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政辦〔2013〕68號
關于印發包河區園林綠化養護管理考核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濱湖世紀社區服務中心,包河工業區管委會,濱湖功能區管理服務中心,區政府各部門、單位:
《包河區園林綠化養護管理考核暫行辦法》已經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11月26日
包河區園林綠化養護管理考核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區綠化養護管理質量監督、考核工作,提升城市綠化養護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科學高效的激勵約束機制,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檢查、考核的范圍是《包河區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暫行辦法》中各責任單位負責的園林綠化養管工作;轄區范圍內新建未移交的園林綠化養管工作(不含市重點局等市直部門新建綠化養管)。
第三條區農林水務局為全區綠化養護管理考核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會同區財政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管理考核工作,區綠管處具體負責全區園林綠化養護工作的監督、考核與管理。
第四條考核對象是納入區綠化養護管理考核范圍內綠化的養護責任主體。
第五條考核依據
1、《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合肥市綠化養護管理考核暫行辦法的通知》(合政辦〔2013〕29號);
2、《包河區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暫行辦法》;
3、招標文件及合同。
第二章考核及評分辦法
第六條考核方式分為月度考核、專項考核和年度考核。區農林水務局實行考核通報制度,及時、定期將考核結果通報各養管責任單位。
第七條月度考核
根據每月養護重點及上月考核結果、市級部門督查通報等內容,有側重點的進行日常巡查和月度抽查,滿分為100分。
1.日常巡查。日常巡查及市級部門督查問題及時抄告被考核單位,每月匯總計算整改情況,對未按要求及時整改的,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并在月度綜合考核成績內扣除1-2分。
2.月度抽查。區綠管處每月對全區園林綠化養管情況進行暗訪抽查,依據考核標準進行評分。
第八條專項考核
區綠管處對市、區組織安排的綠化專項活動進行督查,并依據相關要求打分,滿分為100分。
第九條年終考核
每年年終,由區農林水務局牽頭,會同區財政局、審計局等部門組成考核小組(各養管責任單位派員參加),對各責任單位養護管理工作和日常綠化養護狀況進行考核,滿分為100分。
第十條考核要求
1.區綠管處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照《考核標準》實施考核;
2.各養管單位按時報送“月養護計劃書”、“噴淋澆水日報表”、養護管理工作臺賬等資料;
3.量化考核:突出重點、以點帶面,做到考核范圍全覆蓋、無死角(考核對象包括綠化、園路、裝飾、水體及綠地范圍內公共設施等)。
其中,對道路類(含游園、街頭綠地),同一養護單位養管路段每月抽查不少于總數的30%,每路段綠帶(含行道樹)詳查不少于100m(對只有行道樹的道路抽取8至15株進行詳查);對公園、廣場類(含景區),抽查范圍不少于2000m2;對其他綠化(河道綠化、高壓走廊、租地綠化、社會綠化),抽查范圍不少于5000 m2(社會綠化不少于1個獨立考核對象)。
第十一條評分辦法。
1.月度考核計分方式
(1)月單條路段考核成績(“單條路段”指單條道路或單個租地、游園、廣場、景區等獨立考核對象,下同)=100分-日常巡查累計扣分-月度考核扣分??己酥谐霈F缺項的,分值按比例折算。
(2)月度綜合考核成績(分級匯總)=月考核總成績/當月考核路段總數。
2.季度考核成績計分方式:
季度考核成績=(月度綜合考核成績平均分+專項考核成績)/2
3.年度考核計分方式:
年度考核成績=(四個季度考核成績平均分+年終考核成績)/2+累計加(扣)分
4.年度加分標準(詳見附錄3)
第十二條考核等級劃分
1.一級養護標準(城區主次干道和兩側附屬綠地):按《包河區各類綠地日常養護考核標準(道路綠化養護類)》(見附錄2)進行考核,考核成績90分以上(含90分)為優良;80—90分(含80分)為合格;80分以下為不合格。
2.二級養護標準(小街巷、道路節點):按《包河區各類綠地日常養護考核標準(道路綠化養護類)》(見附錄2)進行考核,考核成績85分以上(含85分)為優良;75—85分(含75分)為合格;75分以下為不合格。
3.三級養護標準(租地綠化等地段):按《包河區各類綠地日常養護考核標準(其他綠地日常養護類)》(見附錄2)進行考核,考核成績90分以上(含90分)為優良;80—90分(含80分)為合格;80分以下為不合格。
4.公園、游園、廣場:按《包河區各類綠地日常養護考核標準(公園日常養護類)》(見附錄2)進行考核,考核成績90分以上(含90分)為優良;80—90分(含80分)為合格;80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三章考核結果運用
第十三條養護經費按季度撥付,季度考核成績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撥付該季度養護經費90%。年度考核成績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全額撥付年度養護經費。
第十四條獎勵措施
1.一個年度內,無不合格成績記錄的養護單位、企業,在市級主管部門考核中被評為季度“最佳道路”、“最佳公園”的,分別給予一定的獎勵。
2.一個年度內,無不合格成績記錄的養護單位、企業,在市級主管部門考核中被評為年度“五佳公園(廣場)”、“五佳道路(游園)”及“綠化示范路”的,分別給予一定的獎勵。
3.在市級主管部門年度考核中,包河區獲得A類考核單位前兩名,對一個年度內月綜合考核成績或季度考核成績累計3次達“優良”,或年度考核成績達“優良”,且無不合格成績記錄的養護單位、企業,按照一定比例予以獎勵。
4.區直部門、街鎮、包河工業區綠化養管考核結果納入區目標考核。
以上獎勵資金從市級獎補、獎勵資金中列支。
第十五條懲罰措施
1.月綜合考核成績低于合格線10分(含10分)的,扣除當月養護經費5%;低于合格線10分以上的,扣除當月養護經費10%;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扣除該月全部養管經費。
2.季度考核成績不合格的,每低于合格線1分,扣除該季度養護經費1%;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扣除該季度全部養管費用。
3.一個年度內,月綜合考核成績或季度考核成績“不合格”,或在市級考核中被評為最差道路、公園的街鎮(或養護單位、企業),出現一次,全區通報并暫扣該季度全部養護經費,直至整改合格。出現兩次,或因該單位原因造成全區在A類考核單位年度考核中,未進入前二名的,中止該養護單位(或企業)養管合同、扣除一切未支付費用(含保證金等),對相關街鎮等責任單位予以問責。同時上報市相關部門,將該綠化養護管理單位(或企業)列入合肥市監管黑名單,兩年內不得參與包河區綠化養護、建設招投標。
4.因存在問題造成全區在A類考核單位的季度考核中養護經費被扣除的責任單位,按存在問題的比例及嚴重性分攤被扣除經費。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包河區農林水務局、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錄1
包河區園林綠化養護管理工作考核標準
序號 |
考評 項目 |
考評標準 |
評分細則 |
1 |
日常管理 (20分) |
①基礎臺賬資料齊全、真實,責任單位明確; ②建立區、街兩級綠化巡查結果報送制度;各類報表規范按時上報; ③建立擅自占用、損壞綠地違章行為督察制度。 |
①基礎臺賬資料不齊全的,責任單位不明確,每項扣1分; ②報表未按規范及時上報的,每次扣1分。報表有明顯錯誤的,每處扣0.5分;未建立區、街兩級綠化巡查結果報送制度,扣1分;巡查發現問題不及時整改,每次扣1分; ③發現擅自占用、損壞綠地違章行為不制止、不上報的,每次扣1分。 |
2 |
信息化 建設 (5分) |
①制定區、街兩級綠化養管信息化規劃方案; ②建立區、街兩級綠化養管信息化管理制度,配備專兼職信息化工作人員; ③完成區、街兩級綠化養管年度建設任務。 |
①未制定區、街兩級綠化養管信息化規劃方案,扣2分; ②區、街兩級綠化養管信息化管理制度未建立或專兼職人員未配備的,每項扣1分; ③未完成區、街兩級綠化養管信息化年度建設任務的,扣2分。 |
3 |
自查自糾 (15分) |
①制定區、街兩級自查自糾工作辦法;成立區、街兩級綠化養管巡查專職部門;做好巡查案件管理臺賬; ②自查自糾案件整改完成率不得低于區綠管處通報到該轄區案件的整改完成率。 |
①無區、街兩級自查自糾工作辦法,扣2分;無專職巡查部門,扣2分; ②自查自糾案件整改完成率低于區綠管處發布案件整改完成率的,每低一個百分點扣1分;虛假巡查案件管理臺賬,扣5分。 |
4 |
應急搶險 (10分) |
①建立健全綠化養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和應急機制; ②有穩定的應急隊伍,應急人員、設備、物資、經費落實到位; ③服從區園林行業應急工作統一調度。 |
①未建立應急工作預案、應急機制的,扣2分; ②沒有穩定的應急隊伍,扣2分;應急人員、設備、物資、經費落實不到位,每項扣2分; ③不服統一調度的,一次扣3分。 |
5 |
投訴受理 (10分) |
①區綠管處設立投訴受理電話,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各街鎮明確一名應急聯絡員,電話24小時暢通; ②制定各類投訴(含12345、12319熱線)受理制度,形成受理、處置、反饋有效閉合。限期內處理率達100%;各類媒體曝光的問題,③必須立即處理并積極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響。 |
①未明確應急聯絡員或未建立各類投訴受理制度的,每項扣2分;24小時投訴受理電話無人接聽、投訴事項處理不閉合的,每次扣1分; ②投訴問題處置結束時間超時限的,每次扣1分;各類媒體曝光的問題處理不及時、被連續曝光的或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良影響的,每次扣2分; ③每月各類投訴和媒體曝光問題辦結率達不到100%,每項扣1分。 |
6 |
專項任務 (15分) |
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市林園局、區農林水務局下達的各項任務。 |
拒不接受專項任務,每次扣15分,未按要求完成指令任務的,每次扣5分。 |
7 |
行政許可 (10分) |
①樹木移植、臨時占用綠地、改變綠地使用性質等行政許可的實施,必須報經區農林水務局批準; ②經審批同意施工的項目,要確保在審批范圍內施工。 |
①未經行政許可,擅自實施樹木移植、臨時占用綠地、改變綠地使用性質等,每次扣10分; ②因監督不嚴,造成超范圍施工破壞綠化的,每次扣5分。 |
8 |
安全文明 施工 (10分) |
①施工現場有安全文明施工人員; ②施工現場設置圍擋或安全警示標志;材料堆放有序,工完料盡場地清; ③無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
①施工現場沒有安全文明施工人員的,每次扣2分; ②施工現場未設置圍擋或安全警示標志的,每次扣2分;材料堆放無序、工完料盡場地未清的,每次扣2分; ③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扣5-10分。 |
9 |
技術培訓 (5分) |
按要求參加園林養護技術培訓。 |
無故不參加上級組織的相關會議、培訓活動的,每人次扣1分。 |
附錄2
包河區各類綠地日常養護考核標準
(道路綠化養護類)
序 號 |
項目 |
養護標準 |
評分細則 |
1 |
喬 木 養 護(10) |
①生長旺盛、樹形美觀,無明顯枯枝死梢;冠型美觀,分枝點合適,內膛不亂,通風透光;枝干、葉片健壯; ②根部無萌蘗,干部無藤物纏繞; ③及時清理死樹,挖除死樹樁; ④及時抹芽,樹干、一級分枝上無萌條; ⑤有樹木支撐的,要求支撐整齊、美觀、牢固,無缺損; ⑥做好樹木裹干、涂白等防寒措施,春季及時去除防寒物; ⑦每年修剪內膛枝、下垂枝、平行枝等不少于2次,不得有阻礙交通等安全隱患枝條; ⑧樹木修剪、損傷創面大于5cm(直徑)或20cm2的須進行防腐處理。 |
①未及時更新與景觀環境不協調的樹木(長勢衰弱、嚴重病害、偏冠樹木等),每株扣0.5分;未及時清理明顯病蟲枝、枯枝死梢、徒長枝等影響景觀效果的枝條,每株扣0.3分;正常生長季節出現黃葉、焦葉、卷葉、落葉的,每株扣0.5分; ②未及時清理萌蘗、藤物、拉掛的,每株扣0.5分; ③未及時挖除死樹的,每株扣1分; ④抹芽不及時及抹芽時拉傷樹皮的,每株扣0.5分; ⑤支撐綁扎不牢、斷樁、缺損等,每株扣0.3分; ⑥未按要求涂白、裹干,做好防寒措施,每株扣0.5分;未及時去除防寒物,每株扣0.5分; ⑦未按要求實施的,每株扣0.5分;創面未進行防腐處理,每株扣0.3分。 |
|
|||
2 |
花 灌 木 養 護(10) |
①樹形美觀,長勢良好,無明顯枯枝死梢;枝條分布合理、均勻,通風透光; ②適時開花,及時修剪殘花敗葉; ③樹體無藤物纏繞,根部、主干無萌條; ④死樹清理更換及時; ⑤冬季做好有明顯主干的樹木涂白等防病工作。 ⑥每年冬、春季全面整形修剪不少于一次。 |
①未及時更新與景觀環境不協調的樹木(長勢衰弱,嚴重病害、偏冠樹木等),每株扣0.3分; ②花后殘花敗葉未及時修剪,影響景觀效果,每株扣0.3分; ③未及時清理萌蘗、藤物,每株扣0.3分; ④有死樹的,每株扣0.5分; ⑤有明顯主干的未按要求涂白,每株扣0.3分; ⑥未按要求實施整形修剪的,每株扣0.3分。 |
3 |
種植塊、整形灌木養護(10) |
①種植塊生長茂盛,無亮腳、死枯現象; ②適時修剪(針葉類萌條不超過5cm,闊葉類萌條不超過10cm),側、平面平整,棱角線條流暢、清晰;不同品種植物邊緣線清晰(包括草坪、種植塊之間切邊); ③表面無修剪殘留物; ④整形灌木(球類等)冠型豐滿,無偏冠、空洞,修剪面光滑。 |
①未及時更新與景觀環境不協調的苗木(長勢差、病蟲危害嚴重、嚴重亮腳等),每m(m2)扣0.2分;枯死每m(m2)0.5分; ②修剪不及時,每路段扣2分;修剪質量不合格、漏剪、崩口,品種間界線不清晰的,每路段扣1分; ③表面修剪殘留物未清除,每路段扣0.5分; ④整形灌木(球類等)枝條稀疏、偏冠、空洞、修剪面不光滑的,每株扣0.2分。 |
4 |
地 被 養 護(10) |
①草坪、地被植物生長茂盛,生長季節無枯黃,無違規使用化學藥劑除草現象; ②適時修剪(其中暖季型草坪高度保持在6cm以下,冷季型草坪保持在8cm以下); ③做好草坪冬季防火工作。 |
①生長季節有枯黃現象,每m2扣0.1分;擅自使用除草劑、藥物等造成景觀損失的每路段扣1-5分; ②草坪、地被未及時修剪,修剪后碎草未及時清掃,每m2扣0.1分;修剪未到邊到角或有夾縫,每處(m2)扣0.1分; ③放火縱燒未及時整改的每m2扣0.5分。 |
5 |
噴淋澆水開盤施肥(10) |
①綠化無積塵、缺水現象,生長季節(雨停三日內)、冬季(0℃以上,雨停七日內)及時開展噴淋澆水。 ②開盤大小適當、線條圓滑、盤面平整;植物施肥(結合開盤、澆水、松土)每年不少于2次。 |
①未按要求開展噴淋澆水每路段扣2分; ②未開盤的,每路段扣2分;開盤質量不符合標準的,每路段扣1分;未施肥的,每路段扣2分,施肥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每路段扣1分(施肥實行旁站式管理,未上報計劃、申請旁站視為未實施)。 |
6 |
綠化 補植(10) |
①喬木、花灌木無缺株; ②種植塊無缺株斷檔、稀疏空洞,栽植到邊到角;地被無斑禿;樹池內無黃土裸露。 ③喬木:干徑不低于10cm的同品種全冠苗(枝下高、分枝點與同路段基本一致);花灌木:同規格、同品種全冠苗;種植塊、地被:同品種、同規格健壯苗密植。 |
①喬木缺株每株扣2分、花灌木缺株,每株扣1分; ②種植塊缺株斷檔、稀疏空洞、栽植不到邊到角,每m(m2)扣0.5分;地被斑禿,每m(m2)扣0.3分;樹池內黃土裸露每株扣0.2分, ③苗木質量不合格及補植后景觀效果差的,扣除相應分值一半。 |
7 |
病蟲防治(10) |
①食葉性害蟲危害的葉片每株(m2)小于5%;刺吸性害蟲危害的葉片每株(m2)小于10%;基本無蛀干性害蟲危害;病害葉片每株(m2)小于5%;葉片上無蟲糞、蟲網。 ②及時上報病蟲害發生治理情況。 |
①蟲害嚴重喬木、花灌木每株扣0.5分、種植塊,每m2扣0.2分,地被每m2扣0.1分; ②爆發性病蟲害危害未及時治理造成植物死亡或景觀損失的,每路段扣1-5分;未及時上報的扣2分。 |
8 |
人員 配備(10) |
①養護管理人員工作期間必須著裝統一; ②綠地養護人員按5000m2/人配備,行道樹按500株/人配備。 |
①未統一著裝上崗的,每人每次扣0.5分; ②養護人員未按要求配備齊全的,每缺1人扣2分。 |
9 |
綠地管理(10) |
①綠地(帶)、樹池內無磚瓦石塊,雜物;無積水、雜草、雜樹等,行道樹樹池、綠化帶內表土應低于側石3-5cm;隨時扶正歪斜、倒伏樹木;苗木無干旱現象; ②園路、保潔綠地及時清掃,無積土、積水、積雪、廢棄物等垃圾; ③水體潔凈,無漂浮物,無異味。 |
①有磚瓦石塊、雜物、堆土、雜草的每處扣0.1分,傾斜倒伏樹木、種植塊未及時扶正的,每株(m2)扣0.5分; ②有積土、積水、積雪(雨、雪停兩日內)、廢棄物等現象的,每處(m2)扣0.5分; ③水面臟亂、有漂浮物的,每處(或每10 m2)扣1分。 |
10 |
設施 維護(10) |
①園建設施完好美觀;設施完好率達90%以上; ②園林設施、小品上無亂貼亂畫。 |
①設施損壞未及時修補的,每處扣2分; ②涂抹刻劃、亂張貼未清理,每處(或m2)扣1分。 |
備注:
1.本細則適用于城區主次干道、和兩側附屬綠地及小街巷、道路節點綠化。
2.檢查中不足1 m2(m)的按1 m2(m)計算,不足10 m2(m)的按10 m2(m)計算。
3.“單條路段”指單條道路、租地、游園、廣場、景區等獨立考核對象。
包河區各類綠地日常養護考核標準
(其他綠地日常養護類)
序 號 |
項目 |
養護標準 |
評分細則 |
1 |
喬木養護(15) |
①喬木生長旺盛、樹形美觀,無明顯枯枝死梢;冠型美觀,分枝點合適,枝干、葉片健壯; ②根部無萌蘗,干部無藤物纏繞; ③及時清理死樹,挖除死樹樁; ④有支撐的,要求支撐整齊、美觀、牢固,無缺損,隨時扶正歪斜、倒伏樹木; ⑤做好樹木裹干、涂白等防寒措施,春季及時去除防寒物。 |
①未及時清理明顯病蟲枝、枯枝死梢、斷枝等影響景觀效果的枝條,每株扣0.5分;正常生長季節出現黃葉、焦葉、卷葉、落葉的,每株扣0.5分; ②未及時清理萌蘗、藤物、拉掛的,每株扣0.5分; ③明顯缺株或未及時清除死樹的,每株扣1分; ④支撐綁扎不牢、缺損等每株扣0.2分,樹木歪斜、倒伏每株扣0.5分; ⑤未按要求涂白、裹干,做好防寒措施,每株扣0.2分;未及時去除防寒物,每株扣0.2分。 |
2 |
花灌木養護(15) |
①樹形美觀,長勢良好,無明顯枯枝死梢;枝條分布合理、均勻,通風透光; ②及時修剪殘花敗葉,及時清理死樹; ③樹體無藤物纏繞,根部無萌條。有明顯主干的,干部無萌條; ④無明顯缺株和死樹; ⑤冬季做好有明顯主干樹木的涂白等防病工作; ⑥每年冬、春季全面整形修剪不少于一次。 |
①未及時更新與景觀環境不協調的樹木(長勢衰弱,嚴重病害、偏冠樹木等),每株扣0.5分; ②花后殘花敗葉未及時修剪,影響景觀效果每處扣0.5分; ③未及時清理萌蘗、藤物、拉掛,每株扣0.5分; ④明顯缺株或未及時挖除死樹的,每株扣0.5分; ⑤未按要求涂白,每處扣1分; ⑥未按要求實施整形修剪的,每處扣1分。 |
3 |
種植塊及整形灌木養護(15) |
①無缺株、斷檔;種植塊生長茂盛,無亮腳、死枯現象; ②適時修剪,側、平面平整,棱角線條流暢、清晰;不同品種植物邊緣線清晰; ③無藤物纏繞,無修剪殘留物; ④整形灌木(球類等)冠型豐滿,無偏冠、空洞,修剪面光滑。 |
①缺株、死枯每m(m2)0.5分;未及時更新與景觀環境不協調的苗木(長勢差、病蟲危害嚴重、嚴重亮腳等),每m(m2)扣0.3分; ②修剪不及時,每處扣1分;修剪質量不合格、漏剪、崩口,品種間界線不清晰的,每路段扣0.5分; ③表面修剪殘留物未清除,每路段扣0.3分; ④整形灌木(球類等)枝條稀疏、偏冠、空洞、修剪面不光滑的,每株扣0.2分。 |
4 |
地被 養護(10) |
①草坪、地被植物生長茂盛,生長季節無枯黃,無違規使用化學藥劑除草現象; ②適時修剪(其中暖季型草坪高度保持在6cm以下,冷季型草坪保持在8cm以下),做好草坪冬季防火工作; ③地被完整,到邊到角,無稀疏空洞、無黃土裸露,無雜草叢生。 |
①生長季節有枯黃現象,每m2扣0.1分;擅自使用除草劑造成景觀損失的每處扣2分; ②草坪、地被未及時修剪,修剪后碎草未及時清掃,每m2扣0.1分;修剪未到邊到角或有夾縫,每處(m)扣0.1分;草坪超高未修剪的,每路段扣1分; ③地被不完整,有黃土裸露、或被放火縱燒的,每m2扣0.2分。 |
5 |
噴淋澆水開盤施肥(10) |
①綠化無缺水枯死現象,生長季節(雨停三日內)、冬季(0℃以上,雨停七日內)及時開展噴淋澆水; ②開盤大小適當、線條圓滑、盤面平整; ③植物施肥(結合開盤、澆水、松土)每年不少于2次。 |
①未按要求開展噴淋、澆水,每次扣1分;因澆水不及時造成植物大量枯死的,該路段扣2-10分; ②未開盤的,每株扣0.2分;開盤質量不符合標準的每株扣0.1分; ③未施肥的,該路段扣2分,施肥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1分(施肥實行旁站式管理,未上報計劃、申請旁站視為未實施)。 |
6 |
綠 化 補 植(10) |
①喬木、花灌木無明顯缺株枯死; ②種植塊無缺株斷檔、稀疏空洞,栽植到邊到角;地被無斑禿;樹池內無黃土裸露; ③補植喬木,干徑不低于10cm的同品種全冠苗(枝下高、分枝點與同路段基本一致);花灌木,同規格、同品種全冠苗;種植塊、地被,同品種、同規格健壯苗密植。 |
①喬木、花灌木缺株枯死,每株扣1分; ②種植塊缺株斷檔、稀疏空洞、栽植不到邊到角,每m(m2)扣0.3分;地被斑禿,每m(m2)扣0.2分; ③不按要求及時補植的,每株扣1分,補植苗木質量不合格及補植后景觀效果差的,每株扣0.5分,并重新補植。 |
7 |
病 蟲 防 治(10) |
①食葉性害蟲危害的葉片每株(m2)小于5%;刺吸性害蟲危害的葉片每株(m2)小于10%;基本無蛀干性害蟲危害;病害葉片每株(m2)小于5%;葉片上無蟲糞、蟲網。 ②及時上報病蟲害發生治理情況。 |
①發生病蟲害,喬木、花灌木、種植塊,每株(m2)扣0.5分,地被每10 m2扣0.5分; ②爆發性病蟲害危害未及時治理造成植物死亡或景觀損失的,每株扣1分;未及時上報的扣2分。 |
8 |
人 員 配 備(5) |
①養護管理人員工作期間必須著裝統一; ②綠地養護人員按8000 m2/人配備,行道樹按500株/人配備。 |
①有未統一著裝上崗的,每人每次扣0.5分; ②養護人員未按要求配備齊全的,每缺1人扣2分。 |
9 |
綠 地 管 理(10) |
①園路、綠地保潔及時,綠地內無磚瓦石塊,無傾倒物,無白色垃圾,無動物糞便; ②園建設施完好美觀,無亂貼亂畫;樹木上無拉掛、懸掛物、禁錮物; ③綠地內無私栽植物,無侵占種菜、無雜物堆放、無亂停車、無私自搭建; ④養護人員做到文明施工作業,垃圾隨產隨清;嚴禁焚燒垃圾等現象。 |
①有磚瓦石塊、雜物、堆土、傾倒物、白色垃圾、動物糞便,每處扣0.2分; ②園建設施有亂貼亂畫,樹木上有拉掛、懸掛物、禁錮物,每處扣0.5分; ③綠地內有私栽植物、亂停亂放、私自搭建等現象的,每處扣1分; ④養護人員作業不文明、垃圾不及時清理、焚燒垃圾等現象每次扣1分。 |
備注:
1.本細則適用于河道綠化、高壓走廊綠化、租地綠化,小區、單位等社會綠化。
2.檢查中不足1 m2(m)的按1 m2(m)計算,不足10 m2(m)的按10 m2(m)計算。
3.“單條路段”指單條道路、租地、游園、廣場、景區等獨立考核對象。
包河區各類綠地日常養護考核標準
(公園日常養護類)
序號 |
項目 |
養護標準 |
評分細則 |
1 |
園林綠化養護 (20) |
①喬木無明顯缺株,無枯死樹,樹形整齊完美,枝繁葉茂無明顯枯枝,病蟲害防治及時有效,樹上無拉掛晾曬、釘子、扎縛鐵絲、電線等捆綁現象; |
樹木缺株、枯死每株扣1分;樹型不美觀、有枯死枝扣0.5分;病蟲害未及時防治扣0.5分;樹上有鐵釘等雜物、拉掛的扣0.5分。 |
②花壇、種植塊、草花更新及時,花色鮮艷,植株整齊,布置形式及花卉品種符合環境要求,無殘花敗葉、缺株倒伏,無雜草、垃圾和漂浮物; |
花壇、種植塊內植株不整齊每處扣0.5分;有缺株倒伏等現象每處扣0.5分;有雜草、垃圾、漂浮物每處扣0.2分。 |
||
③草坪覆蓋率在95%以上,無明顯雜草、積水,修剪及時(暖季草4-6厘米、冷季草6-8厘米),草坪邊線清晰,斑禿、黃土裸露小于1m2,綠地內無垃圾和漂浮物; |
草坪有明顯空洞、斑禿、黃土裸露每處扣0.5分;修剪不及時每處扣0.5分;有垃圾雜物每處扣0.2分。 |
||
④地被植物生長健壯,無明顯缺株,觀花地被植物開花茂盛; |
地被植物生長不良或缺株斷帶每處扣0.5分; |
||
⑤古樹名木標志及保護設施完好無損,養護及時,無明顯枯死枝(椏); |
無古樹名木標志及保護設施每株扣0.5分;有明顯枯死枝每株扣0.5分。 |
||
⑥花灌木無明顯病蟲害發生,防治及時有效; |
花灌木有明顯病蟲害或防治不到位扣0.5分。 |
||
⑦生產垃圾清理及時。 |
生產垃圾不能及時清理每處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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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設施維護(20) |
①園林建構筑物破損、危房及時維修,屋頂無雜草,園內文物古跡保護完好,無涂刻、敲打等人為破壞現象; |
園林建構筑物破損扣1分;危房修繕不及時、屋頂有雜草扣0.5分;園內文物古跡保護不完好扣1分。 |
②園路路面平整,無大面積破損、無積水、無淤泥; |
園路破損、不平整每處扣1分;有積水、淤泥現象扣0.5分。 |
||
③園椅、果殼箱等設施分布合理、放置整齊、保持清潔完好; |
園椅、果殼箱等分布不合理扣1分;不能保持清潔扣0.5分。 |
||
④墻面無涂刻、張貼、蜘蛛網現象,金屬構件設施無明顯銹斑、油漆剝落現象; |
墻面有涂刻、張貼、蜘蛛網扣0.5分;金屬構件有明顯銹斑、油漆剝落扣0.5分。 |
||
⑤導游牌、指示牌等各類標牌設置合理,文字、圖案簡潔明了、規范完整,并有中、英文對照; |
無導游牌、指示牌扣1分;設置不規范扣0.5分。 |
||
⑥有殘疾人通道暢通、專廁,護欄安裝牢固,指示牌設置規范、明顯。 |
無殘疾人設施每項扣1分;不規范、不牢固每項扣0.5分 |
||
3 |
環境衛生狀況(20) |
①全天候保潔,保潔工作定員定崗,地面無明顯垃圾,垃圾日產日清,無衛生死角; |
不能實現全天候保潔扣1分;保潔人員不足、人員不在崗扣1分;有垃圾、煙頭等每個扣0.5分。 |
②水面有專人清撈,無漂浮垃圾; |
水面垃圾無專人清撈扣1分;有明顯漂浮垃圾扣0.5分。 |
||
③公廁有專人保潔,有水沖,打掃及時,無異味積垢,燈、廁具及殘疾人設施完好; |
公廁無專人保潔扣1分;打掃不及時、有異味積垢扣1分;設施不完好扣1分。 |
||
④垃圾容器外表干凈整潔,無破損,垃圾袋裝率100%; |
垃圾容器破損、不干凈整潔扣0.5分;垃圾袋裝率低于100%扣0.5分。 |
||
⑤保潔工具放置合理; |
保潔工具放置不規范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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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服務質量(20) |
①售票員衣著統一整潔,佩帶標志,對游客耐心熱情,語言文明,上崗不吃零食、聊天,不做與崗位無關的事; |
售票員未統一著裝、佩帶標志扣0.5分;不能做到文明服務扣1-5分;吃零食、聊天、做無關事項扣1分。 |
②公園管理人員堅守崗位,文明管理,依法管理,著裝整潔,有統一標識; |
管理人員不在崗在位扣1分;著裝不整潔、無統一標識扣1分;不能做到文明管理扣1-5分。 |
||
③建立健全投訴機制,設立便民利民服務點,市民、游客意見有專人答復; |
投訴機制不健全扣1分;無便民利民服務點扣1分;市民游客意見無專人答復扣1分。 |
||
④游園秩序良好,及時制止各類違章行為(乞討、兜售、無證設攤、強拉強賣、躺臥、看相、算命)等現象; |
游園秩序較混亂扣1分;違章行為不能及時制止扣1分; |
||
⑤園區無亂搭亂建,亂堆亂放現象; |
園區有亂搭亂建、亂堆亂放現象每處扣2分。 |
||
⑥按上級要求開展文明創建活動。 |
未按要求或不及時開展文明創建活動扣2分。 |
||
5 |
商業經營管理(20) |
①商業網點布局合理,亮證經營,服務規范; |
商業網點布局不合理扣1分;不能亮證經營扣1分;服務不規范扣1分。 |
②無假冒偽劣和過期、變質商品; |
銷售假冒偽劣和過期、變質商品扣2分。 |
||
③無占道占綠經營和“伸舌頭”現象; |
每處扣2分。 |
||
④公園廣場開展臨時公益活動按規定報批備案; |
無報批備案的扣5分。 |
||
⑤安全措施落實,隱患排查經常,無違規操作,無危及游客的安全隱患;無一般事故、責任事故。 |
無措施制度、違規操作每處扣2分,危及游客安全隱患每處扣1-5分。發生事故每起扣5-20分。 |
備注:本細則適用于有一定服務設施、向市民開放的各類公園、景區、廣場、游園。
附錄3
包河區園林綠化養護管理工作考核加分標準
序號 |
加分項目 |
加分內容及標準 |
1 |
新聞媒體 表揚 (3分) |
受各類媒體表揚的(指中央、省級、市級媒體)每次分別加2、1、0.5分(需提供相關材料)。 |
2 |
雙最評選 (2分) |
每項最佳加2分,最差扣2分。 |
3 |
各類競賽 (2分) |
在爭創優質工程、行風效能建設、文明城市創建和行業技能競賽等各類評比活動中獲獎或受到通報表揚的,每項加1分(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4 |
財政投入 (3分) |
有穩定的年度園林管養專項資金投入;園林管養投入年增長率≥10%的加2分;管養投入年增長率在5—10%加1分。 |
備注:同一事項已加分的,不另加分。
篇2:重點公路綠化養護工程考核措施
重點公路綠化養護工程考核措施
為保證**市重點公路綠化工程景觀提升及生態綠化工程綠化養護管理的質量,充分體現設計效果,長久保持最佳的綠化景觀效果,使采購人滿意我們的維護管理和服務質量,特制訂本方案。
(一)、考核措施
1、制定各項工作(綠化、保潔、護衛)的操作細則,每位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工作細則進行工作,保質保量完成自己的工作。
2、依據具體情況,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使其適用性最大化。
3、擯棄人管人的做法,以規管理、依章辦事,從項目經理要一般員工一律以規章制度規范行為。嚴格實施抽檢、周檢、月檢、季檢、年檢制度,檢查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執行。
4、經濟保障措施:對綠色通道綠地養護采用項目單獨考核的方法,實行專款專用原則,收支平衡,從經濟上確保正常運作。在適當時機實行經濟責任和綜合管理承包責任制。
5、激勵機制的保障:全面開展勞動競賽活動,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和挖掘員工的潛能,提高企業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6、機動指揮系統與管理部項目經理負責制的管理體制保障。既保證了公司對綠色通道綠化有效控制,又能有效發揮職能人員的協調服務、監督指導作用,充分發揮綠色通道管理部的自主權、能動性和積極性。
?。ǘ?、考核方式與要求
1、每月20-25日定期檢查,公司主管和項目經理在現場共同進行檢查打分。
2、由公司主管組織不定期抽查。
3、項目經理應在每月檢查前提交書面總結,并填報該月工作統計表和下月工作計劃,作為考核依據。月底召開一次工作經驗總結會,同時公布考核結果。
?。ㄈ?、考核具體內容及評分
1、考核評分采用百分制扣分法。
2、每月按扣分情況對項目經理及項目人員進行處罰,若表現良好則進行獎勵。
3、考核內容表。
項目分值 扣分情況
一、清掃保潔 10
A、工作時間內無人及時清掃綠化垃圾,一次扣0.5分。
B、綠化垃圾亂丟、亂放在車道上,一堆扣0.2分。
C、清理出來的廢棄物當天未清運完,一堆(或一袋)扣0.5分。
二、噴灌管理 10
A、噴灌開放時間內無專人現場管理,造成澆水過量、大面積淹濕路面,一次扣1分。
B、噴灌系統出現故障、噴頭缺損,24小時內未及時更換維修,一次扣0.5分。
C、噴頭脫落,水柱沖天,未能在20分鐘內及時維護,一處扣0.5分。
三、綠地養護60
1、喬木 20
A、因明顯缺水或積水造成樹葉萎蔫的,或者造成樹木死亡,未能在兩日內及時更換的,一株扣0.5分。
B、有明顯枯枝敗葉、死樁而未修剪的,或者未按要求進行常規修剪和造型修剪的,一株扣0.1分。
C、病蟲害發生率超過標準的,一株扣0.5分。
D、樹木傾斜度超過標準不扶正的,一株扣0.1分。
E、樹木倒伏在車道內,在半小時內不及時清理,一次扣1分。
F、沖洗質量未達到附件三,一次扣0.5分。
2、灌木20A、色塊灌木、綠籬萌發的新梢超過8厘米未剪的,一次扣3分。
B、花灌木著花率低,或落花落蕾嚴重的,一株扣0.1分。
C、病蟲害發生率超過標準的,一株扣0.1分。
D、灌木內雜草超過5%的,一次扣1分。
E、因明顯缺水或其他原因造成植株死亡,缺株斷行面積超過5%的,一次扣2分。
F、藤本未修剪、理藤、附著不牢固或倒伏的,一株扣0.1分
G、沖洗質量未達到附件三,一次扣0.5分。
3、草坪20A、混播草坪草高超過8厘米,結縷草坪草高超過10cm未修剪的,一次扣5分。
B、病蟲害防治或者施肥等技術措施未及時有效控制,造成草黃、草死的面積超過5%的,一次扣5分。
C、草坪禿斑超過2%的,一次扣2分。
D、雜草超過5%的,一次扣1分。
E、沖洗質量未達到附件三,一次扣0.5分。
四、月計劃5對樹木與草坪施肥、草坪打孔覆土、樹木支撐、排澇以及噴灌等綠化設施改建等技術措施,未按時提交月計劃,未按該月計劃完成的,此項無分。
五、設備、設施15綠道、花架、棧道、廊亭、汀步、構筑物、花箱及水電光彩照明等綠化設施損壞在兩日內不及時恢復,每處每次扣1分,直至扣完
六、其它2A、保潔人員不在崗扣0.5分
B、巡邏人員不在崗扣0.5分
C、綠地管護人員不穿工作服扣0.5分
D、未達到環衛作業標準扣0.5分
七、考核月內無上述情況的為滿分。
八、如果出現該項扣分
被扣完時則繼續扣總分。篇3:物業管理公司綠化養護考核辦法
物業管理公司綠化養護考核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廣州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小區(以下簡稱小區)綠化養護管理,確保小區綠化效果,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廣州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環衛部。
第二章 綠化養護考核辦法
第三條 修剪不及時,小區綠籬植物的徒長枝超過齊平線10CM,造型樹的徒長枝超過齊平線30CM,每出現1起扣罰綠化主管20元。
第四條 小區綠籬、造型樹等植物修剪不整齊,每出現1起,扣罰當事人10元。
第五條 小區植物出現枯枝爛葉及殘花,綠化員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內清除,否則每出現1起,扣罰當事人10元。
第六條 小區草坪修剪出現漏剪,不平整,修邊不整齊,每出現1起,扣罰當事人10元。
第七條 小區植物因澆水不及時或澆水量不足,出現萎蔫,每出現1起,扣罰當事人10元。
第八條 小區植物施肥發生燒苗現象,情節輕微,每現1起,扣罰當事人50元、綠化主管30元;情節嚴重,當事人予以辭退,扣罰綠化主管300元、環衛部經理200元,主管領導100元。
第九條 綠化員對小區植物病蟲害防治發生藥害現象,情節輕微,每出現1起,扣罰當事人50元,綠化主管30元;情節嚴重,當事人予以辭退,扣罰綠化主管300元、環衛部經理200元。
第十條 小區植物出現病蟲害兩個工作日未發現,沒有有效控制造成蔓延,扣罰綠化主管50元、環衛部經理30元。
第十一條 小區公共綠地上雜物未按規定時間清理干凈,有枯葉等雜物,每出現1起,扣罰責任人20元、綠化主管10元。
第十二條 人工湖未按規定頻次清潔或清潔不干凈,駁岸綠苔清理不徹底,每出現1起,扣罰責任人20元、綠化主管10元。
第十三條 綠化員使用機器前必須經嚴格培訓,如綠化主管未對綠化員進行園林機械操作規程知識培訓,每出現1起,扣罰綠化主管20元。
第十四條 綠化員要嚴格按照機器操作規程操作,如綠化員未按園林機械操作規程操作,未造成機械損壞的,每出現1起,扣罰當事人50元;造成機械損壞的,當事人除賠償外,扣罰200元,扣罰綠化主管150元、環衛部經理100元,主管領導50元。
第十五條 綠化主管負責對園林機械進行保養,使機械計劃保養完成率100%,完好率100%,如綠化主管未按規定頻次對機械進行保養,每出現1起,扣罰綠化主管30元。
第十六條 園林機械如出現故障,非專業技術員不得隨意拆開檢修,否則每出現1起,扣罰當事人50元。
第十七條 園林機械必須妥善保管,不得與農藥、化肥等物質存放在一起,以免腐蝕,如保管不善,造成園林機械腐蝕或受損,每出現1起,扣罰綠化主管100元。
第十八條 綠化員使用園林機械后必須將碎草等清除干凈并存放于指定地點,如未清理干凈或未放在指定地點,每出現1起,扣罰當事人20元。
第十九條 每季度末綠化主管合同辦公室倉庫管理員對小區內所有樹木進行盤點,并詳細填寫《樹木清點表》,如未按規定對小區樹木進行盤點或盤點不實,每出現1起,扣罰綠化主管及辦公室倉庫管理員各50元,扣罰辦公室主任及環衛部經理各30元。
第二十條 因養護不善,導致樹木死亡,每死亡1株,扣罰責任人200元、綠化主管300元、環衛部經理100元;如死亡樹為2000元以上名貴樹木,扣罰責任人300元、綠化主管500元、環衛部經理200元,主管領導100元。
第二十一條 綠化主管每日巡查小區綠地兩次,并做好巡檢記錄,如未巡檢或無巡檢記錄,每出現1起,扣罰綠化主管20元。
第二十二條 環衛部經理每日巡查小區綠地1次,并做好巡檢記錄,如未巡檢或無巡檢記錄,每出現1起,扣罰環衛部經理30元。
第二十三條 環衛部經理每月25日將考核結果報督導室,若環衛部有錯報、漏報、不報,每項扣罰環衛部經理100元,主管領導50元。
第二十四條 督導室對環衛部上報的考核結果進行復核,如果發現督導室未檢查出環衛部確有錯報、漏報或不報,每項扣罰督導室主任100元。
第二十五條 以上的違規行為,連續發生兩次,當事人加倍處罰;連續發生三次,作勸其離職處理。
第三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以上所扣款項從當月獎金中扣除,直至當月獎金扣完為止。
第二十七條 本考核辦法由廣州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環衛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考核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