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學院學科帶頭人選拔與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科建設,促進學科快速發展,培養和造就一批富有創新意識和團隊精神的學科帶頭人,提升學校核心競爭力,結合學校學科建設的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學科帶頭人實行聘任目標責任制,聘期一般為三年。學科帶頭人的選拔與學校學科建設周期同步進行。
第二章 選拔原則
第三條 學校學科帶頭人的選拔堅持“德才兼備、注重實績、面向社會、公開選拔、平等競爭、擇優錄用、寧缺勿濫”的原則。堅持強化培養、嚴格考核、動態管理。
第四條 學校學科帶頭人選拔學科范圍及職數為:省級重點(省級重點學科包括省級重點學科和省級重點發展學科,下同)學科、校級重點(校級重點學科包括校級重點學科和校級重點發展學科,下同)學科,以及碩士專業學位授權學科。每個學科選拔1名學科帶頭人。
第五條 對于跨系、跨部門組建的學科,由學校確定牽頭單位。學科帶頭人應在本學科內選拔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原則上不能跨學科兼任。
第三章 選拔條件
第六條 學科帶頭人選拔條件:
(一)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的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年齡一般應滿足一個聘期的任職時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試點學科(專業)帶頭人應為碩士生導師。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科學素養、創新精神和嚴謹的治學態度,有強烈的責任感和奉獻精神,身心健康。
(三)善于團結合作,有較強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能團結帶領本學科團隊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有豐富的教學、科研和項目管理工作經驗。
(四)講授過至少二門本科生主干課程或一門研究生課程,教學任務飽滿,教學質量優良,并積極參加教研教改活動。
(五)學術思想活躍,學術造詣較深,具有學術遠見,能把握本學科發展方向,于所在學科享有一定的學術地位與影響力。
(六)科研能力強,成果豐碩,對本學科做出較大貢獻。近5年來,至少應滿足以下條件:
1. 省級重點(發展)學科帶頭人:有主持省以上立項的指令科研課題經歷,年均科研經費20萬元(軟科學8萬元);作為主要完成人獲省、部級科技成果二等獎1項(前二名),或獲省、部級科技成果三等獎1項(第一名),或主持獲市、廳級科技成果一等獎2項,或主持獲得職務發明專利3項;有主持省以上立項的科研課題經歷,第一作者發表本專業領域六大檢索期刊論文5篇或核心期刊論文10篇。
2. 校級重點(發展)學科帶頭人、碩士專業學位學科(專業)帶頭人:有主持省以上立項的指令科研課題經歷,年均科研經費10萬元(軟科學6萬元);作為主要完成人獲省、部級科技成果二等獎1項(前三名),或獲省、部級科技成果三等獎1項(前二名),或主持獲市、廳級科技成果一等獎1項或二等獎2項,或主持獲得職務發明專利2項;有主持省以上立項的科研課題經歷,第一作者發表本專業領域六大檢索期刊論文4篇或核心期刊論文8篇。
第四章 選拔程序
第七條 學科帶頭人選拔程序:
(一)申請人向學科所在系(部)提出書面申請,填寫《XX工業學院學科帶頭人申請表》,并提交學科建設工作計劃書及相應工作業績佐證材料。
(二)各系(部)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并組織申請人在申請學科全體講師以上成員中述職,經無記名投票確定候選人。候選人得票應超過參加評審人數的2/3。
(三)各系(部)對候選人做出政治表現、業務水平、科研成果及發展潛力評定,并按不低于學科帶頭人職數2倍人選擇優向學校進行推薦,同時將有關材料報學校人事處。
(四)人事處會同科技處、教務處、研究生教學部等職能部門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核,并報學校學術委員會進行評審。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人現場答辯。
(四)學術委員會將評審通過人選在校內公示7天。之后提交學校黨委常委會批準。批準后,由校長聘任為學校學科帶頭人并頒發聘書。
第五章 職責與權利
第八條 學校學科建設實行學科帶頭人負責制,學科帶頭人在學校學科建設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學科帶頭人的主要職責和權利是:
(一)組織制定本學科近期和中長期發展規劃,認真實施學科建設方案;決策本學科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制定、完善本學科建設的各項規章制度;為學校學科建設出謀劃策。
(二)凝練學科方向,帶動學科發展;在本學科領域組織開展教學、科研工作;面向國家戰略需求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積極爭取并主持重要研究項目和高層次產學研合作項目,取得標志性研究成果。
(三)熟悉相關學科領域國內外同行的發展情況,跟蹤最新學術動態,拓展學科特色和新的研究方向。
(四)負責提出本學科建設項目的立項、培養基地建設規劃,負責用好學科建設專項經費,最大限度地建設和使用好學科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具有學科建設日常經費(如學術交流、資料費、版面費、差旅費等)審批權。
(五)負責組建本學科團隊;在學校總體規劃下做好本學科的人才引進、選拔、培養等工作,力爭形成年齡、職稱、學歷和學緣結構合理的學科梯隊;具有學科骨干教師推薦權。
(六)負責組織本學科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以及培養計劃的制(修)定與審查工作;負責本學科研究生招生目錄的制定及研究生課程建設;負責對研究生培養各環節進行監控。
(七)定期組織本學科領域的學術交流活動,積極參加和推薦學術團隊成員參與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
第六章 管理與考核
第九條 科技處負責對學科帶頭人的日常管理,并協同人事處、研究生教學部、相關系(部)對其日常履職情況、學科建設規劃落實情況等進行檢查。
第十條 學科帶頭人應認真履行本辦法規定的崗位職責,按計劃完成任期工作任務,并接受學校和所在系(部)的定期考核。考核分為中期考核和任期考核。
中期考核一般在聘期的第二年年底進行。中期考核由科技處牽頭組成考核組,人事處、教務處、研究生教學部、所在系(部)配合完成。任期考核由學校學術委員會負責,具體工作由人事處會同科技處、教務處、研究生教學部完成。
第十一條 學科帶頭人考核工作以學科建設工作計劃為依據,與學科建設發展目標、學科建設成效相結合,重點考核學科梯隊建設情況和科研業績情況,以及帶頭人對本學科發展的貢獻??己说却我来螢椋簝炐恪⒘己谩⒑细瘛⒉缓细?。
(一)除完成學科建設項目規劃要求,滿足以下條件中的兩項的,考核等次為“優秀”:
1.有主持省以上立項的指令科研課題經歷,年均科研經費20萬元(軟科學8萬元);
2.作為主要完成人獲省、部級科技成果二等獎1項(前三名),或獲省、部級科技成果三等獎1項(前二名),或主持獲市、廳級科技成果一等獎2項,或主持獲得職務發明專利3項;
3.有主持省以上立項的科研課題經歷,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發表本專業領域六大檢索期刊論文3篇或核心期刊論文5篇。
(二)除完成學科建設項目規劃要求,滿足以下條件中的兩項的,考核等次為“良好”:
1.有主持省以上立項的指令科研課題經歷,年均科研經費10萬元(軟科學6萬元);
2.作為主要完成人獲省、部級科技成果二等獎1項(前四名),或獲省、部級科技成果三等獎1項(前三名),或主持獲市、廳級科技成果一等獎1項或二等獎2項,或主持獲得職務發明專利2項;
3.有主持省以上立項的科研課題經歷,第一作者發表本專業領域六大檢索期刊論文2篇或核心期刊論文4篇。
(三)能夠完成學科建設項目規劃的,考核等次為合格。
(四)未完成學科建設項目規劃的,考核等次為不合格。
第十二條 中期考核程序為:
(一)學科帶頭人填寫《XX工業學院學科帶頭人年中期核表》。
(二)學科帶頭人在所在系(部)就當年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述職測評,考核組依據測評情況作出初步考核結論,并將考核材料及結論報人事處。
(三)學校校長辦公會對初步考核結論進行審查,并給出中期考核結果,向全校公布。
第十三條 任期考核程序為:
(一)學科帶頭人根據考核內容,認真總結任期內的學科建設與管理情況,填寫《XX工業學院學科帶頭人任期考核表》。
(二)學科帶頭人向學校學術委員會述職。學術委員會依據學科帶頭人業績及述職情況對其任職情況進行評議,給出任期考核初步結論,并在全校公示7天。
(三)學校黨委常委會對學校學術委員會的考核結論進行審議,最終確定學科帶頭人任期考核結果,并予以公布。對于任期考核成績優秀者,學校將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四條 在聘期內,學科帶頭人因公離崗一年以內,保留所聘崗位,由主管部門按照正常在職考核;因公出國一年以上或因私離崗、出國(境)半年以上者,所聘崗位自然解聘。
第七章 獎懲制度
第十五條 學科帶頭人任期內每學年享有50%教學工作量的減免,可根據需要安排一個學期的學術休假。學校為每位學科帶頭人增設1名助手編制。
第十六條 根據任期考核情況,學校給予學科帶頭人及其團隊獎勵。獎勵額度如下:
(一)省級重點學科帶頭人及其團隊,任期考核優秀者,一次性獎勵30萬;任期考核良好者,一次性獎勵20萬;任期考核合格者,一次性獎勵10萬;任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獎勵。
(二)校級重點學科帶頭人及其團隊,任期考核優秀者,一次性獎勵15萬;任期考核良好者,一次性獎勵10萬;任期考核合格者,一次性獎勵5萬;任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獎勵。
第十七條 學科帶頭人在聘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資格和相關待遇:
(一)嚴重違反國家法律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
(二)在教學、科技或管理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給學校造成不良影響和重大損失;
(三)出現重大工作事故;
(四)治學態度不嚴謹,出現學術不端行為;
(五)任期考核不合格;
(六)經學校認定,有不宜繼續受聘的其它行為。
第十八條 學校對學科帶頭人實行動態管理,進行聘期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須提出整改措施。聘期屆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參與下一輪選拔的資格。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九條 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管理期內的省管優秀專家、省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可直接作為學科帶頭人。
第二十條 從事非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聘為校級重點(發展)學科學科帶頭人。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篇2: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師選拔與管理辦法
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師選拔與管理暫行辦法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師資隊伍建設,激勵優秀教師脫穎而出,建立和穩定一支人員精干、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專兼結合、特色鮮明的教師隊伍,以提高我院的人才培養質量和整體科研水平,制定本辦法。
一、涵義界定
1、專業帶頭人:主要在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活動和提高教學質量等方面起示范帶頭作用,主要負責某一個專業的專業建設與改革的研究和實施工作,指導和培養本專業青年教師開展教學工作和教學研究,提高本專業的人才培養質量。
2、學術帶頭人:主要在開展科學技術研究、科技開發活動和提高學術水平等方面起示范帶頭作用,主要負責某一個學科方向的學科建設與發展的研究和實施工作,指導和培養本學科青年教師開展科學技術研究,提高本學科教師的科研能力和學術水平。
3、中青年骨干教師:在開展教學工作、教育教學研究和科學技術研究等方面起骨干作用。其主要職責是在專業帶頭人或學術帶頭人的帶領下,積極承擔教學和科研任務,深入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和科學技術研究等工作,盡快提升自身的教學水平和學術水平。
二、評選條件
(一)專業帶頭人的評選條件
1、遵紀守法,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進取心強,有拼搏奉獻精神和寬廣的胸懷;愛崗敬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具有高尚的師德,近3年來每年師德測評分均為優秀。
2、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和協調能力,辦事公道,能團結同志,聽取各種不同意見,威信較高;身體健康,精力充沛,作風民主,有能力帶領本專業全體成員完成任期內的專業建設任務和人才培養目標。
3、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副教授和(或)高級工程師、高級經濟師、副主任醫師等以上相應專業技術職稱的在職的專任教師和雙肩挑教師(包括已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外聘教師)。
4、具有較高的外語(外語專業畢業的需具有第二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水平。
5、專業理論基礎知識堅實而廣博,能獨立系統地講授過所申報專業2門以上的專業課、專業基礎課或基礎課,教學工作量年均授課時數原則上不少于120學時;教學質量較高,近3年來每年教學質量測評分均為優良。
6、具有“雙師”素質,生產實踐工作經驗豐富,能熟練操作本專業各項技能;熟悉本專業和本專業所涉各個行業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對專業發展有較強的預見性,能夠順應市場需求,準確把握本專業人才培養方向。
7、教學、科研業績顯著,且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任何三項:
?、俳?年來,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刊物上以第一、二作者發表過有較高學術水平的學術論文不少于4篇,其中,獨著或第一作者發表的教育教學類學術論文不少于2篇。
②近5年來,正式出版本人撰寫3萬字以上的本專業專著、譯著或編著1部以上,或者擔任過(含正在擔任)正式出版的全國統編或規劃教材的主編、副主編。
?、劢?年來,教改、科研成果(含論文)獲地廳級一等獎以上,或有1篇以上學術論文被刊登在B類核心刊物(即《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認定的核心刊物)及以上級別刊物。但申報人必須是主要完成者(即獲獎項目前5名、論文作者前3名)。
④近5年來,主持過(含正在主持)或主要參與(排名須在前3名)2項以上應用技術研究,成果已被企業采用,效益良好。
⑤近5年來,主持過(含正在主持)或主要參與(排名須在前3名)2項以上校內實踐教學設施建設或提升技術水平的設計安裝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內同類院校中居先進水平。
?、藿?年來,有教改、科研成果通過地廳級以上鑒定或驗收(排名須在前5名)。
(二)學術帶頭人的評選條件
學術帶頭人的第1~5項評選條件與專業帶頭人的條件相同,但第6項條件改為:在本學科領域具有堅實的理論基礎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生產實踐工作能力,能及時掌握本學科國內外學術前沿的研究動態,對學科發展有較強的預見性,能夠準確把握學科發展方向;有1~2個明確的研究方向,治學嚴謹,學術造詣較深。另外,第7項第(1)點的條件改為:近5年來,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刊物上以第一、二作者發表過有較高學術水平的學術論文不少于4篇,其中,以獨著或第一作者發表的與本學科相關的非教育教學類學術論文不少于2篇。第7項的其他條件與專業帶頭人的條件相同。
(三)中青年骨干教師的評選條件
1、遵紀守法,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進取心強,有拼搏奉獻精神和寬廣的胸懷;愛崗敬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具有高尚的師德,近3年來每年師德測評分均為優秀。
2、具有一定的組織和協調能力,辦事公道,團結互助,威信較高;身體健康,精力充沛,作風民主;在學術上富有發展潛力。
3、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講師和(或)工程師、經濟師、主治醫師等以上相應專業技術職稱,或具有與專業帶頭人學歷學位、職稱同等條件的在職專任教師和雙肩挑教師(包括已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外聘教師)。講師年齡不超過40周歲,副高及相應專業技術職稱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
4、具有較高的外語(外語專業畢業的需具有第二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水平。能順利地閱讀、翻譯本專業外文資料,有一定的外語聽、說能力;計算機等現代教學儀器設備操作應用能力較強。
5、理論基礎和系統的專業知識扎實,能獨立系統地講授2門以上的專業課、專業基礎課或基礎課,近3年來教學工作量年均授課時數不少于240學時;教學質量較高,近3年來每年教學質量測評分均為優良。
6、具有雙師素質,既有較高的教學、科研水平,又有較強的實踐工作能力,對本學科、專業的現狀及發展趨勢有一定的了解,熟悉本專業人才的市場需求情況。
7、教學、科研業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任何三項:
①近5年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刊物上以第一、二作者發表有一定學術水平的論文2篇以上,其中,獨著或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與本學科、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不少于1篇。
?、诮?年來,正式出版本人撰寫2萬字以上的本專業編著1部以上,或參加過省級以上統編教材的編寫(本人撰寫2萬字以上)。
?、劢?年來,教研、科研成果(含論文)獲地廳級二等獎以上,或有1篇以上學術論文被刊登在B類及以上級別的核心刊物。但申報人必須是主要完成者(即獲獎項目前5名、論文作者前3名)。
?、芙?年來,主持、參加過(含正在參加)1項以上應用技術研究,且成果已被企業采用,并有一定的效益。
?、萁?年來,主持、參加過(含正在參加)1項以上校內實踐教學設施建設或提升技術水平的設計安裝工作,使用效果良好。
?、藿?年來,獲得過院級以上優秀教師者稱號,或有教改、科研成果通過院級以上鑒定或驗收(排名須在前5名)。
三、選拔辦法
1、選拔時間:每年5月初組織申報,6月底前公布評審結果。
2、選拔名額:每個專業只選拔一個專業帶頭人;每個三級學科方向均可選拔一個學術帶頭人;中青年骨干教師的選拔不超過本專業教師總數的30%,每年選拔一次,直至滿額為止。
3、選拔原則:按照“德才兼備、擇優選拔、保證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進行。
4、選拔程序: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資格審查、專家審議、任前公示、學院審定”的程序進行選拔。即由申請人填寫《專業帶頭人申請表》或《學術帶頭人申請表》或《中青年骨干教師申請表》,書面提供五年來的教學、科研工作的實績材料及今后三年的教學、科研計劃或設想,并附學歷學位、科研立項、科研成果等證明材料;所在單位對照相應的評選條件對申請人的政治表現、思想品質、業務水平、教學與科研的數量和業績、發展潛力以及研究目標等進行評定,擇優推選,并將推選結果和材料報院人事處;院人事處初審申報人資格、教學與科研業績和獲獎等證明材料,并對同一專業申報人按教學、科研實績大小進行排序,供專家審議時參考;院學術委員會對各單位推薦的符合資格的人選進行審議,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提出人選建議名單(三分之二成員通過),并向全院公示一周,然后由院長辦公會最后審定。
經學院審定的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中青年骨干教師名單向全院公布,發放聘書。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中青年骨干教師聘期均為三年。
四、激勵政策
1、對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中青年骨干教師在進修、培訓、考察、參加學術會議和申請科研項目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2、優先解決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中青年骨干教師的工作條件及科研經費。
3、除正常享受學院規定的進修待遇之外,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每人每年另可享受培養經費5000元,中青年骨干教師每人每年另可享受培養經費3000元。培養經費主要用于外出進修培訓、參加學術活動、開展試驗研究、出版著作或教材以及發表論文的資助費等。
4、聘任期內,學院每月發給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100元,中青年骨干教師50元的特殊津貼。全年按12個月計發。
5、優先享受教師學術假期。
6、各級黨政領導要關心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師的成長進步,定期了解人選的思想、學習和工作情況,及時解決他們在工作、生活和學習中的各種問題。
五、基本任務
(一)專業帶頭人的基本任務
1、根據本專業人才市場的需求動態,結合我院實際,在系主任的領導下組織編制、修訂和實施本專業建設與發展規劃。
2、根據所在專業的現狀及發展潛力,組織開展具有其特色的1~2個專業建設與改革方面的課題研究。
3、帶動本專業教師開展專業建設與改革的研究,推薦和培養從事本專業建設與改革課題研究方向的骨干教師,不斷提高本專業建設水平。
5、組織本專業開展教學研究活動和申報教改課題,不斷提高本專業教師的教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
6、三年任期內承擔指導2~3名青年教師(指導每位教師的時間不少于1年)開展課堂教學和實踐性教學與教學論文寫作的任務。
7、每年至少給本專業學生或面向全院相關專業作一次高水平的學術講座或報告。
8、三年任期內應在B類核心刊物及以上級別刊物上作為第一作者發表至少2篇高水平的學術論文。
9、與實驗室主任制訂和實施本專業實驗室、實訓基地建設與規劃。與相關部門協作組織實施畢業生職業資格培訓工程,力爭大多數畢業學生都能取得“雙證書”。
(二)學術帶頭人的基本任務
1、根據國內外學科發展動態,結合我院實際,在系主任的領導下組織編制、修訂和實施本學科的學科建設與科技發展規劃。
2、根據國內外學科發展趨勢和所在學科的現狀與發展潛力,確立相對穩定并具有特色的1~2個研究方向。
3、帶動本學科教師開展科學技術研究,推薦和培養本學科領域各研究方向的學術骨干教師。
5、組織本學科開展學術交流活動和申報科學研究課題,不斷提高本學科的整體科研水平和教師的學術水平。
6、三年任期內承擔指導2~3名青年教師(指導每位教師的時間不少于1年)開展科學技術研究與科技論文寫作的任務。
7、每年至少給本專業學生或面向全院相關專業作一次高水平的學術講座或報告。
8、三年任期內應在B類核心刊物及以上級別刊物上作為第一作者發表至少2篇高水平的學術論文。
9、與實驗室主任制訂和實施本學科實驗室、研究室建設與規劃。
(三)中青年骨干教師的基本任務
1、積極工作,完成好專業帶頭人或學術帶頭人布置的各項工作。
2、三年任期內主講2門以上課程,師德和教學考核結果均達到優秀。
3、積極承擔各項教育教學和科學技術研究任務,努力早出成果。
4、不斷更新教學內容,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質量,發揮示范帶頭作用。
5、三年任期內承擔指導1~2名青年教師(指導每位教師的時間不少于1年)的教學和科研工作,幫助他們盡快成長。
6、每年應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刊物上作為第一作者發表至少1篇高水平的學術論文。
7、積極協助實施本系專業建設與改革工作;積極參與畢業生職業資格培訓工程;與相關業務部門建立聯系機制,積極參與項目開發和實踐技能培訓,不斷提高自身實踐教學指導能力。
六、管理辦法
1、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中青年骨干教師均需與學院簽訂協議書,對其實行院、系(部)二級管理體制。
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中青年骨干教師的管理,由人事處負總責,教務處、科研處與各系(部)、處室具體分工負責。人事處負責選拔、考核的組織和有關待遇的落實工作;教務處負責教學任務的分配、檢查、落實和教學效果的評估等教學方面的管理;科研處負責科研項目的分配、指導、檢查、落實和科研成果的鑒定等科研方面的管理;所在系(部)、處室負責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師任期內的具體工作落實,并協助院學術委員會、人事處搞好其年度考核工作。
2、對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中青年骨干教師的管理期(任期)均定為三年,但實行動態管理。
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中青年骨干教師必須每年向學術委員會書面匯報年度工作情況。學術委員會會同其所在單位按照相應的職責、任務與要求對其進行年度考核,合格者連任,對不合格者,取消其資格,停止聘任,依照條件增補新人。被取消資格者,下一年內不得再申請參加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中青年骨干教師的選拔。
3、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師由各系部、處室和人事處分別建立業務檔案、人事檔案進行管理。
4、學院每年將劃撥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師經費,??顚S?。
本辦法自正式發文之日起執行,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篇3:職學院學科帶頭人選拔辦法
職學院學科帶頭人選拔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我院師資隊伍建設,鞏固和完善學科梯隊建設,促進人才快速成長,培養和選拔一批優秀學科帶頭人,以切實提高我院教學、科研工作水平,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堅持以下選拔原則
1、高標準、嚴要求(以國家教育部和行業頒發的統一標準為尺度)
2、以學術水平考核為主,教學水平考核為輔
3、公開選拔,量化考核
二、選拔范圍和條件
第三條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主要在教學科研第一線的在職專任教師中選拔
第四條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選拔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有良好的團結合作精神,能積極主動工作、默默奉獻;
2、教學科研能力強,主攻方向明確,學術造詣較深,成績突出,每年在省級以上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專業學術論文)二篇以上,為省內、國內同行所公認;
3、熟練掌握一門以上外語,計算機等現代儀器設備操作應用能力強;
4、年齡在45周歲以下;
5、具有碩士學位或正、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三、選拔名額和程序
第五條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每三年選拔一次,每個系(部、中心、處室)每次選拔不超2人。
第六條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采取差額推薦選拔方式產生。
第七條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的選拔程序:
1、各系(部、中心、處室)根據本辦法規定的條件,結合本單位實際,初步確定選拔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的學科,并填寫《xt職學院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推薦表》;
2、學院在廣泛聽取有關學科教職員工意見的基礎上,并經院學術委員會審議后報學院初步確定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候選人,并公布名單。
第八條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確定后,院、系(部、中心、處室)共同擬定培養計劃,明確培養對象在教學科研能力和學術水平等方面應達到的主要目的和分年度目標,以及為實現培養目標所需采取的主要措施。
第九條培養對象所在系(部、中心、處室)與院簽訂《xt職學院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培養任務責任書》,培養對象與系(部、中心、處室)簽訂《xt職學院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培養合同書》。
四、培養
第十條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培養期為四年。
第十一條各系(部、中心、處室)要認真履行培養任務責任,創造良好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嚴格執行培養計劃,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按期實現培養目標。同時,要注重在教學科研第一線崗位上的培養,給他們分任務、壓擔子,采用“送出去(作訪問學者)、請進來”的辦法,促使他們盡快成長。
第十二條要充分發揮本學科老專家、老學者的傳、幫、帶作用,每名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由學院學術委員會選派和指派指導教師(可外聘)。
第十三條學院成立學科帶頭人培養專項基金,對于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學院視專業情況不同劃撥培養經費。培養經費由指導教師統一管理,其使用方案須經所在單位審核,報主管院領導審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條培養經費實行??顚S?,主要用于培養對象在教學科研上的系統訓練和培訓、調查研究、考察和教學改革,參加有關的學術活動,以及指導教師、培養對象津貼發放(發放的辦法和標準由學院研究確定)等方面,不準用于購置大型儀器設備和出版書籍。
第十五條院、系(部、中心、處室)對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在科研課題立項、科研經費申請及教材編寫安排等方面予以優先安排、重點扶植。
第十六條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必須認真履行培養合同規定的責任,嚴格執行培養計劃,刻苦學習,積極參加各類培訓活動,在規定培養期間內實現確定的培養目標。
五、管理
第十五條各系(部、中心、處室)對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實行備案管理,建立培養檔案,學院學術委員會會同各系(部、中心、處室)每年進行一次考核、檢查。
第十六條對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的考核、檢查結果,學院每年通報一次,并作為增、減下年度培養資助經費的重要依據。對沒有嚴格執行培養計劃和不能達到年度目標的,一律中止經費資助,并酌情收回部分培養資助經費。
第十七條各系(部、中心、處室)要注意保持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在本學科工作崗位上的穩定性,如屬工作需要確需調動的,需征求本人意見,并報學術委員會審查、批準。
第十八條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實行服務期制度,培養對象培養期間和培養期滿以后,五年內不得調開本學科工作崗位及調離學院,否則,應至少補償二分之一以上的培養資助費。
六、附則
第十九條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工作先進單位、優秀培養對象、優秀指導教師,由學院給予適當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