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護管(保護)部查崗制度
1目的
為了切實做好治護保衛工作,創造護全的工作、生活環境
2內容
2.1管理處經理、各管理處護管(保護)主任(副主任)為夜間查崗人。
2.2管理處經理每周不少于一次對各崗進行巡查,護管(保護)部主任每10天不少于1至2次對各崗位進行巡查,并填寫《查崗記錄表》,被查人員須在夜間查崗表上簽名。
2.3檢查時間為不定時抽查。
2.4檢查部位為所有崗位。
2.5對違規者,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3附表
3.1《查崗記錄表》
篇2:企業標識形象維護管理條例
企業標識、形象維護管理條例
第一條 目的
有效維護公司形象及品牌,樹立企業良好聲譽,提高知名度;
第二條 企業標識(VI)由策劃部統一設計、完善,相關軟文、資料由人事行政部專人管理;
第三條 企業標識(VI)屬公司絕密資料,除特殊事宜需求外,嚴禁外傳,若發生泄密事件,將追究相關人員的管理責任;
第四條 公司員工需維護企業良好形象,嚴格遵守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員工手冊,從"言、談、舉、行"各方面由己做起,從小事做起,切實樹立"博美人"形象;
第五條 對于因個人言行嚴重損害公司形象者,將依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第六條 公司所有對外文檔、資料均需嚴格按規定格式草擬、制定,不得私自編改文號、文頭或其它相關式樣;
第七條 員工具體行為規范、公文管理及其它涉及企業形象維護事宜參見"管理大全"相關條例。
篇3:C公司車輛維護管理規定
深圳*******有限公司
車輛維護管理規定
文件編號:DZHR0403016
版 次:A
頁 次:1/1
實施日期:
1、目的:為提高公司車輛之使用效率,有效維護車輛之保養,降低車輛維護成本,特制作本管理規定:
2、范圍:
3、內容:
3.1本公司車輛為公司之公共財產,公司職員不得利用車輛辦理私事。
3.2公司車輛駕駛人員(司機)入職時須具備駕駛資格并辦理擔保手續
3.3司機駕車必須依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正常駕駛,違規駕駛所造成的后果由其個人承擔。
3.4公司車輛外出時必須由用車部門填寫派車單,經部門經理審核并報人力資源部總務總管核準后方可外出。司機返回公司時將路橋費、加油費等相關費用同派車單一起拿到財務報銷。
3.5司機每次外出時應檢查水量是否足夠,車輛各部位是否正常,如有異常,嚴禁出車。并經常檢查剎車油、轉向系統是否正常。
3.6司機應保證隨叫隨到。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搭乘無關人員。
3.7上班時間司機嚴禁喝酒,一經發現作開除處理。
3.8不準在車上吸煙,盡量保持車內外衛生整潔。
3.9司機應隨車附帶車輛保養手冊,依手冊按時保養,以保持最佳車況。
3.10司機必須按時填寫行車日志及車輛維修記錄,以備查驗。
3.11以上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望相關人員嚴格遵照執行。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擬文
審核
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