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滿意教師”評選方案
一、評選目的
以***為指導,以“雙提升、雙滿意”為目標,努力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充滿活力的教師隊伍。通過“十佳師德標兵”、“十佳教學能手”、“十佳服務標兵”、“十佳教壇新秀”、“十佳班主任”、“十佳中層干部”等“人民滿意教師”評選表彰活動的開展,進一步提升教育質量和服務質量,樹立教育系統良好的行業形象,提高人民群眾對教育的滿意度。
二、評選條件
(一)十佳師德標兵
1.全市在編在職的一線教師。
2.愛崗敬業,樂于奉獻,自覺地履行教書育人的職責。為人師表,廉潔從教,模范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深受學生、家長愛戴,測評滿意率在90%以上。
3.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業務,出色完成教育教學與教科研任務。具有強烈的團隊意識和協作精神,能始終以大局為重,處處爭當表率。
4.在關愛學生、轉化后進生、引導家長、奉獻社會等方面有比較感人的事跡。
(二)十佳教學能手
1.全市在編在職的一線教師,本科以上學歷,教齡滿六年以上。
2. 師德高尚,滿工作量,完全勝任本學科循環教學,熟練把握該學科課程標準、教學難點和重點,教學水平高,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學生負擔輕,所教學科的教學質量在學校一直名列前茅。
3. 課堂教學與科研業績突出,獲得過揚中市級以上拔尖人才稱號或近五年獲得過揚中市級以上大賽一等獎以上;承擔過鎮江市級以上公開課、觀摩課或示范課的任務,并產生一定的影響;有論文在鎮江市級以上教育刊物發表或獲得省級論文二等獎以上。
(三)十佳服務標兵
1. 堅持以人為本、愛崗敬業,牢固樹立“以學生為育人中心,以教職工為服務主體”的思想,在服務崗位工作中關愛學生、尊重教師,精心服務,工作成績顯著,深受師生歡迎和同行敬佩,滿意率在90%以上。
2. 模范遵守社會公德,注重自身修養,嚴于律己,工作嚴謹,自覺維護教育形象。
3. 認真研究和探索現代學校教輔后勤的新特點、新規律和新方法,服務水平高,曾獲揚中市級以上表彰或在揚中市級以上相關技能競賽中獲獎。
(四)十佳教壇新秀
1.全市在編在職的一線教師,幼兒園、小學教師大專以上學歷,其它學校教師本科以上學歷,教齡在五年以內。
2.熱愛教育事業,嚴格遵守師德規范,為人師表,關心學生全面成長,師生關系融洽。
3.教學工作認真負責,勤于學習,治學嚴謹,具備較強的業務能力,在教學、教研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業績,已出色完成一輪學科循環教學,教學質量名列學校前茅,在揚中市級以上各類賽課中獲得一等獎,并有論文在鎮江市級以上教育期刊上發表。
(五)十佳班主任
1.擔任班主任工作滿三年。
2.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廉潔從教,熱愛班主任工作,有事業心,工作態度端正,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3.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較高的管理水平,所帶班級學風好、班風正,無違法案件,無重大違紀事件,班級教育管理工作形成自己的特色,受到師生、家長和社會的公認,學生滿意率在85%以上或家長滿意率在90%以上,本人或所帶班級多次獲得校級以上榮譽。
(六)十佳中層干部
1.全市各校(單位)在崗在職中層干部,擔任中層領導職務滿三年。
2.有較好的政策理m.dewk.cn論水平和領導藝術,有獨當一面的能力,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廉潔奉公,勇于開拓,團結同志,作風扎實。
3.堅持管理在一線,開展工作有方法、有點子,敢管、善管,所在處室工作業績顯著,為學校(單位)的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深受教職工的擁護,滿意率在90%以上。
三、評選方法與步驟
1.評選方法:
①采取個人申報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產生校級候選人;
②在學校(單位)教職工、學生或家長中對候選人進行民主評議;
③學校(單位)領導小組考核審查,并進行公示,無異議后由學校(單位)按在職教職工總數5%的比例分類正式推薦上報至教育局。
2.評選步驟:
①教育局成立評審領導小組,制定評選方案;(20**年2月)
②部署評選活動,宣傳評選辦法;(20**年3月)
③學校(單位)宣傳發動,對照評選條件進行篩選推薦;(20**年4月—6月)
④根據各單位上報的結果,按1:1.5的比例確定第一輪入圍候選人名單;(20**年7月初)
⑤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網站等媒體宣傳介紹候選人,組織社會各界進行網絡和報紙選票投票,按1:1.2的比例確定第二輪入圍候選人;(20**年7月—8月)
⑥經局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最終表彰對象,予以公示;(20**年8月底)
⑦召開表彰大會,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20**年9月)
四、評選要求
1.各校(單位)要成立評審領導小組,積極部署,廣泛發動,認真對照評選條件嚴格推薦,嚴格審核,客觀公正地進行民主評議公示,并按要求及時上報有關材料。
2.各校(單位)要把此項活動作為推進和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作為樹教師形象、展教育風采的一次重要契機,高度重視,精心策劃,認真加以組織實施。要開展“學十佳”先進事跡活動,增強宣傳效果,擴大活動的影響力和輻射力。
篇2:教學新秀、骨干教師、名師評選及管理辦法
學校教學新秀、骨干教師、名師評選及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課堂教學效益,實施名師帶動戰略,充分發揮我校教學能手,骨干教師的作用,鼓勵廣大教師立足崗位,奮發有為,做專家型教師。經學校研究決定,特制定骨干教師及名師評選辦法及管理方案:
一、基本條件
1、模范的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有關教育教學法規,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實驗中學,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政治、業務活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熱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具有較強的教育科研意識和不斷提高自身素質的內在要求。
3、具有組織管理教育教學和指導學生的能力,具有擔任班主任,指導課外活動或執教活動類課程的能力。
4、學歷達標,年度考核在稱職以上,教學常規檢查合格。
5、無體罰、變相體罰學生及違法違紀事件和重大教育責任事故。
二、各類教學能手評選辦法
(一)教學新秀評選辦法
條件:1、任教期限三年以內,但能較好地履行崗位職責,見習期已滿的教師。2、教學常規檢查達到基本要求,積極參加集體備課,無誤課現象。3、教學成績達到學校同年級同學科平均水平。4、年度學生評教滿意率在85%以上。5、具有撰寫教育教學科研論文和執教校級公開課的能力。
評選辦法:每年度11-12月份由教導處舉辦新教師賽教活動,由教研組推薦參加,課型為新授課,教研組長任評委,對優勝者獲教學新秀稱號,按先進教師對待。
(二)骨干教師
條件:1、具有6年以上教學實踐(含6年),有兩屆高三教學經驗,具有較高的教學理論水平和實際教學能力。2、常規教學有自己的特色和風格,任備課組長或在集體備課中能夠發揮重要作用。3、能熟練掌握課程標準、教學大綱和教材,教學成績在校名列前茅。4、年度學生評教滿意率在90%以上。5、獲區級賽教名次,參加過區級以上教學論文交流或在市級以上報刊發表。6、所任班主任的班被評為校級以上先進班集體。7、在學校教育、教學、科研和集體備課中能獨擋一面;能出色的完成學校所交給的具體工作。8、能夠承擔校級以上(含校級)教育科研課題研究或獨立承擔重要部分的研究任務。
評選辦法:1、骨干教師評選每年度4-5月份由教導處舉辦,采取聽評課、論文交流等方式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三年。2、初評:采用個人申報,教研組推薦的方法。以教研組為單位,進行組內初評。根據學校制定的骨干教師評選標準,對參評教師進行計分、排名,填寫《骨干教師申報表》并附上有關獲獎證書復印件,報學校確定參加復評的教師。3、復評: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評審工作領導小組,評委由校委會及部分名師、高級教師組成,根據復評成績確定骨干教師。4、課堂教學講課課型為復習課或講評課。
(三)名師
條件:在滿足骨干教師的基礎上,1、獲市級以上教學能手或骨干教師。2、獨立承擔課題研究或在其中擔任重要部分的研究。3、在市級及以上刊物發表論文。4、對教育教學某方面進行專項研究,形成自己的理論體系并在區內外有較高知名度。
認定方法: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評審工作領導小組。評委由校長決定。評審辦法同骨干教師。每兩年舉辦一次,每屆任期5年。
三、骨干教師、名師管理辦法
骨干教師和名師要根據學校安排,承擔新教師的指導任務,負責為青年教師傳授教學方法和經驗,所指導新教師教學成績在備課組居中游以上。
骨干教師和名師要根據學校安排,擔任備課組長或教研組長,每學期聽評課必須在20、30節以上,積極引導教師參與教研教改。
每學期舉行一節公開課或觀摩課教學。每學年要進行一次教學經驗交流或學生學習方法指導活動。承擔一項教改課題,每學年要寫出具有一定價值的課改總結。
及時總結經驗,每學期至少有一篇有份量的文章,在學校教研活動交流或在正式報刊上發表。
所任學科教學成績分必須名列前茅。
不能履行職責或有教學事故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公開課滿意率較低隨時取消資格。
四、待遇
認真履行教學能手和骨干教師的職責和義務的,享受如下待遇:
1、骨干教師:學校授予“骨干教師”稱號,頒發證書,在年終考核、職稱評聘中進行量化加分,享受中級教師待遇,且每月享受50元學習資料補助。
2、名師::學校授予“名師”稱號,頒發證書,在年終考核、職稱評聘中進行量化加分,享受該級教師待遇,且每月享受100元教育科研經費。
3、評審小組每學期根據骨干教師和教學能手履行職責情況,兌現相關待遇。骨干教師、教學能手若不能履行責任和義務,每學期經評審小組研究,取消其榮譽稱號和相應的待遇。
4、本制度解釋權在校委會,由教導處負責落實。
篇3:云溪小學優秀教師優秀教育管理干部評選辦法
云溪小學優秀教師及優秀教育管理干部評選辦法
第一條 為調動教師的教學積極性,鼓勵教師積極投身教學工作、推進教學改革,促進我校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和教學質量的提高,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評選范圍與比例
1、評選范圍:積極承擔并認真完成教學任務的專職教師和管理人員。
2、評選比例:優秀教師一般不超過5人,管理人員不超過2人。
第三條 優秀教師評選辦法
1、根據月查(學期綜合得分前6名入圍)、統考(獎金額前6名入圍,任教兩科以上者按一科平均)情況,由教務處推薦優秀教師人選。報校務會討論確定。
2、凡在工作中出現下述情況之一者,不得提名為優秀教師候選人。
(1)不服從教學任務安排者;
(2)發生過空堂或曠工者;
(3)病假、事假累計超過5天以上者;
(4)無故不參加學校或上級組織的教研活動者;
(5)統考獎金倒數三位者。
(6)教學責任追究最多者。
第四條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優先提名為優秀教師候選人:
1、教學成績特別突出者,一般指排位第一名。
2、學生競賽成績特別突出者,一般指獲得鎮級或以上范圍內最高等級獎。
3、論文、優質課、案例、課件等獲得縣級或以上獎勵者。
4、承擔教學任務最多者,一般指周硬課時數最高者。
第五條 優秀管理干部評選辦法:根據分管工作成效,結合上級檢查評價情況,學期末由校務會討論或教師海選確定。
第六條獎勵辦法
1、優秀教師和優秀管理人員每學期評選一次,在學校博客公布,宣傳張貼,優秀教師頒發獎金1000元,管理人員頒發獎金1000元。
2、學校從校級優秀教師和管理人員中推薦參加縣、市、省級優秀教師評選,獎金按相關制度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