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應對突發事件,妥善處置校園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或減少意外事故對廣大師生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法》、《安徽省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以及《國寧市中小學、幼兒園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規文件,結合本校實際,制訂本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及時、妥善處理校園內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護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建設“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2、堅持“以人為本,安全優先”的原則;
3、堅持“立足基層,有效控制”的原則;
4、堅持“加強教育,預防為主”的原則。
三、工作目標
1、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2、完善安全規章制度,落實責任制度,做到早防范、早處置。
3、建立快速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有效和果斷的措施,確保校園秩序。
四、校園安全工作組織和職責
1、校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及職責
組 長:zz(校長)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
副組長:zz zz zz負責所聯系分管的條塊的安全,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二責任人。
成 員:zz zz zz zz zz zz zz zz
主要職責為:
⑴ 召*議,部署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宜。
⑵ 一旦發生校園安全事故,啟動應急預案,處理突發安全事故。
⑶ 負責指導、協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
2、其它人員的責任:
⑴ 行政值班人員:負責檢查學校當天教育教學管理工作、飲食安全、住宿安全等,發現情況及時上報。
⑵ 班主任:對所任教的班級安全負總責。
⑶ 課任教師:負責學生課堂教學、活動的人身安全。
⑷ 寢室管理員:負責住宿學生在住宿樓的活動、生活及人身財產安全。
⑸ 后勤工作人員:配合其他工作人員,進一步做好校園通信、交通、水電以及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
五、現場指揮系統及職責
一指揮系統
1、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由校長負總責,各處室主任各負其責,協調統一行動。
2、非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由值班行政干部負責現場指揮、報告工作。相關崗位值班員協助。
二職責
1、指揮辦公室
承擔指揮領導小組辦事機構的職能,傳達上級指示,協調各處室對突發事件處置,并向學校指揮部和處置突發事件指揮中心匯報和聯絡工作,根據學校指揮領導小組的指令,編播有關制止事態發展的通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等。做好對外新聞聯絡和校園網絡控制工作,及時收集事態發展的信息和取證材料等。
2、現場指揮組
按學校領導小組指令,具體組織實施現場處置工作,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事態發展,處置情況,包括穩定情緒,開展勸阻、疏導和維護秩序工作,制止破壞校園公共財物及其他破壞活動,嚴防有關人員的鋌而走險事件發生。
3、保衛工作組
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迅速封鎖現場,設法切斷鬧事群體與外界的聯系,控制事態發展,及時做好校園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把好校園各個出入口,堅決封堵鬧事群體走出校門或外界鬧事群體進入校園。根據事態發展輕重情況,負責同社會職能部門的聯系。
4、后勤保障組
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組織動員后勤工作人員配合其他工作小組,進一步做好校園通信、交通、水電以及安全防護措施,為平息事態提供一切物質保障。
六、建立校園安全工作專項資金
為加強學校安全防范能力,及時對安全設施進行維修、更新和改造;對各處室安全負責人,應急小分隊成員等作必要的培訓;學校應設立安全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由總務處負責管理。
七、主要措施
1、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2、召開安全領導小組及全校教師會議,通報事件,穩定人心。
3、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請求上級幫助指導。
4、與駐地公安部門說明情況,請求配合學校做好校園秩序的穩定工作。
5、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并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有關領導和部門。
6、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并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7、專人負責接待家長,召開家長會,通報事件經過,穩定家長情緒,必要時做好與家長單位領導工作。
8、冷靜面對媒體采訪,有專人負責接待,未經同意,師生不得接受采訪,加強門崗管理;
9、學校全體教師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信息,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八、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教學樓緊急事故疏散預案
一 責任人:年級工作指導組成員、任課教師
二 責任人職責:
1、要對教學樓安全疏散技術作學習和宣傳。
2、要全面貫徹校園應急預案。
3、要熟悉、防范措施和器材位置及使用。
4、要熟悉緊急疏散路線,并組織好緊急疏散。
5、及時發現和排除區內的安全隱患。
6、要將隱患、問題和困難及時上報有關領導。
7、要在第一時間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三 一旦發生緊急事故的應急方法
1、立即啟動應急方案。
2、責任人與課任老師指揮學生疏散。
3、在第一時間上報學校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
4、應急小分隊成員對受傷師生進行自救或送往醫院救治。
2、學生宿舍樓安全應急預案
一 學生宿舍樓安全責任人職責
1、要組織緊急疏散及撲救工作。
2、要做維持秩序工作。
3、要熟悉疏散路線,器材位置。
4、要將疏散線路告知每一位學生。
5、要遇事鎮定,指揮有方。
6、要帶領成員相互幫助,相互支持。
7、要熟悉防火設施和安全通道的位置。
8、要熟練地使用各種滅火器材。
9、要及時發現和排除區內的安全隱患。
10、要將隱患、問題和困難及時上報有關領導。
二 緊急疏散責任人到崗時間
值班人員 三分鐘到達出險樓層
值班干部 五分鐘到達出險樓層
部門負責人 十分鐘到達出險樓層
學校負責人 十分鐘到達出險樓層
3、學生集體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凡組織學生集體活動的部門或班級要向校長室報《安全預案》,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誰違章組織活動誰負全責。
2、《安全預案》包括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人數、組織者、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活動組織者要對活動的安全工作全權負責。
4、活動組織者要向參加活動的師生,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5、體育活動前,由體育教師講清運動前的注意事項,大型體育活動前,要對參加活動的師生,進行好安全教育。
6、凡大型活動應安排醫務人員到場,以便緊急救護,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維持活動的秩序。
4、學校食堂安全應急預案
1、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
2、將中毒者送校醫務室檢查。
3、學校醫務室無法處理,及時送往市醫院。
4、保護事故現場,通知市教體局、衛生局、防疫站等職能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調查。
5、詳細寫清事故報告,如實上報領導。
6、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間接責任人應等候處理,包括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直至直接承擔法律責任。
7、平時做好食堂防中毒安全工作。加密加固食堂門窗,食堂內禁止投放、噴灑、使用滅蠅、滅蚊、滅鼠、滅蟑螂等害蟲的藥物,操作間和儲藏室應實施隔離,做好食物來源登記工作和出入庫登記工作,便于查清來源。
5、防火工作應急預案
1、發生火險時應及時撲滅,使火險消滅在萌芽狀態。
2、如不能及時撲滅,要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并通知周圍的教職員工共同救火。
3、樓內發生火災時應立即打開所有大門、應急燈。
4、值班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人要在最短時間內到達現場,組織學生疏散,并視情況決定是否撥打119。
5、小火險撲滅后,要向學校領導匯報火險原因;比較大的火災,在組織搶救的同時,要立即報上級主管部門。
6、踩踏事件應急預案
1、各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文明禮儀教育,教育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擁擠,防止踩踏積壓等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2、上下樓梯的教師要對學生上下樓梯故意打鬧等不良現象給予制止,防止擁擠堵塞現象的發生。
3、各大樓管理員要確保樓道暢通,一旦發生擁擠踩踏或者火災等問題,便于及時有效地疏散。
4、樓梯發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時,所在教師要及時組織疏導,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5、一旦發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所在老師要馬上報告學校領導。
7、防溺水安全應急預案
一 預防預案:
1、對學生加強游泳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到河邊、塘邊玩耍,不得私自下河游泳,如確須到游泳場游泳的,必須有家長帶領。
2、讓學生掌握有關防溺水、自救等知識,在緊急情況下,會進行簡單的處理。
二 應急預案:
1、一旦發生學生溺水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內報警、組織施救。
2、如有傷者,應及時送就近醫院救治。
3、通知家長,密切配合,共同救護。
4、組織調查、上報,處理相關事宜。
8、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各班主任要經常在班內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醒學生進出校園和經過馬路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別是對走讀生經過馬路要經常提醒,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2、教職員工如遇學生在校外馬路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撥打電話報警,對發生傷害的學生進行緊急處置,對肇事車輛進行記錄,第一時間打電話給120和學校領導,并協助做好疏散工作。
3、校警要對學生進出校門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要求學生騎自行車進出校門要下車,對違反交通安全規定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對不聽從教育的學生及時報告給政教處進行處理。
9、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1、根據政府、職能部門、教育主管部門發布的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預報后,領導小組宣布進入應急狀態,啟動應急預案。
2、預報期間二十四小時專人值班,發生情況立即上報,立即傳達,立即疏散學生。
3、督促檢查搶險救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4、各相關人員都要確保通訊暢通。
5、做好防自然災害的自救、互救知識的宣傳教育,通報情況,講明實情,平息謠傳,穩定學生情緒。
10、治安保衛工作應急預案
一 加強治安保衛工作
1、學校定期召開學生、職工大會,對安全提出要求,邀請公安部門及法制副校長講法制課,增強師生的法律意識。
2、經常對學生宿舍進行檢查,發現棍棒、刀具的給予沒收,并查明原因,嚴肅處理。
3、發揮班主任、管理員、學生干部的作用,深入細致地開展學生工作,發現學生之間的矛盾及時處理
4、對打架者決不手軟,根據《違紀學生處分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5、學校大門實行封閉式管理,師生憑校卡出入校門,嚴格執行來訪登記制度,防止壞人進入校園滋事。
二 發生治安問題時的預案
1、發生斗毆事件后,在場教職工和學生要立即報告學校值班領導,學校值班領導要迅速到達現場制止,并及時通知家長。無法制止的,學校值班領導要立即撥打110報案。
2、及時送被打傷的學生到校醫室治療,校醫室不能治療的,及時送市人民醫院或撥打120。
3、發生重大打架事件,造成嚴重傷亡的,立即報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
九、預警與報告
及時收集可能引起校園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學校接收到突發事件信息后,對信息進行分析與核實后,根據突發事件分級分類的性質,在第一時間向市教體局報告,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并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主管部門。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⑴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⑵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⑶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⑷事件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⑸需要相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⑹事件的報告單位、報告人和報告時間。
十、責任追究
未依法履行安全職責,違反本規定的,經校行政會議及有關部門的認定,由學校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它處罰,并在全校通報,以便吸取教訓。若責任重大,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篇2:校園網安全事件應急預案(2)
小學校園網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二)
一、網站出現非法言論時的緊急處置措施
1、網站由信息中心管理員及各科室負責人隨時密切監視信息內容。
2、發現網上出現非法信息時,各科室負責人網站管理員應立即向信息安全小組匯報情況;情況緊急的應先及時采取刪除等處理措施,再按程序報告。
3、信息安全小組具體負責的管理人員應在接到通知后一個小時內趕到現場,作好必要的記錄,清理非法信息,強化安全防范措施,并將網站重新投入使用。
4、網站管理員應妥善保存有關記錄及日志或審計記錄。
5、網站管理員應立即追查非法信息來源。
6、工作人員會商后,將有關情況向信息安全小組領導匯報有關情況。
7、信息安全小組召開信息安全小組會議,如認為情況嚴重,應及時向有關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安部門報警。
二、黑客攻擊時的緊急處置措施
1、當各科室負責人或個人發現有關網頁內容被篡改,應立即向網站管理員通報情況。
2、網站管理員應在一個小時內趕到現場,并首先應將被攻擊的服務器等設備從網絡中隔離出來,保護現場,同時向信息安全小組組長匯報情況。
3、網站管理員負責被破壞系統的恢復與重建工作。
4、網站管理員協同有關部門共同追查非法信息來源。
5、信息安全小組會商后,如認為情況嚴重,則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安部門報警。
三、病毒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1、當發現計算機感染有病毒后,應立即將該機從網絡上隔離出來。
2、對該設備的硬盤進行數據備份。
3、啟用反病毒軟件對該機進行殺毒處理,同時進行病毒檢測軟件對其他機器進行病毒掃描和清除工作。
4、如發現反病毒軟件無法清楚該病毒,應立即向安全小組負責人報告。
5、信息安全小組相關負責人員在接到通報后,應在一個小時內趕到現場。
6、經技術人員確認確實無法查殺該病毒后,應作好相關記錄,同時立即向信息安全小組組長報告,并迅速聯系有關產品商研究解決。
7、信息安全小組經會商后,認為情況極為嚴重,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安部門報警。
四、軟件系統遭受破壞性攻擊的緊急處置措施
1、重要的軟件系統平時必須存有備份,與軟件系統相對應的數據必須有多日備份,并將它們保存于安全處。
2、一旦軟件遭到破壞性攻擊,應立即向網站管理員報告,并將系統停止運行。
3、網站管理員負責軟件系統和數據的恢復。
4、網站管理員檢查日志等資料,確認攻擊來源。
5、信息安全小組認為情況極為嚴重的,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安部門報警。
五、其它設備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1、由主機托管方提供安全保護及必要應急措施
2、及時取得聯系
六、信息安全小組
組長:沈蓉
副組長:沈建新
成員:網管員、各科室負責人及全體教師
篇3:學院處置突發社會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學院(校)處置突發社會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1.編制目的
為規范學校應對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各項工作,有效預防、正確應對、及時控制、依法處置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本預案的編制依據是國家關于應對突出社會安全事件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江蘇省教育系統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南通市教育系統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規范性文件。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有本校師生參與的突發社會安全事件、對本校師生人身安全造成嚴重傷害或嚴重威脅的突發社會安全事件、有本校師生參與的或者是針對本校師生的非法傳教或政治性煽動蠱惑事件的應急處置。
4.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定義和分級
4.1定義
本預案所指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是指:
⑴發生于校園內外,有師生參與的各種非法*、*、*、請愿事件;
⑵發生于校園內外,有師生參與的集體罷餐、罷課、*、聚眾鬧事等群體性事件;
⑶有本校師生參與的或者是針對本校師生的各種非法傳教、政治性煽動蠱惑事件;
⑷針對師生的各類恐怖襲擊事件;
⑸由于師生非正常死亡或失蹤等原因引發的嚴重影響校園穩定和工作秩序的事件。
4.2分級
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按嚴重程度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和一般(IV級)四級。各級事件的基本情形是:
(1)特別重大事件(Ⅰ級):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經批準走出校門進行*、*、*、*、請愿以及實施打、砸、搶等,引發其他連鎖反應,已形成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大規模群體性事件;針對師生的各類恐怖襲擊事件;其他視情形需要作為Ⅰ級對待的事件。
(2)重大事件(Ⅱ級):聚集事件失控,校園網上出現大面積的串聯、煽動蠱惑信息,校內聚集規模膨脹并出現多校串聯趨勢;校內發生未經批準的大規模*、*、*、請愿等,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受到嚴重影響甚至癱瘓;其他視情形需要作為Ⅱ級對待的事件。
(3)較大事件(Ⅲ級):單個突發事件引起連鎖反應,校園內出現各種橫幅、標語、大小字報,引發校內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計聚集人數在100人以下,但已形成影響和干擾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群體性事端;其他視情形需要作為Ⅲ級對待的事件。
(4)一般事件(Ⅳ級):事件處于單個狀態,可能出現連鎖反應并引起聚集,群體性事端呈萌芽狀態;單個性突發事件已引起師生廣泛關注,師生中出現少數過激言論和行為,校園內或校園網上出現大小字報,呈現可能影響校園穩定的苗頭性信息;其他視情形需要作為Ⅳ級對待的事件。
5.工作原則
⑴穩定壓倒一切;
⑵先控制,后處置;
⑶預防為主,及時、合法、公正、慎重處置;
⑷屬地管理;
⑸以人為本,愛護師生;
⑹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高于一切。
6.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6.1應急組織體系
6.1.1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
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成員由學院黨委書記、副書記、黨委委員組成。黨委書記任總指揮,黨委副書記任副總指揮。指揮部一般設在黨委書記辦公地點;總指揮得根據處置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需要設置指揮地點、吸收有關處室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6.1.2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
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成員由黨委辦公室、學工處、人事處、工會、宣傳部、保衛處、團委、教務處、后勤管理處和各系黨總支主持工作的負責人組成,黨委辦公室主任為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學工處處長、人事處處長為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指揮部辦公室地點一般黨委辦公室,也可由指揮部決定。
6.2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職責
⑴負責統一決策、指揮、協調應急響應行動及善后處置工作,下達應急處置工作指令;
⑵負責向省教育廳、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報告事件發生、發展的情況,請示應急處置及善后工作;
⑶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負責與地方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協調聯系,以便共同應對、妥善處置事件;
⑷對事件進行調查、分析,追究有關人員的工作責任;
⑸負責其他應當由指揮部處理的事項。
6.2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⑴負責傳達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指令;
⑵及時收集和分析相應的數據和工作情況,提出處置工作意見和建議報總、副指揮決定;
⑶總結學校有關工作經驗和教訓;
⑷根據指揮部的要求,督促、檢查學校各有關部門落實事件處置的各項措施;
⑸根據指揮部的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事
件的調查、分析,提出責任追究的意見和建議;
⑹突發安全事故處置完畢后,負責完成相關書面總結或報告。
⑺負責完成指揮部交辦其他工作。
7.預防和預警
7.1信息報告
7.1.1信息報送原則
⑴迅速。最先發現突發事件或接到突發事件報告的單位和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向黨委辦公室報告或直接向院黨委報告,不得延報。黨委辦公室根據黨委的決定迅速向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報告。
⑵準確。信息報告的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⑶續報。對事件后續變化情況,要及時續報,對動態情況要邊處置邊報告。
⑷有關信息除按照規定渠道報告外,不得擅自向社會散布。如遇新聞媒體采訪報道,應當由黨委宣傳部或者黨委指定的發言人來接待采訪。
7.1.2信息報送機制
⑴緊急電話報告系統
最先發現突發事件或接到突發事件報告的單位和個人應在第一時間以緊急電話方式向黨委辦公室報告或直接向院黨委報告;黨委辦公室根據黨委的決定迅速以電話方式向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報告,以盡快得到上級和當地有關部門的指令。
⑵緊急文件報送系統
黨委辦公室在核實事件情況后,迅速以書面方式向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報告,并繼續以書面方式報告事件后續發展情況。
7.1.3信息報告的主要內容
⑴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等情況;
⑵事件發生的起因、性質和影響程度的初步評估。
⑶學校已采取的措施;
⑷校內外公眾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初步反應;
⑸事件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⑹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
7.2預防和預警
⑴院黨委、行政及其各職能部門應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明確責任、細化工作措施,妥善處理改革、建設與發展中的各種矛盾,高度重視穩定和安全工作,全面落實有關制度和監管措施,預防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
⑵加強應急反應機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實踐中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加強人員培訓,不斷提高應對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能力。
⑶根據處置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需要,做好應對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上的準備工作。
⑷院黨委和行政有關職能部門要經常排查內部存在的各種不穩定因素,及時化解影響穩定的矛盾隱患;要密切注意和防范敵對勢力的滲透和利用教育改革與發展中出現的一些矛盾和偶發問題進行炒作和煽動;要切實做好政治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動期、重大節慶期的維穩工作;要把握師生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引導,把各種影響學校穩定的矛盾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
8.應急保障
1、院黨委辦公室牽頭建立健全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的運行機制,完善信息傳輸渠道,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2、學校財務和后勤部門確保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經費和物資。
3、院級黨政領導和黨委辦公室、學院辦公室、人事處、工會、團委、學工處、保衛處、各黨總支和黨支部的干部和工作人員以及各系輔導員、班主任等是學校處置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基本隊伍。
4、學院組織處置社會安全突發事件基本隊伍進行學習和培訓,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提高協同作戰和快速反應能力。
9.應急處置
1、特別重大事件(Ⅰ級)的處置
⑴立即向省教育廳和當地政府及其教育行政、公安部門報告,以便當地政府決定啟動應急預案。學校執行當地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在管理范圍內全力配合當地政府應急預案的實施。
⑵學校處置社會安全突發事件基本工作隊伍迅速進入現場開展勸阻疏導工作;如勸阻無效,要配合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維持好現場秩序,防止社會閑雜人員和別有用心的人介入尋釁滋事,并及時請公安部門到現場協助做好工作,防止學生出現過激的違法行為。
⑶學校要進一步動員和發揮黨政工團各部門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者和學生干部、學生黨員骨干的作用,切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做到在校師生不離校、不停課、不停學。
⑷加強校園管理,嚴格控制人員出入。
⑸學校處理學生在事件中的違紀行為時,要注意掌握時機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要堅持孤立極少數鬧事者,團結大多數學生,有助于事件得到盡快平息。
2、重大事件(Ⅱ級)的處置
⑴立即報告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由市教育局決定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學校全力配合該預案的實施。
⑵學校處置社會安全突發事件基本工作隊伍迅速進入現場開展勸阻疏導工作。
⑶根據事件發生的起因,采取相應措施,化解矛盾,控制事態的蔓延和擴大。
⑷對在群體性事件中別有用心、蓄意破壞、危及公共安全的極個別人,報請當地公安部門嚴格控制和監視。
⑸嚴格門衛管理,防止串聯和外出*、*,防止社會閑雜人員進入校園。
3、較大事件(Ⅲ級)的處置
⑴迅速向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報告事件發生的情況。
⑵學校主要領導到場,對原因清楚、能夠立即處理的問題,立即依法、妥善地加以處理;對原因暫時不明、需要一定時間進行調查處理的,向學生做好解釋工作,講清道理,化解矛盾;要讓學生及時了解有關事實真相,以便學生盡快轉變思想,理解和支持學校的決策和決定,與學校保持一致;采取措施對聚集的學生進行分隔、疏導和疏散,恢復正常秩序。
⑶及時清除校園內出現各種橫幅、標語、大小字報。
4、一般事件(Ⅳ級)的處置
⑴加強不穩定因素的監控、信息收集和報告工作。
⑵加強校園巡查和監控,發現不穩定因素,及時報告,并進行緊急處理;發現具有社會危害性的大小字報及傳單,對張貼者立即予
以監控,確定其身份,分別情況予以處置;對大小字報及傳單應迅速清除,防止擴散。
⑶發現突發事件苗頭時,學校主要負責人立即趕到現場,組織對事件原因進行調查和取證,并通知相關部門及時解決,消除引發突發事件的苗頭和問題。
10.善后工作
1、屬于由國際、國內重大熱點問題或有關國家、民族情感等敏感問題引發的政治性群體事件,后期處置工作的重點是:通過形勢報告會、座談會、講座等形式,加強引導和教育,組織師生學習中央有關文件,開展法制教育,保護師生愛國熱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錯誤思潮,引導師生自覺地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的決策上來。
2、屬于由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員傷亡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后期處置工作的重點是:對在事故中傷亡的師生進行人道主義撫恤和補償,對受害者家屬進行慰問;在當地政府領導下,在當地綜治部門的指導和協調下,對校園及周邊環境進行整治,切實解決校園及周邊存在治安隱患,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
3、屬于由學校發展改革中涉及師生切身利益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后期處置工作的重點是:及時幫助解決涉及師生切身利益的困難和問題,有明確政策規定的,即應落實;對要求合理、但一時難以解決的,要深入細致地做好解釋工作;要切實關心和安排好有困難的教職工、離退休教職工的生活,審慎處理好校內人事制度改革、后勤社會化改革、校辦企業改制等引發的熱點、難點問題。
4、事件平息后,學校要提出進一步改進工作的措施,鞏固穩定局面,防止反彈;要及時組織相關人員認真總結、反思引發事件的原因和問題,對事件處理中的經驗和教訓加以總結分析。
11.附則
1、本預案未盡規定的事項,由應急指揮機構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以指令決定。
2、本預案由黨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3、本預案自頒布之日起生效;本預案生效后,此前與本預案有抵觸的規定即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