇等,根據客戶的情況進行相關的解說,適時、適量、肯定地推薦,計算首付款、月供款及各種相關手續費用,銷售員所有解說、介紹的內容必須遵照發展商明文規定認可的資料及銷售統一口徑。
9、主動、適時營造現場的銷售氣氛,與同事交流、與項目經理交流,強化客戶的購買欲望。
10、接待期間,其他銷售員應主動為客戶及工作中的銷售員提出幫助,如營造銷售氣氛、為客戶和銷售員倒茶水、相互問銷控情況、幫助帶客戶簽合同和交款,顯示良好的服務和團隊協作精神。
11、不管任何一個客戶都要嘗試成交,執著、永不放棄,隨時隨地地逼定。
12、如客戶能即時落定,則進入認購程序,否則,禮貌地請客戶做好客戶登記,填寫《來訪客戶登記表》和《來訪客戶問卷表》后,將客戶送出大門外。
13、未成交的客戶要積極進行跟進,勤打電話,要知道:電話是你的好朋友。
14、接待完畢后要自己或請保潔員即時將談判臺收拾干凈,椅子歸位。
15、一定要做好《來訪客戶登記表》的工作。立即在客戶跟進表上做好客戶資料的登記整理工作。
篇2:地產項目案場客戶接待制度
地產項目案場客戶接待制度
1、要注意語言藝術,多用敬語,注意"請""謝"字不離口;
2、說話時聲調要自然、清晰、柔和、親切、熱情,不要裝腔作勢,音量要適中;
3、任何時候招呼他人均不能用"喂";
4、做到講"五聲",即迎客聲、稱呼聲、致謝聲、致歉聲、送客聲;禁止使用"四語",即蔑視語、煩燥語、否定語和斗氣語;
5、向客戶介紹時,嚴格按照項目統一說辭介紹,違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兩次罰款100元,兩次以上經發現者立即除名;
6、產品介紹不得夸大其辭,必須按項目實際情況進行介紹。違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
7、置業顧問不得自行向公司要求優惠給客戶,更不能隨意承諾客戶有優惠。違者立即除名;
8、置業顧問在工作遇到尚不明確的問題,不得私自處理或越級對接,必須及時反饋給銷售經理,實行統一的、規范化的處理,違反本規定者罰款50元。
篇3:房地產項目案場接待輪序制度
房地產公司項目案場接待輪序制度
1.銷售主管每日工作開始前,按照最少接待優先的原則,安排置業顧問的第一批接待順序,之后每輪均按最少優先的原則排定接待順序,銷售主管上班后未及時做輪序安排,每次罰款10元;
2.每位前臺置業顧問接待后須立刻到銷售主管處進行登記,如接待后,接待順序上沒有體現,則對銷售主管罰款10元;
3.銷售主管需按照排定后的接待順序,提前通知下一位置業顧問做好接待準備工作;
4.置業顧問應在客戶到達接待臺前主動上前迎接,違反規定者每次罰款10元;
5.進銷售中心的所有客人均算來訪客戶(除表明身份的中介或調研人員以及所購買的產品為住宅外),不得私自插隊、不得爭搶客戶、不得見到質量差的客戶借口回避,違者停止談客3天;
6.置業顧問在陪同老客戶簽合同或接待老客戶來訪時輪空的接待權要給予補償接待,并要做好記錄;
7.若來訪者是中介或市調人員,但對方沒有表明身份,應算有效客戶。如對方表明身份,則應由銷售內業安排最后一位輪序的置業顧問給予接待;
8.如來訪者有指定人員接待可改變順序;
9.如置業顧問不認真接待客戶,被客戶投訴,停止談客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