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條 為了提高小區居民的環境素質,保護環境,推動垃圾分類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垃圾分類分類標準
第二條 根據垃圾的性質和處理方式的不同,將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和干垃圾四類。
第三條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廢紙、塑料、玻璃、金屬等可回收利用的垃圾。
第四條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廢電池、廢燈泡、廢藥品、廢油漆等對人體健康或環境造成嚴重危害的垃圾。
第五條 濕垃圾主要包括廚余垃圾、食品殘渣等易腐爛的垃圾。
第六條 干垃圾主要包括未能分類的其他垃圾,如紙巾、煙蒂、破碎玩具等。
第三章 垃圾分類收集與處置
第七條 居民應將自家產生的垃圾按照分類標準進行分類。
第八條 小區將設置相應的垃圾收集點,居民可以將分類好的垃圾投放至相應的收集點。
第九條 小區垃圾收集點將根據分類情況進行定期收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和干垃圾需單獨收集、運輸和處置。
第十條 小區將統一委托專業垃圾處理公司進行垃圾處理。可回收物將進行分類回收和再利用,有害垃圾將進行安全處理,濕垃圾將進行堆肥處理,干垃圾將進行焚燒處理。
第十一條 小區將定期舉辦垃圾分類宣傳活動,提高居民的垃圾分類意識和能力。同時,鼓勵居民積極參與垃圾分類工作,發起垃圾分類志愿服務。
第四章 管理與監督
第十二條 建立小區垃圾分類管理領導小組,由相關單位負責人、社區代表和居民代表組成。領導小組將統籌制定垃圾分類計劃、推動垃圾分類工作。
第十三條 小區將配備專門的垃圾分類工作人員,負責指導居民垃圾分類的正確操作,并協助居民解決垃圾分類過程中的問題。
第十四條 小區將建立垃圾分類臺賬,記錄垃圾分類情況和居民的參與度,并定期向居民公示。
第十五條 居民如有垃圾分類操作不當或未參與垃圾分類工作,將給予相應的警告、罰款等處理措施。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垃圾分類違規行為,垃圾分類管理領導小組將依據舉報內容進行調查,并對違規行為進行相應處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居民如有垃圾分類造成的環境污染或損害他人利益,將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小區將依法對嚴重違反垃圾分類規定的居民進行處罰,如情節嚴重,將向相關部門報告并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管理制度的具體操作細則將由小區具體制定并適時修訂。
第二十條 本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同時廢止以前的有關垃圾管理制度。
篇2:南平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2018)
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平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
南政辦〔20**〕112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武夷新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南平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年8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南平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
加快推動生活垃圾分類治理,有效改善城市人居環境,促進資源回收利用,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生態文明建設水平,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改委省住建廳關于福建省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14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大精神,以*社會***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不斷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務,按照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機制,建立完善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著力形成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水平,不斷改善全市人居環境。
(二)主要原則
堅持政府推動,落實主體責任;堅持因地制宜,合理確定實施路徑;堅持立法先行,建立完善垃圾分類法規體系;堅持教育引導,動員全民參與;堅持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帶頭示范,縣(市、區)建成區為單位,帶動居民小區連線成片整體推進,逐步擴大垃圾強制分類范圍。
(三)目標任務
加快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建陽區于20**年底前開展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延平區于20**年底前開展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到20**年底,基本建立我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的管理和運行體系,基本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20%以上。
二、范圍標準
(一)主體范圍
20**年底前延平區、建陽區建城區范圍內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有條件的縣(市)參照施行,以轄區為單元,居住區域、單位區域、公共區域連線成片推進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建立政府、社區、企業和居民“四位一體”機制。
(二)分類標準
居住區域,包括居住小區、公寓區、別墅區等生活住宅區域,一般分為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類;單位區域,包括政府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大廈等辦公場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為可回收垃圾、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類;無集中供餐的一般分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類;公共區域,包括車站、公園、體育場館、商場等公共場所,一般分為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兩類。有條件區域,可在此基礎上進行精分、細分。
按照我市日常產生的生活垃圾品種類別及投放、收運、處置等方面的要求,將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餐廚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類。各類垃圾品種如下:
可回收物:廢紙(報紙、傳單、雜志、舊書、紙板箱等),廢塑料(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塑料瓶、硬塑料等),廢金屬(易拉罐、鐵、銅、鋁等制品),廢包裝物(包裝袋、編織袋、膠帶、泡沫塑料等),廢棄電器電子產品(電視、手機、電腦等),廢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等),廢舊紡織物(紡織衣物和紡織制品、廢棄衣服、桌布、洗臉毛巾、書包等),廢紙塑鋁復合包裝物(牛奶飲料、化妝品、日化用品等)等。
餐廚垃圾:相關單位食堂、賓館、飯店等產生的餐廚垃圾,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產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殼、畜禽產品內臟等。
有害垃圾:廢電池(含鎳氫、鎳鉻電池、充電電池、紐扣電池、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節能燈等),廢舊含汞用品(廢濕度計、血壓計等),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
其他垃圾:不包含在上述垃圾分類中的其他可焚燒的生活垃圾。
三、工作任務
(一)建立與垃圾分類相匹配的投放體系
實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類投放。居民社區應通過設立宣傳欄、垃圾分類督導員等方式,引導居民單獨投放有害垃圾。針對家庭源有害垃圾數量少、投放頻次低等特點,可在社區設立固定回收點或設置專門容器分類收集、獨立儲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時投放,社區居委會、物業公司等負責管理,并委托專業單位定時集中收運。
居住社區可探索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實施“四分類”。引導居民將“濕垃圾”(濾出水分后的廚余垃圾)與“干垃圾”分類投放。“濕垃圾”由環衛部門、專業企業采用專用車輛運至餐廚垃圾處理場所,做到“日產日清”。鼓勵居民和社區對“干垃圾”深入分類,將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收運和處置。單獨設置大件垃圾和裝修垃圾臨時堆放場所,探索推動建筑垃圾和園林綠化垃圾的資源化利用處理。對餐廚垃圾,按規定建立臺賬制度(農貿市場、農場品批發市場除外),記錄餐廚垃圾的種類、數量、去向等。
(二)配備與分類品種相配套的收運體系
各試點區域單位根據生活垃圾的產生量及種類配備標志清晰的分類收集容器,同種類的垃圾進行分類投放,由相關專業單位定時收運。垃圾收集容器要滿足垃圾分類清運需求,清運車輛要密封性好、標志明顯、節能環保,避免垃圾分類投放后重新混合收運。加快垃圾無害化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對產生的其他垃圾,由環衛部門收集轉運垃圾焚燒廠進行焚燒處理,做到日產日清。
(三)建立與再生資源利用相協調的回收體系
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合理布局布點,提高建設標準,清理取締違法占道、私搭亂建、不符合環境衛生要求的違規站點。強化產品制造企業與銷售企業的產品及包裝物回收再利用責任,通過“以舊換新”、“押金退換”等方式,利用現有物流體系,推進垃圾收運處置系統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系統銜接。
(四)完善與垃圾分類相銜接的終端處理設施
加快危險廢物處理設施建設,建立健全非工業源有害垃圾收運處理系統。如暫時無法完成危險廢物處理設施建設,由環保部門負責指定危險物臨時存儲點,并指定相關單位進行定時收運,確保分類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處置。加快生活垃圾應急衛生填埋場建設,確保未能進行焚燒處理的垃圾及焚燒后飛灰得到無害化處置,避免二次污染。鼓勵利用易腐垃圾生產工業油脂、生物柴油、飼料添加劑、土壤調理劑、沼氣等,或與秸稈、糞便、污泥等聯合處置。有條件的大型農貿市場、果品批發市場、機關事業單位、學校和大型企業等有機易腐垃圾產生量較大的單位自行建設相對集中的處理設施,避免分類后易腐垃圾直接進入城市焚燒廠或填埋場。嚴厲打擊和防范“地溝油”生產流通。嚴禁將城鎮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龍頭企業,推動再生資源規范化、專業化、清潔化處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勵回收利用企業將再生資源送鋼鐵、有色、造紙、塑料加工等企業實現安全、環保利用。
20**年底前,延平區、建陽區建立健全餐廚垃圾和非工業源有害垃圾收集、運輸、處置系統。20**年底前,按照《福建省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十三五”規劃》要求完成具體項目建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建立南平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聯席會議,聯席會議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聯席會議副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住建局局長擔任。聯席會議成員由市委宣傳部、文明辦,市發改委、經信委、衛計委、旅發委、教育局、財政局、環保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國資委、工商局、質監局、食藥監局、規劃局、公安局(交警支隊)、行政執法局等單位組成,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長兼任(詳見附件)。各縣(市、區)政府要切實承擔起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主體責任,加快制定本地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建立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區域內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置設施建設和工作推進,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加強監督檢查,將垃圾強制分類工作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建立季通報、年考核制度,對年度目標任務未完成的通報批評,對工作力度大、成效明顯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市直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大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指導協調力度,強化督促檢查,將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治理工作納入各類創建活動的考核評價體系。
(二)完善政策法規。加快推進立法,明確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要求,發布生活垃圾分類指導目錄,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及站點建設相關標準。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制定完善引導政策和收費政策,保障垃圾分類、收運處理等所需經費。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完善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探索開展垃圾“計量收費”。積極爭取中央基建投資政策,采取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相關城市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理設施。嚴格執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企業投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資源化和再生產品應用項目。出臺相關市場推廣引導機制,促進低值廢品回收。
(三)創新體制機制。實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明確各類型區域管理責任人及其職責,制定相關考評激勵辦法。項目資金由縣、市政府統籌安排,延平區、建陽區項目資金由市本級財政與區級財政協商解決。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積極探索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特許經營、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入專業化服務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環衛”系統研發和建設,通過“互聯網+”等模式提升垃圾分類回收整體水平。逐步將生活垃圾強制分類主體納入環境信用體系,推動建設一批以企業為主導的生活垃圾資源化創新戰略聯盟及技術研發基地,提升分類回收和處理水平。通過建立居民“綠色賬戶”、“環保檔案”等方式,對正確分類投放垃圾的居民給予可兌換積分獎勵。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動企業和社會組織開展垃圾分類服務。探索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實施監管。
(四)動員社會參與。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的作用,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及時報道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情況和典型經驗,形成良好社會氛圍。引導公眾樹立垃圾分類人人有責的綠色環保理念,普及垃圾分類知識,從身邊做起,從點滴做起。共青團、婦聯要動員團員青年、基層婦女積極參與垃圾分類工作,發揮黨支部、居委會、老人會、志愿者協會等基層力量,建立垃圾分類督導員及志愿者隊伍,引導公眾分類投放。強化國民教育,著力提高全體學生的垃圾分類和資源環境意識,建設一批生活垃圾分類示范教育基地,開展垃圾分類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
附件
南平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責
(一)聯席會議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的工作部署,統籌協調解決制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的重大問題,以及相關部門職責銜接問題;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督促指導;及時評估工作推進情況,總結好的做法和經驗,提出推廣意見和建議;辦理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聯席會議辦公室
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收集擬定會議議題并報會議召集人審定,負責籌備召開聯席會議,召開成員單位聯絡員會議,起草印發相關工作會議紀要,辦理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組成人員
召 集 人:黃蘇福市政府副市長
副召集人:張長發市政府副秘書長
楊新儀市住建局局長
成 員:市發改委、經信委、衛計委、旅發委、教育局、財政局、環保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國資委、工商局、質監局、食藥監局、規劃局、公安局(交警支隊)、行政執法局。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楊新儀局長兼任。聯席會議成員隨工作崗位變更而自動變更,不再另行發文。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科室負責人擔任。聯席會議辦公室不刻印章,若工作需要,由市住建局代章。
三、工作規則
(一)聯席會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召開,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視情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參加。
(二)聯席會議的時間、議題及相關事宜,由聯席會議辦公室統籌匯總提出,報召集人確定。聯席會議辦公室可召集成員單位聯絡員召開會議,討論研究聯席會議議題和需要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及其他相關事項,統籌協調解決聯席會議相關籌備工作,布置交辦聯席會議議定的工作任務。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參加聯席會議和聯絡員會議,按要求報送相關會議材料,認真落實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主動研究相關政策措施,提出具有操作性的工作建議;密切配合、互通信息,發揮各成員單位職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密切跟蹤、督促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并及時通報進展情況。
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年9月4日印發
篇3:南寧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2018)
南府辦函〔20**〕19號
關于印發南寧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城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
《南寧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已經市十四屆人民政府第2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20**年1月24日
南寧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6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廣西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辦發〔20**〕167號)文件精神,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社會***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大精神和*xxx關于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為南寧市加快建設“四個城市”,勇當廣西營造“三大生態”、實現“兩個建成”排頭兵提供有力的質量保障和支撐。
二、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推行垃圾分類制度,20**年底基本建立相應的法規規章和標準體系,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實行生活垃圾強制分類,逐步擴大住宅小區試點范圍,基本建成垃圾分類處理系統,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
(二)階段目標。
20**年,制定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方案,成立南寧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機制;在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在110個住宅小區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啟動地方性法規調研、起草工作;出臺考評辦法、標準等配套制度,制定引入社會資本工作方案,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類處置體系。
20**年,在相關企業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擴大住宅小區分類試點范圍;完善垃圾分類相關法規規章;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和終端處理設施建設。
20**年,城區范圍內的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全面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選擇不同類型的住宅小區開展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試點,逐步完善分類配套設施建設,基本完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置體系建設。
三、組織機構
成立由市長擔任組長、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城鄉建委、市商務局、市食藥監局、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等有關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南寧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進行宏觀指導,綜合協調,督促檢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兼任,常務副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市城管局、市發改委、市績效辦、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環保局、市商務局、市住房局分管領導擔任,辦公室工作人員可視工作需要從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
成立領導小組的文件由市政府辦公廳另行印發,各部門具體職責詳見附件1。
四、實施范圍
(一)公共機構:包括黨政機關,學校、科研、文化、出版、廣播電視等事業單位,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團組織,車站、機場、碼頭、廣場、公園、體育場館、演出場館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
(二)相關企業:包括賓館、飯店、購物中心、超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商鋪、商用寫字樓等。
(三)部分開展垃圾分類試點的住宅小區。
五、主要工作任務
(一)推動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在黨政機關率先開展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嚴格落實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標準要求,并逐步將垃圾強制分類擴大到其他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各城區、開發區要落實屬地責任,積極指導、支持轄區內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開展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按照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強制分類要求實施分類。(牽頭單位:市機關事務局,責任單位: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二)引導居民自覺開展生活垃圾分類。
引導居民自覺開展生活垃圾分類,選擇不同類型的住宅小區開展居民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示范試點,逐步擴大住宅小區生活垃圾分類的實施范圍。引導居民單獨定時投放有害垃圾,社區居委會、物業公司等負責管理,并委托專業單位定時集中收運;引導居民將“濕垃圾”(濾出水分后的廚余垃圾)與“干垃圾”分類收集、分類投放。“濕垃圾”可就地處理或由環衛部門、專業企業采用專用車輛運至餐廚垃圾處理場所,做到“日產日清”,“干垃圾”由居民和社區、物業公司或委托專業公司深入分類,將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收運和處置。(牽頭單位:市住房局,責任單位: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三)健全法規和配套政策制度。
完善地方性法規、規章,明確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要求,健全生活垃圾分類方面的法規體系。推動《南寧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的立法工作,出臺《南寧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評辦法》、《南寧市生活垃圾分類操作指南》等配套政策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建立完善技術標準體系。制定相關配套政策,為低值可回收物的分類回收提供支撐和動力。(牽頭單位:市法制辦,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發改委、市質監局)
(四)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終端處置體系建設。
1.完善與生活垃圾分類相銜接的終端處理設施。整合本地現有危險廢物處理設施,積極探索有害垃圾的處置路徑;建立健全非工業源有害垃圾收運處理系統,確保分類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處置。進一步完善生活垃圾處理,提升市區生活垃圾終端處置能力。提升有機垃圾處理能力,鼓勵居民區、農貿市場等設置專門設施對易腐垃圾就地處理,在穩定運營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餐廚垃圾集中收運和資源化、無害化處理范圍。建立健全大件垃圾收運處理系統,探索綜合利用渠道。(牽頭單位:市城管局,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住房局、市工商局、市發改委,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建立生活垃圾協同處置利用基地。統籌規劃建設生活垃圾終端處理利用設施,推進江南循環經濟產業園建設,建立集垃圾焚燒、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處置于一體的生活垃圾協同處置利用基地,促進基地內各類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實現垃圾分類處理、資源利用、廢物處置的無縫高效銜接,提高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緩解生態環境壓力,降低“鄰避”效應和社會穩定風險。(牽頭單位:市城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環保局、市商務局、市國土局、市規劃局、市城鄉建委,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五)加強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體系建設。
1.建立與分類品種相配套的收運體系,鼓勵有資質企業積極參與分類收運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類相關標志,配備數量充足、標志清晰的分類收集容器。改造生活垃圾轉運站,使其適應和滿足生活垃圾分類要求。更新老舊垃圾運輸車輛,配備滿足生活垃圾分類清運需求、密封性好、標志明顯、節能環保的專用收運車輛。鼓勵采用“車載桶裝”等收運方式,避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后重新混合收運。建立符合環保要求、與分類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運系統。(牽頭單位:市城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探索建立與再生資源利用相協調的回收體系。加大對可回收物回收市場的指導和培育力度,建立物業小區可回收物回收體系,使物業公司、居民、回收人員、廢品回收站之間形成可聯系、透明度好的市場機制,擴大回收物種類,提高回收效率,促進垃圾減量,鼓勵回收利用企業將再生資源送鋼鐵、有色、造紙、塑料加工等企業實現安全、環保利用,推動再生資源規范化、專業化、清潔化處理和高值化利用。(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市發改委、市住房局,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供銷社)
(六)促進生活垃圾源頭減量。
1.建立產品包裝物強制回收制度。限制產品包裝材料過度使用,促進飲料紙基復合包裝、玻璃瓶罐、塑料瓶罐等包裝物回收再利用。(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郵政管理局、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倡導綠色生活方式。組織凈菜和潔凈農副產品進城,推廣使用菜籃子、布袋子。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開展“光盤行動”。在賓館、餐飲等服務型行業,推廣使用可循環利用物品,限制一次性用品。(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旅游發展委,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七)建立與生活垃圾分類配套的教育體系。
切入學校教育,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納入中小學教學體系;依托課堂教學、校園文化、社會實踐三大平臺,樹立生活垃圾分類綠色發展理念,將生態文明核心價值觀融入課堂、融入家庭、融入社區,形成“小手拉大手、大手帶小手,家校聯合”的良性互動閉環。(牽頭單位:市教育局,責任單位: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八)探索綠色積分和市場化模式。
探索開展“綠色交換”活動,通過辦理“綠色交換積分卡”的方式,鼓勵市民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通過市場化的方式,委托有經驗、有實力、信譽好的企業設立居民“綠色賬戶”“環保檔案”等方式,對正確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給予可兌換積分獎勵。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動企業和社會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服務,從而提高市民文明素質,提高城市文明度。(牽頭單位:市城管局,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住房局、市機關事務局、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九)推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各縣區、鄉鎮應充分發動群眾參與城鎮及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參照市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認真分解落實工作任務,制定生活垃圾分類考核評比細則,定期開展農戶、保潔員評比獎勵,促進群眾形成自覺參與、自主管理的意識,確保工作切實落實,積極探索通過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規范農村居民文明行為的新方法。(牽頭單位:市鄉村辦,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城鄉建委,各縣、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六、時間安排
(一)宣傳動員和啟動階段(即日起-20**年12月):建立機構、制定細案,啟動制定法規規章,制定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核辦法和標準;開展普及宣傳和教育活動開展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工作,擴大住宅小區生活垃圾分類試點范圍,配置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完成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廠改建項目建設。
(二)全面推行階段(20**年1月-20**年12月):在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全面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進一步擴大住宅小區生活垃圾分類試點范圍,開展平里靜脈產業園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擴建工程建設、開展江南循環經濟循環產業園項目前期工作;明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處置路徑,開展年終工作總結和考評。
(三)鞏固提高階段(20**年1月-20**年12月):進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各項制度,總結成功經驗,分析不足,促進我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深入、長效開展。
各年度工作任務及責任分解詳見附件2。
七、工作要求和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直各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進一步加強對垃圾分類工作的組織領導。把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議程,定期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進行專題研究和部署。
(二)強化主體責任。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是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責任主體,要制定本轄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成立工作機構,落實專職工作人員。各街道、社區居委會、小區要配置足額工作人員,周密安排部署,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切實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各項工作。
(三)加強財政保障。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經費要納入市、城區(開發區)財政預算,積極探索購買服務、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市場化運作模式,引入專業化服務公司協同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生活垃圾的前端分類和中間收集、運輸環節由城區財政承擔,終端處理費用由市級財政承擔。
(四)創新體制機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積極探索特許經營、承包經營、租賃經營等方式,通過公開招標引入專業化服務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環衛系統研發和建設,通過“互聯網+”等模式促進生活垃圾分類回收系統線上平臺與線下物流實體相結合。逐步將生活垃圾強制分類主體納入信用體系。推動建設一批以企業為主導的生活垃圾資源化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及技術研發基地,提升分類回收和處理水平。
(五)強化監督考評。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列入各級政府及市直相關部門的年度績效考評,對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及相關企業開展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情況進行嚴格監督和考評,對不按要求進行分類的相關企業依規定予以處罰。
(六)廣泛動員社會參與。借助社會力量,多載體、多維度、多形式開展宣傳。在宣傳媒介上,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呈現聲音、影視、文字三位一體的傳播路徑;在宣傳載體上,通過廣場、公園、景區、車站、工地圍墻、微博、微信等投放分類宣傳廣告。結合《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和我市生活垃圾分類推進情況,對市、區、街道、社區從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日常管理和培訓指導的能力。
附件:1.南寧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2.南寧市生活垃圾分類年度工作任務及責任分解表
3.南寧市生活垃圾分類年度工作經費測算表
4.南寧市生活垃圾分類方法及處理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