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臨時用電方案
編制:
審核:
批準:
某某建筑安裝工程公司
項目部
二OO七年三月十日
二期工程施工臨時用電方案
1、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為高層住宅工程,工程總建筑面積19783平方米。總高59.7m。
本工程為框架(剪力墻)結構。
主要施工機械、設備投入計劃
序號 機械名稱 型號 臺數 功率(kW) 合計(kW)
1 自升塔吊 QTZ30 1 31 31
施工電梯 200/200 1 38.5 38.5
砼攪拌機 JZ350 1 10.6 10.6
砂漿機 100L2-4 1 5
鋼筋切斷機 GQ40A 1 5.5 5.5 6
鋼筋調直機 GT4/14 1 12.1 12.1 7
鋼筋對焊機 UN100 1 100 100 8
電渣壓力焊機 B*50F 50 100 9
交流電焊機 BZ1-30-2 23.4 93.6 10
蛙式打夯機 60KG 2.8 8.4 11
插入式振動器 8 12
潛水泵 2.2 4.4 13
直螺紋套絲機 GYS-40 9 14
木工圓鋸 5 10 15
鋼筋彎曲機 WQ40 1 0.3 0.3 16
照明大燈 8
17其他照明 75
2、用電量計算
2.1塔吊31kW
查表
2-10-1
K*=0.3
cosψ=0.7
tgψ=1.02
Pjs1=K*p=0.3×31=9.3(kW)
Qjs1=Pjs1×tgψ=9.3kW×1.02=9.5(Kvar)
2.2外用電梯
查表
10-1
K*=0.3
cosψ=0.7
tgψ=1.02
Pjs2=K*Pe=0.3×38.5=11.55(kW)
Qjs2=Pjs2×tgψ=11.55kW×1.02=11.78(Kvar)
2.3電焊機
查表
2-10-1
K*=0.45
cosψ=0.45
tgψ=1.98
電焊機=23.4×4=93.6(kW)
對焊機=100(kW)
切斷機5.5=5.5kW)
調直機12.1(kW)
電渣壓力焊機2×50=100(kW)
直螺紋套絲機3×3=9(kW)
鋼筋彎曲機3.0(kW)
先將Jc=50%統一換算到Jc=100%時的額定容量
容量Pe3=JC/J’c100
Pn=0.5×(93.6+100+5.5+12.1+100+9+3)
=0.5×327.7=232kW
計算負荷:
Pjs3=K*Pe3=0.45×232=104.4(kW)
Qjs3=Pes3×tgψ=104.4×1.98=207(kW)
2.4木工圓鋸
查表2-10-1
K*=0.7
tgψ=1.08
cosψ=0.68
Pjs4=0.7×10=7(kW)
Qjs4=7×1.08=7.56(Kvar)
2.5打夯機
查表2-10-1
K*=0.7
tgψ=0.7
cosψ=1.02
Pjs5=K*Pe5=0.7×8.4=5.88(kW)
Qjs5=Pjs5×=5.88×1.02=6(Kvar)
2.6振動器
查表K*=0.7
cosψ=0.7
tgψ=1.02
Pj6=K*Pe6=0.7×8=5.6(kW)
Qjs6=Pjs6×tgψ=5.6×1.02=5.71(Kvar)
2.7攪拌機
查表K*=0.7
cosψ=0.68
tgψ=1.08
砼攪拌機2×10.6=21.2(kW)
砂漿機2×3=6(kW)
Pjs8=K*Pe8=0.7×(21.2+6)=19.04(kW)
Qjs8=Pjs8×tgψ=19.04×1.08=20.6(kW)
2.8照明
2.8.1照明1計算
K*=0.8
cosψ=0.52
tgψ=1.6
Pjs9=K*Pe9=0.8×8=6.4(kW)
Qjs9=Pjs9×tgψ=6.4×1.6=10.2(Kvar)
2.8.2照明2計算
K*=0.8
cosψ=0.52
tgψ=0.6
Pjs9=K*Pe9=0.8×75=60(kW)
Qis9=60×0.6=36(Kvar)
2.9總的有功功率
Pj2=K*∑Pe=0.9(9.3+11.55+104.4+7+5.88+5.6+3.1+19.04+6.4+60)=209(kW)
2.9.1總的無功功率
Qj2=K*∑Pe=0.9(7.56+6+5.71+3.3+20.6+10.2+36+207+11.78+9.5)=317.65(Kvar)
2.9.2總的視在功率
Sjs=P2+Q2
=2092+317.652
=380(kVA)
2.10總的計算電流
Iis=S/u線=380/1.732×0.38=578(A)
3、電線截面選擇
3.1總配電箱線查表選用185mm2銅芯電纜。電箱不小于600A
3.2總電箱到塔吊電纜
K*=1
cosψ=0.7
Iis=K*Pe/ue
cosψ=1×31/1.732×0.38×0.7=68(A)
查表選用16mm2銅芯電纜線
3.3總電箱到人貨梯
Iis=K*Pe/ue
cosψ=1×38.5/1.732×0.38×0.7=84(A)
查表選用16mm2銅芯電纜線
3.4各機械設備電線截面選擇
①電焊機23.4kW
3×10mm2+2×4mm2
②套絲機3kW
3×2.5mm2+2×1.5mm2
③木工圓鋸5kW
3×6mm2+
④振動泵2kW
3×2.5mm2+2×1.5mm2
⑤碘鎢燈1kW
1×2.5mm2+2×2.5mm2
⑥大燈4kW
2×4mm2+2×2.5mm2
⑦砼攪拌機10.6kW
3×4mm2+2×2.5mm2
4、臨時用電平面布置(略)
5、技術措施
5.1接地與防雷
(1)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與保護零線連接,專用保護零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的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側的零線引出,施工現場的所有電氣設備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外露導電部分,應做保護接零,包括以下五個部分:
1)電機、變壓器、電器、照明器具、手持電動工具的金屬外殼。
2)電氣設備傳動裝置的金屬部件。
3)配電屏與控制屏的金屬框架。
4)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框架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和金屬門。
5)電力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設的鋼管(鋼索)、起重機軌道、鋼管外架、鏑燈等。
(2)保護零線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
(3)保護零線的截面不小于25mm2,采用多股銅線,不準使用獨股鋁線。
(4)保護零線采用五芯線從變壓器中性點開始至點箱—分箱—一開關箱到各種機械設備連通。
(5)保護零線采用綠、黃雙色線;保護零不準與工作零混用,保證工作零、保護零分別使用;嚴禁通過工作電流。
(6)作防雷接地的電氣設備,必須同時作重復接地。外用電梯、外架、塔吊的接地體,應制作獨立的接地裝置,用角鋼、鋼管、圓鋼制作,不得使用螺紋鋼。接地電阻值不大于10Ω,防雷沖擊電阻不大于30Ω。
(7)在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做重復接地,每一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應不大于10Ω。
5.2安全電壓
在地下室、樓梯間、電梯井內的照明和使用行燈,采用36V安全電壓照明,在潮濕的環境使用24V安全電壓照明。
在特別潮濕環境條件、場所、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采用12V安全電壓照明。
5.3電氣設備設置
1)配電系統設置室外防水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和開關箱及流動電箱,開關箱與分配電箱距離不超過40m,開關箱至用電設備的距離不超過3~5m。
2)照明線路設在各級配電箱的右側,動力開關上側引入;照明漏電保安器上,照明線路不得和動力線路混合使用空開。
3)每臺用電設備都必須設置獨立漏電保安器,嚴禁用一個開關控制兩臺以上的電氣設備。
4)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后面或箱門處。
5)配電箱制作由加工廠完成,現場電工只負責保管和使用,配電箱的安全技術要求單列到加工廠電工班。
6)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干燥、通氣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撞擊、強裂振動、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的場所,周圍不得堆放有礙操作、維修的物品。
7)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移動式的箱體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皮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1.3m,小于1.5m,移動式的下皮與地面的垂直距離0.6~1.5m。箱體采用鐵板制作,鐵板厚度大于1.5mm。
5.4漏電保安器設置
(1)漏電保安器裝設在配電箱電流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和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
(2)漏電保安選用泄漏電流型漏電保安器,其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30mA,總配電箱漏電動作電流放寬到8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s。
(3)若漏電保安器具備過負荷和短路保護功能,可不設分路熔斷器和自動開關。
(4)漏電保護器的接線方法應符合規范要求。
(5)使用于特別潮濕和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6)漏電保護器必須按產品說明書安裝、使用,對擱置已久,重新使用和連續使用一個月的漏電保護器,要認真檢查其特性后方可使用,發現問題及時送加工廠更換。
(7)手動開關電器許用于直接控制照明電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動力電路,容量大于5.5kW的動力電路采用自動開關電器。
5.5電氣設備的安裝
(1)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安裝在絕緣板上,然后整體緊固在箱體內。電器設備之間、設備與板四周的距離應符合有關工藝標準的要求。
(2)配電箱、開關箱內的工作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并應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子板分設。
(3)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連接線應采用絕緣導線,導線的型號及截面應嚴格按計算的標示截面,導線接頭不得松動,不得有外露帶電部分。
(4)各種箱體的金屬構架、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的正常不帶電的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做保護接零,保護零線應經過接線端子連接。
(5)配電箱后面的排線需排列整齊,綁扎成束,并用卡釘固定在盤板后,引出及引入的導線應加護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彎或留出適當余度,以便檢修。移動箱的進、出線須用橡皮絕緣電纜。
(6)導線剝削處不應傷線芯和過長,導線壓頭牢固可靠,多股導線不應盤圈壓接,應加裝壓線端子。
6、電氣設備的使用和維護
1.施工現場的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月進行四次檢查和維修。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2.檢查、維修配電箱、開關箱時必須將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
3.配電箱內盤面上應標明各回路的名稱、用途,同時要作出分路標記。
4.總、分配電箱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應指定專人負責。
5.各種配電箱內不允許設置任何雜物,并應保持清潔,不得掛接其他臨時用電設備。
6.施工現場內臨時用電的安裝和維修或拆除必須由經過培訓后取得上崗證書的專業電工完成,電工的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初級電工不允許進行中、高級電工作業。
7.所有配電箱、開關箱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按以下操作順序:
(1)送電: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
(2)停電: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
注:發現電氣故障的緊急情況除外。
8.施工現場停止作業1h以上,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9.用電人員應做到:
(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艱開關箱。
(4)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載、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7、施工現場的電纜線路
1.電纜線路采用穿管埋地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
2.電纜在室外、道路側直接埋地敷設的深度不小于0.6m,并在電纜上下各均勻鋪設不小于50mm厚的細砂,然后覆蓋磚等硬質保護層。
3.進樓層電纜垂直敷設位置沿電梯井壁,固定點每樓層不少于一點,水平敷設沿墻、壁或門口固定,最大弧度距地2.4m,不得小于1.8m。
4.室內導線敷設及照明裝置采用絕緣銅線和4mm2絕緣鋁線,低壓采用10mm2絕緣銅線及絕緣鋁線,用塑料夾敷設,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手把燈用絕緣銅線,手持電動工具必須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5.埋地敷設電纜的接頭應設在地面上的接線盒內,接線盒應能防水、防塵、防機械損傷并遠離易燃易爆、易腐蝕的場所,接頭應牢固可靠,并做好絕緣包扎,保持絕緣強度,不得承受張力。
6.金屬外殼的燈具外殼必須作保護接零。
7.室外燈具距離地面不得小于3m,室內燈具距離地面不低于2.4m。
8.螺口燈頭及接線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相線接在與中心觸頭相連的一端,零線接在與螺紋口相連的一端。
(2)燈頭的絕緣外殼不得有損傷和漏電。
9.各種用電設施、燈具的相線經必須開關控制不得將相線直接引入燈具。
10.照明燈具優先拉線開關(辦公室開關可采用搬把開關),拉線開關距地面高度2~3m,與門口的水平距離為15~20cm,拉線出口向下。
11.嚴禁將插座與搬把開關靠近裝設,嚴禁在床頭上裝設開關。
8、用電組織管理
(一)用電組織管理
1.用電管理規定
(1)本施工用電組織設計只負責施工用電系統部分,施工用電以上系統高壓部分由供電局負責。
(2)由于甲方委托代管配電箱變一次供電系統,項目電工只負責值班和正常運轉的使
用權,發現問題及時報甲方供電局檢修,項目電工不得動用第一條規定以內的一切電氣設備和電氣高壓維修工具。
(3)本用電組織設計用電量不包括正式工程的設備試驗用電。
(4)現場用電由安全工程師編制交底,項目經理沈岳、以及項目副經理柳建宏,安全領導小組副組長,電工工長負責指導,現場電工班長負責使用。
(5)建立技術交底制度,本組織設計編寫未盡之處由現場工長作詳細安全技術交底,電氣工程師向專業電工、各類用電人員介紹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總體意圖、技術內容和注意事項,并應在技術交底文字中履行交底和被交底人的簽字手續,注明交底日期。
(6)建立安全檢測制度、從臨時用電、送電開始,每月四次對臨時用電工程進行檢測,主要內容是:接地用阻值、電氣設備絕緣電阻值、漏電保護器動作參數等,以監臨時用電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檢測記錄。
(7)建立電氣維修制度,加強日常的定期維修工作,及時發現和清除隱患,并建立維修工作記錄,記載維修時間、地點、設備、內容、技術措施、處理結果、維修人員、驗收人員等。
(8)建立電氣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臨時用電拆除工作應有統一的組織和指揮,并須規定拆除時間、人員、程序、方法、注意事項和防護措施。
(9)建立安全用電責任制,對臨時用電各部位的操作責任、維修分片、分塊、電箱分人、設備分機落實責任到人頭,并輔助必要的獎懲。
(10)安全技術檔案具備以下管理資料:
1)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修改臨時用電組織設計;
3)安全技術交底;
4)有關檢查驗收表。
(11)配電房配備高低壓維修工具一套,以備臨時使用。
2.電箱管理規定
(1)非電工人員,嚴禁亂用電氣設備。
(2)操作人員使用各種電器設備時,必須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并服從電工的安全技術指導。
(3)任何單位、任何人不得指派無電工操作證人員進行電氣設備的安裝、維修工作,更不準強迫電工違章作業。
(4)專業電工有權制止一切違章用電行為,有權向安全部門報告。
(5)電箱安裝就位后,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以上規定必須遵照執行,違者將給予經濟處罰。
3.配電裝置維修管理規定
(1)進行維修前必須將前一級電源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然后用驗電筆檢查確認被維修裝置斷電后,方可進行維修。
(2)維修時必須二人在場,一人維修,一人監護,不得隨意改變原配電裝置接線,不得隨意拆除原電氣。
(3)維修人員必須是熟悉配電裝置的專業電工,使用絕緣工具,佩戴勞保用品。
(4)更換電氣必須與原規格一致,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代用品,如因條件限制,電氣元件的更換必須經電氣工長的同意。
(5)維修結束應脫離配電裝置,然后由電源側開始逐級合閘通電,用驗電器確認電源接通后,再給下一級通電試驗,然后摘除上一級電源開關上懸掛的停電標志牌。
(二)電氣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用電方案,并向電工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2.項目經理部應有專人管理暫設電氣工程,線路、設備安裝后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送電。
3.安裝、維護暫設電氣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建筑市政施工暫設電氣用電管理規定》。
4.對施工用電設備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各種檢查應記錄健全。
5.現場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及移動設備,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6.施工現場和車間的電閘,必須有箱、有門、有鎖,一閘一機,通過道路的電源線,必須穿管套,埋入土內,鐵電閘箱要接零。
7.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核,經有關部門發給合格證才能上崗作業,非電工嚴禁拆改電氣設備。
8.任何人不得強行指令電工違章作業。
9.施工用電實行五線制,保證首尾端有漏電保護器。
10.分包使用電氣設施必須編寫用電計劃和制定用電管理責任,同時簽訂總分包責任合同,劃分用電責任,遵守總包用電規定。
(三)電工操作規程
1.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
2.現場施工用高低壓設備及線路,應按照施工設計及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程安裝和架設。
3.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并禁止帶電操作。
4.熔化焊錫、錫塊,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濺。
5.噴燈不得漏氣、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場所點火及使用,工作完畢,滅火放氣。
6.配制環氧樹脂及瀝青電纜膠時,操作地點應通風良好,并須戴好防護用品。
7.不得使用錫焊容器盛裝熱電纜膠,高空澆注時,下方不得有人。
8.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若來不及斷電應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劑如二氧化碳、1211、干粉和四氯化碳滅火劑等或干砂滅火。
(四)預防電氣火災措施
1.施工組織設計時根據設備用電量正確選擇導線截面。
2.配電線路采用熔斷器作短路保護時,熔體額定電流一定要小于電纜允許載流量的2.5倍,并經常教育用電人員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避免作業不當造成火災。
3.配電室的耐火等級要大于三級,室內配置砂箱和絕緣滅火器,嚴格執行變壓器的運行檢修制度,現場中的電動機嚴禁超載使用,電機周圍無易燃物,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4.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電爐,使用碘鎢燈時,燈與易燃物間距要大于30cm,室內不準使用功率超過100W的燈泡。
5.使用電焊機時要執行用火證制度,并有人監護,施焊周圍不能存在易燃物體,并備齊防火設備,電焊機要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
6.施工現場的高大設備和有可能產生靜電的電器設備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靜電接地,以免雷電及靜電火花引起火災。
7.存放易燃氣體、易燃物的倉庫的照明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設備,導線敷設、燈具安裝、導線與設備連接應滿足有關規定要求。
8.配電箱、開關箱內嚴禁存放雜物及易燃物體,并派專人負責,定期清掃。
9.施工現場應建立防火檢查制度,強化電氣防火領導體制,建立電氣防火隊伍。
10.撲滅電氣火災注意事項:
(1)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擴大。
(2)當電源因其它原因不能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另一方面滅火時,人體各部位與帶電體應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必須穿戴絕緣用品。
(3)撲滅電器火災時,要用絕緣性能好的滅火劑,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進行撲救。
(五)急救措施
觸電者擺脫電流后,應就地立即對其進行急救,只有在觸電的危險性繼續威脅著觸電者或救護人員時,或該處不便于救護的情況下(比如陰暗、下雨、場地狹窄等),才可將觸電者轉移到其他地方。
觸電的急救措施,根據觸電者的情況確定。
為了確定觸電者的情況,必須使觸電者仰面躺下,檢查有無呼吸和心臟是否跳動。
是否有呼吸,可根據他呼吸時胸部的起伏來判斷,不要僅僅為了發現微弱的或淺表的呼吸而做任何仔細的檢查,因為這樣做對救護沒有好處,往往導致延誤救護時間,這是完全不允許的。
正常呼吸特征是的胸部起伏明顯而有節奏,處于這種狀態的觸電者,不需要做人工呼吸;不正常呼吸的特征是吸氣短促、吸氣時胸部上升不明顯或沒有節奏,或胸部沒有明顯的呼吸動作,所有這些癥狀,都會導致肺內血液含氧不足,造成組織和器官缺氧,因此要給觸電者做人工呼吸。
心臟收縮,證明心臟在工作,也就是說機體內有血液循環,診斷的方法是:把耳朵貼近觸電者胸部,傾聽心臟或者檢查脈搏。
診斷觸電者的身體狀況時,應當檢查大拇指附近的撓動脈的脈搏或頸部甲狀軟骨的凸出部——喉結左右兩側頸動脈的脈搏,若頸動脈沒有脈搏,通常證明體內血液循環運動終止,心臟停止工作;體內有無血液循環,也可由瞳孔狀況判斷,沒有血液循環,瞳孔放大。
檢查觸電者狀況,包括使他保持適當姿勢,檢查呼吸、脈搏、瞳孔狀況等,應在15~20s鐘內完成。
如果觸電者有知覺,但以前曾處于昏迷狀態或長時間處于電流作用之下時,必須將他放在干墊子上,蓋一件衣服,立即請醫生。醫生到來之前,須使患者絕對安靜,不斷觀察其呼吸與脈搏,不允許繼續活動與工作,即使其自我感覺良好。比如,遭受電流作用的人,經過幾分鐘后,情況惡化,甚至心臟停跳,或出現其他危險癥狀。因此,只有醫生才能正確診斷其健康狀況,如請不到醫生,須迅速用擔架等運輸工具將其送往醫院。
如觸電者失去知覺,但呼吸平穩,脈搏正常,應將其平放在墊子上,解開衣服和腰帶,以利呼吸,同時應保證新鮮空氣流動,采用誘發知覺措施,用涼水噴臉等,并不斷觀察他的身體狀況,直到醫生到來。
如果觸電者呼吸不正常,次數少而急促或呼吸狀況惡化但還能摸到脈搏,此時必須做人工呼吸,當沒有呼吸與脈搏時,疼痛性刺激也不會引起任何反應,眼睛瞳孔放大,對光無調節能力,此時必須設法使其復蘇進行人工呼吸與心臟按摩。
任何時候都不應放棄救護,不能因無呼吸脈搏而認為觸電者死亡,只有當觸電者致命損傷,如顱骨碎裂等,才可認為死亡,在其他情況下,只有醫生才有權驗證死亡。
經驗表明,當人處與診斷死亡狀態時,若施行及時正確的急救,一般都能使假死者復蘇;心臟停跳不超過4~5min情況下,實行復蘇急救才能奏效,在醫生到來之前,急救工作不能間斷,有時要堅持數小時對觸電者,不間斷施行人工呼吸與心臟按摩。只有醫生才有權診斷觸電者是否死亡。
9、安全技術交底
(一)安全用電自我防護技術交底
施工現場用電人員應加強自我防護意識,特別是電動建筑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掌握安全用電的基本知識,以減少觸電事故的發生,對現場中一些固定機械設備的防護和操作人員應進行如下交底:
1.開機前認真檢查開關箱內的控制開關設備是否齊全有效,漏電保護器是否可靠,發現問題及時向工長匯報,工長派電工解決處理。
2、開機前電氣設備的執著零保護線端頭有否松動,嚴禁赤手觸摸一切帶電絕緣導線。
3、嚴格執行安全用電規范,凡一切屬于電氣維修安裝的工作,必須由電工來操作,嚴禁非電工進行電工作業。
(二)電工安全技術交底
1、電氣操作員嚴格執行電工安全操作規程,對電氣設備工具要進行定期檢查和試驗,凡不合格的電氣設備、工具要停止使用。
2、電工人員嚴禁帶電操作,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線,要正確使用電工工具。
3、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做接地或接零保護,在總箱、開關箱內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實行兩級漏電保護。
4、電氣設備所用保險絲,禁止用其他金屬絲代替,并且需與設備容量相匹配。
5、施工現場嚴禁使用塑料線,所有絕緣導線型號及截面必須符合設計。
6、電工必須持證上崗,操作時必須穿戴好各種絕緣防護用品,不得違章操作。
7、當發生電氣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干砂滅火,或用干粉滅火,嚴禁使用導電的滅火劑滅火。
8、凡移動式照明必須采用安全電壓。
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必須執行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操作規程。
(三)塔式起重機安全技術交底
1.塔式起重機必須做防雷接地,同一臺電氣設備的重復地線與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個接地體,接地電阻值,應取兩者的最低值。
2.塔式越重機的各種限位開關必須齊全有效,其供電電纜不得拖地行走。
3.對于起重設備在每天工作前必須對各種行程開關進行空載檢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4.塔式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四)機械安全技術交底
1.打夯機械的操作手柄必須采取絕緣措施。
2.操作人員必須穿戴絕緣鞋、手套,兩人操作、一人打夯、一人負責整理電纜。
3.夯土機械必須裝設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小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s。
4.夯土機械的負荷線應采用橡皮護套銅芯電纜,其電纜長度應小于50m。
(五)焊接機械安全技術交底
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通風良好的地方,嚴禁在有易燃易爆物品周圍施焊。
2.電焊機一次線長度應小于5m,一二次防護齊全。
3.焊機機械二次線應選用YA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
4.手柄和電纜線的絕緣良好。
5.電焊變壓器的空載電壓控制在80V以內。
6.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施焊人要有用火證和看護人,必須穿戴絕緣鞋和手套,使用護目鏡。
(六)手持電動工具安全技術交底
1.手持電動工具依照安全防護的要求分為Ⅰ、Ⅱ、Ⅲ類。
(1)Ⅰ類手持電動工具的額定電壓超過50V,屬于非安全電壓,所以必須作接地或接零保護,同時還必須接漏電保護器以保安全。
(2)Ⅱ類手持電動工具的額定電壓超過50V,但它采用了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附加安全措施,雙重絕緣是除了工作絕緣以外,還有一層獨立的保護絕緣,當工作絕緣損壞時操作人員仍與帶電體隔離,所以不會觸電。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可以不必做接地或接零保護,Ⅱ類手持電動工具的銘牌上有一個“回”字。
(3)Ⅲ類手持電動工具是采用安全電壓的工具,它需要有一個隔離良好的雙繞組變壓器供電,變壓器副邊額定電壓不超過50V,所以Ⅲ類手持電動工具是不需要保護接地或接零的,但一定要安裝漏電保護器。
2.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安全技術交底
(1)手持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必須安裝隔離開關,短路保護,過負荷保護和漏電保護器。
(2)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選擇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其應符合GB1169—74《通用橡套軟電纜》的要求,其中綠/黃雙色線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線。
(3)施工現場優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并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s的漏電保護器。
(4)在狹窄場所施工,優先使用帶隔離變壓器的Ⅲ類手持電動工具,如果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型的漏電保護器,把隔離變壓器或漏電保護器裝在狹窄場所外邊并應設專人看護。
(5)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6)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要做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篇2:安管部動用明火/電熱器具/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安管部動用明火/電熱器具/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在小區重點防火區域,需要動用明火作業時,動火部門需向大廈物業管理處申請,在得到管理處批準并取到動火證后,才能在該區域內進行動火作業。
1.動火部門負責動火作業時的安全措施,包括作業前清除可燃物,作業后檢查有無燃燒隱患。
2.動火作業者必須持有《上海市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才能上崗操作,并需嚴格執行“十不準”的有關規定。
3.動火部門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方位進行動火作業。
4.動火申請當日有效。應當日作業當日申請,隔天動火必須重新申請。
5.動火部門必須委派動火現場監護人,由監護人負責動火現場的全面消防安全檢查,以及配備專用的滅火器材。
6.安保部應及時派員到場驗看動火證及特種作業證,檢查動火現場的安措施。動火作業者必須接受安保部的檢查。
7.正在使用的電加熱器必須安設災不燃燒不導熱的基座上,并遠離易燃易爆物品。
8.電加熱設備在使用時必須安設災不燃燒不導熱的基座上,并遠離易燃易爆物品。
9.電加熱設備的導線絕緣損壞或無插頭,電路中未安裝熔斷器時,均不得使用。
10.導線的安全載流量必須滿足電加熱設備的容量要求。
11.易燃易爆的物料,嚴禁用電熱方式烘干。
12.嚴格控制臨時線路負載量,熔斷裝置應按額定容量安裝,不得隨意加大。
13.導線連接處應接合牢固,防止接觸電阻過大,臨時線路架空必須保持2米以上,并予以牢固。
14.維修技術員應嚴格執行消防責任制度,按制度要求進行安全操作。
篇3:大學分校區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管理辦法
大學分校區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zz校區臨時用水、用電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是為了規范**大學(華東)zz校區水電收費的管理,節約水電資源,減少水電費的流失,降低學校辦學成本。具體辦法如下:
二、臨時用水、用電管理及計量
第二條 校區內基建施工、維修工程等需臨時用水用電必須裝表計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安裝計量表,無表不得用水用電。
第三條 基建施工、維修工程等需臨時用水用電時,施工方應將其所需用水量、用電負荷等相關資料,報送規劃建設辦公室審查通過后,到后勤管理處辦理臨時用水用電手續,簽訂臨時用水用電協議,根據用水情況和用電設備的容量預繳2000-5000元的水電費(經規劃建設處批準的施工單位,可不預繳水電費,在工程撥款中予以扣除實際發生的水電費),自費安裝水電計量裝置,并按基建施工水電價格標準繳納水電費,否則不予供水供電。
第四條 計量裝置的管理和能源費的收繳,統一由后勤管理處或后勤管理處授權的單位負責。其它任何單位和部門無權向用戶收繳能源費。
第五條 水電計量裝置損壞的單位和個人,應及時向后勤管理處報修。后勤管理處應及時予以維修或更換(維修、更換新表等設施的費用由其使用單位和個人自理),用戶不得擅自更換水電計量裝置。
第六條 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的計量裝置,應安裝在單獨封閉的鐵箱內并加鎖,水、電計量裝置安裝完成后,經規劃建設辦公室和總務辦公室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送水、送電。
第七條 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線路、設備的安裝應符合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的施工規范要求。
第八條 用水、用電單位和管理單位應設用水、用電管理機構,健全管理責任制度,設具有相關資格證書的專業人員進行管理。
三、水電費用繳納
第九條 施工水電費,按施工企業的總水、電表計量的數量(變壓器損耗按用電量分攤),每月抄表一次,工程結束結清水電費后,方可予以撥付工程款。
四、違章用水用電的制止與處理
第十條 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合法用水用電,禁止違章使用水電和竊水、竊電的行為。竊水竊電行為包括:
1、在供水、供電設施上擅自接管接線用水用電。
2、繞越水電計量裝置用水用電。
3、偽造或開啟水電計量裝置的封印用水用電。
4、故意損壞水電計量裝置。
5、故意使水電計量裝置不準或失效。
6、采用其它方法竊水竊電。
第十一條 對用電用水檢查中發現的竊水、竊電現象,規劃建設處和后勤管理處的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并可當場中止供水供電。竊水竊電者應按所竊水電量補交水電費,并承擔補交水電費三倍的違約金。竊水竊電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報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二條 竊電量按以下方法確定:即在供電線路和設施上擅自接線用電的,所竊電量按私接設備的額定容量乘以實際使用天數再乘以3倍計算確定。以其他行為竊電的,所竊電量按計費電能表標定電流值所指的容量乘以實際竊用的天數再乘以3倍計算確定。竊電時間無法查明時,竊電天數至少以180天計算,每日竊電時間:動力用戶按16小時的計算,照明用戶按8小時計算。
對竊水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水表口徑所對應流量的3倍收取水費。
第十三條 非人為因素導致的計量裝置不準時,責任方應盡快查明原因,立即改正,計量表故障期間的計量按如下方法計算:取計量準確時前后十天的平均值乘以計量表故障的實際天數。
第十四條因違章用水用電造成供水供電設施損壞的,責任者必須承擔設施的修復費用或進行賠償。因違約用水用電或竊水竊電導致他人財產、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者有權要求責任者停止損害,并賠償損失。
第十五條 因用水、用電單位管理不善,造成水、電系統及設備損壞,造成工程停水、停電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當事單位和個人負責,并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五、附則
第十六條 本管理辦法20**年5月修訂。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后勤管理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