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業管理社會安全事件中的應急預案
第一節 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
第九十六條 群體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會矛盾引發,特定群體或不特定多數人聚合臨時形成的偶合群體,以人民內部矛盾的形式,通過沒有合法依據的規模性聚集、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的群體活動、發生多數人間語言行為或肢體行為上的沖突等群體行為的方式,或表達訴求和主張,或直接爭取和維護自身利益,或發泄不滿、制造影響,因而對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各種事件。
第九十七條 群體性事件大多采取較為平和的表現方式,從本質上看是人民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礎上的矛盾,但暴力性、破壞性群體性事件逐漸增長,出現激化現象,對抗程度加劇。群體性事件的組織者和參加者出于"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的心理,越來越多地采取各種極端或違法行為發泄不滿情緒,圍攻沖擊基層黨政機關、阻斷交通、扣押人質,個別地方發生破壞公共設施、打砸政府機關、公共服務機構等的局部騷亂。有的甚至采取自焚、自殺等過激行為。
第九十八條 群體性事件的主要特點有:
(一)數量增多,規模擴大;
(二)涉及的部門行業多,主體成分多元化,參與的人員復雜;
(三)城鄉群體性事件的指向對象不同,維權內容不同;
(四)表現方式激烈,內部矛盾逐漸對抗化;
(五)組織程度高,經濟矛盾趨向政治化;
(六)各種矛盾相互交織,處置難度加大。
第九十九條 鑒于群體性事件的上述特性,在預防和處理建筑區劃內群體性事件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緊緊依靠當地政府部門、公安機關,采取措施應合法、理性、克制,講究方式方法和技巧,切忌與群體性事件的主體發生正面沖突,導致事態擴大。應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識;加強情報收集工作,做到發現事態迅速制止。嚴格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履行建筑區劃內公共秩序維護職責。
第一百條 群體性事件的預防和緊急措施:
(一)加強社區精神文明建設,營造和諧、穩定、文明、守法的社區環境;
(二)規范服務、誠信履約、依法經營,避免應物業服務不到位引起建筑區劃內的矛盾,釀成群體性事件;
(三)定期對員工進行法制培訓和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員工的政治覺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讓員工掌握一定的處理群體性事件的能力和技巧;
(四)定期開展法制宣傳,加強建筑區劃內業主、使用人的法制意識,正面宣傳社會的和諧面及我國社會制度的優越性;
(五)加強與建筑區劃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公安機關的聯系和溝通,配合其開展相關有利于社區和諧、社會穩定的工作;
(六)發生群體性事件或發現有發生群體性事件的苗頭時,應及時向當地政府、公安機關報告;
(七)發生群體性事件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及時進行勸阻,但不能采取過激的手段。對對方的挑釁行為,應保持克制;
(八)及時對群體性事件現場無關人員、圍觀人群進行疏散,并設立警戒,制止無關人員靠近現場。避免現場騷亂,防止事態擴大;
(九)密切監控事態發展情況;
(十)出現傷人、縱火、損毀公物等過激行為時,秩序維護人員應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況下,進行傷員救護、滅火、財產保護;
(十一)公安機關到達現場后,應立即向公安人員匯報現場情況,內容包括:事件的起因、經過、影響范圍、組織成員等;
(十二)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現場公共秩序。
(十三)群體性事件處置以后,對事件現場及證據進行保全,積極協助公安機關調查取證;
(十三)調查取證完畢后,在公安機關許可的情況下對現場進行清理,恢復正常公共秩序。
第二節 其他社會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第一百○一條 社會安全事件還包括:恐怖襲擊事件、涉外突發事件等。
第一百○二條 其他社會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物業服務企業可參照的參照本章第一節制定;
第一百○三條 社會安全事件關系到社區穩定和社會安全,因此在建筑區劃內的社會安全事件的預防和處置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依靠當地政府部門、公安機關。以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做好建筑區劃內的公共秩序維護工作,處置社會安全事件時的手段也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篇2:校園網安全事件應急預案(2)
小學校園網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二)
一、網站出現非法言論時的緊急處置措施
1、網站由信息中心管理員及各科室負責人隨時密切監視信息內容。
2、發現網上出現非法信息時,各科室負責人網站管理員應立即向信息安全小組匯報情況;情況緊急的應先及時采取刪除等處理措施,再按程序報告。
3、信息安全小組具體負責的管理人員應在接到通知后一個小時內趕到現場,作好必要的記錄,清理非法信息,強化安全防范措施,并將網站重新投入使用。
4、網站管理員應妥善保存有關記錄及日志或審計記錄。
5、網站管理員應立即追查非法信息來源。
6、工作人員會商后,將有關情況向信息安全小組領導匯報有關情況。
7、信息安全小組召開信息安全小組會議,如認為情況嚴重,應及時向有關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安部門報警。
二、黑客攻擊時的緊急處置措施
1、當各科室負責人或個人發現有關網頁內容被篡改,應立即向網站管理員通報情況。
2、網站管理員應在一個小時內趕到現場,并首先應將被攻擊的服務器等設備從網絡中隔離出來,保護現場,同時向信息安全小組組長匯報情況。
3、網站管理員負責被破壞系統的恢復與重建工作。
4、網站管理員協同有關部門共同追查非法信息來源。
5、信息安全小組會商后,如認為情況嚴重,則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安部門報警。
三、病毒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1、當發現計算機感染有病毒后,應立即將該機從網絡上隔離出來。
2、對該設備的硬盤進行數據備份。
3、啟用反病毒軟件對該機進行殺毒處理,同時進行病毒檢測軟件對其他機器進行病毒掃描和清除工作。
4、如發現反病毒軟件無法清楚該病毒,應立即向安全小組負責人報告。
5、信息安全小組相關負責人員在接到通報后,應在一個小時內趕到現場。
6、經技術人員確認確實無法查殺該病毒后,應作好相關記錄,同時立即向信息安全小組組長報告,并迅速聯系有關產品商研究解決。
7、信息安全小組經會商后,認為情況極為嚴重,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安部門報警。
四、軟件系統遭受破壞性攻擊的緊急處置措施
1、重要的軟件系統平時必須存有備份,與軟件系統相對應的數據必須有多日備份,并將它們保存于安全處。
2、一旦軟件遭到破壞性攻擊,應立即向網站管理員報告,并將系統停止運行。
3、網站管理員負責軟件系統和數據的恢復。
4、網站管理員檢查日志等資料,確認攻擊來源。
5、信息安全小組認為情況極為嚴重的,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安部門報警。
五、其它設備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1、由主機托管方提供安全保護及必要應急措施
2、及時取得聯系
六、信息安全小組
組長:沈蓉
副組長:沈建新
成員:網管員、各科室負責人及全體教師
篇3:學院處置突發社會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學院(校)處置突發社會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1.編制目的
為規范學校應對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各項工作,有效預防、正確應對、及時控制、依法處置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本預案的編制依據是國家關于應對突出社會安全事件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江蘇省教育系統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南通市教育系統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規范性文件。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有本校師生參與的突發社會安全事件、對本校師生人身安全造成嚴重傷害或嚴重威脅的突發社會安全事件、有本校師生參與的或者是針對本校師生的非法傳教或政治性煽動蠱惑事件的應急處置。
4.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定義和分級
4.1定義
本預案所指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是指:
⑴發生于校園內外,有師生參與的各種非法*、*、*、請愿事件;
⑵發生于校園內外,有師生參與的集體罷餐、罷課、*、聚眾鬧事等群體性事件;
⑶有本校師生參與的或者是針對本校師生的各種非法傳教、政治性煽動蠱惑事件;
⑷針對師生的各類恐怖襲擊事件;
⑸由于師生非正常死亡或失蹤等原因引發的嚴重影響校園穩定和工作秩序的事件。
4.2分級
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按嚴重程度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和一般(IV級)四級。各級事件的基本情形是:
(1)特別重大事件(Ⅰ級):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經批準走出校門進行*、*、*、*、請愿以及實施打、砸、搶等,引發其他連鎖反應,已形成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大規模群體性事件;針對師生的各類恐怖襲擊事件;其他視情形需要作為Ⅰ級對待的事件。
(2)重大事件(Ⅱ級):聚集事件失控,校園網上出現大面積的串聯、煽動蠱惑信息,校內聚集規模膨脹并出現多校串聯趨勢;校內發生未經批準的大規模*、*、*、請愿等,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受到嚴重影響甚至癱瘓;其他視情形需要作為Ⅱ級對待的事件。
(3)較大事件(Ⅲ級):單個突發事件引起連鎖反應,校園內出現各種橫幅、標語、大小字報,引發校內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計聚集人數在100人以下,但已形成影響和干擾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群體性事端;其他視情形需要作為Ⅲ級對待的事件。
(4)一般事件(Ⅳ級):事件處于單個狀態,可能出現連鎖反應并引起聚集,群體性事端呈萌芽狀態;單個性突發事件已引起師生廣泛關注,師生中出現少數過激言論和行為,校園內或校園網上出現大小字報,呈現可能影響校園穩定的苗頭性信息;其他視情形需要作為Ⅳ級對待的事件。
5.工作原則
⑴穩定壓倒一切;
⑵先控制,后處置;
⑶預防為主,及時、合法、公正、慎重處置;
⑷屬地管理;
⑸以人為本,愛護師生;
⑹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高于一切。
6.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6.1應急組織體系
6.1.1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
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成員由學院黨委書記、副書記、黨委委員組成。黨委書記任總指揮,黨委副書記任副總指揮。指揮部一般設在黨委書記辦公地點;總指揮得根據處置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需要設置指揮地點、吸收有關處室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6.1.2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
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成員由黨委辦公室、學工處、人事處、工會、宣傳部、保衛處、團委、教務處、后勤管理處和各系黨總支主持工作的負責人組成,黨委辦公室主任為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學工處處長、人事處處長為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指揮部辦公室地點一般黨委辦公室,也可由指揮部決定。
6.2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職責
⑴負責統一決策、指揮、協調應急響應行動及善后處置工作,下達應急處置工作指令;
⑵負責向省教育廳、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報告事件發生、發展的情況,請示應急處置及善后工作;
⑶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負責與地方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協調聯系,以便共同應對、妥善處置事件;
⑷對事件進行調查、分析,追究有關人員的工作責任;
⑸負責其他應當由指揮部處理的事項。
6.2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⑴負責傳達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指令;
⑵及時收集和分析相應的數據和工作情況,提出處置工作意見和建議報總、副指揮決定;
⑶總結學校有關工作經驗和教訓;
⑷根據指揮部的要求,督促、檢查學校各有關部門落實事件處置的各項措施;
⑸根據指揮部的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事
件的調查、分析,提出責任追究的意見和建議;
⑹突發安全事故處置完畢后,負責完成相關書面總結或報告。
⑺負責完成指揮部交辦其他工作。
7.預防和預警
7.1信息報告
7.1.1信息報送原則
⑴迅速。最先發現突發事件或接到突發事件報告的單位和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向黨委辦公室報告或直接向院黨委報告,不得延報。黨委辦公室根據黨委的決定迅速向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報告。
⑵準確。信息報告的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⑶續報。對事件后續變化情況,要及時續報,對動態情況要邊處置邊報告。
⑷有關信息除按照規定渠道報告外,不得擅自向社會散布。如遇新聞媒體采訪報道,應當由黨委宣傳部或者黨委指定的發言人來接待采訪。
7.1.2信息報送機制
⑴緊急電話報告系統
最先發現突發事件或接到突發事件報告的單位和個人應在第一時間以緊急電話方式向黨委辦公室報告或直接向院黨委報告;黨委辦公室根據黨委的決定迅速以電話方式向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報告,以盡快得到上級和當地有關部門的指令。
⑵緊急文件報送系統
黨委辦公室在核實事件情況后,迅速以書面方式向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報告,并繼續以書面方式報告事件后續發展情況。
7.1.3信息報告的主要內容
⑴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等情況;
⑵事件發生的起因、性質和影響程度的初步評估。
⑶學校已采取的措施;
⑷校內外公眾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初步反應;
⑸事件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⑹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
7.2預防和預警
⑴院黨委、行政及其各職能部門應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明確責任、細化工作措施,妥善處理改革、建設與發展中的各種矛盾,高度重視穩定和安全工作,全面落實有關制度和監管措施,預防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
⑵加強應急反應機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實踐中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加強人員培訓,不斷提高應對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能力。
⑶根據處置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需要,做好應對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上的準備工作。
⑷院黨委和行政有關職能部門要經常排查內部存在的各種不穩定因素,及時化解影響穩定的矛盾隱患;要密切注意和防范敵對勢力的滲透和利用教育改革與發展中出現的一些矛盾和偶發問題進行炒作和煽動;要切實做好政治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動期、重大節慶期的維穩工作;要把握師生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引導,把各種影響學校穩定的矛盾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
8.應急保障
1、院黨委辦公室牽頭建立健全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的運行機制,完善信息傳輸渠道,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2、學校財務和后勤部門確保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經費和物資。
3、院級黨政領導和黨委辦公室、學院辦公室、人事處、工會、團委、學工處、保衛處、各黨總支和黨支部的干部和工作人員以及各系輔導員、班主任等是學校處置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基本隊伍。
4、學院組織處置社會安全突發事件基本隊伍進行學習和培訓,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提高協同作戰和快速反應能力。
9.應急處置
1、特別重大事件(Ⅰ級)的處置
⑴立即向省教育廳和當地政府及其教育行政、公安部門報告,以便當地政府決定啟動應急預案。學校執行當地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在管理范圍內全力配合當地政府應急預案的實施。
⑵學校處置社會安全突發事件基本工作隊伍迅速進入現場開展勸阻疏導工作;如勸阻無效,要配合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維持好現場秩序,防止社會閑雜人員和別有用心的人介入尋釁滋事,并及時請公安部門到現場協助做好工作,防止學生出現過激的違法行為。
⑶學校要進一步動員和發揮黨政工團各部門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者和學生干部、學生黨員骨干的作用,切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做到在校師生不離校、不停課、不停學。
⑷加強校園管理,嚴格控制人員出入。
⑸學校處理學生在事件中的違紀行為時,要注意掌握時機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要堅持孤立極少數鬧事者,團結大多數學生,有助于事件得到盡快平息。
2、重大事件(Ⅱ級)的處置
⑴立即報告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由市教育局決定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學校全力配合該預案的實施。
⑵學校處置社會安全突發事件基本工作隊伍迅速進入現場開展勸阻疏導工作。
⑶根據事件發生的起因,采取相應措施,化解矛盾,控制事態的蔓延和擴大。
⑷對在群體性事件中別有用心、蓄意破壞、危及公共安全的極個別人,報請當地公安部門嚴格控制和監視。
⑸嚴格門衛管理,防止串聯和外出*、*,防止社會閑雜人員進入校園。
3、較大事件(Ⅲ級)的處置
⑴迅速向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報告事件發生的情況。
⑵學校主要領導到場,對原因清楚、能夠立即處理的問題,立即依法、妥善地加以處理;對原因暫時不明、需要一定時間進行調查處理的,向學生做好解釋工作,講清道理,化解矛盾;要讓學生及時了解有關事實真相,以便學生盡快轉變思想,理解和支持學校的決策和決定,與學校保持一致;采取措施對聚集的學生進行分隔、疏導和疏散,恢復正常秩序。
⑶及時清除校園內出現各種橫幅、標語、大小字報。
4、一般事件(Ⅳ級)的處置
⑴加強不穩定因素的監控、信息收集和報告工作。
⑵加強校園巡查和監控,發現不穩定因素,及時報告,并進行緊急處理;發現具有社會危害性的大小字報及傳單,對張貼者立即予
以監控,確定其身份,分別情況予以處置;對大小字報及傳單應迅速清除,防止擴散。
⑶發現突發事件苗頭時,學校主要負責人立即趕到現場,組織對事件原因進行調查和取證,并通知相關部門及時解決,消除引發突發事件的苗頭和問題。
10.善后工作
1、屬于由國際、國內重大熱點問題或有關國家、民族情感等敏感問題引發的政治性群體事件,后期處置工作的重點是:通過形勢報告會、座談會、講座等形式,加強引導和教育,組織師生學習中央有關文件,開展法制教育,保護師生愛國熱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錯誤思潮,引導師生自覺地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的決策上來。
2、屬于由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員傷亡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后期處置工作的重點是:對在事故中傷亡的師生進行人道主義撫恤和補償,對受害者家屬進行慰問;在當地政府領導下,在當地綜治部門的指導和協調下,對校園及周邊環境進行整治,切實解決校園及周邊存在治安隱患,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
3、屬于由學校發展改革中涉及師生切身利益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后期處置工作的重點是:及時幫助解決涉及師生切身利益的困難和問題,有明確政策規定的,即應落實;對要求合理、但一時難以解決的,要深入細致地做好解釋工作;要切實關心和安排好有困難的教職工、離退休教職工的生活,審慎處理好校內人事制度改革、后勤社會化改革、校辦企業改制等引發的熱點、難點問題。
4、事件平息后,學校要提出進一步改進工作的措施,鞏固穩定局面,防止反彈;要及時組織相關人員認真總結、反思引發事件的原因和問題,對事件處理中的經驗和教訓加以總結分析。
11.附則
1、本預案未盡規定的事項,由應急指揮機構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以指令決定。
2、本預案由黨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3、本預案自頒布之日起生效;本預案生效后,此前與本預案有抵觸的規定即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