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中心安全管理部經理(經理助理)崗位職責
a)貫徹執行公司、物管中心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標準和《員工手冊》的要求。
b)在物管中心經理(主任)的領導下開展工作。領導本部門完成各項經營管理目標,組織各部門分解下達各崗位工作指標,有效實施各項安防服務和管理活動,保障客戶、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對本部門的工作和服務質量負責。
c)組織貫徹各項通用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編制、實施、調整、修訂安防服務標準和個性工作標準。
d)負責編制本部門年度工作計劃、年度預算并組織實施。掌握本部門物品支出平衡。控制物品消耗,在不降低質量前提下,盡可能降低成本。
e)負責部門月工作計劃的制定、落實、檢查和考核,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統一計劃安排,確保各部位、各崗位、各部門安全防范工作不出現疏漏。
f)批準本專業范圍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g)配合人事管理部門對物管中心全體員工進行安防、消防等應急響應工作程序的培訓及演習。
h)協同人事管理部門對本部門人員進行招聘,確保錄用人員資質審查的可靠性。
i)負責安管員隊伍的建設,指導業務主管對安管員的管理。監督安全管理部人員文明上崗,整潔上崗。
j)負責組織本部門各崗位員工的培訓,確保員工符合崗位用工要求。
k)建立并落實安全工作日檢及抽檢制度,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糾正。
l)組織處理突發事件/事故,指導業務主管進行調查、分析、記錄和歸檔,向上級報告處理情況。
m)與當地政府、公安、安全部門、消防部門保持密切的聯系。配合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及其他執法機關,對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打擊。
n)監督本部門的信息管理和數據分析工作,了解數據分析結果,并組織實施改進活動。
o)審批本部門環境因素及危險源*。
p)對直接上級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篇2:發電機安全操作規程
發電機安全操作規程
1.0目的
設備的操作方法,避免因誤操作而發生意外。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z客戶服務中心
3.0管理職責
3.1工作負責人:工程部主管;
3.2相關崗位維修人員按規程對發電機進行安全操作;
4.0定義
無
5.0規程
5.1柴油發電機應由工程部熟悉機組性能的人員操作,其他人員未經允許禁止操作;
5.1.1啟動前檢查(火災時忽略此步驟)
1)各輔件連接是否可靠;
2)冷卻水是否加滿,各接頭有無滲漏;
3)機油油位是否正常,各部位有無滲漏;
4)燃油是否充滿油箱,各接頭及管路有無滲漏,輸油管路各閥門是否開啟;
5)蓄電池電量是否充足;
6)發電機面板上各指示燈指示及開關位置是否正常;
5.1.2啟動操作(手動)
1)斷開發電機輸出斷路器;
2)各項準備工作準確無誤后,將鑰匙開關撥到“手動”的位置,按綠色鍵(5秒)啟動發電機
組;
3)若按綠色鍵10秒鐘左右仍無法啟動柴油發電機時,應將鑰匙開關撥到“O”的位置,等待
10~20秒鐘后再啟動;如連續三次均無法啟動時,應停止操作,檢查并排除故障后才能再次操作;
4)發電機正常運轉后,如需要則合上供電斷路器;
5.1.3運行檢查:
1)柴油機發電機啟動后應即時啟動通風風機,運行過程中,按《柴油發電機運行記錄表》內容
檢查并記錄相關數據;若屬例行檢查,則在檢查(試運行5分鐘)無異常后停機;
5.1.4停機操作(手動)
1)斷開供電斷路器,使柴油機空載運行3~5分鐘;
2)將鑰匙開關撥至“O”位置(緊急情況時可直接按急停開關STOP),使柴油機停止運行;
3)將開關撥至“AUTO”位置,合上輸出斷路器,使柴油發電機組處于自動備用狀態;
4)停止通風風機;
6.0附則
按照程序定期實施保養檢修計劃;
7.0支持性文件
篇3:安管部消防安全制度
安管部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由公司消防總負責人組織,工程組、安管部負責人參與。
2.檢查人員在每月末、節假日前對小區管轄區域、公共設施進行檢查,具體查看如下:各層所配備的消防滅火器材和消防栓設施是否齊全、有效;配電房、風機房、電梯機房的電器電掣等是否完好;各層走廊、電梯廳、走火梯是否暢通;走火梯門、煙感、溫感探測器、應急燈、緊急疏散指示牌(燈)是否正常。
3.檢查人員每日須對會所及公司辦公區域進行檢查,查看會所、辦公室內是否存在有不安全因素。
4.檢查人員每日須對各施工裝修單元至少一次的安全檢查,查看施工單元內是否有違反消防安全條例的事項,裝修單元內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以及室內是否按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5.檢查人員在檢查中如發現小區內各種設施設備有變異或其他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問題,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能立即解決的檢查人員應以書面的形式向上級匯報或由發出《消防檢查整改告知書》,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