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株二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及應急預案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生命安全、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師生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飲用水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各種突發事件。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組織機構
1、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組
組長:z(校長第一責任人)
聯系電話:z 傳真:z
副組長:z
成員:z
領導組職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領導組根據文件狀況及時宣布啟動應急預案,指揮下設六個小組各司其責。
2、領導組下設六個小組及其職責:
現場指揮小組:
組長:zz
聯系電話:zz
副組長:zz
成員:zz
現場指揮小組職責:趕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對事件進行快速、高效處置。
醫療救護組:
組長:zz聯系電話:zz
成員:學生科(醫務室)、教務科成員、年級組長、班主任
醫療救護組職責:
①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危重病人進行現場緊急處理;
②配合醫院搶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受害者;
③負責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體師生的預防意識和防護能力。
疫情報告組:
組長(疫情報告人):zz 聯系電話:zz
成員:辦公室成員、年級組長、班主任
疫情報告組職責:
①實行晨檢制度。班主任對到校學生觀察、詢問、了解出勤狀況,對缺勤學生了解缺課原因,發現有傳染病早期癥狀應及時報告疫情報告人。
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疫情報告人必須及時趕赴事發現場了解并記錄好如下內容:發生時間、發病人數、主要臨床癥狀、可能的發病原因、可疑食物。
③疫情報告人將了解到的信息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分管領導接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對信息進行分析、匯總。在征得校長同意后及時向教育局、疾控中心、衛生監督所報告內容:①發生時間②發病人數③主要臨床癥狀④可能發病原因⑤可疑食品⑥事件發生單位的聯系電話⑦緊急處置措施
現場維護組:
組長:zz 聯系電話:zz
成員:年級組長、班主任、體育教師
現場維護組職責:
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現場維護人員必須維護現場秩序。
②保護事發現場,妥善保護可疑食物及相關設施、設備,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等。
后勤保障宣傳組:
組長:zz聯系電話zz
成員:總務科成員
后勤保障宣傳組職責:
①及時為處置突發事件提供所需物資。
②加強衛生宣傳,消除師生恐慌。
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場所消毒指導。
④妥善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善后工作。
聯絡協調組:
組長:z聯系電話:zz
成員:辦公室、學生科、教務科成員
聯絡協調組職責:
①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
②協調各組之間的工作。
③加強與教育局、區疾控中心、衛生局的聯系。
3、全體教職工積極參與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如組長不在學校,由副組長代理組長,特殊情況下學校中層可以擔任臨時指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突發后,立即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任何人都必須聽從指揮領導小組人員的指揮。全體教職工都有責任為減少人員傷亡,穩定局勢而努力。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響應
(一)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現屬于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
①立即啟動每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加強疫情的通報。
②加強對接觸人群的跟蹤管理,做好教室、圖書室、食堂、辦公室等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③嚴格執行進出入校門的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①開展針對性地健康教育,印發宣傳資料,在校園張貼宣傳標語和宣傳畫,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②對全體師生每日定時測量體溫,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③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⑤及時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現屬于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嚴格外來人員進入校園。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外出學生和去疫區的人員返校后,必須進行醫學觀察。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及時查明缺勤原因。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動, 暫停一切大型的集體活動,不安排教師外出參觀學習等。
④對教室、實驗室、食堂、圖書室、活動室、廁所等場所每天進行消毒,通風換氣。
⑤學校每天公布校園疫情的防控工作情況。
4、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開展以下工作:
①根據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范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例如,出現一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對班級調整教學方式,暫避免集中上課;出現一例上述情況的診斷病例或兩例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在報請教育局批準后對該班級和相關班級實行停課,或實行全校停課。
②班級或全校停課期間,要指導學生進行適當的方法進行學習,如學校停課,學校領導和教師要堅守崗位。
③重大疫情發生期間,要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心理,維護校園穩定。
(二)食物中毒
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做好下列工作:
①立即停止食物供應活動,并在第一時間報告教育局、衛生局和公安等部門。
②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協助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
③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后交衛生部門處理。
④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并按要求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和樣品。
⑤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三)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①迅速報告教育局、區疾控中心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②及時將患病師生送醫院接受治療。
③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消防危害,制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
(四)飲用水安全事故
①總務科每日巡視,發現教職工、學生發生疑似飲用水事故,總務科與校醫、辦公室專職安全員到現場查看,如果屬實應立即報告分管校長,啟動應急預案。辦公室向市教育局、公安局報告,校醫向天元區疾病控制中心報告。
②總務科配合辦公室,立即封鎖現場,等待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③校長立即主持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布置實施應急方案。
④學生科通知各班,教務科通知各教研組,總務科通知食堂、學生公寓、教師宿舍以及相關部門,停止使用飲用水。
⑤學校各部門按照政府主管部門制定方案,配合實施處理方案,直至恢復正常供應飲用水。
⑥學生科立即組織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保持學校良好秩序。
⑦由辦公室負責及時向上級匯報突發事件的進展情況,接待媒體、學生家長和教職工家屬,處理善后工作。
篇2:中心醫院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 某中心醫院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1、門診各科室(包括急診科)必須建立門急診日志。住院部各臨床科室必須建立“住院病人登記冊”。門診、住院各科室醫護人員應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執行首診負責制,嚴格門急診、住院工作日志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任何科室和個人均必須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
2、接診醫師必須依接診順序在日志上認真填寫病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診斷與處理情況,不得漏項,并應妥善保存備查。
3、接診科室和醫師發現法定報告的傳染病,必須立即逐項填寫傳染病報告卡,立即報告醫院預防保健科,預防保健科接到報告后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告婁星區疾病控制中心。
⑴對甲類傳染病、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類傳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質炎的病人、病原攜帶者或疑似病人,應于2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向婁星區疾控中心進行報告。
⑵對其它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傷寒副傷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瘧疾的病原攜帶者,于6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向婁星區疾控中心進行報告。
⑶對丙類傳染病和其它傳染病,應當在24小時內通過傳染疫情監測信息系統向婁星區疾控中心進行報告。
4、接診醫師當發現短時間某局部地區或單位發生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時,必須立即報告醫院預防保健科,醫院預防保健科必須迅速深入科室了解疫情,并在2小時內報告區以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婁星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5、各臨床科室主任每月必須對本科室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登記填寫、報告質量進行檢查,對違反法律法規和醫院管理制度的現象和行為予以糾正。
6、凡科室或醫生個人瞞報、緩報、謊報傳染病疫情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輕者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并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者或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主要責任人或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篇3:學校傳染病疫情等突發衛生事件報告制度
學校傳染病疫情等突發衛生事件報告制度
根據衛生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的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我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定: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做好學校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工作是加強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重要環節。要充分認識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的重要性,增強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意識。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建立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責任制。對未履行報告人職責,造成疫情擴散和危害進一步加大追究其責任。
二、報告的時限和要求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學校的責任報告單位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責任報告人是機構指定信息的信息報送員。
當發生學校食物中毒或患病學生異常增加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該及時將情況報告給當地衛生疾控部門;一旦確定認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及時填寫相關報告卡。
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發現食物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學校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4)、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報出相關信息。
(5)、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工作規范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電話、傳真等)向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同時,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提供留樣食物,以便檢驗。
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于6小時內上報衛生部,并同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1)、初次報告。學校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在第一時間(事發后2小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衛生主管部門進行初次報告。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可直接報告省教育廳值班室和體衛藝處。
(2)、進程報告。在特別重大或者重大突發公共衛生時間處置中,學校應當每天將事件變化情況報告主管教育部門。
(3)結案報告。事件處置結束后,應在一周內將事件處理結果逐級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直至省教育廳。
三、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制定適合本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加強本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必要時組織學校師生按照學校制定的預案進行演練,以保證學校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