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中醫藥大學**學院實驗室建設與安全督導工作條例(2019年試行)
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動實驗室建設與管理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確保實驗室安全、平穩運行,學校成立“實驗室建設與安全督導組”。為有效發揮實驗室建設與安全督導的作用,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實驗室建設與安全督導組成員一般由具有一定實驗室管理經驗的在職或離退休人員擔任。
第三條 督導組辦公室設在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組織實驗室建設與安全督導的聘任和督導的日常工作。
第四條 督導的工作范圍包括校內各二級單位的教學和科研公共平臺實驗室、科研實驗室、儀器室等。
第五條 督導由學校聘任,一般聘期為兩年,特殊情況可提前解聘或增補。
第六條 督導組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匯總并向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通報,并監督整改情況。
第七條 督導的主要職能是為我校實驗室建設與安全工作展開調研、督察、評估、咨詢、指導等,具體內容包括:
(一)參與學校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評估工作,對各二級學院實驗室建設、實驗室安全管理、設備管理等工作進行指導、督察和評估;
(二)指導各單位制定并完善實驗室建設與安全管理的制度、規劃和工作計劃;
(三)督查各單位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尤其是安全責任體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四)對各單位進行有計劃、有重點的安全檢查和隨機的巡查、暗訪,查找安全漏洞;
(五)督促、指導各單位對安全隱患進行整改,檢查整改的落實情況,對整改不力的實驗室行使封門權;
(六)對各單位安全教育的效果進行檢查,并提出建設意見;
(七)協助各單位對各類安全事故進行調查,提出處理建議;
(八) 依據檢查情況,對相關部門、二級學院、個人評優、評先進等具有一票否決權。
第八條 督導的聘任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校,堅持原則、作風正派、治學嚴謹、實事求是、樂于奉獻、責任心強;
(二)熟悉國家有關高等教育法律法規及學校的規章制度;
(三)長期從事高校實驗教學或實驗室管理工作,有豐富的實驗室管理經驗和較強的管理能力;
(四)一般應具有中級職稱,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
第九條 督導工作方式
(一)每學期初制訂督導工作計劃、落實任務,學期末進行工作小結;
(二)每月按計劃進行一次安全檢查,不定期對實驗室進行全面巡視、暗訪,并填寫安全檢查記錄或隱患整改通知書;
(三)每年度對學院實驗室與設備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和評估,并填寫評估報告;
(四)根據需要,召開學生安全督察員會議、教師座談會,聽取師生對實驗室建設與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五)受邀展開實驗室管理、實驗室安全等培訓、講座等。
第十條 實驗室建設與安全督導工作待遇。由學校按實際工作情況給予適當酬金(標準另訂);參與各二級學院(系)工作的報酬由各院系負責解決。
第十一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
XX中醫藥大學**學院實驗室安全教師督查員推薦表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黨政職務
職稱
工作崗位
院系
手機(必填)
教學及科研主要成果
附件2:
XX中醫藥大學**學院實驗室建設與安全督導反饋意見表
安全督 導姓名
職稱
所屬 專業
電話
安全督 查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至 時 分
督查學院
督查實驗室門牌及數量
本次督查實驗室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問題記錄如下
學院
房號
實驗室
名稱
實驗室安全責任人
安全疑問、隱患及問題
(用標號列清問題)
第 頁 , 日期: , 安全督導簽字:
(續前頁)本次督查實驗室安全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問題記錄如下
學院
房號
實驗室
名稱
實驗室安全責任人
安全疑問、隱患及問題
(用標號列清問題)
第 頁 , 日期: , 安全督導簽字:
篇2:實驗室建設項目立項管理辦法
實驗室建設項目立項管理辦法
為充分發揮實驗室建設資金的投資效益,加強對項目立項、評選、建設、驗收和使用情況等環節的管理。根據《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程》的原則,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立項范圍
凡投資壹萬元(含)以上的項目,都應當競爭立項。其中包括:新建實驗室、改建、擴建、儀器設備、應用軟件等。
第二條 立項原則
實事求是、真實準確、學院財力,采用設定條件,競爭方式立項。
第三條 立項條件
新建實驗室的設置條件,應符合《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程》的規定和《CY學院實驗室設置辦法(試行)》。與評估關系密切的基礎課或主干課程必須的(優先考慮配套軟件或儀器);使用率高(周課時/年課時量統計),專業建設迫切需要;可行性研究資料和方案真實可靠;本單位實驗管理良好,以往實驗室建設完成較好,工作落實。
第四條 項目申報
1.每年9月31日前向設備科提交《CY學院實驗室建設項目立項申請書》及《CY學院實驗室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
2.教務處于12月底前組織評審委員會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
第五條 項目評審
1.評審委員會
主任:主管院領導
成員:教務處3人、資產處2人、教育技術中心2人。
2.現場考察
對有關單位進行現場考察,主要考察原有實驗室的管理、使用效率等情況。
3.組織論證會
①項目申報單位陳述項目的情況并對評委提出的有關問題進行答辯;
②評委對申報項目進行篩選;
③評委對申報的項目進行評審(打分或投票),提出評審意見,評出建設項目。
4.評審結果送院長辦公會審核(涉及重大投資要送黨委批準)。批準后,予以立項公示,建設。
第六條 中期管理
1.由院長授權項目負責人作為法人委托人簽訂合同。建設項目實行項目負責人制,對項目建設的進度、質量以及經費的按合同合理使用等進行全面監督管理,確保建設項目按時保質保量完成。
2.在項目執行過程中,設備科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檢查督促項目執行情況及工作完成進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建設項目中的部分儀器設備需要調整時,須由申報單位提交報告,由評委審議后報院領導審批。
4.跨年度分期建設的項目,應當在每自然年末向設備科作出建設情況書面小結。
第七條 驗收
由教務處主持,資產處、教育技術中心、設備科等部門的人員及有關專家組織驗收。審計和教職工委員會派代表參加。驗收依據是項目申請書、可行性報告和合同。
篇3: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申請書
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申請書
(格式)
實驗室名稱:
申報方向:
依托單位:
主管部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手機:
傳真:
電子郵件:
填報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二○一四年制
一、實驗室信息簡表
實驗室名稱
組建日期
承擔課題數
國家各部委項目
省級項目
市級項目
主管集團
項目
橫向合作
年度實到經費(萬元)
20**年
20**年
20**年
20**年
20**年
合計
近五年研究成果(20**-20**)
獲獎(項)
國家級
省部級
其它
特等
一等
二等
特等
一等
二等
發明專利申請(項)
國內
國外
發明專利授權(項)
國內
國外
技術標準(項)
國際
國家
行業
研究論文(篇)
國外
國內
SCI/EI/ISTP收錄
研究隊伍
職稱
全職在編人員(人)
客座人員(人年)
總計
研究人員
技術人員
管理人員
小計
國內
國外
小計
高級
中級
初級
其它
合計
經費投入
上級部門(萬元)
依托單位(萬元)
20**年
20**年
20**年
20**年
20**年
20**年
基本條件
實驗室儀器設備總值(萬元)
科研用房面積(平方米)
二、建設實驗室的目的、意義(包括實驗室建成后對國家和依托單位的作用、貢獻等)
三、國內外該領域最新進展,發展趨勢、應用前景
四、實驗室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內容
五、實驗室現有研究工作的基礎、水平(國內外影響和地位;近5年承擔的重大科研任務和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在推動技術發展、解決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關鍵問題等方面的貢獻)
六、科研隊伍狀況及培養人才的能力(隊伍規模和結構的總體情況、現任實驗室主任和學術帶頭人的簡介及其代表性成果,高水平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博士后工作(流動)站及研究生培養情況)
七、已具備的科研條件(科研用房、儀器設備、配套設施)
八、開放合作與運行管理情況(開放合作、日常運行管理、人員聘用及流動、儀器設備管理與使用)
九、主要工作規劃、預期目標與水平(從研究內容、科研條件、人才隊伍、開放合作與運行管理等方面闡述)
十、實驗室依托單位意見(包括建設經費和運行費支持額度等)
十一、主管部門意見(包括建設經費和運行費支持額度等)
附件1.實驗室現有固定人員名單(列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職稱、研究方向或專業等主要信息,研究、技術和管理人員分別排列)
附件2.實驗室主要儀器設備清單
附件3.實驗室近5年(20**-20**)來承擔的重要科研項目清單
附件4.實驗室近5年來重要獲獎清單
附件5.實驗室近5年來重要學術專著、論文、發明專利、標準等科研成果清單(其中專著不超過10部,論文不超過5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