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設施巡視與處理流程
1、巡視水、電、氣、通信設施
1、檢查室外設施有無破損現象,各種管線有無滲、漏、滴、冒現象,確保設施正常運行,避免資源浪費和安全隱患;
2、檢查室外設施有無生銹、脫漆現象,標識是否完好,若存在此類情況,及時安排修復或更換,保證設施外觀整潔、標識清晰;
3、檢查室外消防設施是否配件齊全、標識完好,消防設施關乎生命財產安全,必須保證其處于隨時可用狀態。
2、巡視公共文體設施
1、檢查雕塑小品是否完好,是否有安全隱患,及時排除潛在風險,保障居民觀賞和使用安全;
2、檢查兒童游樂設施是否完好,有無安全隱患,兒童游樂設施使用頻繁,需重點關注其穩固性和安全性;
3、檢查綠地、綠籬及喬、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現象,是否有黃土裸露現象,長勢是否良好,及時進行綠化養護,提升小區環境質量。
3、巡視道路、廣場、公共集散地
1、檢查設施設備是否完好,是否有違章占用現象,保障公共區域通行和使用順暢;
2、檢查標識、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確保居民能夠獲得準確的指引和警示;
3、檢查各類雨、污水井蓋是否完好,照明燈、裝飾燈是否齊全,防止因井蓋缺失或燈具損壞引發安全事故;
4、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維護公共區域的整潔衛生。
4、巡視停車庫、停車場、自行車棚、摩托車場
1、檢查防盜設施是否完好,保障車輛停放安全;
2、檢查停放的車輛是否有損傷現象,如有異常及時記錄并通知車主;
3、檢查各類標識是否完好無損,便于車輛有序停放;
4、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營造干凈整潔的停車環境。
5、物業管理區域環境巡視
1、檢查小區內是否有亂張貼、亂拉線等現象,維護小區環境美觀;
2、檢查是否有損壞公共設施、違章制造噪音、污染環境、高空拋物現象,保障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人身安全;
3、檢查是否有違章飼養家禽等現象,維護小區環境衛生和公共秩序;
4、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保持小區整體清潔;
5、巡視方法及要求為:
a) 逐項檢查,嚴禁抽查,確保巡視工作全面、細致;
b) 編制好巡視路線,提高工作效率,合理規劃巡視路徑,避免重復和遺漏;
c) 注意刷卡簽到或在簽到本上簽到,做好巡視工作記錄;
d) 發現損壞情況必須當日填寫《公共設施設備報修記錄表》,及時反饋問題,以便安排維修。
6、對巡視中發現問題的處理流程
1)物業管理員巡視時發現有上述問題出現時,如本人能進行規勸、阻止、處理的,應予以立即解決。否則及時將問題記錄在《巡視記錄表》中,巡視回來后報告部門主管解決;
2)各部門主管負責人視情況按下列方法處理:
a) 屬公共設施設備破損丟失的,按本系列教材之一《物業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報修管理標準作業規程》處理;
b) 屬管理處其他部門員工工作不力造成的,應通知其他相關部門主管前往處理。巡視中發現的問題一般情況下應在一周內解決(有特別時效要求的,必須按時效要求處理)。特殊情況需經管理處經理同意后可適當延長;
c) 屬住戶違章造成的問題,應按《公眾管理與住戶違章處理》一章有關內容處理;
3)對巡視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公共事務部主管應及時向管理處經理匯報,由管理處經理處理;
4)巡視中發現問題處理完畢后公共事務部管理員應現場驗證,處理的過程和驗證的結果均應有完整的記錄,并經相關人員簽字認可;
5)《巡視記錄表》、《巡視問題處理表》每月底匯總由公共事務部歸檔保存,保存期為兩年。
篇2:小區機電設備及設施巡視檢查規程
1.目的
保證機電設備及設施的安全和運行良好,確保小區機電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和保養工作的有序開展,并能在緊急情況下及時組織人員迅速進行搶修。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清江山水小區機電設備及設施的巡視。
3.職責
3.1清江山水小區工程人員負責按照劃分的責任區域按本規程規定的各項要求完成巡視檢查任務。
3.2工程班長負責指導工程人員按照規范要求執行各項工作,每周對工作完成情況檢查一次。
4.管理要求
4.1配電房
4.1.1由供配電值班人員每班按規定時間對地下室和配電房進行巡視,并做好相關記錄,具體如下:
4.1.1.1配電房:8:30、10:30、12:30、14:30、16:30、18:30、20:30、22:30、6:00、巡視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于《設備設施檢查記錄表》。
4.2水泵房
4.2.1由給排水設備責任人進行,每天8:30-9:00、17:00二次巡視,檢查水箱箱蓋是否正常,進出水閥等位置是否正常;消防增壓泵、生活水泵是否正常,消防管網水壓是否正常、水質是否有異常。并填寫檢查記錄于《巡視日志》內。
4.3公共區域巡視內容及要求
4.3.1公共走道、衛生間、電梯間、樓梯間開關照明燈具及消防安全指示燈是否完好(每天巡視)。
4.3.2公共區域的墻面、地面及吊頂,屋頂,地漏是否完好、清潔。
4.3.3消火栓、消防手動報警器、煙感、聲光報警器及監控、門禁、車場管理系統、考勤管理系統設施是否齊全。
4.3.4泛光照明設施、室外配電箱及電梯運行情況是否正常。
4.3.5公共區域巡視應每周一次。
4.3.6特殊巡視:當接到通知有特殊要求及參觀和重要會議時,必須立即去現場巡檢。
4.3.7每月25日至次月5日由相關設備責任人檢查樓棟各層管井、電井門鎖、照明及衛生情況,運行是否正常。緊固開關箱、::控制柜接線螺絲、并填寫檢查記錄于《設備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內。
4.4室內、外給排水管道的巡視祥見《給排水系統維護保養規程》。
4.5特別巡視
4.5.1機電設備及水暖系統運行方式改變時。
4.5.2新設備或季節性使用設備投入運行,設備過負荷或缺陷運行時。
4.5.3接到物業服務中心通知的施工現場安全巡視、夏季高負荷期巡視、故障不明顯設備的觀察性巡視等,由工程班長或物業服務中心通知后執行。
4.5.4遇氣候突變時,如雷暴雨、大風、降溫、暴熱等。
4.5.5遇開啟泛光燈時,工程人員提前調好泛光照明的開/關時間及照明范圍。
4.5.2巡視方式與要求
4.5.2.1嗅:放電嗅味及絕緣過熱之焦味。
4.5.2.2聽:火花放電聲,機械振動聲,電壓過高或電流過大所引起的異常聲音。
4.5.2.3摸:設備非帶電部分的溫度和振動情況。
4.5.2.4看:放電火花、變色、變形、變位、損壞、滲油、繼電器、電度表轉動,儀表和信號燈指示及其它情況。
4.5.2.5記錄:記錄表格存放于各設備房,巡視檢查記錄應現場填寫。
4.6異常情況的處理
4.6.1發現設備故障或隱患應及時排除,并記錄在《巡視日志內》內。
4.6.2一般性故障應立即修復,如未能立即修復要做出應急處理措施及時上報工程班長處理。
4.6.3發現設備發出嚴重異常聲音、氣味應迅速判斷故障范圍,將故障設備退出運行后,再進行詳細的檢查。
4.6.4出現大面積跑水、管
篇3:小區排水排污設施巡視檢查和維修工作規程
小區排水、排污設施巡視檢查和維修工作規程
1.0目的
對排水、排污設施進行巡視檢查和維修理工作,避免排水、排污管網的堵塞,保障排水、排污設施的完好功能。
2.0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管轄的各物業小區的排水、排污設施巡視檢查和維修工作。
3.0職責
3.1工程部主管負責排水、排污設施巡視檢查和維修工作的計劃、組織和督導工作。
3.2工程部領班負責排水、排污設施巡視檢查和維修工作的安排和實施工作。
3.3工程部技工負責排水、排污設施巡視檢查和維修工作的實施和記錄工作。
4.0工作程序
4.1日常巡視檢查維護工作內容
4.1.1檢查雨水明溝、水渠內是否有雜物堵塞象,如有應協助保潔部對明溝進行清理疏通,疏通后需將井蓋蓋嚴,以防踩翻傷人;
4.1.2巡視檢查水溝、水渠蓋板有無缺損或壓壞等,如有應及時報工程部主管或領班,及時組織修復;
4.1.3檢查排污水管和排污閥門是否正常,閥門開啟位置是否正確,閥桿有無生銹、漏水,如有應及時組織維修;
4.1.4檢查浮球控制閥是否正常,有無異物纏繞失控,如有應及時清理;
4.1.5檢查排污水泵電控箱及電源指示、按鈕開關是否正常,開關是否在自動位置;
4.1.6檢查止排污水泵、止回閥門是否靈活正常,水泵進水口有無異物堵塞;
4.1.7做好值班檢查和維修保養記錄。
4.2每月定期巡視檢查維護工作內容
4.2.1完成上述1中所有的巡視檢查維護工作內容;
4.2.2檢查雨水集水井、排污水井內的泥沙、雜物的沉積情況,如滿過井坑1/4時,需通知并協助保潔部對井內的泥沙、雜物進行一次清淤;
4.2.3檢查并手動(點動)啟動一次排污水泵(約10秒種),手動啟動檢查工作完成后,需將開關撥自動位置;
4.2.4清潔控制箱內外衛生,檢修各指示燈,按鈕,轉換開關;
2.5做好值班檢查和維修保養記錄。
4.3每半年定期巡視檢查維護工作內容
4.3.1完成上述1和2中所有的巡視檢查維護工作內容;
4.3.2檢修控制電路,緊固接線螺絲,檢修空氣開關,接觸器,檢查繼電器并調試好;
4.3.3檢查測量運行電流、絕緣電阻,清理泵內異物,檢修葉輪,泵殼,給轉動部位加潤滑油,保養止回閥、閘閥及相關管道。
4.3.4每半年檢查化糞池并協助保潔部對各化糞池進行一次清理(吸糞,疏通);
4.3.5污水井,污水管道和雨水井,雨水管道,每年需疏通,維修完善一次。
4.3.5做好值班檢查和維修保養記錄。
4.4每年定期巡視檢查維護工作內容
4.4.1完成上述所有的巡視檢查維護工作;
4.4.2每年對排水管、閥門、止回閥,雨水、污水井蓋板刷油漆一次。
4.4.3做好值班檢查和維修保養記錄。
篇4:小區機電設備及設施巡視檢查規程
1.目的
保證機電設備及設施的安全和運行良好,確保小區機電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和保養工作的有序開展,并能在緊急情況下及時組織人員迅速進行搶修。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小區機電設備及設施的巡視。
3.職責
3.1****小區工程人員負責按照劃分的責任區域按本規程規定的各項要求完成巡視檢查任務。
3.2工程班長負責指導工程人員按照規范要求執行各項工作,每周對工作完成情況檢查一次。
4.管理要求
4.1配電房
4.1.1由供配電值班人員每班按規定時間對地下室和配電房進行巡視,并做好相關記錄,具體如下:
4.1.1.1配電房:8:30、10:30、12:30、14:30、16:30、18:30、20:30、22:30、6:00、巡視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于《設備設施檢查記錄表》。
4.2水泵房
4.2.1由給排水設備責任人進行,每天8:30-9:00、17:00二次巡視,檢查水箱箱蓋是否正常,進出水閥等位置是否正常;消防增壓泵、生活水泵是否正常,消防管網水壓是否正常、水質是否有異常。并填寫檢查記錄于《巡視日志》內。
4.3公共區域巡視內容及要求
4.3.1公共走道、衛生間、電梯間、樓梯間開關照明燈具及消防安全指示燈是否完好(每天巡視)。
4.3.2公共區域的墻面、地面及吊頂,屋頂,地漏是否完好、清潔。
4.3.3消火栓、消防手動報警器、煙感、聲光報警器及監控、門禁、車場管理系統、考勤管理系統設施是否齊全。
4.3.4泛光照明設施、室外配電箱及電梯運行情況是否正常。
4.3.5公共區域巡視應每周一次。
4.3.6特殊巡視:當接到通知有特殊要求及參觀和重要會議時,必須立即去現場巡檢。
4.3.7每月25日至次月5日由相關設備責任人檢查樓棟各層管井、電井門鎖、照明及衛生情況,運行是否正常。緊固開關箱、控制柜接線螺絲、并填寫檢查記錄于《設備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內。
4.4室內、外給排水管道的巡視祥見《給排水系統維護保養規程》。
4.5特別巡視
4.5.1機電設備及水暖系統運行方式改變時。
4.5.2新設備或季節性使用設備投入運行,設備過負荷或缺陷運行時。
4.5.3接到物業服務中心通知的施工現場安全巡視、夏季高負荷期巡視、故障不明顯設備的觀察性巡視等,由工程班長或物業服務中心通知后執行。
4.5.4遇氣候突變時,如雷暴雨、大風、降溫、暴熱等。
4.5.5遇開啟泛光燈時,工程人員提前調好泛光照明的開/關時間及照明范圍。
4.5.2巡視方式與要求
4.5.2.1嗅:放電嗅味及絕緣過熱之焦味。
4.5.2.2聽:火花放電聲,機械振動聲,電壓過高或電流過大所引起的異常聲音。
4.5.2.3摸:設備非帶電部分的溫度和振動情況。
4.5.2.4看:放電火花、變色、變形、變位、損壞、滲油、繼電器、電度表轉動,儀表和信號燈指示及其它情況。
4.5.2.5記錄:記錄表格存放于各設備房,巡視檢查記錄應現場填寫。
4.6異常情況的處理
4.6.1發現設備故障或隱患應及時排除,并記錄在《巡視日志內》內。
4.6.2一般性故障應立即修復,如未能立即修復要做出應急處理措施及時上報工程班長處理。
4.6.3發現設備發出嚴重異常聲音、氣味應迅速判斷故障范圍,將故障設備退出運行后,再進行詳細的檢查。
4.6.4出現大面積跑水、管道爆裂、電線或開關燒壞應及時關閉閥門或電源,通知維修員協助搶修關及時報物業服務中心負責人,影響較大的事故,無論何時必須報物業服務中心負責人。
4.6.5如遇火災、停電、停水、電梯故障等應立即按照相關應急處理程序進行。
4.7設施、設備故障報告
4.7.1一般性設備故障應先向工程班長報告,由工程班長向物業服務中心負責人匯報。
4.7.2發生火災、影響大廈正常運作且短時間內無法恢復正常的設備故障應同時向物業服務中心負責人及工程部報告。
5.分析改進
5.1巡視檢查的結果必須記錄于相關巡視記錄中,字跡要工整。對有重大疑問或異常情況,巡視人員必須向班長(或上一級領導)書面匯報,班長將情況和處理結果向物業服務中心領導書面匯報。
6.記錄、標識
6.1《設備設施檢查記錄表》
6.2《設備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
6.3《巡視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