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為了規范項目維修工具管理及維修材料使用,確保工具完整、物盡其材,特制定本規程。
2.0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順馳物業公司所管轄區內各項目維修工具管理及維修材料的合理使用。
3.0職責
3.1分管副總經理、項目經理負責依次對項目維修材料采購計劃進行審核與批準。
3.2項目維修部主管負責維修工具管理及維修材料使用的監督,并負責制定項目維修材料月采購計劃。
3.3項目維修部維修員負責維修工具管理及維修材料使用的具體實施。
4.0程序要點
4.1維修工具管理
4.1.1項目維修部使用的維修工具分兩類:個人使用工具,公用工具。
4.1.2個人使用工具管理
a) 個人使用工具由維修員個人領用及保管,并如實記錄于《員工物品使用登記表》中。
b) 個人使用工具屬公司財產,嚴禁用做私人用途。
c) 個人使用工具丟失或損壞,屬于維修員個人問題由維修員照價賠償;屬于正常使用損壞,由維修部主管以書面報告形式上報項目經理;
d) 維修員應對個人使用工具定期進行保養。
e) 維修部主管每月對個人使用工具進行檢查,發現情況及時處理。
f) 維修員調遷、辭職、解雇時,維修部主管應對個人使用工具進行盤點,發現缺少或損壞由維修員照價賠償。
4.1.3公用工具的管理
a) 公用工具由維修部主管負責領用及保管,并如實記錄于《員工物品使用登記表》中。
b) 維修員借用公用工具時應經維修部主管同意后方可借用,并如實記錄于《工具借用登記表》中。
c) 公用工具屬公司財產,嚴禁用做私人用途。
d) 公用工具丟失或損壞,屬于維修員個人或維修部主管問題應照價賠償;屬于正常使用損壞,由維修部主管以書面報告形式上報項目經理;
e) 維修部主管應指派專人對公用工具定期進行保養。
f) 維修部主管每月對公用工具進行檢查,發現情況及時處理。
g) 維修員調遷、辭職、解雇時,維修部主管應對員工所借公用工具進行盤點,發現缺少或損壞由維修員照價賠償。
4.2維修材料使用
4.2.1維修部主管每月23日之前應完成維修材料月采購計劃的制定工作并上報項目經理。于每月5日親自或派專人到物料庫領取維修材料。同時維修部主管應對材料進行入庫登記,并如實記錄于《維修材料明細表》中。
a) 項目領用維修村料時應本著節約高效的原則,不可浪費;
b) 如遇特殊情況,經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可自行購買相關維修材料,并按相關財務制度嚴格執行。
4.2.2維修員領取維修材料時應須說明用途及是否用于有償服務,經維修部主管同意后方可領用,并如實記錄于《維修材料使用登記表》中。
4.2.3各項目維修部主管應于每月23日之前將維修員領用的材料與當月維修單對照核實,準確掌握維修員使用材料的狀況。并匯總《維修材料領取情況登記表》、《暖通給排水維修材料使用情況月統計表》、《土建及其它維修材料使用情況月統計表》、《智能化維修材料使用情況月統計表》后上報客服部。
4.2.4項目維修材料由維修部主管或維修部主管指定專人進行保管,任何人不得利用項目維修材料做與維修無關的事。
5.0相關記錄
《員工物品使用登記表》
《工具借用登記表》
《維修材料明細表》
《維修材料使用登記表》
篇2:學校(院)維修材料工具管理制度
學校(院)維修材料、工具管理制度
一、 本著節約的原則,維修人員使用維修材料前要做出詳細的使用計劃,上報主任審閱簽字后方可領用。
二、 維修材料由倉庫統一保管,專職采購,統一購進,不允許維修人員自主采購材料。
三、 各部門領用維修材料應在出庫單上注明名稱、數量、用途等事項,以備復查所用。所拆換下來的材料必須及時收回。
四、 倉庫保管專職負責倉庫材料的入庫存放,出庫領用及安全防盜工作,其他人員不得參與倉庫保管業務。
五、 每月的月底,倉庫保管員要認真盤點核對一遍物資儲備情況,并對領用情況做出科學分析,上報主任并制定下月計劃。
六、維修工具所屬權歸水電暖維修管理中心,中心與使用人簽定工具配備使用協議。
七、維修人員有妥善管理工具的義務,在使用工具過程中,如因使用不當造成工具損壞,應交付維修費,如果工具丟失,應按原價賠償。
八、工具勞損,需正常維修更換的,應采取以舊換新的方式,維修人員不得在不提供舊工具的同時,領取新工具。
九、如因工作調動,維修人員離開原工作崗位,應把所配發工具全部交回水電暖管理辦公室。
十、公用維修工具應隨用隨借,辦理借用手續,用完后及時交還。
篇3:維修材料及工具領用制度
維修材料及工具領用制度
1、各員工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個人常用工具和本處公用工具,個人工具由本人負責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或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2、所有工具都要進行建賬管理,做到帳物相符,每人必須在各自的工具卡上簽字。
3、所有的工具必須正確使用,特別是電動工具必須正確、合理地使用,發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使用。
4、所有工具堅持交舊領新的原則,在領用新工具時必須交回舊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統一由庫房處理,不準外流。
5、專業工具未經培訓不得隨意使用。
6、較大型的專業工具應隨用隨借,當日歸還。
7、新增加的工具必須由機電主管提報,經物業經理批準后,方可購買。新工具在領用時也必須進行登記、建帳簽字。
8、所有工具實行丟失賠償的原則。
9、領用維修材料及工具均應填寫領用單,經部門主管審批后方可去倉庫領取。
10、未經部門經理批準,不可將領用的材料和工具用于大樓外。
11、凡出大樓的材料及工具均應有部門經理簽署的出門證,并交安全員檢驗。
12、多余材料應及時退庫。
13、有回收價值的備件應以舊換新。
14、員工在調離公司時,全部工具必須如數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