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山莊出入管理規定》實施辦法
(北京**社區服務有限公司制定,經業委會同意于20**年*月*日向全體業主公示。20**年*月*日業委會會議決定于20**年*月**日起執行)
為了給廣大業主創造安全舒適有序的環境,嚴格執行《**出入管理規定》,把好人員、車輛、物品出入關,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實施責任人
本辦法由北京市**社區服務有限公司保安部、客服部負責實施,行政部監督。根據需要,其他部門配合。
保安人員對出入山莊人員、車輛、物品嚴格按規定放行,執勤保安員須堅持原則、彬彬有禮、程序規范、嚴格把關。客服人員應高效服務業主,及時核實有關信息。
二、人員出入管理
1、出入山莊的所有人員,均應自覺接受保安人員的檢查,經確認后方可通行。
2、業主(含居住在山莊的業主親屬)出入山莊,憑業主出入證通行。
3、施工人員,憑施工人員出入證通行。
4、家政服務人員,憑家政服務人員出入證通行。
5、訪客需客服部與業主聯系,經業主同意確認后,由保安人員做好登記方可進入山莊;來山莊辦事的人員需經客服部確認后,由保安人員做好登記,方可進入山莊。離開山莊時應主動向門崗保安提交被訪人簽字回執并登記。登記內容含要拜訪的房號、業主姓名,訪客姓名、身份證件號,拜訪事由,進入時間,離開時間,業主簽字回執等。
6、各部門工作人員憑本人工作證通行。
7、嚴禁無照小販,發放小廣告等閑雜人員進入山莊。
8、酒店、馬場、商店、網球館、果園、滑雪場、基建單位憑出入證通行。
9、到酒店、馬場、滑雪場、網球館消費的客人,客服部與有關單位確認后,保安登記放行,但禁止進入住宅區。
三、車輛出入管理
1、進入山莊的機動車,憑《機動車出入證》通行(車牌號與車證必須一致)。
2、訪客機動車進入山莊,須經客服部向業主確認后,由門崗保安員進行相應登記并發給其《機動車臨時通行證》,出山莊時,交回《機動車臨時通行證》。
3、臨時到山莊工作的機動車,須經客服部向相關負責部門確認后,由門崗保安員進行相應登記并發給其《機動車臨時通行證》,出山莊時,交回《機動車臨時通行證》。
4、既無通行證,又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車輛,禁止進入山莊。
5、凡進入本小區的機動車須按規定的警示標志和標線行駛,嚴禁逆行和不按規定行駛,嚴禁在山莊內高速行駛、急轉彎。
6、進入本小區的機動車須減速慢行,將車速控制在15KM/小時以內,保安巡邏人員對在山莊超速行駛的機動車應給予攔截制止。
7、警車、消防、救護、工程搶修車及城管等執行特殊任務的機動車進入山莊,登記放行,并通知客服部記錄。
8、對于不聽勸阻擅自(或強行)駛入小區的機動車,門崗保安員應迅速通知巡邏保安員,巡邏保安員應立即前往進行攔阻,同時送安保部處理。
9、到酒店、馬場、滑雪場、網球館消費的車輛,須經客服部確認后由保安人員做好登記方可進入山莊,但禁止進入住宅區。
10、貨車進出應走9號門(北門,現為2號門)。
四、物品出入管理
1、禁止易燃、易爆、劇毒或有污染環境的物品進入山莊。
2、裝修等建筑材料,憑山莊裝修裝飾證放行。
3、家居物品隨業主出入。
4、大件物品搬出山莊,經客服部與業主確認,并進行登記后放行。
5、封閉式貨車出山莊須開門查驗。凡有可疑物品的車輛門衛暫扣,經核查后放行。
6、業主如有物品委托他人搬出山莊,需業主本人到安保部辦理放行條,保安人員見條放行并登記。
7、施工隊如有物品搬出山莊時,需業主(主管部門、單位)到安保部辦理放行條,保安人員見條放行并登記。
8、送貨車輛由業主報客服部,門崗接通知登記放行,登記時要問清楚哪些物品需帶回,離開山莊時如有物品需帶回,必須有業主(單位)證明且必須經崗位核實登記后放行。
9、本單位員工攜帶物品出山莊,應到安保部開具放行條。
10、廢舊物品憑出門條、并進行檢查后放行。
五、監督檢查和獎罰
行政部每天對山莊出入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保安、客服人員盡職盡責執行本辦法,并做好監督記錄。
對嚴格執行本辦法的保安、客服人員進行精神和物資獎勵,對突出貢獻者給予重獎。
對未按本辦法規定放行,每車次、每人次處罰保安部50元。
全體業主和山莊居住人員、業委會和監委會籌備組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對不執行本辦法的事項直接向社區服務有限公司舉報,行政部進行處罰,公布處罰結果,同時將處罰結果反饋給舉報人。
六、出入證件辦理
(一) 人員出入證辦理方式:
> 1、業主證(含居住在山莊的業主家屬),憑業主入駐手續和身份證到客服部辦理,有效期限為一年。
2、家政人員、果園、酒店、滑雪場、網球館、馬場和基建單位憑業主(單位證明)帶身份證到客服部辦理,有效期限為一年。
3、施工人員憑《施工許可證》和業主(單位)證明帶身份證到客服部辦理,有效期為施工期限。
4、協作單位的人員出入證、車輛出入證,由主管部門審批后通知客服部辦理。
5、如業主或業主家屬等長期居住人員發生變動,請及時到客服部補辦證件。
(二)車輛證件辦理方式:
1、《機動車出入證》有效期為一年。
2、客服部將根據物業費收繳情況核發業主車證。有效期為一年。
3、果園、酒店、滑雪場、網球館、馬場和基建單位憑單位證明到客服部辦理《機動車出入證》。有效期為一年。
4、本山莊業主的機動車證依據物業費繳納情況分為兩種:一種是紅色車證,為全部繳納20**-20**年物業費的業主使用;一種是黃色車證,為尚未全部繳納20**-20**年物業費的業主使用;沒有繳物業費業主不辦理車證。
七、工作流程
1、業主辦理車證流程:
2、保安門崗工作流程:
篇2:師范學院校園機動車輛出入及停放暫行管理規定
大學師范學院校園機動車輛出入及停放暫行管理規定
為了認真落實國家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教政<1996>12號),中央綜治辦、中央維穩辦、*教育部黨組《關于進一步加強維護高校穩定工作的通知》(教黨<20**>9號)文件精神,維護校園內的正常秩序,減少校園內機動車輛流量,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確保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經研究,特制定本規定。
一、機動車輛管理
1、機動車輛出入、停放歸口學院保衛處管理。
2、機動車輛通行
因我院校園內道路狹小、人口密集,人、車流動量大,本著盡量減少校園內機動車輛停放和流動的原則,對個人和外單位機動車輛進入校園加以限制。
1機動車輛一律憑保衛處發放的通行證進、出校門及在校園內停放(通行證必須放在擋風玻璃前)。
2出租車原則上不允許進入校園(送病人或給校內單位送貨等特殊情況除外)。
3外單位來院臨時辦事的機動車輛,到門衛處登記并領取通行證方可進入停放。校內舉辦大型活動、大型會議請來的領導、來賓、或者來校聯系工作需進入的車輛,由院辦公室和保衛處統一安排停放。
4車輛進入校園后,禁止鳴笛,禁止超車,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禁止與師生爭道。
5禁止在校園內學車、練車。
3、機動車輛停放
1院內停放的機動車輛一律憑保衛處發放的通行證在統一劃定的車位內停放,禁止亂停、亂放。
2臨時停放的外來機動車輛應停放在臨時停車位內。
3租房戶及校外機動車輛原則上不能進校停放,特殊情況必須經保衛處批準方可停放。
二、辦證對象
1、需經常進出校園的教職工及家屬的私人機動車輛;
2、在院內購房的校外人員的機動車輛;
3、教職工憑行駛證、駕駛證,校外人員憑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到保衛處辦理機動車輛通行證及停放證,并與保衛處簽訂停放協議。
三、違規處理
1、所有進入校園的機動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凡違反者,保衛處有權沒收通行證。
2、在校園內發生的交通事故,車主直接撥打122報警電話,同時報保衛處,由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3、拒不執行本規定者,保衛處將視其情節輕重采取必要的措施強制執行。對無理取鬧、故意滋事的人員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四、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由學院保衛處負責解釋。
二○**年四月
篇3:中學學生出入管理規定(三)
中學學生出入管理規定(3)
一、所有學生出入校門須憑準假單和具有學生身份的有效證件。
二、學生出入校門,要主動出示有效證件,自行車要下車推行。
三、學生出入校門要保持安靜,有序進出,不得擁擠或起哄。
四、所有學生進出校門,一律不得騎機動摩托車,望家長配合監督。
五、走讀生下晚自習后憑出入證出校門回家,住讀生不得出校門,其它時間出校門必須要有班主任簽字并加蓋年級辦公室公章的請假單,出入證無效。
六、出入證只限本人使用,嚴禁涂改或轉借他人使用,一經發現,一律沒收,并通報到年級和班級,扣除該班一定的量化分。
七、嚴禁制作使用假證出入校門,一經發現,假證沒收,并通報全校,通報到年級和班級,除扣班級量化分外,還要根據情節對該生進行紀律處分。
八、學生非放學、放假時間出校須憑班主任簽字的準假單,上課期間除特殊情況外不準學生外出。
九、對不服門房管理,無理取鬧者,通報全校,通報到年級和班級,除扣班級量化分外,還要根據情節對該生進行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學校給予該生勸其退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