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生活垃圾收運管理規定
為加強生活垃圾收運管理,規范作業服務行為,建立和完善垃圾源頭袋裝化、投放容器化、收集標準化、運輸密閉化、處理無害化、管理規范化運行機制,構建生活垃圾收運新體系,實現常態化管理目標,根據《哈爾濱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管理內容
生活垃圾收運管理包括垃圾的投放、倒運、巡檢和拉運管理以及收集作業人員的服務管理。
二、責任分工
(一)市城管部門負責制定生活垃圾收運作業標準、監督考核辦法。
(二)各區政府負責組織建立和實施垃圾收運新體系,落實投放、倒運、巡檢設備和日常管護費用。
(三)各區城管局負責實施垃圾收運新體系,組織垃圾拉運作業,監督考核街道辦事處的垃圾投放和倒運作業。
(四)街道辦事處和物業管理單位負責配置垃圾收集人員,組織垃圾投放和倒運作業。
(五)社區及駐區單位負責做好垃圾投放的宣傳、引導工作,培養居民自覺維護環境衛生的意識。
三、管理標準
(一)源頭袋裝化
1.新建居民小區產生的生活垃圾全部使用袋裝后,實行定時、定點投放。
2.未實行袋裝化管理的地區,逐步推行垃圾袋裝化投放。
3.有條件的街道辦事處和物業管理單位可以免費為居民配發垃圾投放袋。
(二)投放容器化
1.街道辦事處負責根據單元戶數在小區庭院內定位設置垃圾投放桶,原則上按每40戶居民1個120升桶的標準配備。
2.收集人員每日應在垃圾倒運完畢后,將垃圾桶擦拭一次,在原位置擺放整齊,并保持其完好、干凈,周邊無散落垃圾。
3.居民投放垃圾袋應在每日晚20時后和早6時30分前完成。
4.未實行袋裝化管理的地區,由居民自覺將垃圾投放在鉤臂車斗內。
(三)垃圾倒運不落地
1.街道辦事處應按平房400戶、樓房500戶1名的標準配備垃圾收集人員,負責垃圾袋收集作業。
2.垃圾倒運采取機動車將垃圾桶運往壓縮轉運站,也可將垃圾桶對接壓縮車、直接將垃圾傾倒在壓縮車的方式。
3.垃圾產量少的地區可一次倒運完成,時間安排在早4時至7時;一次不能拉運完畢的可分兩次倒運,第二次時間安排在上午10時至12時。
4.街道辦事處和物業管理單位要與各區城管局銜接確定垃圾倒運具體時間,并在20分鐘內完成倒運工作。
5.垃圾倒運現場應保持路面干凈,無散落垃圾,無垃圾滲濾液遺留。一旦發生滲濾液落地現象,應立即進行清理,使用白灰覆蓋,將滲濾液吸干后,及時清理干凈。
6.果皮箱產生的垃圾,清掃保潔人員應每日清掏2次,就近倒運到壓縮轉運站或鉤臂車斗內。
7.清掃保潔人員應每日擦拭果皮箱1次,保持其美觀、干凈。
(四)垃圾巡回收集
1.各區城管部門應根據巡回收集車輛的配置數量,編制散袋垃圾巡回收集路線;各收集車輛應嚴格按路面作業,不得發生脫線、漏段現象。
2.巡回收集車輛應統一編號管理、專車使用,嚴禁將巡回收集車作為檢查和管理人員用車。
3.臨街商服一律在室內臨時存放垃圾,于早9時和下午16時分兩次定時投放到垃圾巡回收集車內,由垃圾巡回收集車就近倒運至壓縮轉運站。
4.對臨街居民的散袋垃圾,每次巡回收集的間隔時間不超過1小時。
5.巡回收集車輛應保證密閉性能完好、車容整潔,不得暴露、吊掛和遺撒垃圾。
(五)垃圾運輸密閉化
1.城區居民產生的垃圾全部使用壓縮車、鉤臂車或移動轉運站進行拉運,并做到全密閉化運輸。
2.城區垃圾拉運實行2個班次作業,首次拉運在每日4時至7時進行;第二次拉運在9時至12時進行。
3.在春季市容衛生環境集中清理、節假日或秋菜上市期間,各區城管局應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加垃圾拉運班次。
4.壓縮車、鉤臂車駛出作業現場后,作業人員應立即將撒落的垃圾進行清理,實施文明作業,保持現場整潔干凈。
5.垃圾壓縮中轉站壓縮作業完成后,作業人員應將散落的垃圾清理干凈,并及時沖洗地面。
6.各類垃圾運輸車輛在進庫前,駕駛員應將車體刷洗干凈,保持車容車貌整潔干凈。
(六)規范作業行為
1.垃圾收集人員上崗時,應按照規定統一著安全作業標識的服裝和作業帽,佩戴胸卡,標明作業人員的身份、作業區和有關信息。
2.作業人員不得利用工作時間撿拾物品,干私活。
3.作業人員應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四、監督考核
(一)市區城管部門要將垃圾收運體系運行狀況作為城市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實行分級負責,嚴格監督檢查和考核評比。
(二)市市容環衛辦負責日常檢查考核工作,要制定具體檢查考核細則,采取日檢查、月通報的辦法,每月形成全市檢查通報,定期報市政府,并在新聞媒體上發布。
(三)市市容環衛辦將各區檢查考核的成績與作業費用進行掛鉤。對檢查扣分的,相應扣除一定比例的作業費用,扣除的用專項用于垃圾收運設備、設施的購置及更新。
(四)各區城管部門要根據實際,制定本轄區的檢查考核實施方案,監督考核街道辦事處和物業管理單位的垃圾收運作業管理工。
篇2:蘇州市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活垃圾分類收運杜絕混收混運的實施意見
蘇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蘇城分〔20**〕9號
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活垃圾分類收運杜絕混收混運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管委會:
為進一步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管理,提高政府在人民群眾的公信力,解決混收混運的突出問題,夯實垃圾分類工作的基礎,形成蘇州特色的垃圾分類體系,特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活垃圾分類收運杜絕混收混運的實施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活垃圾分類收運杜絕混收混運的實施意見
(此頁無正文)
蘇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20**年12月14日
抄報:李亞平市長、朱民副書記、劉樂明書記、江海副市長,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紀委辦公室。
抄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市、區城市管理局,姑蘇區城市管理委員會、吳中區市容市政管理局、工業園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蘇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20**年12月14日印發
附件
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活垃圾分類收運杜絕混收混運的實施意見
根據國家和省、市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要求,為進一步加強生活垃圾源頭分類收集和分類運輸環節的管控,杜絕生活垃圾混收混運現象,持續穩步推進強制分類工作,特制定本意見。
一、主要目標
扎實穩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進一步完善源頭分類管理,加強配套設施建設,加快配套車輛、人員的配備,形成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閉環體系。至20**年12月底,根據垃圾類別不同,各地對分類收運現狀進行評估,查漏補缺,提出配套建設的內容和時限,落實相關的經費和措施;至20**年6月,各地要健全分類收運的日常管理制度和監督考核機制,杜絕生活垃圾分類混收混運現象。
二、具體方法
圍繞生活垃圾分類“類別不同”建立“四不同”,即“不同人員”、“不同車輛”“不同要求”和“不同去向”:
(一)建立專業分類收運隊伍,采取“不同人員”
各地要單獨建立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收運隊伍,嚴格與其他垃圾收運隊伍的區別。采用市場化或環衛部門收運的模式,在所轄區內確定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收運隊伍,負責區域的分類收集運輸。不同類別的分類收運人員應配備不同的工作服和清晰標識服飾。
(二)配備專業分類收運設備,采取“不同車輛”
負責垃圾分類收運的單位必須配備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及易腐垃圾收運等不同的車輛。收運車輛數量應滿足各地分類垃圾的收集運輸需求,其標識及顏色應與我市分類要求相符合,具體配置標準及車輛樣式可參考附件1。
分類收運車輛應逐步配置車載視頻和GPS設備,市市容市政管理局要開發推進垃圾分類收運監控平臺,逐步將各區收運車輛數據接入平臺,實時監控收運車輛的行駛軌跡及操作流程。
根據所轄區的垃圾分類收運線路,合理設置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中轉存儲點(暫存點),在滿足各類安全標準(包括消防、通風等)的基礎上,具備二次分揀、分類、儲存、中轉等功能,并設置明顯的標志標識。物業企業自行收集生活垃圾的小區及單位,必須在服務范圍內設置專門的有害垃圾及可回收物存儲點(暫存點)。
(三)加強日常運行管控,采取“不同要求”
1.有害垃圾收運要求。各地通過采購確定專業收運隊伍(環保部門許可的危險廢棄物收運企業)或環衛部門源頭收運,采用專用車輛進行分類收運,采取預約或定期收運方式進行,收運頻次每月2次。參照吳江區等地做法,在每個樓道內安裝有害垃圾收集布袋,并標識收集的時間、聯系電話、監督電話。
2.可回收物收運要求。各地要明確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布局回收網點,落實可回收專用車輛,采取定點、定時和公布價格上門回收或預約方式,發揮物業公司或社區(開放小區)的源頭收集管理的作用,按照物業(社區)至再生資源回收網點收集、至分揀中心步驟實施。通過發展互聯網+可回收物線上體系和完善線下實體回收體系的建設,逐步減少可回收物專用桶,收運頻次小區每周不少于2次,單位每周不少于1次。
3.易腐垃圾收運要求。廚余垃圾、餐廚垃圾、農貿市場產生的易腐垃圾,采用第三方或環衛部門配備專業車輛收運處置。易腐垃圾收集做到日產日清。
4.其他垃圾。其他生活垃圾按照原有收運模式查漏補缺,完善收運體系。
(四)提升分類垃圾處置管理,明確“不同去向”
按生活垃圾類別不同明確去向,確保源頭有分類、終端可追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明確回收利用途徑或處置企業,并簽訂供需雙方處置或利用的合同;建立必要的分類收運臺帳,根據實際情況記錄包括來源、處理量、產出等在內的信息,接受監督檢查。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追責制度
各地要高度重視生活垃圾分類后收運存在的問題,抓住混收混運的關鍵環節,圍繞“類別不同”落實“四不同”,強化分類體系的建設,提高垃圾分類在人民群眾中的公信力。各地各相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加強對分類收運環節的監管,對媒體曝光、市民投訴等問題,一經查實要追究收運企業責任,對不作為、慢作為和亂作為的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和追究責任。
(二)建立專項督查機制
各級垃圾分類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不定期組織專項督查,對在監督中發現或公眾舉報投訴屬實的分類管理責任單位和收運單位,要及時下達“生活垃圾分類混收整改通知單”(附件2),整改不到位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要強化環衛部門加強源頭生活垃圾收集運輸的管控,落實源頭檢查督促的職能,倒逼小區或單位源頭開展垃圾分類工作,對屢教屢犯小區或單位,徹底整改落實后,可組織收運。
(三)建立宣傳引導保障措施
通過分類收運隊伍的運行、收運路線的公布,切實讓市民群眾感受到分類收運工作的真實感,同時通過媒體發布、線上線下活動等知識普及,與市民之間建立起良性的互動監督,以提升市民的投放準確率;大力推進“互聯網+垃圾分類”工作,落實分類垃圾的定時定點回收,減少垃圾的錯誤投放率。拓展公眾監督途徑,將垃圾分類混合收運納入數字城管監督平臺,建立混合收運舉報投訴機制,利用公共媒體平臺進行曝光處理。
附件:1.《蘇州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配置標準》
2. 生活垃圾分類混收整改通知單
篇3:瀏陽市餐廚垃圾無害化收運處置實施方案(2018)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單位:
《瀏陽市餐廚垃圾無害化收運處置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瀏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年4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瀏陽市餐廚垃圾無害化收運處置實施方案
為規范我市餐廚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工作,根據《長沙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長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10號)和《瀏陽市城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瀏政辦發〔20**〕25號)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建立和完善覆蓋全市的餐廚垃圾管理網絡,實現餐廚垃圾與其他生活垃圾分開收集、統一運輸、科學處置,推進餐廚垃圾集中無害化處理,杜絕廢棄食用油重返食品鏈現象,保證餐桌及加工食品安全。20**年實現城區較大型餐飲企業(15桌以上)、職工食堂、學校、中央廚房、配送中心、消毒碗筷廠等場所餐廚垃圾無害化收運處理,20**年實現城市規劃區所有餐飲單位餐廚垃圾收運處理的全覆蓋。
二、職責分工
市餐廚垃圾無害化收運處置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周耀輝同志牽頭,市城管局統籌組織,市政府辦、發改局、公安局、財政局、教育局、交通運輸局、城管局、環保局、食藥工商質監局、畜牧局、淮川街道、集里街道、荷花街道、關口街道等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餐廚垃圾無害化收運處理工作。
政府辦負責對相關單位落實工作責任和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發改局將不配合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理,影響工作推進的餐飲單位(餐飲服務企業、個體工商戶、單位食堂等)和個人納入社會信用征信體系不良記錄。
公安局配合城管、食藥工商質監、環保等部門開展非法收集、運輸、處理餐廚垃圾整治行動,依法處理妨礙公務執行、阻擾正常執法、暴力抗法的單位和個人。
財政局加強專項資金支付的“雙控”管理。
教育局負責城區學校(含民辦學校)、幼兒園等食堂餐廚垃圾的調查摸底、承諾書簽訂等工作,落實學校、幼兒園食堂餐廚垃圾規范收集工作。
交通運輸局配合開展非法收集餐廚垃圾運輸車輛整治行動。
城管局負責餐廚垃圾收集運輸工作的日常管理、協調、監督,聯合相關部門對非法處理餐廚垃圾行為開展執法,建立完整的工作機制。每月定期向社會公示餐飲服務單位的餐廚垃圾收集處置量。
環保局依法監管餐廚垃圾產生單位、處置單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污染防治設施運行及排污情況,依法查處超標排放油脂廢水等違法行為,負責將相關單位的工作情況納入市環委會年度考核。
食藥工商質監局依法查處餐飲服務單位供餐活動中以餐廚垃圾為原料制作食品、食用油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食品生產加工活動中以餐廚垃圾為原料進行食品生產加工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銷售廢棄食用油脂或者以餐廚垃圾為原料制作食用油的違法行為;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的協調工作,組織開展對涉及餐廚垃圾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負責將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理工作納入食品安全績效考核并制定考核細則。
畜牧局負責養殖環節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垃圾飼養畜禽以及在垃圾場或者使用垃圾場中的物質飼養畜禽的違法行為。
淮川街道、集里街道、荷花街道、關口街道根據屬地管理原則,街道辦事處作為餐廚垃圾收集運輸工作責任主體,負責加強轄區餐廚垃圾管理工作的領導,積極配合餐廚垃圾收運公司收集運輸餐廚垃圾;負責對本轄區內從事餐飲、養殖、利用餐廚垃圾非法煉油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摸底造冊,宣傳發動,簽訂承諾,執法保障,收運監管,整治非法收運餐廚垃圾行為等工作。
三、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3月12日-4月10日)
1.召開全市餐廚垃圾無害化收運處理動員會議,部署工作任務;廣泛利用新聞媒體、微信平臺、宣傳櫥窗、宣傳手冊等載體進行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2.各相關單位根據全市統一部署,制定本單位實施方案,明確責任領導、責任人和工作聯系方式,并于4月10日前報送至市城管局(聯系人:彭志敏,聯系電話:13574150601)。
3.各街道對轄區內餐飲單位進行全面摸底調查,建立詳細臺賬;由街道牽頭,城管局、食藥工商質監局、環保局、教育局等部門配合,安排專人與餐飲單位(門店)對接,簽訂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承諾書。
(二)收運處理和集中整治階段(4月10日-5月31日)
1.全面啟動餐廚垃圾無害化收運處理工作。
2.各街道對未簽訂承諾書及不配合收運的餐飲單位加強宣傳教育,限期整改。由市城管局牽頭,食藥工商質監局、環保局、教育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等單位配合,勸誡和警告從事非法收運的單位和個人,從嚴查處違法行為。
3.由市城管局牽頭,各街道為主體,組織其他相關單位對不配合餐廚垃圾無害化收運處理的餐飲單位及利用餐廚廢棄物進行非法處理、喂養禽畜的行為進行集中整治。
(三)考核驗收階段(6月1日-30日)
餐廚垃圾無害化收運處理系統平穩運行后,由市城管局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是重點民生工程,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堅持屬地為主、部門聯動原則,安排專人,保障必要經費,抓好推進落實。
(二)形成工作合力
各相關單位要根據責任分工,按照“統一指揮、協調調度、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加強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階段工作有序推進。
(三)健全長效機制
市城管局要定期組織會議,講評工作,查找問題,提出對策,對下一步工作進行部署。相關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建立健全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置長效機制。
(四)嚴格督查考核
餐廚垃圾無害化收運處理工作嚴格實行督查考核制度,對工作不重視、責任不落實和整改不及時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并嚴格獎罰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