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與設計學院文明宿舍評選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創建安全衛生、文明和諧的學習生活環境,形成良好的宿舍文化氛圍,根據《江蘇城市職業學院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結合我院學生宿舍管理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學校公寓中傳媒與設計學院全日制在籍學生集中住宿的宿舍。
第二章 標準
第三條 維護公共安全。宿舍全體成員樹立安全意識,遵守學校安全管理規定。愛護公共物品和設施,維護人身財產安全;不使用大功率電器,不私拉亂接,不盜電,維護用電安全;不引明火,維護消防安全。對違反安全管理的現象,能主動制止并幫助違紀同學積極改正。
第四條 遵守紀律規范。宿舍全體成員積極參與自我管理和監督。不參加賭博、酗酒、斗毆等違法違紀和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遵守作息制度,不影響他人休息;未經批準,不得晚歸和夜不歸宿。
第五條 保持環境衛生。宿舍全體成員積極參加宿舍衛生勞動,保持宿舍環境整潔有序,并尊重他人勞動成果,積極維護和保持公共區域衛生。
第六條 共建文明和諧。宿舍全體成員團結互助,禮貌待人,積極開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營造文明融洽、和諧有序的宿舍生活氛圍。
第三章 檢查
第七條 宿舍檢查包括安全檢查、紀律檢查和衛生檢查。安全檢查以保衛處、宿管檢查為主,紀律檢查以學工處、宿管和學院檢查為主,衛生檢查以學院檢查為主。
第八條 在安全和紀律檢查中,有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或其他違紀行為,應及時制止,在批評教育的同時,視情節輕重,給以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九條 學院組織的紀律檢查以檢查晚歸和夜不歸宿等違紀現象為主。檢查人員包括學生會生活部成員、各班生活委員以及各宿舍宿舍長,檢查時間為每周一、三、五晚上(22點20分開始)隨機進行檢查,假期除外。每周一公布上周檢查結果。上學期檢查從開學初到12月中旬結束,下學期檢查從開學初到5月中旬結束。重點檢查大一、大二在校生,畢業班宿舍酌情進行抽查或不查。
第十條 學院組織的衛生檢查每學期集中一個月進行,檢查期間保證每個宿舍每周檢查兩次。檢查人員包括輔導員、學生會生活部成員和各班生活委員,檢查時間為每周一、三、五中午(12:00~13:30),假期除外。每周一公布上周檢查結果。上學期檢查從11月中旬開始至12月中旬結束,12月底前公示結果。下學期檢查從4月中旬開始到5月中旬結束,5月底前公示結果。畢業班宿舍,只要宿舍有同學住,就需要接受檢查。
第十一條 檢查人員應公正負責,嚴格履行檢查職責。各學生宿舍應配合檢查,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礙或阻撓檢查人員的正常工作,否則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直至紀律處分。
第四章 評選
第十二條 文明宿舍評選以學院組織的衛生檢查為基礎,綜合學校、學院組織的安全、紀律檢查情況。其中,衛生檢查實行100分制,取排名前25名為院級文明宿舍,推薦前10名為校級文明宿舍,排名最后6名為不合格宿舍。名額如有變化,以當年通知為準。
第十三條 宿舍成員有下列行為之一,取消該宿舍文明宿舍參評資格:
1.不配合檢查,態度惡劣,不肯開門的;
2.有違反《江蘇城市職業學院住宿管理規定》行為的;
3.私拉私接電線,使用宿舍區禁用大功率電器,造成安全隱患,屢教不改者;
4.有酗酒、賭博、閱讀及傳播淫穢資料等現象;
5.宿舍成員夜不歸宿累計達到2次及以上的。
6.有其他違紀行為,受到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的;
第五章 結果使用
第十四條 凡被評為文明宿舍,學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在一定范圍內組織宿舍文明創建成果展示。院級文明宿舍將授予“文明宿舍”稱號,綜合測評加分每人2分/次,宿舍長多加1分;校級文明宿舍授予“文明宿舍”流動紅旗,綜合測評加分每人3分/次,宿舍長多加1分。
第十五條 文明宿舍評選結果將作為學生個人評獎評優和班級評選先進班集體的參考依據。
第十六條 凡被評為不合格宿舍,宿舍所有成員取消年度評獎、評優資格,并在全院通報批評。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二O一七年四月一日起施行,由傳媒與設計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一:宿舍衛生檢查細則
宿舍檢查分為宿舍衛生、行為規范和內務整理四項,其中宿舍衛生(25分),內務整理(45分),行為規范(30分),加分項(10分)(一)宿舍衛生(25分):
1. 室內地面不干凈(如有紙屑、雜物、灰土等),5分封頂;
2. 床下物品擺放不整齊,5分封頂;
3. 桌面物品擺放不整齊,5分封頂
4. 門窗、燈管有灰塵,墻壁四壁明顯不潔,5分封頂;
5. 垃圾未倒,扣5分;
(二)行為規范(30分)
1.鞋椅擺放5分
2.值日表5分
3.私拉電線,使用大功率電器10分
4.態度10
(三)內務整理(30分)
1.不疊被子,每發現一張床扣10分;
2.房間、床架周圍亂掛衣物,扣10分;
3.鞋子、臉盆、牙刷等日用品擺放不整齊,扣10分;
(四)加分項
1.宿舍布置整潔美觀,格調高雅,加10分;
2.宿舍特點鮮明,結合專業特點,創意豐富,加5分;
(五)附加分
1.舉報同學使用違規電器等宿舍區禁用大功率電器,加10分;
2.積極舉報外來不軌人員或違規留宿外校人員,加10分;
附件二、每組檢查人員表現情況
姓名:______
組別
按時到達(25)
出勤狀況(25)
交單情況(25)
檢查態度(25)
總分(100)
篇2:大學文明公寓評選辦法
> **大學文明公寓評選辦法一、指導思想
實施文明公寓量化考評的目的是通過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和科學化,全面、公正、客觀的評價樓棟工作人員開展的全面工作。充分調動全體工作人員和學生“做舍區主人,建美好家園”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共同努力把學生舍區建設成為整潔、規范、健康、文明的生活環境。
二、組織實施
公寓中心成立由主任任組長,院系團總支、學生自管會組成文明公寓量化考評小組,辦公室具體實施工作。其主要任務是:對本樓棟工作人員日常工作進行檢查、督導、管理和考核。
三、評選標準
1.團結協作好。樓長及員工工作認真負責,相互配合,團結協作,在各自崗位考核中均達到良好以上。
2.生活秩序好。建立有安全檢查、衛生檢查、秩序檢查、內容檢查等組織,工作有條不紊的開展,無偷盜、打架斗毆現象發生。
3.衛生習慣好,衛生整潔。在中心組織的《學生公寓公共區域物業管理辦法》檢查中,扣分少,排名進入所有樓棟前30%的(前3名)。
四、評選程序
文明樓棟每學年評選一次,由中心組織評審小組進行評選,名額控制在公寓總數的25%。
五、獎勵辦法
1、被評為文明公寓的,中心將給與通報表揚,授予“文明公寓”稱號,頒發錦旗并獎勵現金五百元。
2、考核結果作為樓長年度考核的重要參考依據。
六、本辦法自20**年9月開始執行。
篇3:某學校十佳中學生評選辦法
十佳中學生評選辦法
一、評選宗旨
第1條 “z市十佳中學生”是中學生的崇高榮譽,由z市教育局授予。
第2條 評選“z市十佳中學生”是運用先進典型引導和激勵中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的有效形式,是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措施。通過評選活動,樹立中學生身邊可親、可敬、可信、可學的榜樣,展示素質教育的成果和當代中學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激勵廣大中學生熱愛祖國,勤奮學習,勇于實踐,努力成長為***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評選對象及條件
第3條 評選對象為全日制普通中學在校學生,原則上評選對象不在起始年級中產生,成績特別優秀、表現特別突出者也可考慮。
第4條 評選的基本條件如下:
(1)有較高的思想道德素質,認真學習*理論和“***”重要思想,有奮發成才、報效祖國的遠大理想。
(2)具有強烈的求知欲和上進心,勤奮學習,成績優異。
(3)積極參加社會實踐、科技創新等活動,有較強的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創新的精神。
(4)有優良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文明行為,關心集體,樂于助人,模范遵守中學生守則和學校規章制度。
(5)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有健康的身體、良好的衛生習慣及心理素質。
(6)近三年來,獲得過市級以上(含市級)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干部等稱號。
三、評選機構
第5條 “z市十佳中學生”評選活動由z市教育局主辦。
第6條 主辦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組成“z市十佳中學生”評選活動組織委員會,負責評選活動組織領導工作。組委會邀請有關方面專家學者及有關人士與組委會成員共同組成評審委員會。組委會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團委,在組委會領導下具體負責評選活動的實施。
第7條 基層初評和推薦工作由各區縣教育(教體)局、高新區地事局、局屬中學分別負責組織實施。
四、評選程序
第8條 在基層推薦的基礎上,擇優向組委會提出推薦人選。在向組委會提交推薦人選前,須在推薦人選所在地區或學校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3-5天。
第9條 由市評委會組織初評,按初中、高中組分別確定正式候選人,通過媒體宣傳候選人事跡,發動中學生通過投票、評議等形式參加評選。
第10條 市評委會對正式候選人進行綜合考察、評議。
第11條 組委會匯總中學生投票結果和綜合考察情況,確定“z市十佳中學生”獲得者。對其他候選學生授予“z市優秀中學生”稱號。
第12條“z市十佳中學生”原則上每年評選一次。
五、宣傳、表彰及獎勵
第13條 主辦單位向獲得“z市十佳中學生”榮譽稱號的學生頒發榮譽證書和獎杯,并適時舉行頒獎活動,進行表彰獎勵。
第14條 組委會協調有關新聞單位對“z市十佳中學生”的先進事跡進行集中宣傳。
第15條 組委會建立“z市十佳中學生”成長檔案數據庫,探索中學生的成長規律,并對“z市十佳中學生”的健康成長給予積極的引導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