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學校)校產管理制度
為了有效地管理好學校財產,提高財產使用率,更好地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全體師生服務,特擬訂出校產管理的以下規定:
一、成立校產管理領導小組,遵循統一領導,網絡管理的原則,采取定人、定位、定獎賠的辦法進行校產管理。
二、對師生員工加強愛護公共財物的教育。樹立以愛護公物為榮,破壞公物為恥的好風尚,保持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優良作風。
三、后勤服務中心根據上級規定和學校實際情況,組織人員對班級、專業部、處室的財產,分門別類進行全面登記造冊,一式二份,總務處和管理使用部門各執一份。由后勤服務中心建立財產總帳,各部分建立財產分帳,并及時輸入電腦,實行微機管理。財產登記表上應注明保管人,后勤服務中心組織人員根據登記表進行核對。
四、每學期后勤服務中心組織人員對各部門校產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檢查,期末總結評比,對能科學合理管好校產的予以公開表揚與獎勵,對不能管好用好校產、造成損失的予以批評或要求做出相應賠償。
五、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批、采購、驗收、入庫、出庫報銷手續,做到帳物相符并登記固定資產帳,方可使用。
1、審批:所購物品屬批量設備或單價為大額,固定資產的物品必須有經費預算,特殊情況須經校行政例會討論通過后方可購買。教學用具、辦公用品、衛生潔具等低值易耗物品,需經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核同意后報校長批準。
2、采購:物品的采購由后勤服務中心對口管理,屬政府采購的物品一律上報政府招標采購,其它物品由總務處協調相關人員(原則2人以上)統一采購,不得私自采購,采購物品時應貨比三家,選擇價廉物美的物品。
3、驗收入庫:所購物品應由后勤服務中心、財產管理員統一驗收,檢查所購物品的質量、數量、金額確定無誤后方可在購物清單上簽字驗收,同時辦理入庫手續,由財產管理員分類登記記帳后,在發票上注明有“已入庫登記”后方可報銷。
4、出庫:根據新購物品的類別由不同部門負責人來辦理出庫手續,圖書類由圖書管理員辦理;電教類由電教管理員、語數英音美教具類科組長辦理;體育類由體育器材管理員辦理;辦公、教學類用品由部門負責人辦理;其它類由后勤組辦理;辦理時須填寫領物申請單報總務處批準方可領物(領物時如不屬易耗物品,要以舊換新,部分班級、辦公用品開學時一次性發放后承包使用,不再重新領用),使用人員再到相關部門辦理借用手續后方可使用。
六、出操、升旗儀式、體育室外課、活動課等室內無人時應及時關閉好門窗、電燈、風扇,不能執行者每發現一次扣除責任人10元,查不到責任人則由該室內所有成員各扣10元。
七、下班時最后一人離開辦公室時要鎖好門、窗,關閉電腦、空調、熱水器電源,凡不能遵照執行者,不能執行者每發現一次扣除責任人10元,查不到責任人則由該室內所有成員各扣10元。如造成失竊或安全事故,則由責任人賠償損失。
八、校產不得隨意借給私人或外單位,特殊情況需經校長批準,并打好借條,按時歸還,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九、凡教職工因工作崗位的變動或調出和離退休,須辦理財產移交手續。
十、集體宿舍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但水電費自理,并酌情交納一定房租費。
十一、財產報損,要辦理報廢手續,由保管人提出報廢申請,后勤服務中心和部門負責人驗收原物同意報廢后再報校長室審批,大型或貴重物品報廢要上報教育局審批。
篇2:某學校校產管理制度
校產管理制度
學校財產屬國家所有,遵循勤儉節約原則,管好用好校產是后勤人員應盡的職責。為了充分利用發揮技產、僅具在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的作用,特訂出如下管理制度:
一、對師生員工加強愛護公共財物的教育,樹立"學校是我家,愛護校產靠大家"的思想,形成愛護公物為榮,損壞公物為恥的好風尚,保持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優良作風。
二、所有校產、校具都要一一登記建帳.每年暑假學校組織人員作全面清檢校產一次,進一步了解校產產權具使用、管理情況,及時登好帳,釘好固定資產牌.并及時向校長匯報校產、校具管理使用情況,需添置維修的,應利用寒暑假進行,年終要對帳一次,做好帳物相符.
三、校產按類,按部門負責保管使用,凡借物者均要有借物登記手續, 如有損壞,按價賠償。
四、實行使用管理制度。建立班級和個人承包使用制度,期初由總務 處將教學用具交給班主任,做到定位、定人管理,期末總務處檢查驗收.
值班人員每天放學后巡視檢查,如有未關門窗等現象,明天通知班級.教室及其門窗好由使用班級負責管理.各處室用具也實行包干使用,做好公物公用.教工住房,根據學校情況統一高度分配,居住期間應負有管理維護責任。
五、工作人員調離時,耍辦移交手續,所借公物如數收回.不得帶走, 如有損失;作價賠償.
篇3:學校財產校產管理制度
校產管理制度
一、凡撥進或購進物品屬固定資產,必須由專人驗收入冊,由專人保管,領用學校物品辦理登記。
二、凡借出學校的財產,必須經校長同意,并寫借條,明確歸還時間,遺失或損壞一律要按價賠償。
三、調離學校的人員,凡有借用學校物品的必須及時歸還或移交后,方能辦理調離學校手續。
四、貴重物品要小心保管、使用,不要隨便.拆御,無意損壞酌情賠償,有意損壞要按價賠償。
五、每年暑假前全校清點校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