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小區安全防范管理方案
1管理目標:
1、業主(物業使用人)對安保滿意率達96%以上
2、安保設施按規定實施月檢覆蓋率達98%
3、園區重大交通、消防、安全責任事故≤1%
4、機動車輛違章停放發生率≤1%
5、機動車輛停車收費有效率98%,上繳率/及時率100%
6、安保人員文明執勤(著裝整潔/儀容儀表/門崗服務/巡邏姿勢/巡邏服務)率達98%
7、限時巡邏覆蓋(房屋外觀/設施設備/周邊環境/治安/消防/車輛停放)率98%,有效率≥95%,隱患信息傳遞準確率/及時率98%
2人員編制
1、保安隊長一名主抓管理、事物處理、協調等,班長3名,隊員36名,監控人員6名。
2、時間安排:實行24小時三班兩運轉制,每班里面分門崗班、巡邏班。
3日常管理
主崗
1、主崗(形象崗)跨立式站崗,服務時間為早班08:00時-16:00時;中班16:00-20:00時;夜班07:00時-08:00時;
2、主崗與副崗每小時一換;
3、對進入園區的車輛、工作人員行注目禮或敬禮;
4、對進入園區的外來車輛進行詢問、引導工作;
5、與園區內巡邏保安人員相配合,通知車輛進入情況;
6、對駛離園區的車輛行注目禮。
副崗
1、崗亭內一般狀況下坐崗,服務時間為早班08:00時-16:00時;中班16:00-20:00時;夜班07:00時-08:00時;
2、配合主崗對進入小區的外來車輛、行人進行登記,并負責道閘的開啟;
3、門崗業主保留物品登記、檢查、核實,以便追溯;
4、主崗繁忙時,協助做好車輛、人員的詢問工作;
5、周圍出現不文明現象進行糾正;
6、堅持執行文明值勤、禮貌服務。
4日常操作
門 崗
1、裝修材料管理:
裝修材料進入時主崗負責,應仔細檢查詢問,同時用對講機通知裝修管理人員或管理處,是否已辦理裝修手續,經核實允許,人員方可入內;
裝修材料的堆放、搬運。大門崗攔住送貨車輛,告之讓貨主到門口填寫“當天清理干凈的承諾書”后方可進入,如具備地下車庫的樓寓,要求黃沙、水泥等暫卸地下車庫;不具備條件必須在道路上臨時堆放的,提供油布并通知巡邏人員及時跟進貨物定位;
如有防盜窗、太陽能、易燃易爆物品禁止進入園區。
2、裝修民工管理:裝修民工進入大門時主崗先行軍禮,再詢問,核實有無出入證,或是否有效,若屬無效證件,需進行補辦,三天以內無須辦理出入證,但需持有效證件登記,三天以上人員必須辦理出入證。裝修人員自行車、摩托車停放在商鋪前或出具業主車庫鑰匙允許進入但必須停入該車庫內。
3、外來人員管理:外來人員進入園區內時,主崗應主動上前先行軍禮,后詢問去向,經向業主征詢同意進入后,向來訪人員索取有效證件進行登記,登記完畢后入內,其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汽車停放在兩區的南北主干道臨時停車泊位或地下車庫內,自行車、摩托車停放在商鋪前)。
4、老年人(包括本園區老年人):如有老年人想要進入園區(本園區老年人),門崗隊員應主動、熱情問候,看見老人手上提物品,門崗人員應呼叫巡邏人員至門崗主動幫老人拎物品陪老人至家門口;(非本園區老年人),門崗人員應主動上前先行軍禮,后詢問去向,如在詢問當中,老人(或執勤本人)聽不懂或聽不清,對員應請教其他本地隊員或路人給予幫助,問清老人去哪后,門崗人員應呼叫巡邏人員至門崗,幫老人拎物品陪老人至業主家,并予以確認,如業主不在家,及時與業主聯系,如業主短時間內不能回來,則請老人至物管處休息片刻,直至業主回來。
5、參觀人員:如有外來人員要參觀園區,請參觀人員出示公司有關部門出具的介紹信、聯系函等,立即通知前臺。參觀人員若無法出示相關證明時,保安人員應婉轉地拒絕其入內,并提醒下次如要參觀,請事先做好準備。
6、推銷人員:如有推銷人員在門崗被攔到,值班隊員應提醒推銷人員請勿打擾業主生活,如有事請跟管理處聯系,并告知管理處電話號碼或請巡邏人員帶其至管理處辦理相關手續,不行則應婉轉地拒絕其入內。如在園區內巡邏發現或經業主舉報有推銷人員后,應及時地對推銷人員進行攔截,將其帶至客戶服務部,由客戶服務部工作人員處理。
7、安裝施工人員:如有安裝人員(空調打洞、鋁合金安裝等)需要進入園區施工時,應及時通知客戶服務部。
8、敲墻用的榔頭柄長超過50公分不能帶入,搬運黃沙要求使用吊袋或袋裝化,簸箕不能搬運黃沙。
9、物品管理:每天中午和下午施工人員下班時,門崗隊員要密切觀察他們所帶的物品,如的確屬于他個人的物品的,我們可以不必過問;如是裝修材料,必須向業主核實決定是否放行,并進行記錄。業主如有物品來存,并填寫《業主存放物品登記表》,取時必須嚴格進行登記。
巡 邏
1、巡邏以三大步伐中“起步走”的動作要求列隊行走,在規定區域內巡邏。
2、如巡邏員接到門崗值班人員有外來車輛通知后,應立即趕到停車位置處,發現車主未按規定停車的跡象,馬上進行引導,并指定停車地;停在車庫門前的車輛,應及時和車主聯系并糾正;及時糾正停放不整齊的自行車、摩托車指定位置統一擺放;對進入園區的車輛,應查看車身是否有擦痕或碰撞之痕跡;倒觀鏡、車燈、玻璃是否有破損或裂縫;若有類似情況,立即通知業主,并在《值班記錄本》上詳細記錄。
> 3、公共配套設施的檢查,如發現路燈損壞,應上前看清路燈編號、損壞部位,并通過對講機呼叫門崗值班人員通報剛才發現問題,及時在《值班記錄》上填寫,并以反饋單的形式反饋到管理處;遇到重要的異常問題時,立即通報班長,在《值班記錄》上詳細記錄事故情況,以便追溯。
4、裝修材料、物品搬運的監督;巡邏隊員在在接到大門崗某住戶有黃沙、水泥、白灰等材料進入時,應立即趕到卸貨地點,如欲卸在道路上的,要求搬運工在這些物品下面墊塑料薄膜,并要求搬運工注意不要損壞樓道內的墻面、照明設施、車輛壓壞綠化等,如損壞則照價賠償。
5、部分樓寓因車輛無法直接到達,巡邏隊員應注意送貨車輛硬性進入,損壞綠化;應設法提供管理處的搬運車與其使用。
6、及時提醒在兒童樂園、景觀河道邊玩耍的小孩、老人等注意自身安全,并勸離危險地帶,告戒他們:如發生意外,請及時呼救。
7、在園區巡邏時盡可能主動幫助業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務,如提提物品、打打雨傘等。
8、巡邏時發現在園區某一點逗留時間長或見到隊員有意躲避的可疑人員,應立即上前盤問,必要時可請110處理。
9、發現有裝修人員使用公共器械,坐、躺在草坪、休閑椅上,赤背等不文明的行為應當制止,并要求其離開或回到工作場地。
10、要求每個巡邏隊員基本了解本區塊的業主名單、家庭成員情況、業主車牌號、出入小區的規律、個人習性及公共設施設備的位置和運行情況;裝修情況。
11、如接到監控室報警通知,必須在5分鐘內趕赴報警區域,進行處理或按緊急事故處理預案進行操作,并反饋監控室,以便追溯。
12、巡視時發現道路、綠化帶上有煙蒂、紙屑等,應隨手撿起,碰到難以處理的垃圾及時通過對講機向管理處反饋。
13、晚上對裝修戶的時間和噪音管理。
14、早班、中班巡邏20:00前,在規定的區域內,以外來人員、車輛、裝修搬運動態管理為主,不設定巡邏路線。
15、中班20:00-24:00時,夜班00:00-07:00時:蹲點與巡邏相結合。
篇2:幼兒園安全防范措施方案(2)
> 幼兒園安全防范措施方案(二)幼兒在園期間的安全問題是每所幼兒園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園從以下幾方面做好幼兒安全事故的防范。
一、強化教職工的安全意識,使其擔負起對幼兒安全負責的重任。
教育職工把幼兒安全置于頭等重要地位,樹立“生命重于泰山”的思想。通過貫徹落實各級組織關于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進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會議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召開各種會議,如利用園務會、各部門負責人會議、重點崗位人員會議進行安全教育。同時以媒體報道和通報中的安全事故為戒進行安全教育,建立防火、防盜、防毒、防匪、飲食中食品安全、防洪等應急預案并將其張貼上墻,隨時提醒大家注意安全,使大家安全意識這根弦兒緊繃,警鐘長鳴,隨時想著安全。
二、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加強安全工作制度化管理。
成立以園長為組長的安全領導小組,園長為幼兒安全第一責任人,簽定與教師、后勤各部門人員的層層安全責任書,并詳細規定出每個層面人員的安全責任,還將各工作場所的防火責任公布于眾,落實到人頭。特別對保安人員的安全責任工作職責,明確、詳細地一一列出。使每個教職工明確自己應承擔的安全責任。每天一名幼兒入園和離園時,校級干部和保安一起在幼兒園大門口值班,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三、開展消防安全綜合活動。
先請消防員講解消防基礎知識和逃生技能及不同險情的不同逃生辦法,學習消火栓、滅火器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而后在消防員指導下進行教職工帶領幼兒逃生的演練,最后以試卷的方式對教職員工掌握消防知識情況及每個人在消防預案中的職責進行測查,使全體教職工系統掌握相關知識和技能,收獲很大。
四、做好幼兒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幼兒的生命安全。
要做到對幼兒所去的地點加強預見性,防患于未然;組織有序,穩定幼兒情緒,提供充分與足夠的活動時間與空間,以防止地方小或時間緊而造成不安全的隱患;通過教師專題講座、提出問題與幼兒討論、把相關問題編成短劇進行情境表演等方式教育、指導幼兒形成行為規范,使他們知道怎么做安全,怎么做危險。如教育幼兒不準玩弄電源插座、電線,不能玩火柴、打火機,小東西不能放在嘴里、鼻子里等安全知識,教師天天講,隨時提醒和檢查督促幼兒。使安全工作既放得開,又管得好。
五、注意環境安全,避免事故發生。
后勤部門專門負責各種設施及環境安全。定期對室外大型玩具、園舍、門、窗、桌、椅、空調、護欄等進行檢查,隨時處理安全隱患,尤其對“不準把電源放在幼兒能觸到的地方”等規定,每周不定時抽查三次,不同場所的電源也都設專人負責。還請家長協助查看玩具的安全。雨、雪天提醒家長帶好孩子注意安全。
六、多重把關,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為保證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和精神病人及接錯、接丟孩子,我們要求幼兒的直系親屬來園接孩子,家長不允許進入活動室,教師在班級門口,將幼兒交到家長手中。保安對外來人員進行盤查和登記,確定不是危險分子后方可準其進到園內;在幼兒戶外活動時,堅守大門崗位或將門鎖好,防止心情有變化的孩子跑出大門離開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