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共同治理車輛亂停放的辦法(征詢稿)
隨著小區機動車輛的不斷增加,車輛亂停亂放的現象日益嚴重。目前,原有劃線露天車位,已不能滿足廣大業主的需求,造成了停車難,停車煩的現狀,對廣大業主帶來了極為不良的影響。為了確保本小區內車輛停放規范整齊,交通暢通有序,為了有效治理本小區內機動車輛亂停亂放現象,提出如下辦法:
一、在條件允許的路段的一側或兩側,或已經事實上形成兩側停車的道路,使用專用油漆,清晰、合理、有序的增劃露天車位。原有露天車位已是缺口嚴重,下班稍晚回堡的業主已經很難找到劃線露天車位,只好停到沒有劃線的道路一側,由于沒有車位線限制,很容易導致停放不規范、一車占多位的情況出現,合理增加劃線露天車位,刻不容緩。
二、在重點的主干道路、道路的關鍵部位、停車場的進出口等主要位置,要長期派駐保安執勤,24小時監督停車情況,提高道路使用效率。
三、在上下班交通高峰期,分區域增派工作人員疏導交通,對亂停亂放的車主進行勸阻。
四、業主應積極配合保安的管理,保安也應積極協助業主停放車輛,對夜間停車確實有困難的,保安應通過對講機積極幫助業主尋找車位,實在沒有停車位,停車也要充分考慮對交通的影響,聽從保安的管理意見。對亂停亂放、不聽從保安勸阻的機動車輛,包括停車區域外停放、一車占兩位、隨意在主干道上亂停亂放等現象,進行登記、拍照。對于三次以上違反規定,必要的時候可以采取鎖車等方式。
五、物業管理公司要加強對小區內機動車輛的停放秩序進行有效、規范的整治管理,業委會也將積極協助相關車輛管理工作,共建安全、文明、和諧、宜居的小區。
請各位鄰居愛護自己的家園,文明駕駛,規范停車。
zz花園業主委員會
20**年11月8日
篇2:小區車輛停放管理服務協議
小區車輛停放管理服務協議
甲方:________(存車方)
住址: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
車牌號:________
車輛特征:________
乙方:________(停車管理方)
聯系人: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
為加強小區機動車的停放管理,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機動車停放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政府有關政策制定小區停車管理制度;
2、有權按照政府規定或雙方約定向甲方收取停車費;
3、有權對進出車輛進行登記,查驗停車憑證,對無證車輛可以拒絕停放或放行;
4、有權對不按規定停放的車輛采取移動等措施;
5、應為甲方提供車位;
6、應負責停車場地及設施設備的檢查、維修及管理工作;
7、應安排專人看管停車場或采用電子監控手段進行不間斷監視;勸阻、制止任何損害停放車輛的行為,采取各種防范措施,防止車輛丟失;
8、應向甲方開具停車泊位證明,開具物業管理企業發票(或停車專用發票);
9、其他。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在乙方提供的車位停放車輛;
2、有權對乙方提供的停車管理服務進行監督,提出批評和建議;
3、交納停車費后,有權索要停車泊位證明和發票;
4、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車輛丟失的,有權向乙方索賠;
5、應按照規定或約定交納停車費;
6、服從停車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疏導;
7、遵守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
8、其他。
三、停車費價格及收費辦法
停車管理服務費價格:
交納方式:(按年或按月)
交納時間:
四、管理責任
1、乙方提供停車管理服務,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甲方車輛丟失的,負責賠償,具體賠償金額為______元。
2、甲方委托乙方看管車輛,并要求乙方保證車輛不被損壞的,需另行增加管理費____元/月。
五、違約責任的處理
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損失的,必須賠償。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選擇下列處理方式:
1、協商解決;
2、申請主管部門調解;
3、申請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4、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其中,3、4項不能同時選擇)
六、本合同期限為**年,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七、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本合同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
2、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任何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3、甲?a href=http://m.dewk.cn/wygw/jhfy/ target=_blank class=infot*xtkey>講話叢級ǖ鈉諳蘚捅曜冀荒賞3搗訓模?/p>
4、其他。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p;&nbs;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
日期______p;&nbs; 日期________
篇3:師范學院校園機動車輛出入及停放暫行管理規定
大學師范學院校園機動車輛出入及停放暫行管理規定
為了認真落實國家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教政<1996>12號),中央綜治辦、中央維穩辦、*教育部黨組《關于進一步加強維護高校穩定工作的通知》(教黨<20**>9號)文件精神,維護校園內的正常秩序,減少校園內機動車輛流量,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確保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經研究,特制定本規定。
一、機動車輛管理
1、機動車輛出入、停放歸口學院保衛處管理。
2、機動車輛通行
因我院校園內道路狹小、人口密集,人、車流動量大,本著盡量減少校園內機動車輛停放和流動的原則,對個人和外單位機動車輛進入校園加以限制。
1機動車輛一律憑保衛處發放的通行證進、出校門及在校園內停放(通行證必須放在擋風玻璃前)。
2出租車原則上不允許進入校園(送病人或給校內單位送貨等特殊情況除外)。
3外單位來院臨時辦事的機動車輛,到門衛處登記并領取通行證方可進入停放。校內舉辦大型活動、大型會議請來的領導、來賓、或者來校聯系工作需進入的車輛,由院辦公室和保衛處統一安排停放。
4車輛進入校園后,禁止鳴笛,禁止超車,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禁止與師生爭道。
5禁止在校園內學車、練車。
3、機動車輛停放
1院內停放的機動車輛一律憑保衛處發放的通行證在統一劃定的車位內停放,禁止亂停、亂放。
2臨時停放的外來機動車輛應停放在臨時停車位內。
3租房戶及校外機動車輛原則上不能進校停放,特殊情況必須經保衛處批準方可停放。
二、辦證對象
1、需經常進出校園的教職工及家屬的私人機動車輛;
2、在院內購房的校外人員的機動車輛;
3、教職工憑行駛證、駕駛證,校外人員憑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到保衛處辦理機動車輛通行證及停放證,并與保衛處簽訂停放協議。
三、違規處理
1、所有進入校園的機動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凡違反者,保衛處有權沒收通行證。
2、在校園內發生的交通事故,車主直接撥打122報警電話,同時報保衛處,由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3、拒不執行本規定者,保衛處將視其情節輕重采取必要的措施強制執行。對無理取鬧、故意滋事的人員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四、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由學院保衛處負責解釋。
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