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制小學校醫執業標準與工作職責
寄宿制小學校醫執業標準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二、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及醫師職稱證書。
三、有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及寫作水平。
四、能夠利用學校的廣播、板報等進行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
五、熟知中小學生常見病的預防知識和季節性傳染病的預防方法。
六、能夠配合有關部門經常對學校的教室采光照明,課桌椅配置情況,飲用水標準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意見。
寄宿制小學校醫工作職責
校醫室(衛生室)是在校長直接領導下,隸屬政教處的一個機構,它是實施預防、衛生防疫和醫療保健的基層單位,是校長在學校衛生保健方面的“參謀處”,校醫室(衛生室)在學校享有與其他科室同樣的政治待遇與生活待遇。
一、學期開始,根據有關規定和上級領導的要求,結合本校實際情況,負責制定學校衛生工作計劃,納入學校教育工作計劃,督促檢查計劃實施情況,期末寫出工作總結,定期向校領導匯報。
二、定期組織學生健康檢查,建立健康卡,對每個學生的體質與健康狀況作出綜合評價,通過書面形式與家長取得聯系,以配合做好學生的衛生保健工作。對全校學生健康檢查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在分析的基礎上,制定相應的衛生保健措施,使學生健康成長。
三、有計劃地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學生自我保健能力。
四、開展學生常見病的預防和矯治工作。做好特殊學生、發育低下、營養不良學生的保健工作。
五、做好傳染病報告、預防服藥、隔離、消毒、計劃內免疫工作。
六、對學校的建筑設備、環境衛生、教學衛生、作息制度、體育衛生進行衛生監督和指導。
七、指導并監督檢查學校伙食、課間餐的衛生管理,定期組織伙食管理人員、炊事員的衛生知識學習和健康檢查。
八、結合紅十字青少年活動,組織指導學生衛生員工作,充分發揮學生衛生員的作用。
九、對學生施行簡易治療、急救及轉診工作。
十、制定校醫室(衛生室)各項工作制度、工作常規及職業道德規范等,以搞好校醫室(衛生室)的全面管理。
十一、能配合或協助衛生部門對學校食堂和食品衛生進行檢查,日常充分發揮監督職能,能給學生提供營養膳食平衡方案。
篇2:技校校醫崗位職責
> 技工學校校醫崗位職責(1)學校衛生室是學校的衛生保健機構。校醫要對學校師生員工的衛生保健工作負責,保證教職工能夠精力充沛地工作,學生能夠身心健康地學習。
(2)校醫要樹立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的思想,在醫療上實行人道主義,對教職工及其家屬和學生病要隨叫隨到登門就診。
(3)要貫徹以防為主的醫療方針,經常向師生宣傳衛生、保健知識及季節性、傳染性疾病的預防知識,預防各種傳染病;培訓班級衛生委員、把學校環境衛生、教室、宿舍衛生、廁所衛生的檢查評比、積分作為自己經常性工作;抓好眼保健操,防治近視眼。
(4)努力爭取住地醫院的幫助,主動搞好同醫院的關系。對師生中不能治療的疾病要及時介紹到醫院治療;定期對師生進行體格檢查。建立師生員工健康檔案,并根據其病情提出治療、休息等建議,做到有病早治;向班主任介紹學生的患病情況。建議在學習、勞動、體育課、課外活動及在生活上給予應有的照顧。
(5)利用講座和板報等形式向學生宣傳青春期衛生,特別要做好女學生經期衛生指導工作。協助學校有關領導作好本校教職工的計劃生育工作。
(6)經常檢查監督廚房衛生和飲食衛生、體育衛生、教學衛生;對危害學生健康的現象和做法應進行勸阻和指正,情節比較嚴重的應報告校長予以制止。
(7)負責購買醫療器械和藥品,要保證質量、價格合理、手續完備、進出帳清楚;藥品要妥善保管、嚴格消毒、嚴格按照藥物的性質和劑量用藥、杜絕用藥事故。
篇3:學校醫務保健人員職責
中學學校醫務保健人員崗位職責
(一)學校初級衛生保健工作:
1、制定學期衛生保健工作計劃、總結。
2、健康教育課的資料管理:(教案、課表、試卷等齊全)。
3、學生健康檔案建立及管理初三、高三體檢走表等工作。
4、全校學生視力檢測工作,查后匯總上級保健所。
5、配合地段醫院進行學生體質檢測匯總工作。
6、配合地段醫院進行學生計劃內疫苗接種。
7、其它局安排部署的防治工作。
8、宣傳多發病常見病的預防及傳染性疾病知識。
9、處理學生小傷、小病及轉診。
10、檢查、指導學生眼睛保健操。
(二)計劃生育工作
1、基本國策的宣傳教育。
2、制定計劃生育工作計劃、總結及季度報表。
3、建全育齡人員的檔案、計生卡片的發放和管理。
4、對女教工三期病理、生理教育咨詢。
5、對學生青春期生理教育。
6、配合局做好年度育齡女交工的體檢。
7、做好女育齡人員的管理及走訪工作,獨生子女辦證工作。
(三)紅十字會工作
1、宣傳、培訓衛生員各項知識及紅十字會會法。
2、制定紅十字會計劃、總結。
3、協助區紅十字會做好我校的特困生的社會解困助殘工作。
4、健全發展我校紅十字會會員及青少年。
5、配合學校完成年度獻血工作。
(四)其他工作
1、教工的疾病治療。
2、為教工購物及咨詢工作。
3、年度教工的醫療費審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