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廈消防中心工作守則
1.嚴禁在消防中心內有吸煙、吃喝、聊天、睡覺、高聲喧嘩等妨礙工作的行為。
2.搞好消防中心環境、設備的衛生,保持整潔的工作環境。
3.確保專線報警電話暢通,非緊急情況不得使用報警電話;緊急情況使用專線報警時,講話要簡單、明確。
4.未經許可,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中心。
5.消防中心工作人員要遵守大廈和保安部的規章制度,愛崗敬業,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加強鍛煉,保證身體素質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
篇2:機關大院消防安全守則
機關大院消防安全守則
機關大院為消防重點單位,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營造安全有序的辦公環境,請機關辦公人員做到以下事項:
一、自覺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積極掌握報警、滅火、逃生等知識技能。
二、掌握滅火器、消防栓等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得隨意更換、挪用、拆除消防設施。
三、辦公樓內不得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煤氣灶、電爐。嚴禁將易爆、易燃物品帶入辦公樓,不得私自拉設電線,增用200W以上電器要請示相關負責人,以備掌握用電負荷。
四、離開辦公室請切斷所有用電設備電源,自覺維護辦公樓道通暢,提倡不吸煙。
五、晚辦公人員請在22:00前結束,確因需要延長須提前與保安聯系,以便及時切斷總電源,或進行安全巡查。
六、人人關心消防安全,發現隱患及時通知保安或單位分管負責人。一旦發生事故,務必聽從現場指揮。
機關事務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