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現學校自來水,開水器的飲用水有異常現象(如有異味、有顏色等),按以下應急方案處置。
二、安全工作組織機構:
1、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
組長:zz(校長)
副組長:zz(書記) zz(副校長)zz(副校長)
成員:zz zz zz zz zz zz zz
2、救援救護小組:
組長:zz
成員:zz zz 各處室安全員 保安人員7名
3、善后處理小組:
組長:zz
成員:zz zz zz zz zz zz zz
4、事故調查小組:
組長:zz
成員:zz zz zz zz
三、應急方案:
1、總務處每日巡視發現、教師職工、學生發現應立即報告總務處。總務處與校醫、辦公室專職安全員到場查看。如果屬實,立即報告分管校長,啟動應急方案。辦公室向都成市教育局、公安局報告,校醫向都成市疾病控制中心報告。
2、總務處配合辦公室,立即封鎖現場,等待主管部門處理。
3、校長立即主持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布置實施應急方案。
4、教育處通知各班;教務處通知各教研組;總務處通知食堂、學生公寓、教師宿舍、以及相關部門,停止使用飲用水。
5、學校各部門按照政府主管部門制定方案,配合實施處理方案,直至恢復正常供應飲用水。
6、教育處立即組織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保持學校良好秩序。
7、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召集有關人員布置任務,迅速投入到搶險、救護和善后工作的處理等各工作之中。
8、由辦公室負責及時向上級匯報突發事件的進展情況。接待媒體、學生家長和教職工家屬,處理善后工作。
四、發生飲用水安全事故,如果有人員傷害時,按以下程序實施:
1、事發現場組織活動的負責人或任課老師要迅速組織學生自救互救,能到學校醫務室治療的,迅速送達,由校醫診治。
2、受傷學生、教職工不能移動或情況不明的,要立即通知校醫迅速到達現場實施救治。根據病情及時撥打“120”請求醫療救助。
3、總務處籌措資金,安排車輛由校醫護送到醫院救治。
4、由辦公室負責及時向上級匯報事件的進展情況,立即通知學生家長、教職工家屬,接待媒體和學生家長、教職工家屬。
五、學生撤離校舍安全事故現場以后,總務處配合安全保衛小組保護事故現場等待事故分析。
學校有關電話:
門衛:85450975保安隊長zz 819zzz16
辦公室:85zzz231zz 1308zzz1338zz 138zzzz932
都成七中
篇2:區一中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區一中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學校水污染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切實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突發飲用水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學校成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員各負其責,各司其能。
1.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各班主任
2.組長主要職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學校與各級部門及學校內部之間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組員主要職責:主要接受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部署,負責組織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具體調查、處理、救援及上報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
二、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項供水衛生管理制度:形成由單位一把手負責,分管副校長主抓,供管水人員具體執行的管理模式,并逐一認真落實,達到實效。
2.學校供管水人員衛生知識的培訓:組織供管水有關人員學習現行生活飲用水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有關衛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覺守法,不斷增強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按要求履行其職責及義務,保證所供給的生活飲用水衛生質量;同時開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及救援知識專門培訓和教育,增強水污染事故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3.加強生活飲用水供水設施消毒和水質衛生監測工作:加強飲水機定期清洗消毒工作,針對水污染事故多發季節和環節定期進行設備檢查維修,發現存在水污染事故隱患立即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學校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組織醫務人員,對患者進行搶救和治療。
2.配合當地公安、教育、衛生等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并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3.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采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4.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師生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師生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5.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后,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