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個先進的共產黨員公安局長在市局大練兵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一、提高思想認識,確保大練兵活動有效開展
開展大練兵活動是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工作的決定》和第二十次全國公安會議精神,推進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的重要舉措;是提高公安隊伍整體素質、執法水平和綜合作戰能力,確保公安機關全面履行法定職責的迫切需要。開展大練兵活動不僅是緊迫的現實任務,也是長期的艱巨任務;不僅是提高民警素質的一項具體措施,更是提高民警自我防護能力的實在行動。
我局大練兵活動目前已經展開。5月14日,在全國大練兵電視電話動員大會結束時,繼先局長對全局大練兵活動作了動員講話,要求全市各級公安機關要迅速行動起來,真學苦練,切實提高全警政治素質、業務素質、體能素質和實戰本領。會議結束后,市局成立了大練兵活動領導小組,組建了大練兵活動辦公室,下發了大練兵活動工作意見。各區市縣(分)局、主要警種支隊均制定了方案,不失時機地展開了大練兵活動,開局很好,希望各單位保持這種好的勢頭。大練兵練什么、怎么練,上下指導思想、練兵內容、具體要求都已經明確。但是全局發展狀況還不平衡,個別單位仍按兵不動,沒有緊迫感。因此,全市各級公安機關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切實提高認識、統一思想,把大練兵活動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不等不靠,迅速行動,決不能把大練兵活動停留在一般的號召中。
二、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大練兵活動有序進行
一要全警參與。大練兵不是哪一個警種、部門的工作,而是全警的任務。公安部和省廳在這方面的要求非常明確,就是要全警動員、全員參與。市局將堅決貫徹上級的指示精神,所有在職、在編民警都必須參加練兵,不允許在大練兵活動中有特殊的人物,也不能單純練一兩個尖子選手。
二要領導帶頭。大練兵活動既要練“兵”,也要練“官”。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一線和基層科所隊領導,必須身體力行成為練兵活動的模范,不能指手畫腳光喊不練。
三要分工負責。大練兵活動是今后一個時期黨組主抓的一項重點工程。雖然政工部分負總責,但各業務部門必須積極參與,要“政工部門搭臺、業務部門唱戲”。政工部門負責統一策劃練兵活動的總體框架,制訂考核驗收辦法。業務部門和各區市縣(分)局按照省廳綱要,精心設計練兵項目,組織實施大練兵活動;按照條塊結合、塊塊為主、條條指導的原則,針對警種特點,加強分類指導。
四要突出“三基”。所謂“三基”就是基層、基礎、基本。所謂基層,就是在練兵對象上,要突出基層,包括一線單位的科所隊和服務窗口。所謂基礎,就是在知識掌握上,要突出基礎,包括政治理論基礎和基礎法律知識、常識;所謂基本,就是要突出基本技能和基本戰術。因為基層是公安機關執法和服務活動的主體,公安機關大量的工作都是由基層來完成的,因此,大練兵活動是否取得了實效,“三基”是根本,是內功。只有牢牢把握住這個本,就抓住了大練兵的要害。
五要堅持“三實”。所謂“三實”,就是要面向實戰、講求實用、追求實效。大練兵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全警的政治、業務和體能素質,重點是應知應會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雖然公安事業的長遠發展需要“更高、更快、更強”,但是大練兵的定位非常明確,就是打牢根基。所以這次練兵,我們不提倡高、精、尖,不搞深、難、怪。就是要緊緊抓住“三實”,堅持一切從實戰發出,一切為實戰服務,要干什么、練什么,缺什么、補什么。各單位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必須從思想上解決“練為戰”還是“練為看”的問題,不能搞花架子、搞形式主義的東西。這樣不僅違背了我們大練兵的初衷,也會失信于警、失信于民。*
篇2:公安局長在市局大練兵工作會議講話
公安局長在市局大練兵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一、提高思想認識,確保大練兵活動有效開展
開展大練兵活動是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工作的決定》和第二十次全國公安會議精神,推進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的重要舉措;是提高公安隊伍整體素質、執法水平和綜合作戰能力,確保公安機關全面履行法定職責的迫切需要。開展大練兵活動不僅是緊迫的現實任務,也是長期的艱巨任務;不僅是提高民警素質的一項具體措施,更是提高民警自我防護能力的實在行動。
我局大練兵活動目前已經展開。5月14日,在全國大練兵電視電話動員大會結束時,繼先局長對全局大練兵活動作了動員講話,要求全市各級公安機關要迅速行動起來,真學苦練,切實提高全警政治素質、業務素質、體能素質和實戰本領。會議結束后,市局成立了大練兵活動領導小組,組建了大練兵活動辦公室,下發了大練兵活動工作意見。各區市縣(分)局、主要警種支隊均制定了方案,不失時機地展開了大練兵活動,開局很好,希望各單位保持這種好的勢頭。大練兵練什么、怎么練,上下指導思想、練兵內容、具體要求都已經明確。但是全局發展狀況還不平衡,個別單位仍按兵不動,沒有緊迫感。因此,全市各級公安機關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切實提高認識、統一思想,把大練兵活動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不等不靠,迅速行動,決不能把大練兵活動停留在一般的號召中。
二、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大練兵活動有序進行
一要全警參與。大練兵不是哪一個警種、部門的工作,而是全警的任務。公安部和省廳在這方面的要求非常明確,就是要全警動員、全員參與。市局將堅決貫徹上級的指示精神,所有在職、在編民警都必須參加練兵,不允許在大練兵活動中有特殊的人物,也不能單純練一兩個尖子選手。
二要領導帶頭。大練兵活動既要練“兵”,也要練“官”。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一線和基層科所隊領導,必須身體力行成為練兵活動的模范,不能指手畫腳光喊不練。
三要分工負責。大練兵活動是今后一個時期黨組主抓的一項重點工程。雖然政工部分負總責,但各業務部門必須積極參與,要“政工部門搭臺、業務部門唱戲”。政工部門負責統一策劃練兵活動的總體框架,制訂考核驗收辦法。業務部門和各區市縣(分)局按照省廳綱要,精心設計練兵項目,組織實施大練兵活動;按照條塊結合、塊塊為主、條條指導的原則,針對警種特點,加強分類指導。
四要突出“三基”。所謂“三基”就是基層、基礎、基本。所謂基層,就是在練兵對象上,要突出基層,包括一線單位的科所隊和服務窗口。所謂基礎,就是在知識掌握上,要突出基礎,包括政治理論基礎和基礎法律知識、常識;所謂基本,就是要突出基本技能和基本戰術。因為基層是公安機關執法和服務活動的主體,公安機關大量的工作都是由基層來完成的,因此,大練兵活動是否取得了實效,“三基”是根本,是內功。只有牢牢把握住這個本,就抓住了大練兵的要害。
五要堅持“三實”。所謂“三實”,就是要面向實戰、講求實用、追求實效。大練兵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全警的政治、業務和體能素質,重點是應知應會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雖然公安事業的長遠發展需要“更高、更快、更強”,但是大練兵的定位非常明確,就是打牢根基。所以這次練兵,我們不提倡高、精、尖,不搞深、難、怪。就是要緊緊抓住“三實”,堅持一切從實戰發出,一切為實戰服務,要干什么、練什么,缺什么、補什么。各單位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必須從思想上解決“練為戰”還是“練為看”的問題,不能搞花架子、搞形式主義的東西。這樣不僅違背了我們大練兵的初衷,也會失信于警、失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