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保潔違規扣罰管理制度
一、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口頭警告, 并處罰金5-10元。情節嚴重者交給行政部處理。
1、不使用指定的員工通道進出。
2、上崗前儀容儀表、著裝、號牌不符合要求。
3、未經批準使用不可使用的設施。
4、大聲喧嘩,遭到物業管理方或業主投訴。
5、無故遲到、早退。
6、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雜物。
7、上班時間做私事、看報紙、吃東西。串崗、扎堆聊天。
8、工作時間接待親友或私人探訪。
9、8:30上班,8:50準時上崗,11:30下班,13:30準時上班,17:30下班,17:30之前不準在辦公室逗留。
10、保潔員如上洗手間、飲水,不得超過10分鐘,進餐不得超過30分鐘, 同時立即通知上司安排人員頂崗, 否則不得離崗。
二、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書面警告處分。罰款10-100元。
1、3次違反口頭警告條款之一者。
2、對業主或同事粗言穢語,不講禮貌。
3、不經上級批準,中止工作或遲到,早退兩次以上者。
4、在工作時間瞌睡或已睡眠。
5、在工作區域內不遵守要求,不聽管理和勸阻。
6、蓄意破壞社區或物業管理方財物。
7、在社區內隨意亂寫亂畫,中傷他人。
8、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員工團結。
9、不服從正常安全檢查。
10、利用上班時間收集廢舊物,不服從上司,影響工作質量。
11、開具虛假病歷和處方單。
三、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包括但不限于除名的處分。
1、未履行批準手續,擅離崗位。
2、工作不力,下屬渙散,影響工作質量。
3、遲到、早退累計超過五次者和曠工二日以內者。
4、經常不能保質保量完成本職工作。
5、損害公司聲譽和物業管理方利益,弄虛作假者。
6、泄露內部經營情報。
7、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財物,經查實者。
8、盜竊公司或甲方的`財物。
9、觸犯法律,被拘留、勞教、判刑。
篇2:餐廳物品管理扣罰細則
餐廳物品管理扣罰細則
1、餐廳所有設備設施,不能私拿、私用,若有拿了餐廳物品應及時歸還。
2、不能隨意亂開電燈、電扇、電視機,客人走后應立即關閉多余的電燈、風扇。
3、每天必須檢查電視機、電燈、衛生間下水道、廚房設備等工作是否正常,如有異常立即上報。
4、如已知某物品不能使用,不可強行使用,否則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5、刀手在切肉或菜時,必須認真執行老板的吩咐,切好切細,不能浪費。
6、下班前必須檢查一切電器設備的開關是否關掉、門窗是否關好,煤氣是否關掉。廚房人員必須檢查當天物品用量,并準備明天的購物清單。
7、餐廳的所有物品不能故意損壞,特別是廚房設備、設施者,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8、堅決把好食品衛生關,做到變味、變質食品不上餐桌。
9、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罰10——20元/次。
篇3:物業保潔違規扣罰管理制度
物業保潔違規扣罰管理制度
一、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口頭警告, 并處罰金5-10元。情節嚴重者交給行政部處理。
1、不使用指定的員工通道進出。
2、上崗前儀容儀表、著裝、號牌不符合要求。
3、未經批準使用不可使用的設施。
4、大聲喧嘩,遭到物業管理方或業主投訴。
5、無故遲到、早退。
6、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雜物。
7、上班時間做私事、看報紙、吃東西。串崗、扎堆聊天。
8、工作時間接待親友或私人探訪。
9、8:30上班,8:50準時上崗,11:30下班,13:30準時上班,17:30下班,17:30之前不準在辦公室逗留。
10、保潔員如上洗手間、飲水,不得超過10分鐘,進餐不得超過30分鐘, 同時立即通知上司安排人員頂崗, 否則不得離崗。
二、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書面警告處分。罰款10-100元。
1、3次違反口頭警告條款之一者。
2、對業主或同事粗言穢語,不講禮貌。
3、不經上級批準,中止工作或遲到,早退兩次以上者。
4、在工作時間瞌睡或已睡眠。
5、在工作區域內不遵守要求,不聽管理和勸阻。
6、蓄意破壞社區或物業管理方財物。
7、在社區內隨意亂寫亂畫,中傷他人。
8、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員工團結。
9、不服從正常安全檢查。
10、利用上班時間收集廢舊物,不服從上司,影響工作質量。
11、開具虛假病歷和處方單。
三、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包括但不限于除名的處分。
1、未履行批準手續,擅離崗位。
2、工作不力,下屬渙散,影響工作質量。
3、遲到、早退累計超過五次者和曠工二日以內者。
4、經常不能保質保量完成本職工作。
5、損害公司聲譽和物業管理方利益,弄虛作假者。
6、泄露內部經營情報。
7、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財物,經查實者。
8、盜竊公司或甲方的`財物。
9、觸犯法律,被拘留、勞教、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