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一中地震等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預案
可能導致該突發事件發生的原因:
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需要保安人員協助學校緊急疏散校內師生,并檢查大樓內電器、閥門等設施設備的開閉情況,避免造成校內師生的傷亡和學校財產的損失。
啟動條件、具體應急措施及詳細解決方案
(一)啟動條件
物管處接到氣象臺發布的地震等自然災害預(警)報,需要物管處立即進入臨戰狀態,協助檢查校內的設施設備、排除隱患,全力配合各項防震抗震工作,疏散大樓內人員的情況,立即啟動該應急預案。
(二)具體應急措施及詳細解決方案
1、項目負責人實時關注當地氣象臺、中國地震網發布的地震消息,同時掌握相關地震知識。
2、項目負責人召開應急工作會議,要保安人員做好預防措施,地震時各崗位員工應保持鎮定,堅守崗位,在附近尋找堅固的結構部位尋求掩護,地震時切勿在樓梯下躲避,遠離窗戶、玻璃、不牢固的支架或懸掛的物件。
3、地震級別較低時,一般是5級以下的地震。發生地震后,室內工作人員在震發瞬間不知道地震強弱的情況下,應迅速按預先選定的較安全的室內避震點分頭躲避。震后快速撤到室外空曠地區,以避余震。震后注意收聽、收看電視臺、電臺播發的有關新聞,做好防余震準備。
4、如發現有受傷師生時應及時撥打120送至當地就近醫院救治。
5、保安人員協助學校水電維修人員迅速切斷生活水泵、供水,關閉其附屬設備,切斷非應急電源及煤氣閥門。
6、協助學校有關領導應組織師生鎮定而有秩序地沿應急疏散通道撤離學校區域的危險地區,并在安全空曠場地集合。
7、協助學校維護疏散秩序,安慰師生,檢查所有可能的火源是否熄滅,防止火災發生。
8、所有保安人員嚴禁散播謠言或夸大校園的損壞情況,切勿引起師生恐慌。
9、若發生破壞性地震,造成人員傷亡和建筑物破壞,應及時上報學校總務處,根據學校總務處的統一部署,協助做好相關預防與搶險工作。
篇2:第二小學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基本處置方案
第二小學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基本處置方案
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包括暴雨雷電、大風、大雪、濃霧和地質災害等。本方案主要對洪水、地震的處置程序作出基本規定,其他各類事件可參照執行。
一、防汛抗洪
(一)預警。接到上級預警時,應加強值班,保證通信暢通。安全管理員晝夜觀察天氣變化情況,并及時通報。不間斷地發出預警或報警。檢查、補齊、落實所有應急裝備,保證應急需要。向事故易發地段、危房等重點部位發出警報,要求做好撤離準備。
(二)救災步驟。
1.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各就各位,各負其職,領導、組織、動員村民全力投入抗災救災工作。
2.組織應急分隊,將危房對象撤離到安全場所安置。先人后物,確保人員不傷亡,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3.各應急分隊負責各責任區重點部位(危房及地勢低洼區域)的疏散、撤離和監控。
4.迅速按預案要求征召應急車、搶險工具等搶險裝備,統一調度使用。
5.組織應急分隊在全校范圍內不間斷巡邏、監控災情,實施救援。
二、抗震
(一)有警地震
1.及時組織師生有序疏散到操場,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動員師生帶上日常用品和食品。
2.組織各應急分隊逐室檢查,確保不漏室、不漏人。
3.組織聯防隊設卡,阻止師生回流。
(二)無警地震
1.災情突發,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在所在責任區配合各小組長動員學生緊急撤離疏散。
2.情況危急,師生就近撤離到比較安全的地點。
3.能撤離至操場的,要撤離到操場。
(三)震后自救
1.第一時間向教育局及相關單位報告災情,請求支援。
2.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搜救。(1)以各應急分隊為單位,逐班點名、搜索,確認失蹤人員,盡可能搜救。(2)應急分隊(聯防隊)對重點地段進行搜救。(3)組織救護隊搶救轉移傷病員。(4)堅持設卡,阻止無關人員回流。
(四)余震防范
1.組織臨時生活安置領導小組,設法組織必要的日用品和食品,供應師生,共度難關。
2.多做工作,穩定師生情緒,待災情穩定后,組織自救。
3.設卡把關,設法阻止無關人員返校尋人取物,防止意外。
4.搜尋遇難人員,配合上級,妥善處置,做好遇難人員家屬的工作。
篇3:X校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某校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為增強學校應對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等級確認與劃分
根據原生性自然災害發生的時問和空間,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引發、誘發的經濟損失,以及對學校教育教學產生的影響程度從高到低分為三級(I級-III級)。
1、特別重大自然災害(I級):是指學校所在區域(地域)內的人員和財產造成重大損害,對本地區工作、秩序和生活產生重大影響的自然災害。
2、重大自然災害(II級):是指學校內或相鄰區域的人員和財產造成嚴重損害,并對本校和相鄰區域的教育教學秩序產生嚴重影響的自然災害。
3、一般自然災害(III級):是指對學生、教師個體或局部造成的損害,對教育教學工作、生活秩序構成一定影響的自然災害。
二、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程序
1、災情信息采集和分析
(1)上級政府防災、減災主管部門發布自然災害信息或本校掌握災害事故信息后,學校進行分析后,啟動本應急預案。
(2)出現無預見的突發性災情,學校和教師有義務迅速通過電話、互聯網或其他通訊手段向"110"報警和向區教育局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反映災害事故信息。
2、自然災害預報后的先期處置
有關部門發布自然災害預報后,根據區教育局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的決定,進入預備應急狀態;配合有關部門加強監測、收集和分析災情信息;根據自然災害發展的趨勢,結合本區域內學校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進行搶險救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3、自然災害發生后的應急處置
(1)學校根據區教育局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令,迅速啟動本應急處置預案,做到責任人到位,工作隊伍到位,后勤保障和搶險隊伍到位;根據自然災害發生的情況,迅速組織人員開展自救、互救等搶險救災工作;一旦發生人員傷亡,應立即組織救治;及時調請屬地民防、公安、醫療、防疫部門的支持;及時向區教育局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本校災情、險情和傷情;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受災人員的安置工作。
(2)學校要做好師生的思想工作,穩定情緒、維護秩序。
(3)當學校遭受I級自然災害,可能造成人員和財產重大危害時,可通過區教育局向區政府請求部隊增援;根據事態的變化與發展,必要時在適當范圍實施學生停課、停學的措施;根據區教育局、區政府的指令,提供必要的人力、技術、場所,以備搶險救災的急需。
附件:
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名單
組 長: z
副組長:z
成員:z
責任人:學校領導總務處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