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處維修材料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維修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嚴格維修材料的出庫、入庫程序,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倉庫保管員和值班員在處長和主管處長的領導下負責維修材料的管理工作。
第二條:倉庫保管員負責維修材料庫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值班員負責維修材料的領用工作。
第四條:維修物資采購后,采購員應及時辦理材料入庫手續,由倉庫保管人員和采購員在購貨發票上簽字后,再經處領導簽字報銷;未辦理入庫手續的,不能簽字報銷。
第五條: 維修材料入庫后,倉庫保管員應及時建立材料臺帳,各種材料要分品種、規格,擺放整齊。
第六條:維修物資的領用應經值班員開具出庫單,由維修人員持出庫單到倉庫領用維修材料。
第七條:維修材料出庫后,倉庫保管員應及時在材料臺帳上核減。
第八條:倉庫保管員應每月對倉庫的現有材料進行一次盤點,并每月上報一次維修材料使用和庫存情況報表,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第九條:倉庫保管員應隨時掌握常用維修物資的庫存情況,及時提出維修材料的初步采購計劃。
第十條:對于緊急搶修工作,需要臨時采購維修材料時,可先行采購和使用,隨后補辦出、入庫手續。
第十一條:倉庫保管員應做好倉庫的安全防范和防火工作。
篇2:學校(院)維修材料工具管理制度
學校(院)維修材料、工具管理制度
一、 本著節約的原則,維修人員使用維修材料前要做出詳細的使用計劃,上報主任審閱簽字后方可領用。
二、 維修材料由倉庫統一保管,專職采購,統一購進,不允許維修人員自主采購材料。
三、 各部門領用維修材料應在出庫單上注明名稱、數量、用途等事項,以備復查所用。所拆換下來的材料必須及時收回。
四、 倉庫保管專職負責倉庫材料的入庫存放,出庫領用及安全防盜工作,其他人員不得參與倉庫保管業務。
五、 每月的月底,倉庫保管員要認真盤點核對一遍物資儲備情況,并對領用情況做出科學分析,上報主任并制定下月計劃。
六、維修工具所屬權歸水電暖維修管理中心,中心與使用人簽定工具配備使用協議。
七、維修人員有妥善管理工具的義務,在使用工具過程中,如因使用不當造成工具損壞,應交付維修費,如果工具丟失,應按原價賠償。
八、工具勞損,需正常維修更換的,應采取以舊換新的方式,維修人員不得在不提供舊工具的同時,領取新工具。
九、如因工作調動,維修人員離開原工作崗位,應把所配發工具全部交回水電暖管理辦公室。
十、公用維修工具應隨用隨借,辦理借用手續,用完后及時交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