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學校的保安工作,為廣大師生創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結合就業局和相關的文件精神,同時考慮到我學校的特點,特制定本協議。
1、保安員財政開支由縣財政負責,二中給予工作以外出勤補助,日常管理由二中政教處負責,保安員必須按時到崗,服從學校的管理。接受二中考核。
2、保安員,工作時間為上午6:30分到晚上10點;保安員必須到場,學生離開學校時,保安員一天三次到校巡邏,同時到門衛簽到。
3、保安員在工作時間內,主要協助學校政教處管理好校園內外的秩序。主要包括,第一:大門口放學時間出現的小商販,要及時的清退,保證大門口學生正常的進出。第二:對校園內外出現的學生聚集情況要及時觀察、勸解、驅散和報告,對學生打架斗毆事件要及時疏散,制止和報案。避免惡性事件的發生。第三;對校園內外出現的可疑人員和情況要密切觀察、詢問、處理和及時匯報。第四:對學校內流出的大宗物資要詢問,發現周遍環境有安全隱患的要及時報告。
4、保安員工作時不得吸煙喝酒,要佩帶工作的袖標和著規定的服裝。注意自己的言行和方法,處理事情要有記錄,重大事情一定要向學校政教處匯報。
5、保安員依照學校制定的考核辦法和工作職責,由政教處每月給出評價、備案。作為上級發放工資,學校是否聘用的標準。
6、保安員工作期間遇到問題和困難,要和學校及時溝通解決。此協議一式三份,教育局和學校備案一份,保安員自留一份。本協議從20**年3月1日起執行。期限為一年。
聘用單位:(蓋章)
保安員簽字:
東調二中政教處
篇2:物業公司保安員上崗證委派培訓協議
物業公司保安員上崗證委派培訓協議
甲方:東莞市**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為提高**步行街安防員的政治業務素質,甲方委派乙方到**公安分局治安、保安培訓中心進行為期5天(20**年11月7日~11日)的業務及軍事知識培訓,并考取“廣東省保安員上崗證”。為此雙方簽訂本培訓費用協議。
協議內容如下:
1.培訓費用:340元/人,暫由甲方墊付。
2.若能成功考取“保安員上崗證”乙方須在甲方連續工作服務滿一年(從培訓合格領證之日起計),該費用由本司負責,若未能成功考取該上崗證或成功領證后未在甲方連續工作服務滿一年,培訓費用由乙方于離職時自行支付。
3.于上述工作期間,乙方的保安員上崗證暫由甲方保管,待服務滿一年后交回乙方。
甲方:東莞市**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