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物業園林部員工加班管理規定
1.總則
(1)為規范園林部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園林工作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適用本規定。
2.加班的原則和程序
加班系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三種:即計劃加班、應急加班和特殊勞動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規定時間外繼續工作,稱為應急加班。周末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稱為計劃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從事重體力工作、技術工作及支援工作,稱為特殊勞動加班。
3.加班管理規定
(1)本公司人員于休假日或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
(2)原則上一般每日加班時間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3)加班時間以0.5小時作為起點計時單位進行累計,超過兩小時記一個加班,一個加班補助標準為25元。并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加班時間累計或累計后的零頭按四舍五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規定第六條的限制:
①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員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②生產設備、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其他日常運作,必須及時搶修的。
(5)加班調休應在當年使用完畢,未使用完按放棄處理,不累計到下一年度。
4.加班補償標準
(1)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休息日加班,部門領導可視工作情況調休或做加班補貼。
(2)調休時間計算:
①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②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3)加班補貼計算:
①工作日加班按不低于正常工作日工資1.5倍計算加班補貼。
②周末加班按一個加班計算。
③特殊勞動加班每個工作日內按一個加班計算。
④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除一日正常工資之外,按兩個加班計算。
(4)罰則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
2.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2倍處罰。
3.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4.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500元罰款。
篇2:加班管理規定
加班管理暫行規定
為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和規范公司加班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加班原則
公司鼓勵員工加強業務學習、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各部門原則上應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安排工作任務,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公司從事生產加工作業或直接服務于生產產品檢測任務、提供生產條件保障和生產物資供應的部門及班組確因工作需要進行的加班加點,經相關部門審核及人力資源部門備案后方可進行,涉及加班任務的人員范圍包括事業部各生產班組生產人員、檢測中心從事生產產品分析的檢測人員、貴金屬庫房和生產條件保障班組等人員。
二、加班定義及分類
1、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連續工作的,稱為加班。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1)、員工因未完成計劃內工作或個人發展需要,而自愿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進行工作和學習的;
(2)、員工因公出差、培訓或集體活動等延長工作時間或占用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的;
(3)、實行輪班制的員工,每月工作時間未達到國家相關法律關于勞動者工時管理相關制度規定的。
2、根據加班時間的不同,加班分為三種類型: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加點)、公休日加班及節假日加班。
三、加班審批流程及權限
公司對加班實行計劃管理,各部門執行加班任務前需提前申報審批,如遇臨時緊急工作安排,無法當日完成加班審批程序,需請示主管領導同意,次日完成加班審批手續。
1、加班申報以周為周期申報,每周五下午四點前申報本周末及下周一至周五的加班任務。
2、加班申請以班組為單位填寫審批單,明確加班任務、加班時間、加班人員等由班組負責人及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
(1)、事業部的加班計劃由事業部部長確認,并報生產質量部負責人確認備案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2)、檢測中心加班審批單需附各部門分析任務通知單復印件,報部門分管領導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3)、貴金屬庫房和生產條件保障班組加班審批單由部門分管領導審批,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3、生產質量部根據加班部門的加班計劃,及時保障生產條件,并對各事業部加班計劃進行審核與監督管理。
4、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加班審批表編制加班周報,報主管領導。同時,根據門禁系統進出記錄、加班審批表及加班登記表核實加班人員、加班時間。人力資源部以周為單位統計和審核加班計劃,并編制加班審核報表反饋部門確認,根據確認后的加班報表編制加班月報,核算加班補貼及補休,報總經理審批后發放。
四、加班補償管理
公司對從事加班的員工實行發放加班補貼或安排補休的方式進行加班補償。
1、加班補休:加班補休是員工因公休日加班而不能正常休息所享有的一種補償方式。
(1)、補休時間計算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加班審批表及加班記錄統一進行核算,并按月將員工應享受的補休時間通知部門。
(2)、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及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照勞動法相關的規定核算加班費,不折算為補休。
(3)、各部門員工申請補休應提前報部門及人力資源部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未經人力資源部備案的補休,按事假處理。
2、加班費:公司給予加班員工發放經濟補貼的一種加班補償方式。
公休日加班以安排補休為優先,補休時間按照加班時間折算,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下述第五條的規定核算加班費。
五、加班費的核算及發放
1、加班費核算基數:以加班員工本人的崗位工資為核算的主要依據。
2、加班費按小時進行核算:
加班費=崗位工資/月標準工作小時(20.92×8)×加班小時數×加班系數。
(1)、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班系數=1.5;
(2)、公休日加m.dewk.cn班:加班系數=2;
(3)、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系數=3。
(4)、正常工作日小時加班基數(崗位工資/月標準工作小時×1.5)最高標準為16元/小時,最低標準為5元/小時,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小時加班基數以此類推。
3、加班費由人力資源部通知財務部進行統一發放,加班部門需將加班費領取簽名表反饋人力資源部備案。
六、實行輪班制員工加班補貼的補充規定
1、公司實行不定時工作日的員工,不享受加班補償。
2、實行較為固定的輪班制的部門,每周平均工作時間超過40小時的部分視為加班或加點,以月為周期核算加班補償。
(1)、執行輪班制的部門每周將輪班表報生產質量部備案和人力資源部確認。
(2)、人力資源部
根據輪班表、員工考勤和門禁記錄統計、核算輪班制員工的周工作時間。
(3)、公司對當值夜班的員工發放夜餐補貼,夜餐補貼由人力資源部每月核發一次,夜餐津貼標準:6元/人/夜班。
七、附則
1、各部門需合理安排工作,有計劃地開展生產活動,確保部門員工每月加班時間累計不超過36小時,每天延長工作時間不超過3小時。
2、各部門加班申報時,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按照領取的加班費總額的兩倍對加班班組負責人、加班部門負責人及加班審核部門負責人進行經濟處罰,并按照遞增的方式記入年終考核成績的扣分項。
3、加班員工加班時需做好加班登記和考勤打卡工作,當加班數據無法準確獲取時,則視為無效加班。
4、本辦法自頒行之日起實行,以往有關加班管理的規定同時廢止。
5、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附件:加班審批表
篇3:員工加班規定
員工加班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 適用范圍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普通員工加班。
第三條 本規定不適用于公司中高級職員,其額外工時工作視作應盡義務。
第三章 加班原則
第四條 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
第五條 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準。
第六條 加班時間限制:
1. 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
2. 每月累計加班一般不應超過36小時。
第七條 不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期間加班。
第四章 加班程序
第八條 凡需加班者,均須填寫加班記錄表申請加班,經有關主管批準后方能加班。
第九條 加班完畢后填寫加班記錄情況,經有關主管驗審后送人事部留存。
第十條 每月人事部統計加班情況,在員工工資中支付加班費。
第五章 加班費用計算
第十一條 平日加班。平時加班為平時工資的1.5倍。
個人月工資
加班工資= ×1.5倍×加班時間
22天×8小時
第十二條 雙休日加班。雙休日加班為平時工資的2倍。
個人月工資
加班工資= ×2倍×加班時間
22天×8小時
第十三條 法定節日加班。法定節日加班為平時工資的3倍。
個人月工資
加班工資= ×2倍×加班時間
22天×8小時
第十四條 超過加班定額(每月36小時)部分,不支付加班費。值班津貼另行計算。
第六章 調休
第十五條 加班員工可不領取加班費以調休代替。
第十六條 凡調休的員工均應填寫申請,并經主管和人事部門同意審批。
第十七條 調休時間以半年為最小單位。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八條 特殊或緊急情況處置可突破加班時間限制和常規程序,但須事后補充有關手續。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執行,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