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中心安保員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是安保員每日必須進行的工作,每名安保員都應該嚴格遵照《安保員交接班制度》做好當班的交接工作;
1、每班安保員應當提前15分鐘集合到崗,做好各種交接工作,在崗安保在沒有完成交接工作前,不得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
2、接班領班帶領本班隊員依次按崗位接班,隊形為縱隊,每到一個崗位時,接班領班下達口令,雙方敬禮后上前開始交接;
3、領班應當分配好各安保員的交接內容,詳細了解上一班的工作情況和本班應注意事項,做到三明:上班情況明,本班接辦事項明,物品器械交接明;
4、對公司或管理處要求傳達的事項,應首先詳細了解內容和要求,并按傳達精神依次向下一班安保傳達;
5、對于上班安保發現的并暫時無法解決的問題,應該做好詳細記錄,并在本班盡量解決,無法解決的應該及時移交給下一班安保;
6、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認真寫好《安保巡邏記錄》、《安保交接記錄》等相關記錄,做到三清:本班情況清,交接內容清,物品器械清;
7、對于在交接班時發現的問題,如器械的損壞等,由上一班安保負全責。在交接班完成后發現的問題則由當班安保自行負責;
8、交接班工作完成后,領班再進行交接,雙方安保領班應該在交接記錄上簽字確認,凡沒有簽字確認并出現問題的,由沒有簽字一方承擔責任;
9、當班安保隊員應當妥善保護好交接班記錄,并按時交管理處審閱、存檔。
相關質量記錄:
1.《安保(中控室)交接班記錄》ZC-11/B08
篇2:工業園區安保部交接班制度
工業園區安保部交接班制度
為加強崗位的工作交接和物品交接,減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誤及物品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準備接班的安保領班提前30分鐘上班,先向上一班的領班了解各崗位工作情況,以便班前列隊時將工作重點和未處理情況明確給各崗位安保員。
2、接班安保員,提前25分鐘集合列隊到指定地點進行晨訓。
3、上崗前10分鐘晨訓結束,由領班交代各崗位工作情況后,以隊列操形式帶領隊員至每一個崗位,逐一交接。接班人到安排的崗位時,從隊列走出上前與當班人互相敬禮,并交接物品。
4、如接班人員有特殊情況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5、交班人員須將本班工作情況詳細交代給下一班,并將本班已完成和待完成工作及其它事宜認真記錄在交接本上交給接班人員,交接雙方簽名確認。
6、交班人員發現的情況要及時處理,不能移交給下一班的事情要繼續在崗處理完畢,接班人員應協助完成。
7、如果交班人員離開后,接班人員發現屬于上一班之間問題的,應立即報告領班或主管處理。
8、交班人員在交崗后應跟隨隊伍一同行進,到更衣室更換便裝下班。
篇3:物業安保交接班制度
物業安保交接班制度
一、各班交接班前,必須進行交接工作檢查以使當日工作能順利進行。
二、交班安保員需完成當日當值記錄,詳盡記錄當值過程、發生事件及處理情況,同時由安保班長進行設備及物品的交接。
三、接班人員須提前十分鐘到崗,并將需移交的問題和注意事項交代清楚。接班人員在確認移交事項和移交物品無誤后,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字。
四、上班隊員在交班10分鐘之前,把本小區值班室及門崗四周環境衛生徹底打掃干凈。
五、交班人員必須在本班班長同意后,方可離開崗位,準備交接工作。
六、交接班時間內,接班員要對管區內巡邏一遍,確認上班是否還存在其它問題,若有問題,應及時向上級提出使上級認可后,方可簽字;交班員記錄離開時間。
七、交接班后,雙方應對所有工作用品進行檢查,并記錄在交接記錄中,發現有物品損壞,由交班人員作書面說明。接班人員未按規定進行檢查而后發現物品損壞的,由接班人員負全部責任。
八、接班領班或指定負責人對上班交待事項或衛生等其它問題還有異議的,可將問題記下,由指定負責人簽字后再接班。
九、接班人員因故未能到齊的,不得進行交接班。
十、接班人員必須在本班班長的帶領下,敬禮以示交接工作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