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轄區設施設備巡檢規定
為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及時發現并消除故障隱患,設施設備組必須對所轄設備進行日常巡檢。
1、巡視值班人員必須按本系統規定的時間和項目巡視檢查管轄下的設備。
2、巡視值班人員外出巡檢,必須隨時與部門保持聯系。
3、巡視值班人員每次巡檢均須在相應的巡查記錄上依順序做好巡查情況和結果記錄。
4、巡視值班人員應根據當班設備的具體運行情況,對"手動"運行的設備和有異常苗頭、運行不穩定的設備加強巡檢和監控。
5、發現設備儀表和電流表、電壓表、壓力表、電度表、水表等有缺陷,發現設備運行狀態指示燈有損壞,發現安全保護元件有變化,均應即時通知維修人員調整或更換,保證設備的監控元件在完好狀態下運行。
6、發現有不正常的噪音、壓力、振動、泄露等又不能迅速排除的,必須立即報告維修人員,并采取適當的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或擴大。
7、相關專業的管理員每周一次對巡查情況和結果進行抽查,發現問題追查原因,如屬人為應追究當事人責任。文章來源自 物業經理人
篇2: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為保證公司煙花爆竹的經營安全,安全設施設備的正常、有效是重要的保證。特制定安全設備設施管理制度如下:
1、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樹立高度的消防意識,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中的規定,保障安全設施、設備方面的資金投入。
2、購入的安全設施、設備要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必須是有資質企業生產的產品。
3、各種設施設備要分類、編號、入賬,定期盤點,做到賬物相符。
4、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消防設備設施的管理,應經常對滅火器的壓力進行檢查,如發現過期或壓力不足,應及時充粉、更換。
5、消防設備、設施不能隨意移動、轉借或損壞,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損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應按價賠償,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消防泵至少每周定期啟動一次,檢驗設備是否運行正常、有效,消防水帶老化、泄漏時要及時更換。
7、防雷防靜電設施應按氣象部門要求定期監測,保證接地電阻滿足要求。
8、對監控設施要進行常規保養、維修,保證正常、有效使用。
篇3: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一、配置在生產設備上,起保障人員和設備的安全作用所有裝置(如安全閥、防護罩、泡沫滅火器、制氮裝置、報警器等)總稱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加強維護,保證靈敏好用。
二、各種裝置要有專人負責管理,要經常檢查維護保養落實到人。
三、各種安全裝置要建立檔案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檢修。
四、各類安全裝置要按有關規程定期進行專業檢查和效驗,并將檢查效驗情況載入檔案。
五、安全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需立即復原。
六、各種特殊安全防護器材都應定點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效驗和維護,每次效驗后,應記錄或鉛封,保管人要經常檢查。
七、凡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設施(如壓力容器上的安全法閥、壓力表、儲罐上的呼吸閥各種機械上的負荷、行程限制器等裝置)均有生產技術部門負責。
八、凡屬電器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由電工負責。
九、凡屬工藝過程中的溫度、壓力、液面超限和安全連鎖裝置等,均有生產技術部門負責管理。
十、凡生產區域中的火災報警裝置、滅火裝置和其他固定和半固定滅火裝置,由安全部門負責。
十一、凡在作業過程中佩戴和使用的勞保用品和器具,由技術部門負責購買。
十二、凡防雷、避雷、防靜電裝置及其他安全設施、設備等,均由需用配置部門負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