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廠商設置專柜協議書
立合約書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茲就設置專柜營業議定合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 設柜
(1)甲方同意乙方在××商業大樓第 樓 號 區位設置專柜,經營本約所定的業種。
(2)甲方如基于統一管理營運需要,或乙方所經營 業種更換無法配合甲方需求時,必須通知乙方,乙方應 無條件同意甲方調整柜位或增減其營業面積及其他改換 事宜。
第二條 經營期限
(1)本合約約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乙方在合約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 讓設柜權利或與第三者合作經營及有其他損害甲方權益 之行為,否則以違約論,甲方可終止本合約。
(3)合約期滿,乙方經甲方同意續約,但應于期滿 前一個月由乙方先行提出書面申請。合約期間乙方如需 中途撤柜,應于45日前提出撤柜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 得撤柜。
(4)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并遵守甲方所訂 的管理規章,除另有規定外,乙方不得于營業時間內停 止營業,否則以違約論。
第三條 營業項目與方針
(1)乙方的營業項目以 為限。甲方認 為必要時,乙方商品及定價應送甲方審核方得陳列出售, 其業種不得任意變更。新增營業項目也須先以書面正式 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得陳列出售,否則以違約論。
(2)乙方銷售的商品品質應合乎要求,內容應力求 充實,售價應合理公道,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若因品 質不佳或售價高于其他百貨公司及其連鎖商店,經檢舉 或查證屬實,乙方應無條件辦理退貨、換貨或退還貨款, 甲方可對乙方處以該商品價格十倍的罰款,并可終止本 合約。
(3)乙方商品的品質、內容、數量或產品的設計開 發無法達到甲方要求,或乙方因陳列銷售偽造、仿冒商 品而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負完全賠償責任與其他一切 法律責任,并且甲方可隨時取消其設柜資格。
(4)乙方在其他百貨公司及其連鎖店銷售的商品, 若有打折特價活動時,在甲方陳列的相同商品也應自動 降價,否則以本條款第(2)款辦法處罰之。
(5)乙方應接受甲方核可的信用卡、禮券、提貨券 及甲方所發行的認同卡、貴賓卡等各類優待卡,折扣在 10%以內由乙方負擔,信用卡等有關手續費由雙方共同 負擔,甲方在墊付后從乙方的貨款中扣回。
(6)乙方在甲方陳列銷售的商品,應合乎一切政府 法令的規定,如有違反法令的情形,其責任概由乙方自 行負責,甲方如因此而遭受損失,也可請求乙方賠償。
(7)乙方每次銷售商品貨款一律送交甲方收銀臺點 收并開具甲方發票,不得漏開或短繳,如經查獲,第一 次罰款銷售金額的20倍,第二次罰款銷售金額的50倍, 第三次罰款銷售金額的100倍,并通知乙方撤換派駐營 業員。如屬乙方負責人指使漏開發票,則無條件撤柜。
(8)乙方不得私自收受外幣或外幣票據,否則以違 約論,乙方自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9)顧客要求退貨或換貨時,乙方應按甲方規定辦 理。
(10)乙方出售的商品應使用有甲方標志的標價牌、 手提袋及包裝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使用其他包 裝材料,前項標價牌及包裝材料由甲方統一設計制作。
第四條 結賬付款
(1)乙方應繳交營業執照及影印件各一份。
(2)乙方結賬時由甲方按商品價格抽成,為鼓勵顧 客消費以提升業績,特實施多項促銷措施,抽成比率隨 信用卡、貴賓卡、提貨券的折扣分攤而不同。
(3)乙方與甲方每月結賬所開給甲方的進貨統一發 票,須為乙方本身公司合法的正式統一發票,否則不予 收受,并停付該月貨款。
(4)乙方設于甲方的專柜每月營業額于次月 日前 由雙方結算對賬一次,按營業額計算甲方的抽成收人, 扣除后其余貨款由甲方開具自結算日起 天期票之支票 予乙方,于次月 日領取。
(5)乙方應付的裝潢補助費由雙方議定,乙方應付 甲方裝演補助費共計 元整,分攤方式依專柜廠商 資料卡確定。
(6)當月結賬貨款乙方最遲應于次月10日前開立與 結賬同月份的發票,若未依限送達,則延后一個月付款, 由此產生的損失全數由乙方負擔,并同意甲方直接從貨 款中扣除。
(7)甲乙雙方議定每期(六個月)營業目標如下: 第一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營 業總額為 元整。第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營業總額為 元整。
(8)乙方的營業情況每六個月應接受甲方評鑒一次, 業績未達甲方規定者,甲方可調整其專柜位置或單方面 終止合約。
(9)乙方若為餐飲專柜,則按月付給甲方: a.商場清潔維護費 元整。 b.飯碗清潔維護費 元整。 c.收銀機保養費或代購費 元整。并每月依表給 付甲方:①瓦斯費;②水費;③特殊用電費(如電磁爐 等);④其他。上列款項均按月從乙方貨款中扣除。
第五條 履約保證金
新柜設立,不能立即進駐,需進行整修或裝潢工程 時,甲方可要求乙方付履約保證金,乙方應以現金或即期支票付 元整,作為乙方依約在甲方設立專柜的保 證。若乙方末依約設柜,此項保證金由甲方沒收。若乙 方依約設柜,該項保證金于正式營業的次月無息返還乙 方。
第六條 促銷
(1)甲方為促進銷售舉辦的各項策劃活動,乙方應 盡量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諉拒絕,并分擔費用以求 共同發展。該費用的分擔甲方應事先和乙方協商。
(2)乙方若自行促銷,所發生的一切海報制作費等 悉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自行促銷的海報、廣告須經甲 方審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3)乙方委托甲方代為制作特殊陳列柜及提供人形 展示臺等費用,悉由乙方負擔。
(4)上述所發生的費用,甲方直接由貨款中扣除。
(5)乙方不得有不當競爭行為,甲方如認為乙方的 促銷行為有妨害他人營業的可能,可予以制止,乙方如 未即停止,以違約論。
第七條 商品管理
(1)乙方陳列于甲方專柜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負責管 理,如需退換貨概由乙方自行處理,但應經甲方商場主 管之同意,并開具放行單由警衛人員查驗后,以甲方規 定之出入口進出,違者依甲方商場管理規則予以處分。
(2)乙方銷售或陳列的商品不得有仿冒商標或侵害 他人代理權、專利權、著作權等行為,并不得陳列銷售 政府規定的違禁品,如經查獲,乙方應自負民事和刑事 法律責任。若乙方有上述違法之事而致使甲方承受連帶 責任,甲方可就此請求乙方賠償損失,并可視情節輕重 予以罰款或終止本合約。
(3)乙方在甲方所設專柜銷售的商品,如經顧客使 用后產生不良反應而損害顧客利益,對顧客身體造成傷 害或因而使甲方信譽受損時,乙方應負一切法律及賠償 責任。
第八條 人員管理
(1)乙方為推銷商品,應派具備與該項商品有關的 知識和技能的服務人員常駐乙方專柜區,其派駐人員應 事先將姓名、簡歷、照片與身份證影印件等送交甲方保 管,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服務人員。
(2)乙方派駐人員應穿著甲方統一規定的制服,佩 戴識別證,并在甲方餐廳用餐,其各項費用概由乙方負 擔。
(3)乙方服務人員應遵守甲方統一管理的各項規定, 如有違現行為,除愿接受甲方罰款處分(由當月貨款中 扣除)外,重大違規行為經甲方通知后,乙方應立即撤 換該人員,若因此而影響甲方的信譽、權益,乙方應負 全部連帶及賠償責任。
(4)乙方派駐人員應接受甲方舉辦的各種教育及訓 練活動。
第九條 商場管理
(1)乙方不得在本公司的樓面商場、樓梯問、防火 通道等場所做任何布置、廣告、加裝設備、堆積貨物或 放置危險物品。
(2)乙方對專柜商品及裝潢設備應自行辦理有關保 險事宜(火險、盜險)。
(3)乙方對專柜內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同 時不得儲存危險物品。
(4)乙方對專柜內的裝潢、電氣及煤氣等設備,如 需變更、整修維護、增設或移動時,應先以書面通知甲 方,并附裝潢平面圖及施工配電圖等,取得甲方同意后 才可施工,其費用概由乙方負擔。正式施工期間,乙方 應派員監工,以維護商場安全,并由甲方隨時檢查,完 工時由甲方檢查認可后方得營業,日后如因合約終止撤 柜或中途自行撤柜,抑或違約經甲方通知撤柜時,乙方 對其自費裝置部分不得拆除或提出任何補償請求,其所 有權概屬甲方所有。
(5)乙方的電器、煤氣設備如有故障或不良反應時, 應立即通知甲方處理,并酌收工本費,乙方不得擅自增 加電器、瓦斯設備,因此造成損害時,由乙方負責賠償。
(6)凡屬經營餐飲、小吃而使用煤氣或特殊用電者 (如電磁爐等),其費用除依表自行負擔外,不論增加、 減少、遷移等工程悉應報請甲方由指定的承包商負責改 良,費用概由乙方負擔。
(7)如因乙方受雇人員及其代理人等的故意、過失 或疏忽行為,造成甲方或大樓其他設柜戶的設備蒙受損 失者,乙方應負完全的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如有下列事情發生,應即以書面告知 甲方:
(1)公司組織及主要業務變更。 (2)資本結構發生重大變化。 (3)公司的地址、電話變更。 (4)派駐專柜的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須得甲方同意。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乙方因下列情況遭受損害,不得要求甲方賠償: (1)因不可歸于甲方的原因發生災害。 (2)火災、地震、風災、水災、戰爭或勞工糾紛所 導致的損害。 (3)乙方不遵守本合約或其他相關規定所發生的損 害。 (4)緊急停電或其他非甲方人員故意或過失所造成 的機械故障引發的損害。
第十二條 違約處理
(1)乙方如有違反本合約上述各條款規定者,甲方 可終止合約,解除乙方設柜權利,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 方一切損失。
(2)合約期滿未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約經甲方通 知而終止合約時,乙方于接到終止合約通知后三天內負 責將商品撤離現場,如故意拖延不履行,視為拋棄其所 存留于專柜的貨物,任由甲方處理。
(3)乙方于合約終止日應即清償各項費用,如仍不 足者,甲方可行使留置權,并依法追訴。
第十三條 本合約期滿時,乙方有優先設柜權,乙 方如欲續約,應于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經甲方同意后另訂新約。如新約未能簽訂,乙方應于合 約期滿日立即遷出,并將柜位交還甲方,不得借故拖延。
第十四條 本合約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 憑。
第十五條 本合約如有糾紛訴訟時,雙方同意第一 審管轄法院為 法院。
第十六條 本合約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立合約書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篇2:商場廠商設置專柜協議書
商場廠商設置專柜協議書
立合約書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茲就設置專柜營業議定合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 設柜
(1)甲方同意乙方在××商業大樓第 樓 號 區位設置專柜,經營本約所定的業種。
(2)甲方如基于統一管理營運需要,或乙方所經營 業種更換無法配合甲方需求時,必須通知乙方,乙方應 無條件同意甲方調整柜位或增減其營業面積及其他改換 事宜。
第二條 經營期限
(1)本合約約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乙方在合約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 讓設柜權利或與第三者合作經營及有其他損害甲方權益 之行為,否則以違約論,甲方可終止本合約。
(3)合約期滿,乙方經甲方同意續約,但應于期滿 前一個月由乙方先行提出書面申請。合約期間乙方如需 中途撤柜,應于45日前提出撤柜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 得撤柜。
(4)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并遵守甲方所訂 的管理規章,除另有規定外,乙方不得于營業時間內停 止營業,否則以違約論。
第三條 營業項目與方針
(1)乙方的營業項目以 為限。甲方認 為必要時,乙方商品及定價應送甲方審核方得陳列出售, 其業種不得任意變更。新增營業項目也須先以書面正式 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得陳列出售,否則以違約論。
(2)乙方銷售的商品品質應合乎要求,內容應力求 充實,售價應合理公道,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若因品 質不佳或售價高于其他百貨公司及其連鎖商店,經檢舉 或查證屬實,乙方應無條件辦理退貨、換貨或退還貨款, 甲方可對乙方處以該商品價格十倍的罰款,并可終止本 合約。
(3)乙方商品的品質、內容、數量或產品的設計開 發無法達到甲方要求,或乙方因陳列銷售偽造、仿冒商 品而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負完全賠償責任與其他一切 法律責任,并且甲方可隨時取消其設柜資格。
(4)乙方在其他百貨公司及其連鎖店銷售的商品, 若有打折特價活動時,在甲方陳列的相同商品也應自動 降價,否則以本條款第(2)款辦法處罰之。
(5)乙方應接受甲方核可的信用卡、禮券、提貨券 及甲方所發行的認同卡、貴賓卡等各類優待卡,折扣在 10%以內由乙方負擔,信用卡等有關手續費由雙方共同 負擔,甲方在墊付后從乙方的貨款中扣回。
(6)乙方在甲方陳列銷售的商品,應合乎一切政府 法令的規定,如有違反法令的情形,其責任概由乙方自 行負責,甲方如因此而遭受損失,也可請求乙方賠償。
(7)乙方每次銷售商品貨款一律送交甲方收銀臺點 收并開具甲方發票,不得漏開或短繳,如經查獲,第一 次罰款銷售金額的20倍,第二次罰款銷售金額的50倍, 第三次罰款銷售金額的100倍,并通知乙方撤換派駐營 業員。如屬乙方負責人指使漏開發票,則無條件撤柜。
(8)乙方不得私自收受外幣或外幣票據,否則以違 約論,乙方自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9)顧客要求退貨或換貨時,乙方應按甲方規定辦 理。
(10)乙方出售的商品應使用有甲方標志的標價牌、 手提袋及包裝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使用其他包 裝材料,前項標價牌及包裝材料由甲方統一設計制作。
第四條 結賬付款
(1)乙方應繳交營業執照及影印件各一份。
(2)乙方結賬時由甲方按商品價格抽成,為鼓勵顧 客消費以提升業績,特實施多項促銷措施,抽成比率隨 信用卡、貴賓卡、提貨券的折扣分攤而不同。
(3)乙方與甲方每月結賬所開給甲方的進貨統一發 票,須為乙方本身公司合法的正式統一發票,否則不予 收受,并停付該月貨款。
(4)乙方設于甲方的專柜每月營業額于次月 日前 由雙方結算對賬一次,按營業額計算甲方的抽成收人, 扣除后其余貨款由甲方開具自結算日起 天期票之支票 予乙方,于次月 日領取。
(5)乙方應付的裝潢補助費由雙方議定,乙方應付 甲方裝演補助費共計 元整,分攤方式依專柜廠商 資料卡確定。
(6)當月結賬貨款乙方最遲應于次月10日前開立與 結賬同月份的發票,若未依限送達,則延后一個月付款, 由此產生的損失全數由乙方負擔,并同意甲方直接從貨 款中扣除。
(7)甲乙雙方議定每期(六個月)營業目標如下: 第一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營 業總額為 元整。第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營業總額為 元整。
(8)乙方的營業情況每六個月應接受甲方評鑒一次, 業績未達甲方規定者,甲方可調整其專柜位置或單方面 終止合約。
(9)乙方若為餐飲專柜,則按月付給甲方: a.商場清潔維護費 元整。 b.飯碗清潔維護費 元整。 c.收銀機保養費或代購費 元整。并每月依表給 付甲方:①瓦斯費;②水費;③特殊用電費(如電磁爐 等);④其他。上列款項均按月從乙方貨款中扣除。
第五條 履約保證金
新柜設立,不能立即進駐,需進行整修或裝潢工程 時,甲方可要求乙方付履約保證金,乙方應以現金或即期支票付 元整,作為乙方依約在甲方設立專柜的保 證。若乙方末依約設柜,此項保證金由甲方沒收。若乙 方依約設柜,該項保證金于正式營業的次月無息返還乙 方。
第六條 促銷
(1)甲方為促進銷售舉辦的各項策劃活動,乙方應 盡量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諉拒絕,并分擔費用以求 共同發展。該費用的分擔甲方應事先和乙方協商。
(2)乙方若自行促銷,所發生的一切海報制作費等 悉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自行促銷的海報、廣告須經甲 方審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3)乙方委托甲方代為制作特殊陳列柜及提供人形 展示臺等費用,悉由乙方負擔。
(4)上述所發生的費用,甲方直接由貨款中扣除。
(5)乙方不得有不當競爭行為,甲方如認為乙方的 促銷行為有妨害他人營業的可能,可予以制止,乙方如 未即停止,以違約論。
第七條 商品管理
(1)乙方陳列于甲方專柜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負責管 理,如需退換貨概由乙方自行處理,但應經甲方商場主 管之同意,并開具放行單由警衛人員查驗后,以甲方規 定之出入口進出,違者依甲方商場管理規則予以處分。
(2)乙方銷售或陳列的商品不得有仿冒商標或侵害 他人代理權、專利權、著作權等行為,并不得陳列銷售 政府規定的違禁品,如經查獲,乙方應自負民事和刑事 法律責任。若乙方有上述違法之事而致使甲方承受連帶 責任,甲方可就此請求乙方賠償損失,并可視情節輕重 予以罰款或終止本合約。
(3)乙方在甲方所設專柜銷售的商品,如經顧客使 用后產生不良反應而損害顧客利益,對顧客身體造成傷 害或因而使甲方信譽受損時,乙方應負一切法律及賠償 責任。
第八條 人員管理
(1)乙方為推銷商品,應派具備與該項商品有關的 知識和技能的服務人員常駐乙方專柜區,其派駐人員應 事先將姓名、簡歷、照片與身份證影印件等送交甲方保 管,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服務人員。
(2)乙方派駐人員應穿著甲方統一規定的制服,佩 戴識別證,并在甲方餐廳用餐,其各項費用概由乙方負 擔。
(3)乙方服務人員應遵守甲方統一管理的各項規定, 如有違現行為,除愿接受甲方罰款處分(由當月貨款中 扣除)外,重大違規行為經甲方通知后,乙方應立即撤 換該人員,若因此而影響甲方的信譽、權益,乙方應負 全部連帶及賠償責任。
(4)乙方派駐人員應接受甲方舉辦的各種教育及訓 練活動。
第九條 商場管理
(1)乙方不得在本公司的樓面商場、樓梯問、防火 通道等場所做任何布置、廣告、加裝設備、堆積貨物或 放置危險物品。
(2)乙方對專柜商品及裝潢設備應自行辦理有關保 險事宜(火險、盜險)。
(3)乙方對專柜內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同 時不得儲存危險物品。
(4)乙方對專柜內的裝潢、電氣及煤氣等設備,如 需變更、整修維護、增設或移動時,應先以書面通知甲 方,并附裝潢平面圖及施工配電圖等,取得甲方同意后 才可施工,其費用概由乙方負擔。正式施工期間,乙方 應派員監工,以維護商場安全,并由甲方隨時檢查,完 工時由甲方檢查認可后方得營業,日后如因合約終止撤 柜或中途自行撤柜,抑或違約經甲方通知撤柜時,乙方 對其自費裝置部分不得拆除或提出任何補償請求,其所 有權概屬甲方所有。
(5)乙方的電器、煤氣設備如有故障或不良反應時, 應立即通知甲方處理,并酌收工本費,乙方不得擅自增 加電器、瓦斯設備,因此造成損害時,由乙方負責賠償。
(6)凡屬經營餐飲、小吃而使用煤氣或特殊用電者 (如電磁爐等),其費用除依表自行負擔外,不論增加、 減少、遷移等工程悉應報請甲方由指定的承包商負責改 良,費用概由乙方負擔。
(7)如因乙方受雇人員及其代理人等的故意、過失 或疏忽行為,造成甲方或大樓其他設柜戶的設備蒙受損 失者,乙方應負完全的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如有下列事情發生,應即以書面告知 甲方:
(1)公司組織及主要業務變更。 (2)資本結構發生重大變化。 (3)公司的地址、電話變更。 (4)派駐專柜的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須得甲方同意。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乙方因下列情況遭受損害,不得要求甲方賠償: (1)因不可歸于甲方的原因發生災害。 (2)火災、地震、風災、水災、戰爭或勞工糾紛所 導致的損害。 (3)乙方不遵守本合約或其他相關規定所發生的損 害。 (4)緊急停電或其他非甲方人員故意或過失所造成 的機械故障引發的損害。
第十二條 違約處理
(1)乙方如有違反本合約上述各條款規定者,甲方 可終止合約,解除乙方設柜權利,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 方一切損失。
(2)合約期滿未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約經甲方通 知而終止合約時,乙方于接到終止合約通知后三天內負 責將商品撤離現場,如故意拖延不履行,視為拋棄其所 存留于專柜的貨物,任由甲方處理。
(3)乙方于合約終止日應即清償各項費用,如仍不 足者,甲方可行使留置權,并依法追訴。
第十三條 本合約期滿時,乙方有優先設柜權,乙 方如欲續約,應于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經甲方同意后另訂新約。如新約未能簽訂,乙方應于合 約期滿日立即遷出,并將柜位交還甲方,不得借故拖延。
第十四條 本合約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 憑。
第十五條 本合約如有糾紛訴訟時,雙方同意第一 審管轄法院為 法院。
第十六條 本合約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立合約書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篇3:專柜商品采購合同補充協議
專柜商品采購合同補充協議
部門:
供應商編號: 合同編號:
為了更好地執行*YJ商品采購合同,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簽訂以下補充協議。本協議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原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蓋章: 蓋章:
一、 銷售獎勵
月度銷售獎勵: % 年度銷售獎勵: %
銷售達標獎勵:
二、 節慶廣告費
元旦: 元/每店 春節: 元/每店
五一: 元/每店 中秋: 元/每店
國慶: 元/每店 店慶: 元/每店
全國周年慶: 元/每店
三、 陳列、促銷廣告費
商品上架廣告費: 元/單品/每店 排面促銷廣告費: 元/單品/每店
堆頭促銷廣告費: 元/單品/每店 TG促銷廣告費: 元/單品/每店 DM海報印刷費: 元/單品/每店 促銷員管理費: 元/人/月/每店
四、 開業廣告費
新店開業廣告費: 元/每店 花籃/條幅費: 元/店
首單折讓: 元/單品/每店 或 陳列贈品:
五、 其他:
新供應商進場宣傳費: 元/店 老店翻新宣傳費: 元/店
合同續簽費: 元/所有店 水電費: 元/月/店
乙方接受甲方對于新商品或季節性商品在 天內給予退貨
乙方不接受甲方的退貨,但可給予采購額 %的破損/無退貨折讓
乙方不接受甲方的退貨,但可給予采購額 %的贈品
乙方免費提供樣品,所有權歸甲方
乙方提供樣品,所有權歸甲方,乙方給予甲方進貨金額 %的折讓
乙方提供樣品,所有權歸乙方
不采用分別單列促銷服務費的形式,乙方同意按下列方法就所有促銷活動支付一筆總費用 計 元或采購額 %。
注:1、上述金額均以現金形式支付,如乙方要求采用帳扣方式,則需承擔相應稅額。
2、凡進入*YJ物流的供應商,需與*YJ另行簽訂《*YJ配送協議》。
*YJ商品采購合同補充協議
電器專用條款
供應商編號: 合同編號: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蓋章: 蓋章:
(一)、關于售后服務:
乙方負責的售后服務維修點如果更換或改地址、電話時,應提前10天書面通知甲方,否則每次處以 元違約金。
乙方負責的售后服務維修點,由于服務質量而被甲方顧客投訴在每月三次以上的,乙方應更換售后服務維修點,否則乙方將承擔相當于當月結算金額3%的違約金。
乙方提供 元人民幣的售后服務保證金,必須在合同生效后三天內交納,否則不予進貨或從貨款中扣除。
此項售后服務保證金甲方開具相應金額收款收據,并于雙方合同結束半年后給予無息返還。
陳列樣品提供:
為每一上架型號商品陳列樣品 實機免費提供,所有權歸乙方
實機免費贈送,所有權歸甲方 空機免費提供,所有權歸甲方
(二)、關于甲方提供的服務及收費:
促銷活動的安排:
1、 乙方若有統一促銷活動計劃應提前四周書面通知甲方。
2、 甲方策劃的促銷活動提前四周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響應并參與。
3、 甲方每年在重大節日推出促銷活動,乙方應積極參與,最少提供一款驚爆商品予以支持。
促銷費的收取:
1、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場地、柜臺、燈箱等進行商品的展示、廣告宣傳等各種促銷活動,乙方將每季向甲方支付促銷費 元。
2、為了促進乙方商品銷售、甲方將采取各項推廣活動,據此乙方應按標準繳付促銷費。
促銷費依據每季度(4.1-6.30為第一期;7.1-9.30為第二期;10.1-12.31為第三期;1.1-3.31為第四期)的總進貨額(含稅)為標準,按 %提取。若合作不滿一季度,則以月平均額為標準計算。
3、節日費、店慶費、新店開業費以及其他促銷活動的收費,見《*YJ商品采購合同補充協議》。
包銷機型、定制機型促銷獎勵:
乙方可以提供 款包銷或定制機型在*YJ全國范圍內各門店進行統一銷售。為進一步鼓勵甲方對乙方商品的促銷成果,按照雙方協商的銷量,乙方給予甲方達成
銷售 臺(套),享受返利
銷售 臺(套),享受返利
銷售 臺(套),享受返利
如因乙方不能按時供貨或缺貨等原因造成甲方未能完成相應指標,并為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可享受雙方簽定的最高返利,并可直接從貨款中扣除。
其他服務:
甲方將向乙方提供打印商品條碼服務,為此乙方將每月支付甲方條碼費人民幣 元。
結算方式:
每期促銷結束10天內,甲方與乙方核對該期總進貨金額無誤后,乙方以現金、支票、轉帳等方式向甲方支付以上促銷費、促銷獎勵及條碼費,甲方將于收取有關費用后向乙方開具一般服務(促銷費項目)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