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工程部工具及材料管理制度
1、采購及使用
1.1常用工具、材料由工程部倉庫管理人員,根據耗用規律和使用情況,在保證數量又不造成積壓的原則下,制定最低備用量。對其他維修用品,由各班組根據需要報工程部審批采購。
1.2采購員采購后,交倉庫保管員驗收并輸入庫登記手續。
1.3班組員工需領料時,應填寫領用單。完成報修后,要在工作單上填寫清楚用料情況,由主管確認并對領用量和耗用量進行核銷,多余材料必須退回庫房。
1.4對進口備件及工具等高額的物品應采用以舊換新的制度。
2、工具管理
2.1工程部工具分為部門級工具、專業級工具及個人工具三部分。工具保管人必須認真建立工具臺帳,做到工具與臺帳相符。
2.2部門級工具歸庫管員負責保管及借出,各種電動工具原則上由工具倉庫統一保管,憑工具借用牌借用。
2.3專業自用工具由主管負責保管及使用,機房值班用工具,應放在固定的工具箱內并排列整齊,工具箱應作為交接班內容之一。
2.4根據工種的不同,檢修技工的常用工具,可由個人保管使用。電焊、氣焊機等配套工具一般由電、氣焊工保管。
2.5所有工具保管人必須認真負責并保持工具的完好及使用功能。工具保管人必須定期檢修并保養所屬工具,每月一次,以保證各類機具的正常使用。
2.6部門級工具的借用,必須執行公用工具的臨時借用程序,借用人必須認真填寫工具借用記錄單,工具借用最長時間為三天,如因工作原因,需再繼續使用時,必須重新辦理借用手續,工具用完后立即主動歸還,不得拖延。
2.7借用部門級工具歸還時,須由庫管員和使用人共同進行檢驗,如有遺失或損壞,須由使用人負責照價賠償,如借用工具時未按規定填寫公用工具借用記錄單,或無法確定使用人時,造成部門級工具的遺失或損壞,由庫管員負責照價賠償。
2.8專業自用工具必須由主管進行每日清點,并保持完好,特別是常用小型工具,不得遺失或損壞,如有遺失或損壞,須由使用人照價賠償,如未能確定使用人,則由主管照價賠償。
2.9全體員工必須愛護工具,必須正確使用工具,凡不正確使用工具、不愛護工具并因此造成工具損壞者,將按工具原價賠償。凡屬人為的工具損壞,均應酌情予以經濟賠償。
2.10所有工具一律不得外借,如因情況特殊,必須經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借出,員工擅自外借、帶出,經查實要嚴肅處理。不得用工具干私活。
2.11所有工具要愛惜使用。工具按規定的使用年限到期時,無論專業級工具還是個人領用工具,一律以舊換新。
3、對講機管理
3.1所有持機者,要按照"對講機使用說明"使用,并對本機負有監護和管理責任。若有損壞或丟失,持機者負責按價賠償。
3.2任何人不得外借對講機,若工作需要,必須經工程師批準。
3.3持機者在工作時間內必須攜帶對講機,并保持通訊暢通。
3.4所有使用對講機者,要正確持機,愛護天線,經常保持對講機的清潔、安全、暢通。
3.5對講機要輕拿輕放,專人負責,不得亂拆、亂放,不用時關掉電源。
3.6持機者不得利用對講機聊天,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7持機者利用對講機聯系工作時要簡明扼要,以免耽誤時間,影響其他人員使用。
4、質量記錄
《外借物品登記表》ED-TB-0309-112
篇2:學校(院)維修材料工具管理制度
學校(院)維修材料、工具管理制度
一、 本著節約的原則,維修人員使用維修材料前要做出詳細的使用計劃,上報主任審閱簽字后方可領用。
二、 維修材料由倉庫統一保管,專職采購,統一購進,不允許維修人員自主采購材料。
三、 各部門領用維修材料應在出庫單上注明名稱、數量、用途等事項,以備復查所用。所拆換下來的材料必須及時收回。
四、 倉庫保管專職負責倉庫材料的入庫存放,出庫領用及安全防盜工作,其他人員不得參與倉庫保管業務。
五、 每月的月底,倉庫保管員要認真盤點核對一遍物資儲備情況,并對領用情況做出科學分析,上報主任并制定下月計劃。
六、維修工具所屬權歸水電暖維修管理中心,中心與使用人簽定工具配備使用協議。
七、維修人員有妥善管理工具的義務,在使用工具過程中,如因使用不當造成工具損壞,應交付維修費,如果工具丟失,應按原價賠償。
八、工具勞損,需正常維修更換的,應采取以舊換新的方式,維修人員不得在不提供舊工具的同時,領取新工具。
九、如因工作調動,維修人員離開原工作崗位,應把所配發工具全部交回水電暖管理辦公室。
十、公用維修工具應隨用隨借,辦理借用手續,用完后及時交還。
篇3:維修材料及工具領用制度
維修材料及工具領用制度
1、各員工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個人常用工具和本處公用工具,個人工具由本人負責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或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2、所有工具都要進行建賬管理,做到帳物相符,每人必須在各自的工具卡上簽字。
3、所有的工具必須正確使用,特別是電動工具必須正確、合理地使用,發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使用。
4、所有工具堅持交舊領新的原則,在領用新工具時必須交回舊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統一由庫房處理,不準外流。
5、專業工具未經培訓不得隨意使用。
6、較大型的專業工具應隨用隨借,當日歸還。
7、新增加的工具必須由機電主管提報,經物業經理批準后,方可購買。新工具在領用時也必須進行登記、建帳簽字。
8、所有工具實行丟失賠償的原則。
9、領用維修材料及工具均應填寫領用單,經部門主管審批后方可去倉庫領取。
10、未經部門經理批準,不可將領用的材料和工具用于大樓外。
11、凡出大樓的材料及工具均應有部門經理簽署的出門證,并交安全員檢驗。
12、多余材料應及時退庫。
13、有回收價值的備件應以舊換新。
14、員工在調離公司時,全部工具必須如數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