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學校教職工計劃生育工作計劃范本
一、20**年工作計劃的指導思想
以***理論為指南,貫徹黨的**屆六中全會精神,落實《*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結合實際,以為教職工提供優質的生殖保健服務為主要任務,不斷提高人口計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營造良好的校園環境。
二、20**年工作計劃的工作目標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健全領導機構,形成“一把手”負總責,主管領導親自抓,專(兼)職計生管理人員具體抓的工作格局。計劃生育工作必須作為單位、個人年終實績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二)以“人口素質與獨生子女教育”為主題,深入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
(三)嚴格按《條例》及省計生委有關規定把好計劃生育審核關,督促已生育一孩的夫婦在孩子出生后一個月內準確、及時的辦理《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辦證率達100%。
(四)以“送愛心、辦實事、求實效”為基點,繼續開展關愛女孩活動。倡導男女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的不利因素,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提高女孩和女孩家庭的社會地位,進一步轉變群眾的婚育觀念。
(五)加強孕前管理,推行知情選擇。凡有生育能力的教職工必須落實一項安全有效的避孕節育措施。
(六)做好一年一次的“雙情普查”工作,到位率100%。
(七)做好本單位職工及家屬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
(八)按照國家《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的規定,做好本單位的流動人口(指房屋出租業主的雇工)計劃生育工作,并落實雙向通報制度。
三、20**年工作計劃的工作思路
(一)、提高認識,依法加強對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領導
貫徹《*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大力開展學習和宣傳《決定》的活動,領導要充分認識穩定低生育水平的長期性和艱巨性,切實增強做好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堅定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執法效果。繼續全面實行計劃生育領導責任制,堅持黨政一把手總責,親自抓。要從全局和戰略高度認識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完善和落實法定代表人計劃生育管理責任制,及時協調解決計劃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切實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完善體系,為各類人群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
建立健全以滿足育齡群眾不斷增長的避孕節育、優生優育和生殖保健需求的服務體系,滿足育齡群眾在生命各階段中獲得計劃生育政策和科學知識的教育、指導和服務,從而動員廣大育齡婦女積極參與計劃生育,提高人們在生育、節育方面的自我調節和自我保健,計劃生育工作向高層次發展。
將教職工在生殖保健方面的需求納入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重點,加大優生優育、知情選擇、生殖保健、公民道德、家庭美滿、社會公德等知識的宣傳,使教職工能自由點擊尋找所需的相關知識,滿足個人的需求;定期或不定期編輯“生殖保健”專刊或計劃生育小報。
篇2:公司職工計劃生育管理辦法(5)
公司職工計劃生育管理辦法(五)
第一條 為搞好公司職工計劃生育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可在行政序列或工會內設立計劃生育委員會或辦公室,具體負責公司職工計劃生育管理工作。
第三條 計生部門根據公司職工年齡、婚育狀況和結構,提出公司職工計劃生育工作的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及經費預算,在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四條 實行計生工作分層負責制,各級領導和主管對本部門、單位的計劃工作負有責任,在其目標責任體系中應有計劃生育方面的考核指標。
第五條 宣傳國家和當地政府計劃生育的法令、政策,及時發布、傳達計劃生育的政策動態。
第六條 公司推行計劃生育以宣傳教育為主,經濟和行政獎懲手段為輔。
第七條 通過形式多樣的活動,宣傳計劃生育的重要性,教育員工自覺實行晚婚、晚育、少生、優生,且男女職工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權利與義務。
第八條 分析公司婚育狀況,區分計劃生育的重點對象和目標,進行重點監控。
推行和鼓勵一對夫妻只生育一個孩子,嚴格控制生育條例允許的生育第二個孩子的情況。
第九條 掌握公司已婚女職工節育措施情況,堅持杜絕非法生育和超生;發現計劃外懷孕者,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條 嚴格按國家政策規定辦理員工結婚登記手續,以及獨生子女登記。不得開口子批準早婚、早育。
第十一條 對合法懷孕者,搞好優育優生服務,組織有關的體檢、復查和四期保健工作及生育知識普及教育。
第十二條 認真落實計劃生育的優惠、鼓勵措施和待遇:
(1) 婚前醫學檢查和遺傳咨詢;
(2) 發放獨生子女費;
(3) 報銷獨生子女入托、入幼兒園費;
(4) 幫助聯系職工子女入學;
(5) 報銷職工計劃生育費用;
(6) 職工計劃生育營養補助;
(7) 計劃生育假期;
(8) 節育的例行檢查、復查;
(9) 組織探望做節育手術員工及產婦;
(10) 獨生子女在招工中優先錄用。
第十三條 公司建立育齡員工計劃生育檔案,并由計生部門負責具體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按規定制作統計報表上報有關部門。
第十四條 公司對無計劃生育的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令進行處罰。處罰措施包括:
(1) 生育費用自理;
(2) 不享受產假期間照發的工資;
(3) 子女托費自理;
(4) 收回獨生子女證,停止憑證享受待遇;
(5) 收回計劃生育獎勵金;
(6) 按超胎數,加收若干倍的計劃外生育費;
(7) 行政處分;
(8) 超生人口不列入分房人數;
(9) 不實行計劃生育的部門或單位,不得評為先進,應扣除獎金給予罰款;
(10) 違反計劃生育情況嚴重的,免除公司職務或予以開除、解聘。
對破壞計劃生育的典型,予以公開處理,引以為戒。
第十五條 計生部門協助公司安保部或當地公安治安部門(流動人口管理站),對公司流動人口及其計劃生育狀況進行檢查。
第十六條 計生部門及時與當地計生主管機關、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職工配偶工作單位密切聯系,全方位地了解職工及其配偶的計劃生育情況。
第十七條 主持或協助辦理職工計劃生育的保險和獨生子女的儲蓄保險。
篇3:醫院職工計劃生育工作規定
醫院職工關于計劃生育工作有關規定
為了進一步搞好我院計劃生育工作,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特作如下規定。
1、各科室必須把計劃生育工作列入本科室議事日程,各級領導、共產黨員、共青團員要帶頭模范執行計劃生育政策和有關規定,對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當事人及其科室,不得評為先進集體和個人。
2、計劃生育工作必須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每對夫婦生育一胎后,及時采取避孕節育措施,選擇適宜自己特點和需要的避孕方法,自覺履行落實避孕節育措施的義務。
3、晚婚、晚育假期內獎金照發。
4、接受節育手術的職工,憑施術單位出具的《計劃生育手術證明》根據不同手術享受休假,假期內工資、獎金不受影響。
5、放置宮內節育器,全休2天(不含手術當天,下同),一周內不安排重體力勞動;取出宮內節育器,全休1天;放置藥物皮下埋植劑,全休5天,取出藥物皮下埋植劑,全休3天;輸精管結扎,全休7天;輸卵管結扎,全休21天;人工流產(含藥流),全休30天;中期引產(含鉗刮),全休42天;同時施行兩項以上節育手術的,假期不得合并計算,按所施術項目的最長假期休假。但產中、產后施行節育手術的,可按產假另加相應的節育手術假期休假。
6、對不履行《條例》所規定計劃生育義務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7、本規定未涉及的內容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