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廣場對外管理規章制度
1、非辦公時間出入管理規定
為保障廣場的安全管理工作,管理處根據省公安廳有關來訪登記制度及市消防局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定,結合本廣場的實際需要,制定廣場在非辦公時間加班人員登記管理制度,各業戶需共同遵守。
加班申請登記管理
(1)客戶需在非辦公時間進行加班、裝修工作,應提前一至三天向廣場管理處客戶部遞交申請。申請書上注明加班天數,加班具體時間,提供加班人員名單、資料,經管理處批準,方可加班。
(2)臨時加班人員,在進入廣場前需在大堂接待處出示個人有效證件登記,離開時注銷。
(3)非辦公時間,加班人員不得在辦公樓層以外地方游蕩。
(4)裝修人員要佩戴出入證,配合檢查,服從管理。
(5)當值人員如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可隨時請加班人員離開廣場。
加班人員須知
(6)禁止在廣場范圍內留宿。
(7)禁止將槍支、彈藥、易燃易爆等違禁物品帶入廣場。
(8)禁止在廣場范圍內從事工作以外的非法活動。
(9)禁止以任何理由在廣場范圍內進行推銷活動。
(10)非緊急情況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動用廣場內的消防設施。
(11)禁止衣冠不整或身份不明者進入廣場。
(12)所有攜帶物品,必須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和登記。
(13)在非辦公時間內禁止帶出貴重及大件物品。特殊情況須經管理處最高當值批準后,有其公司正式放行條方可帶出。
2、貨物放行規定
為了維護廣場業戶的財產安全,確保廣場的公共秩序,特制定此規定。
(1)業戶在正常辦公時間內,需要運出少量貨物,應持蓋有其公司公章及專管貨物放行責任人的簽名的出閘紙,在出閘時交給保安員驗收。
(2)如需將大量貨物帶出,需提前1至3天向管理處遞交申請書,填寫放行條,在出閘時交保安員驗收,運出時間應安排在非人流高峰期。
(3)未獲批準帶出的貨物或超出放行條批準的物品,當值保安員有權截留所帶出的貨物。
(4)所有搬運大件貨物的公司必須按指定通道、貨梯、時間進行搬運,搬運過程必須保護好所有設備。
(5)業戶如雇請外來搬運人員,須對他們進行嚴格管束,禁止他們到非搬運樓層亂竄,并在進入廣場前將其相關資料交保安部。
操作流程圖
貨物放行流程圖
3、送餐人員管理規定
為維護廣場的正常治安秩序和舒適的工作環境,加強對非辦公人員的統一化管理,對進入廣場之送餐人員特作如下規定:
(1)送餐人員必須佩戴工作證,在廣場指定出入口進出。
(2)送餐人員應乘坐貨梯上樓層送餐,不準乘客梯或到與送餐服務無關的樓層,不得在廣場內亂竄、游蕩。
(3)送餐人員應衣冠整潔干凈,不得穿背心、短褲、拖鞋進入廣場。
(4)送餐人員應自覺維護廣場整潔,把飯盒裝好,不得污染廣場環境。
(5)違反上述規定者,保安員將對其批評教育,重犯者不準進入廣場送餐。
4、拾遺管理規定
1.為在員工中發揚拾金不昧的優良傳統,現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1)員工在廣場范圍內拾到的物品,都應立即上交本部門進行統一登記。
(2)各部門在登記員工上交的失物后,應及時上交,移交時應有簽收手續。
(3)若業戶或來訪人員拾到的物品,由保安員將拾遺者帶到客戶部登記。
(4)各部門上交的遺失物品,將由總經理鑒定物品價值,并監管拾物招領和失主認領程序。
(5)遺失物在張貼招領啟事后6個月未認領的,由管理處上交派出所處理。
(6)員工拾金不昧,主動上交者,管理處將給予以表揚和獎勵。
(7)員工若拾到物品隱瞞不報,一經查出,管理處將予以相應處分。
附:失物認領登記表
2.物品報失及認領程序
(1)接業戶報失后,詳細記錄報失業戶所在公司名稱、單元號、失主姓名、電話、遺失物品日期、時間、遺失物品地點及失物的名稱、款式、型號等資料,并將業戶所提供的資料轉交巡樓保安協助查找。
(2)如失物找回,通知業戶到保安部辦理認領手續;如失物未能找回,回復業戶。
(3)如有人報拾遺物品時,應先將拾遺人的姓名、聯系電話、物品名稱、拾遺日期等內容填寫在失物移交記錄上,連同失物一起保存。
(4)保安部將失物名稱交客戶部張貼于廣場公告欄上。
(5)待失主憑有效的身份證明到保安部辦理認領手續后,保安部將業戶簽收的失物認領表存檔。
(6)月底前將當月拾獲而暫未有業戶認領的失物匯總后由客戶部在廣場公告欄上張貼,通知業戶盡快到管理處辦理認領手續。
操作流程圖
業戶辦理失物認領流程圖
5、重大事件報告制度
為及時妥善處理重大或突發事件,避免和控制災害事故的發生,特制定重大事件報告制度。
(1)重大或突發事件包括:火災、電梯困人、爆炸、突發性停電、水浸、盜竊、械斗等破壞行為;刑事案件;業戶集體投訴;發電機、高低壓電柜、通訊設備等廣場主要設備設施故障;廣場主體結構遭受破壞等。
(2)發生重大或突發事件,參與事件處理的部門或當值主管應立即到現場處理,同時盡快口頭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并根據情節決定是否報告公安、消防等機構協助處理。
(3)參與事件處理的部門經理在事件處理后立即填寫重大事件報告表,于1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遞交公司領導,簡明扼要敘述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以及事件發生的初步原因和處理經過。
(4)重大事件報告表由部門經理簽名后上報,如部門經理不在而事件緊急時,可由當值主管簽名上報。
(5)參與事件處理的部門應在事件處理完畢后24小時內填寫重大事件總結表上報公司領導,如實匯報事件的詳細處理過程及結果,找出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提出避免類似情況發生的預防措施。
6、緊急事件處理程序
6.1. 電梯困人處理
(1)通過閉路電視觀察電梯內人員情況或接到有人困梯報警后,馬上用電梯內應急對講系統向乘客了解梯內人數和健康狀況,告知故障正在處理中,很快有人前來解救,穩定被困者情緒,在與被困人員保持聯系的同時將被困電梯的具體方位、電梯編號、停留的樓層、被困人數、被困人員狀況等通知保安經理、工程部、電梯公司。
(2)通過對講系統通知巡樓保安員、管理員迅速趕到困梯樓層,協同解救被困人員。
(3)電梯內如有小孩、老人、孕婦或出現供氧不足的情況須特別留意,必要時請求消防員及救護車協助。
(4)客戶部對救出被困者后,須詢問其是否不適、是否需要幫助等,如有人表示不適,應立即送醫院觀察。
(5)監控中心必須記錄事件從開始到結束的時間、詳細情況及維修人員、消防員、警員、救護人員到達和離去的時間,各種車牌號碼等。
(6)監控中心保留相關錄像帶以供查驗。
(7)保安經理或主任應將事件處理詳細情況向管理處總經理報告。
操作流程圖
電梯困人處理流程圖
盤查可疑人員并阻止推銷人員的干擾處理
(1)廣場在非辦公時間辦理登記手續,要求來訪者出示個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并征得業戶同意方可入內。
(2)中心當值通過電視監控發現可疑人員時,可通知巡樓保安員前去處理。
(3)巡樓保安員應對形跡可疑人員進行盤查并登記證件,必要時可將該人員帶回保安部做進一步調查,檢查有否作案工具或可疑物品。若有應請示上級同意,送公安機關處理。
(4)巡樓保安員對盲流人員進行盤查并登記證件,檢查有否作案工具或可疑物品,若無則勸離廣場,否則送公安機關處理。
(5)廣場業戶都安裝電子門鎖和門鈴,應提醒業戶,若來訪為陌生人,則無須為其開門。
操作流程圖
盤查可疑人員并阻止推銷人員的干擾處理流程圖
6.2.出示證件登記事件處理
(1)對已熟悉的業戶或外來的客人,即已知其為廣場業戶,則可以幫其登記。
(2)對不熟悉的業戶,保安員耐心向其解釋非辦公時間出入登記的原因,以耐心和真誠說服其辦理登記手續,應忌諱生硬地向業戶回答"這是公司規定的",否則很容易引起業戶的反感。
(3)對拒絕登記又不聽勸阻之業戶,要強行進入時,在再三解釋無效的情況下立即上報處理。
6.3.暴風雨天氣應急處理
(1)陰雨天氣要在主要出入口增加清潔員工,加強拖抹地面,并及時清理地面雜物,保持地面干爽,并放置"小心地滑"指示牌,提醒客人小心通過,以防摔倒。
(2)防風
a)檢查廣場所有門窗是否關上;檢查天臺所有小箱蓋是否上鎖。
b)檢查各排水道,確保無泥沙、雜物及塑料代淤塞。
c)在大堂告示牌上貼上強風警告標志,通知業戶采取防護準備。
d)準備清理水浸工具。
e)持續收聽氣象臺發布的有關信息,保持與控制中心的聯絡。
(3)檢查地下各排水渠是否暢通,客戶部要檢查各溝渠、地漏的清掃工作落實到人,特別在風雨來臨時更要多巡查,及時發現問題,排除隱患。
(4)防洪:在地勢較低的部位要做好防洪措施,如備置足夠的沙包,以防備地面水浸時筑壩攔水;地下車場的出入口最好設置攔水擋板,以防洪水進入。
6.4.水浸事件處理
(1)當值各崗保安員如發現廣場范圍內水浸,應立即將出事地點和情況報告保安領班,同時盡快采用就近的防水設施保護好受浸樓層各電梯口,以免電梯受損。
(2)當值主任接報后應立即趕到現場查看情況,組織搶險。
(3)設法查明水浸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阻截措施。如水浸是來自廣場外的暴雨洪水,應當在各低于水位的出入口使用備用攔水閘板和沙包;如水浸是來自市政地下水反溢,應當暫時將反溢的地下水道通往廣場入口封閉,并用排水泵將廣場的積水抽出廣場外;如水浸來自廣場機管設施的損壞或故障,應當先關閉控制有關故障部位的水掣或供水泵。
(4)組織當值人員根據水浸情況,協同工程部采取有效措施,如將電梯開高離開受浸范圍、關閉受浸區域的電掣,在水漫延的通道上擺放攔水沙包、疏通排水渠、開啟排水泵、用吸水機吸水等,盡可能減少水浸所致的損失。
(5)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清潔員清除積水并清理現場環境,通知工程部查明故障原因,修復受損的設施,盡快恢復廣場的正常運作。
操作流程圖
水浸事件處理流程圖
6.5.廣場業戶下班后沒鎖門(辦公)
(1)在巡樓時,若發現門未鎖,燈未關,但不見有人時,應先按門鈴確認,若無人時,立即上報,并等待一段時間或到洗手間檢查。若確認無人后,則通知消防中心定點監控,并通知其公司緊急情況聯系人回來鎖門。
(2)由當值主管和巡樓員工2人陪同到該業戶(業戶員工帶領)入內確認單元內未發生盜竊事件后,要求業戶填寫無遺失證明,若發生盜竊等有財物丟失等現象則報上級和根據需要報公安機關介入處理。
(3)若聯系不上業戶或不能回來時,則可用T型架代其鎖門。但不能入內,作好記錄,并定點監控。
6.6.停電事件
a)接到停電通知后,由客戶部張貼通知,告知全體業戶,請業戶配合關閉單元內各種電器設備。
b)客戶部準備充足的照明工具,并逐層檢查備用的設備情況,保證停電后應急照明系統正常啟用。
c)工程部負責廣場后備電源啟動的具體操作。
d)客戶部最高當值對各部門的準備工作做統籌安排及最后確認后,通知各部門轉電。
e)備用發電轉為市電程序同。
f)保安員加強巡樓,防止盜竊、火災等事件發生,同時在大堂加派人員。
6.7發生爆炸事件時緊急處理
(1)值班人員接到發生爆炸報告后,立即趕到現場,確認后,立即向公司最高領導層報告,同時拔"110"向公安機關報案;如引起火災報"119"處理;如有人員傷亡,立即拔"120"急救中心急救;并派人迎候公安、消防、急救部門車輛、人員,引導其進入現場。
(2)立即成立臨時指揮部,由物業管理處最高當值、保安部、工程部、客戶部人員組成。
(3)工程人員迅速切斷電源,保安員組織疏散現場附近的客戶,并在距離中心30米處設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同時,組織保安及物業助理在公共區域巡視,檢查是否還有可疑爆炸物。
(4)消防監控中心高度戒備,監視有無火災等可疑情況,各崗位員工必須堅守崗位,密切注意一切可疑情況,控制無關人員進入案發現場。
(5)工程部負責提供廣場結構圖,協助公安人員排險、破案。
(6)除臨時指揮部發言人有權向外發表事態詳情,其他人員一律不得向外發表任何評論,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6.8.常見治安、刑事案件處理
1)打架斗毆
a)監控中心或巡樓保安員發現有打架斗毆事件,應馬上用對講機、消防電話或其他最快的方式報告保安當值主管,簡要說明現場的情況(地點、人數、斗毆程度、有無使用武器等)。
b)如能處理的,即時處理,積極果斷勸阻雙方離開現場,緩解矛盾,防止事態擴大,不要因雙方出手時誤打到自己而介入;否則監視現場,等待保安中心指令。
c)如械斗激烈,場面難以控制,通知監控中心打110報警,通知各崗位做好堵截準備,并報告管理處總經理。
d)協助警方捉拿肇事者,勘察打斗現場,勸散圍觀群眾,并協助警方調查。
e)如有傷員,設法搶救;如損壞廣場設施,列出詳細清單交警方追賠償費,同時在現場拍照。
f)如事態嚴重,有違反治保安理行為,甚至犯罪傾向的,通知當地公安機關前來處理或將行為人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g)提高警惕,防止壞人利用混亂偷竊財物。
h)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保證所轄范圍內的正常秩序。
i)將事情處理過程詳細向管理處總經理匯報。
操作流程圖
打架斗毆等暴力事件處理流程圖
2)盜竊事件
a)發現盜竊分子正在作案,應視情況立即當場抓獲(在力量相差懸殊情況下,應尋求支援),并報告管理處及公安機關,連同證物送公安機關處理。
b)保護好犯罪分子經過的通道,爬越的窗戶,打開的箱柜、抽屜等,不能擅自觸摸現場痕跡和移動現場的遺留物品。
c)對重大案發現場可將事主和目擊者反映的情況向公安機關作詳細報告。
3)發生兇殺案件
a)如發現歹徒正在作案的,應設法制服、阻止歹徒,并召集各崗位保安員配合,同時,迅速向上司和公安機關報案,如有傷員迅速送附近醫院救治。
b)如事后接到報告,則保護案發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以免破壞現場遺留的痕跡、物證,影響公安人員勘查現場、收集物證和線索。
c)案發時,大堂崗和各車道出入口崗位加強戒備,對外來人員、車輛逐一檢查登記。
d)登記時發現有知道事主的情況或目擊事件人,應抓緊時間向發現人和周圍群眾了解案件事故發生經過,并做好記錄。
e)案發時的現場人員一律不能離開,等待公安人員詢問。
f)向到現場的公安人員匯報案情,協助破案。
4) 遇到犯罪分子搶劫的處理
a)在執勤中遇到犯罪分子公開使用暴力進行打、砸、搶,強行奪取他人錢財時,應迅速制止,同時呼叫附近保安和群眾一起制止犯罪分子,并立即報警。
b)如劫匪逃離現場,要向目擊者問清劫匪的人數、衣著顏色和逃走方向,如駕車逃跑的應記
下車牌號碼,并向警方提供破案線索。c)保護搶劫現場,不要讓群眾進入現場,如現場在交通要道或公共場所人多擁擠的地方,無法將證物留放原處時,要收起交公安機關。
d)訪問目擊群眾,收集劫案情況,做好記錄并提供給公安機關。
e)事主或現場群眾若有受傷的,要立即協助送醫院并作報告。
篇2:綜合廣場對外管理規章制度
綜合廣場對外管理規章制度
1、非辦公時間出入管理規定
為保障廣場的安全管理工作,管理處根據省公安廳有關來訪登記制度及市消防局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定,結合本廣場的實際需要,制定廣場在非辦公時間加班人員登記管理制度,各業戶需共同遵守。
加班申請登記管理
(1)客戶需在非辦公時間進行加班、裝修工作,應提前一至三天向廣場管理處客戶部遞交申請。申請書上注明加班天數,加班具體時間,提供加班人員名單、資料,經管理處批準,方可加班。
(2)臨時加班人員,在進入廣場前需在大堂接待處出示個人有效證件登記,離開時注銷。
(3)非辦公時間,加班人員不得在辦公樓層以外地方游蕩。
(4)裝修人員要佩戴出入證,配合檢查,服從管理。
(5)當值人員如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可隨時請加班人員離開廣場。
加班人員須知
(6)禁止在廣場范圍內留宿。
(7)禁止將槍支、彈藥、易燃易爆等違禁物品帶入廣場。
(8)禁止在廣場范圍內從事工作以外的非法活動。
(9)禁止以任何理由在廣場范圍內進行推銷活動。
(10)非緊急情況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動用廣場內的消防設施。
(11)禁止衣冠不整或身份不明者進入廣場。
(12)所有攜帶物品,必須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和登記。
(13)在非辦公時間內禁止帶出貴重及大件物品。特殊情況須經管理處最高當值批準后,有其公司正式放行條方可帶出。
2、貨物放行規定
為了維護廣場業戶的財產安全,確保廣場的公共秩序,特制定此規定。
(1)業戶在正常辦公時間內,需要運出少量貨物,應持蓋有其公司公章及專管貨物放行責任人的簽名的出閘紙,在出閘時交給保安員驗收。
(2)如需將大量貨物帶出,需提前1至3天向管理處遞交申請書,填寫放行條,在出閘時交保安員驗收,運出時間應安排在非人流高峰期。
(3)未獲批準帶出的貨物或超出放行條批準的物品,當值保安員有權截留所帶出的貨物。
(4)所有搬運大件貨物的公司必須按指定通道、貨梯、時間進行搬運,搬運過程必須保護好所有設備。
(5)業戶如雇請外來搬運人員,須對他們進行嚴格管束,禁止他們到非搬運樓層亂竄,并在進入廣場前將其相關資料交保安部。
操作流程圖
貨物放行流程圖
3、送餐人員管理規定
為維護廣場的正常治安秩序和舒適的工作環境,加強對非辦公人員的統一化管理,對進入廣場之送餐人員特作如下規定:
(1)送餐人員必須佩戴工作證,在廣場指定出入口進出。
(2)送餐人員應乘坐貨梯上樓層送餐,不準乘客梯或到與送餐服務無關的樓層,不得在廣場內亂竄、游蕩。
(3)送餐人員應衣冠整潔干凈,不得穿背心、短褲、拖鞋進入廣場。
(4)送餐人員應自覺維護廣場整潔,把飯盒裝好,不得污染廣場環境。
(5)違反上述規定者,保安員將對其批評教育,重犯者不準進入廣場送餐。
4、拾遺管理規定
1.為在員工中發揚拾金不昧的優良傳統,現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1)員工在廣場范圍內拾到的物品,都應立即上交本部門進行統一登記。
(2)各部門在登記員工上交的失物后,應及時上交,移交時應有簽收手續。
(3)若業戶或來訪人員拾到的物品,由保安員將拾遺者帶到客戶部登記。
(4)各部門上交的遺失物品,將由總經理鑒定物品價值,并監管拾物招領和失主認領程序。
(5)遺失物在張貼招領啟事后6個月未認領的,由管理處上交派出所處理。
(6)員工拾金不昧,主動上交者,管理處將給予以表揚和獎勵。
(7)員工若拾到物品隱瞞不報,一經查出,管理處將予以相應處分。
附:失物認領登記表
2.物品報失及認領程序
(1)接業戶報失后,詳細記錄報失業戶所在公司名稱、單元號、失主姓名、電話、遺失物品日期、時間、遺失物品地點及失物的名稱、款式、型號等資料,并將業戶所提供的資料轉交巡樓保安協助查找。
(2)如失物找回,通知業戶到保安部辦理認領手續;如失物未能找回,回復業戶。
(3)如有人報拾遺物品時,應先將拾遺人的姓名、聯系電話、物品名稱、拾遺日期等內容填寫在失物移交記錄上,連同失物一起保存。
(4)保安部將失物名稱交客戶部張貼于廣場公告欄上。
(5)待失主憑有效的身份證明到保安部辦理認領手續后,保安部將業戶簽收的失物認領表存檔。
(6)月底前將當月拾獲而暫未有業戶認領的失物匯總后由客戶部在廣場公告欄上張貼,通知業戶盡快到管理處辦理認領手續。
操作流程圖
業戶辦理失物認領流程圖
5、重大事件報告制度
為及時妥善處理重大或突發事件,避免和控制災害事故的發生,特制定重大事件報告制度。
(1)重大或突發事件包括:火災、電梯困人、爆炸、突發性停電、水浸、盜竊、械斗等破壞行為;刑事案件;業戶集體投訴;發電機、高低壓電柜、通訊設備等廣場主要設備設施故障;廣場主體結構遭受破壞等。
(2)發生重大或突發事件,參與事件處理的部門或當值主管應立即到現場處理,同時盡快口頭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并根據情節決定是否報告公安、消防等機構協助處理。
(3)參與事件處理的部門經理在事件處理后立即填寫重大事件報告表,于1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遞交公司領導,簡明扼要敘述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以及事件發生的初步原因和處理經過。
(4)重大事件報告表由部門經理簽名后上報,如部門經理不在而事件緊急時,可由當值主管簽名上報。
(5)參與事件處理的部門應在事件處理完畢后24小時內填寫重大事件總結表上報公司領導,如實匯報事件的詳細處理過程及結果,找出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提出避免類似情況發生的預防措施。
6、緊急事件處理程序
6.1. 電梯困人處理
(1)通過閉路電視觀察電梯內人員情況或接到有人困梯報警后,馬上用電梯內應急對講系統向乘客了解梯內人數和健康狀況,告知故障正在處理中,很快有人前來解救,穩定被困者情緒,在與被困人員保持聯系的同時將被困電梯的具體方位、電梯編號、停留的樓層、被困人數、被困人員狀況等通知保安經理、工程部、電梯公司。
(2)通過對講系統通知巡樓保安員、管理員迅速趕到困梯樓層,協同解救被困人員。
(3)電梯內如有小孩、老人、孕婦或出現供氧不足的情況須特別留意,必要時請求消防員及救護車協助。
(4)客戶部對救出被困者后,須詢問其是否不適、是否需要幫助等,如有人表示不適,應立即送醫院觀察。
(5)監控中心必須記錄事件從開始到結束的時間、詳細情況及維修人員、消防員、警員、救護人員到達和離去的時間,各種車牌號碼等。
(6)監控中心保留相關錄像帶以供查驗。
(7)保安經理或主任應將事件處理詳細情況向管理處總經理報告。
操作流程圖
電梯困人處理流程圖
盤查可疑人員并阻止推銷人員的干擾處理
(1)廣場在非辦公時間辦理登記手續,要求來訪者出示個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并征得業戶同意方可入內。
(2)中心當值通過電視監控發現可疑人員時,可通知巡樓保安員前去處理。
(3)巡樓保安員應對形跡可疑人員進行盤查并登記證件,必要時可將該人員帶回保安部做進一步調查,檢查有否作案工具或可疑物品。若有應請示上級同意,送公安機關處理。
(4)巡樓保安員對盲流人員進行盤查并登記證件,檢查有否作案工具或可疑物品,若無則勸離廣場,否則送公安機關處理。
(5)廣場業戶都安裝電子門鎖和門鈴,應提醒業戶,若來訪為陌生人,則無須為其開門。
操作流程圖
盤查可疑人員并阻止推銷人員的干擾處理流程圖
6.2.出示證件登記事件處理
(1)對已熟悉的業戶或外來的客人,即已知其為廣場業戶,則可以幫其登記。
(2)對不熟悉的業戶,保安員耐心向其解釋非辦公時間出入登記的原因,以耐心和真誠說服其辦理登記手續,應忌諱生硬地向業戶回答"這是公司規定的",否則很容易引起業戶的反感。
(3)對拒絕登記又不聽勸阻之業戶,要強行進入時,在再三解釋無效的情況下立即上報處理。
6.3.暴風雨天氣應急處理
(1)陰雨天氣要在主要出入口增加清潔員工,加強拖抹地面,并及時清理地面雜物,保持地面干爽,并放置"小心地滑"指示牌,提醒客人小心通過,以防摔倒。
(2)防風
a)檢查廣場所有門窗是否關上;檢查天臺所有小箱蓋是否上鎖。
b)檢查各排水道,確保無泥沙、雜物及塑料代淤塞。
c)在大堂告示牌上貼上強風警告標志,通知業戶采取防護準備。
d)準備清理水浸工具。
e)持續收聽氣象臺發布的有關信息,保持與控制中心的聯絡。
(3)檢查地下各排水渠是否暢通,客戶部要檢查各溝渠、地漏的清掃工作落實到人,特別在風雨來臨時更要多巡查,及時發現問題,排除隱患。
(4)防洪:在地勢較低的部位要做好防洪措施,如備置足夠的沙包,以防備地面水浸時筑壩攔水;地下車場的出入口最好設置攔水擋板,以防洪水進入。
6.4.水浸事件處理
(1)當值各崗保安員如發現廣場范圍內水浸,應立即將出事地點和情況報告保安領班,同時盡快采用就近的防水設施保護好受浸樓層各電梯口,以免電梯受損。
(2)當值主任接報后應立即趕到現場查看情況,組織搶險。
(3)設法查明水浸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阻截措施。如水浸是來自廣場外的暴雨洪水,應當在各低于水位的出入口使用備用攔水閘板和沙包;如水浸是來自市政地下水反溢,應當暫時將反溢的地下水道通往廣場入口封閉,并用排水泵將廣場的積水抽出廣場外;如水浸來自廣場機管設施的損壞或故障,應當先關閉控制有關故障部位的水掣或供水泵。
(4)組織當值人員根據水浸情況,協同工程部采取有效措施,如將電梯開高離開受浸范圍、關閉受浸區域的電掣,在水漫延的通道上擺放攔水沙包、疏通排水渠、開啟排水泵、用吸水機吸水等,盡可能減少水浸所致的損失。
(5)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清潔員清除積水并清理現場環境,通知工程部查明故障原因,修復受損的設施,盡快恢復廣場的正常運作。
操作流程圖
水浸事件處理流程圖
6.5.廣場業戶下班后沒鎖門(辦公)
(1)在巡樓時,若發現門未鎖,燈未關,但不見有人時,應先按門鈴確認,若無人時,立即上報,并等待一段時間或到洗手間檢查。若確認無人后,則通知消防中心定點監控,并通知其公司緊急情況聯系人回來鎖門。
(2)由當值主管和巡樓員工2人陪同到該業戶(業戶員工帶領)入內確認單元內未發生盜竊事件后,要求業戶填寫無遺失證明,若發生盜竊等有財物丟失等現象則報上級和根據需要報公安機關介入處理。
(3)若聯系不上業戶或不能回來時,則可用T型架代其鎖門。但不能入內,作好記錄,并定點監控。
6.6.停電事件
a)接到停電通知后,由客戶部張貼通知,告知全體業戶,請業戶配合關閉單元內各種電器設備。
b)客戶部準備充足的照明工具,并逐層檢查備用的設備情況,保證停電后應急照明系統正常啟用。
c)工程部負責廣場后備電源啟動的具體操作。
d)客戶部最高當值對各部門的準備工作做統籌安排及最后確認后,通知各部門轉電。
e)備用發電轉為市電程序同。
f)保安員加強巡樓,防止盜竊、火災等事件發生,同時在大堂加派人員。
6.7發生爆炸事件時緊急處理
(1)值班人員接到發生爆炸報告后,立即趕到現場,確認后,立即向公司最高領導層報告,同時拔"110"向公安機關報案;如引起火災報"119"處理;如有人員傷亡,立即拔"120"急救中心急救;并派人迎候公安、消防、急救部門車輛、人員,引導其進入現場。
(2)立即成立臨時指揮部,由物業管理處最高當值、保安部、工程部、客戶部人員組成。
(3)工程人員迅速切斷電源,保安員組織疏散現場附近的客戶,并在距離中心30米處設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同時,組織保安及物業助理在公共區域巡視,檢查是否還有可疑爆炸物。
(4)消防監控中心高度戒備,監視有無火災等可疑情況,各崗位員工必須堅守崗位,密切注意一切可疑情況,控制無關人員進入案發現場。
(5)工程部負責提供廣場結構圖,協助公安人員排險、破案。
(6)除臨時指揮部發言人有權向外發表事態詳情,其他人員一律不得向外發表任何評論,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6.8.常見治安、刑事案件處理
1)打架斗毆
a)監控中心或巡樓保安員發現有打架斗毆事件,應馬上用對講機、消防電話或其他最快的方式報告保安當值主管,簡要說明現場的情況(地點、人數、斗毆程度、有無使用武器等)。
b)如能處理的,即時處理,積極果斷勸阻雙方離開現場,緩解矛盾,防止事態擴大,不要因雙方出手時誤打到自己而介入;否則監視現場,等待保安中心指令。
c)如械斗激烈,場面難以控制,通知監控中心打110報警,通知各崗位做好堵截準備,并報告管理處總經理。
d)協助警方捉拿肇事者,勘察打斗現場,勸散圍觀群眾,并協助警方調查。
e)如有傷員,設法搶救;如損壞廣場設施,列出詳細清單交警方追賠償費,同時在現場拍照。
f)如事態嚴重,有違反治保安理行為,甚至犯罪傾向的,通知當地公安機關前來處理或將行為人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g)提高警惕,防止壞人利用混亂偷竊財物。
h)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保證所轄范圍內的正常秩序。
i)將事情處理過程詳細向管理處總經理匯報。
操作流程圖
打架斗毆等暴力事件處理流程圖
2)盜竊事件
a)發現盜竊分子正在作案,應視情況立即當場抓獲(在力量相差懸殊情況下,應尋求支援),并報告管理處及公安機關,連同證物送公安機關處理。
b)保護好犯罪分子經過的通道,爬越的窗戶,打開的箱柜、抽屜等,不能擅自觸摸現場痕跡和移動現場的遺留物品。
c)對重大案發現場可將事主和目擊者反映的情況向公安機關作詳細報告。
3)發生兇殺案件
a)如發現歹徒正在作案的,應設法制服、阻止歹徒,并召集各崗位保安員配合,同時,迅速向上司和公安機關報案,如有傷員迅速送附近醫院救治。
b)如事后接到報告,則保護案發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以免破壞現場遺留的痕跡、物證,影響公安人員勘查現場、收集物證和線索。
c)案發時,大堂崗和各車道出入口崗位加強戒備,對外來人員、車輛逐一檢查登記。
d)登記時發現有知道事主的情況或目擊事件人,應抓緊時間向發現人和周圍群眾了解案件事故發生經過,并做好記錄。
e)案發時的現場人員一律不能離開,等待公安人員詢問。
f)向到現場的公安人員匯報案情,協助破案。
4) 遇到犯罪分子搶劫的處理
a)在執勤中遇到犯罪分子公開使用暴力進行打、砸、搶,強行奪取他人錢財時,應迅速制止,同時呼叫附近保安和群眾一起制止犯罪分子,并立即報警。
b)如劫匪逃離現場,要向目擊者問清劫匪的人數、衣著顏色和逃走方向,如駕車逃跑的應記
下車牌號碼,并向警方提供破案線索。c)保護搶劫現場,不要讓群眾進入現場,如現場在交通要道或公共場所人多擁擠的地方,無法將證物留放原處時,要收起交公安機關。
d)訪問目擊群眾,收集劫案情況,做好記錄并提供給公安機關。
e)事主或現場群眾若有受傷的,要立即協助送醫院并作報告。
篇3:客戶服務中心廉潔制度
客戶服務中心廉潔制度
良好及有效的管理有賴于住戶對管理處員工的信任和支持。為了搞好各項管理工作,體現廉潔公正、更好地為住戶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工作中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徇私情。
二、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嚴守法紀。
三、不以權謀私,不利用工作之便占公司和住戶的便宜。
四、不在上班時干私活,不得用公司的通訊設備進行私人活動,如炒股票、講私人電話、用對講機聊天等。
五、業余時間,不利用公司機具、材料向住戶承攬私活。
六、不亂收費或收費不開收據。
七、不利用工作的特殊性質,對流動、外來人員進行敲詐勒索。
八、不以次充好,弄虛作假,欺騙住戶,賺取物價價差。
九、不拿單位屬保密的資料,向有關索取人出售。
十、不利用公款拉私人關系請客吃、喝。
十一、不挪用、拖欠和侵吞公款。
十二、不索取或收賄賂、好處,要潔身自好。
十三、節約用水、用電。
十四、不浪費辦公用品、公司財產,堅持勤儉節約。
十五、不得利用管理處工作人員的身份,免費享受文化娛樂活動和要求住宅區商場提供優惠服務和物價。
十六、不在報銷憑據中作假,謊報、多報。
十七、不利用工作環境和住戶對管理處的信任,私下向住戶推銷產品,賺取外快。
管理處員工凡違反上述規定,經教育屢次不改者,給予辭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