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進管理,加強服務,明確責任,確保安全,特制定報告廳使用制度。
一、使用程序
1.學校各年級、部門使用報告廳向辦公室申報,填寫申報單。辦公室同意后,轉安全辦,安全辦轉總務處共同進行安全檢查并在申報單上簽署意見。如需布置會場,總務處一并安排后,由安全辦向辦公室和年級同時提供簽字同意使用的申報單。不能使用應及時反饋意見。申報部門接到批復后的申報單方可使用。總務處負責將報告廳使用申報單給管理員,并通知報告廳管理員做好相關準備。辦公室負責錄入會標。使用后,使用部門和管理員分別簽字反映使用和設備設施情況后,交辦公室備案歸檔。
2.外單位使用報告廳需向校長辦公室提供書面申請及相關要求,經主管校長審批后,由辦公室負責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3.報告廳使用應提前一周申報,以便排期及安全檢查。緊急情況特事特辦。
4.報告廳使用部門應提前至少一小時到位檢查相關物品準備情況,確保正常使用。
5.已經審批的各類活動如與學校臨時安排的重要活動沖突,則服從學校統籌安排。
二、財產管理
1.報告廳大屏幕投影播放視頻電腦由電視臺負責保管、使用。LED顯示屏由辦公室使用,配套電腦及相關設備由報告廳管理員保管。信息科組負責維護及技術支持。
2.報告廳的設施設備在管理員監督、指導下,嚴格遵照設施設備操作流程使用。未經管理員許可,任何人都不得對報告廳的照明開關、空調設備、總電源開關進行打開或關斷等操作,以免影響正常使用。
3.各使用部門負責維持報告廳的秩序。活動結束后,使用負責人應協助報告廳管理人員將設備設施歸位,與報告廳管理員進行交接。報告廳管理員要認真檢查,切斷電源,關窗鎖門,確保安全。
4.使用部門、年級要對參與活動的人員進行教育或提示,要求愛護報告廳內公共設施,注意廳內外環境衛生。
zz初級中學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zz初級中學報告廳使用申報單
篇2:E一中學術報告廳安全管理制度
EE一中學術報告廳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預防學術報告廳發生火災事故,保障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保護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報告廳管理人員、音響操作人員及各項活動的組織者都必須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條例》,報告廳管理人員、音響操作人員必須自覺維護報告廳消防安全管理。
2、配合保衛科消防干事管理好滅火器材,定期檢查消防水栓,學習滅火器的操作使用和撲救初起火災。熟悉火警報警電話:119。
3、舉行各項活動的整個過程報告廳管理人員必須將所有大門全部打開,尤其是安全通道大門。
4、組織活動期間,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報告廳。
5、報告廳管理人員必須配合總務處水、電工對大廳的電線路、燈光、消防栓進行檢查。對舞臺的幕布、物品放置每天都要進行檢查,防止因燈光與幕布或其它物品距離太近溫度過高而引起的火災事故。
6、保證安全通道暢通,安全通道及各大門口禁止放置任何物品。
7、火情發生時,應按照滅火、疏散預案有序撤離和撲救、報警,嚴禁制造混亂,對違反上述規定,情節輕微的按校規校紀查處,情節嚴重的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