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新學期班級教學工作計劃
良好的開端等于成功的一半。新學期,新的班集體,為了全面貫徹落實政教處提出的學期德育工作計劃和工作重點,結合本班實際,研究制定本班20**年新學期工作計劃:
一、班級日常管理工作
1.首先對學生進行軍訓后返校的收心教育,在最短的時間里使學生進入到最佳的學習狀態,克服漫長暑假在家養成的懶散的習慣和初中生的生活習慣,上好第一節班會。
2.組織開好第一次、第一個月的每一次班級周工作講評會議。考察、選好擬任班級干部的人選,激勵他們他們刻苦學習,塑造良好的個人和干部集體形象,在本學期協助老師進行班級管理工作。實行班長負責制。
3.抓班風,促學風,努力在班級形成良好的學習風氣。結合文科班的特點,開展有益的學習活動,提高整個班級的學習成績。
4.搞好班級環境建設。在班級明確值日生工作,并責任到人,實行值日組長負責制,值日生組長即學生日常學習生活管理組小組長。
5.加強學生管理力度。主抓學生課間、晚自習的紀律,這是以后日常班級管理工作的重點之一。
6.多深入學生,做到“三勤”,下大力氣吃透每一位學生,了解每位學生的家庭情況、個人習慣、不良嗜好、個性等等,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教學。
7.配合科任老師了解學生狀態,及時向科任老師了解班級情況,協調班級工作計劃,有問題及時處理。
8.在班級的各項活動中培養學生的集體榮譽感。樹立良好的班風。
9.教育學生遵守校規校紀,杜絕班級學生上“三室一廳”,上網吧、帶bp機、手機的現象。
二、德育工作具體化
1、發揮班主任的核心作用,組織科任集體加強課堂學科教學德育滲透,發揮課堂陣地作用。
2、積極為學生教育創造環境及空間,突出教育過程中的學生主體地位。
3、將學生的考評成績與思想評定工作相結合,激勵先進,鞭策后進。
4、積極配合學校落實好有關德育的具體工作。
三、宿舍管理工作
1.深入學習學生寢室管理制度。積極配合宿舍老師的管理工作。多深入學生寢室,檢查寢室規格化。
2.實施寢室長責任制,負責寢室的衛生和紀律。
3.嚴格控制住校生的作息時間,杜絕通校生私自出校,并堅持做好全體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計劃。
四、做好形式多樣的家訪工作
1.應定期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使家長及時了解學生在校的學習情況、生活情況。
2.發現學生有不良動態及時與家長聯系,協助老師工作。
3.認真對待、處理家長反映的問題。
4.精心設計每一次家長會,使之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篇2:小學教學計劃編制、實施及控制制度
小學教學計劃編制、實施及控制制度
一、目的
對學校各門課程規定專門的質量措施、教學資源和教學程序,以確保教學質量。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學校所有課程教學計劃的編制、實施和控制。
三、職責
1.教導處負責組織編寫教學計劃,并對其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主管副校長負責審批教學計劃。
3.相關部門負責實施教學計劃。
四、工作程序
1.教學計劃編制時機
(1)設置新的課程。
(2)其他現有質量體系中沒有涉及的特殊事項。
2.教學計劃編制的原則
(1)編寫教學計劃時應參照質量管理手冊的有關內容,要符合學校的質量方針,并與質量體系文件中的內容協調一致。
(2)已有的質量體系中的內容可以被引用,并可根據特殊的要求增加新的內容。
(3)教學計劃中提出新的要求可嚴于原有的質量文件。
(4)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編寫總體教學計劃,也可只編寫有關的教材采購、教學過程、教研教改、教學質量評估等計劃。
3.教學計劃的編制、審批和發放
(1)教學計劃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①編制教學計劃的目的和適用范圍。
②應達到的目標和要求。
③學制及時間分配。
④課程設置和教學的基本要求。
⑤時間分配表和教學進度表。
⑥有關人員的職責、權限和所需配備的資源。
⑦應采用的特定程序、方法和有關指導手冊。
⑧具體的教學質量評估方法。
⑨為達到質量目標而采取的其他措施。
(2)教導處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各年級專業骨干教師)編寫教學計劃,經主管副校長審批后,以受控文件的形式發放到相關部門實施。
4.教學計劃的實施、監督、檢查和修改
(1)各相關部門在貫徹執行質量體系各項活動中,要嚴格按照教學計劃所規定的內容、進度、要求進行控制,并將計劃的執行情況、存在問題等及時反饋到教導處。
(2)教導處對教學計劃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和評估,督促計劃的實施,協調有關教學資源的配置,并填寫《教學計劃實施情況檢查表》反饋給有關部門。
(3)當教學計劃在教學過程中需要修改時,由提出修改的部門填寫《文件修改申請單》,經主管副校長批準后實施修改,并按照《文件控制程序》重新發放。
篇3:鎮小學教學計劃管理制度
鎮小學教學計劃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據教學目標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教學計劃。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學校教學全過程。
三、職責
1.教導處負責對各專業教學計劃的制定提出原則性意見。
2.負責教學計劃的制定(修訂);各教研室、任課教師負責編寫教學計劃,由教研組長負責審定。
3.總務處設備科負責資源配備。
4.主管教學校長、教導主任負責教學計劃的審批。
四、工作程序
1.根據教學目標和教學要求,教導處首先就教學計劃的總學時、周學時、課程的門類及教學時間安排、各類課程的比例等提出原則性意見。
2.教導處具體負責制定(修訂)教學計劃。
3.任課教師負責編寫課程教學計劃。
4.各教研組審定本課程教學計劃。
5.年級組長提供師資配置計劃和設備添置計劃。
6.校辦人事科及設備科負責資源配置計劃實施。
7.教導處根據教學計劃制定學期實施性教學計劃,報主管教學副校長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