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維修工作監護制度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工程管理部所管理范圍內維修操作規程,適用于工程管理部強電專業人員
編制依據/引用文件
術語
工作監護制度
1工作監護制度時保證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確的主要措施。監護人的安全技術等級應高于操作人,監護人一般由工作負責人擔任。
2帶電作業或在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應設專責監護人,工作人員應服從監護人的指揮,監護人不得離開現場。監護人在執行監護時,不應兼做其它工作。
3監護人或專責監護人因故離開現場時,應由工作負責人指派了解有關安全措施的人員接替監護,使監護工作不致中斷。
4.監護人監護的內容如下
4.1部分停電時,應始終對所有工作人員的活動范圍進行監護,使其與帶電設備保持安全距離。
4.2帶電作業時,應監護所有工作人員的活動范圍不應小于與帶電部位的安全距離,4.3以及工具使用是否正確、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是否正確等。
4.4監護人發現某些工作人員中由不正確的動作時,應及時糾正,必要時令其停止工作。
5.監護人可監護人數的規定
5.1設備(線路)全部停電,一個監護人所監護的人數不予限制。
5.2在部分停電設備的周圍,不是全部設有可靠的遮攔以防止觸電時,則一個監護人所監護的人數不應超過二人。
5.3其它工種人員進入(變)配電室內,在部分停電的情況下工作時,一個監護人在室內最多可監護三人。
6.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監護人可參加工作
6.1全部停電時。
6.2在(變)配電室內部分停電時,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工作人員集中在一個地點工作,工作人員連同監護人不超過三人時。
6.3所有室內外帶電部分,均有可靠的安全遮攔足以防止觸電的可能。
7.當監護人不再現場時,所有工作人員(包括工作負責人)不允許單獨留在工作現場。
記錄
《第一種工作票》
《倒閘操作票》
《變配電站值班日志》
附加說明:
1.本標準由工程管理部組織起草、公司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
2.本標準由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
篇2:某醫院維修組工作制度
維修組工作制度
1.維修組負責機電、水暖、通訊、交通、廣播、五金等設備以及土木、注明用料數量、金額、工時等,油漆等工程的維修工作。
2.維修組應定期到現場,主動上門檢查維修,事畢應填寫檢修登記卡,由被檢修單位負責人簽字驗收。各科如有臨時維修工作需要填寫修理通知單,送維修組,由檢修人員辦理。如屬搶修、搶救急需,可立即通知維修人員到現場檢修。
3.可攜帶及易搬動的器械物資需修理時,除填寫修理通知單外,并連同該物送承修部門。對不能立即修理好的,須向承修部門取回收據,待修復時,憑據領回。一切器械物資修復后,使用部門應進行驗收簽證。
4.各科室如新裝、新建、改裝、改建有關設備,需填寫申請單,報分管副院長批準后安排辦理。
篇3:某大學學生宿舍維修管理制度
大學學生宿舍維修管理制度
為了給學生創造舒適、安全、整潔的優良生活和學習環境,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職責和范圍
1、學生宿舍維修由學管中心負責。
2、主要負責學生樓內水、電網絡和設施家具的維修和保養。
二、維修管理
1、學生宿舍值班室和維修管理辦公室,設有維修登記本,學管中心辦公室樓外墻上設有維修登記黑板,如需維修可及時登記報修。
2、學生宿舍電線網絡和設施家具損壞時,學生應及時到值班室報修,維修人員進行鑒定,屬人為損壞按賠償標準交費后維修,屬自然損耗免費進行維修。
3、公共區域設施家具由樓長負責檢查報修,維修后樓長進行檢查驗收。
4、學生畢業時,宿舍的電路、設施和家具由樓長負責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應在離校手續上蓋章或簽字。最后一名離開宿舍學生需要負責本舍設施和家具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5、維修人員未來維修之前,嚴禁任何人私自進行維修,亂拉亂拉電線、更換電器設施,違者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6、學管中心每學期應將維修計劃和維修改造工程計劃報上級主管部門以便及時落實計劃和經費。
7、維修要做到"小修不過夜,大修不過天",維修完后應在維修登記本上簽字,因特殊原因不能維修時必須在登記本上說明原因。節假日、下班后維修組都應留有維修人員。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隨報隨修,方便學生。
8、維修人員每天上班后,應主動到各自負責的工作崗位檢查巡視,隨時維修出現問題。
三、檢查與考核
1、學管中心設立有檢查考核小組,負責對維修工作的檢查和考核。
2、學管中心每月對維修組工作匯總檢查考核一次,維修管理員每天應到學生樓檢查、監督、指導維修工作,每周檢查考核一次。
3、維修工程由學管中心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驗收。
附件1:
學生宿舍維修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