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安全核查制度執行情況的總結與改進
一、總結
手術安全核查的目的是保證對正確的患者實施正確的治療,在醫療行業中,曾發生過多次手術部位或者手術患者錯誤的事故,因此醫護人員都應當高度重視手術安全核查。醫教科多次對安全核查進行過檢查,對科室完成情況在院內公示,目前仍存在以下問題:
1、手術安全核查表填寫過于形式化,未落到實處。
2、部分手術醫生未及時簽字。
3、部分醫護人員對手術安全核查制度的內容和流程部熟悉。
4、核查表眉欄項目空白。
5、個別手術存在未認真核查執行者就已簽字的情況。
6、部分手術未做手術部位識別標示。
7、未嚴格執行“三步安全核查”。
二、改進
1、我院制訂的制度中包括《圍手術期管理制度》、《術前討論制度》、《麻醉方式制度》等,要求醫務人員完成術前檢查、術前小結、術前討論、知情同意等再與手術室聯系安排手術。
2、患者入院后,目前科室能夠完成術前常規檢查,包括:胸片、心電圖、肝膽胰脾超聲、血常規、尿常規、凝血功能、生化檢查等,少數科室對血型檢查完成不好。根據檢查結果,評估患者手術風險,完成相關科室會診。下一步醫教科可以根據這些信息進行監管,對有關科室進行批評或處罰。有些科室的部分患者年輕,手術簡單,分級較低,入院后第二天即通知手術,下午檢查結果才能回來,如果有異常需取消手術。這種情況導致科室護理工作、手術室安排手術工作都受到干擾,不利于工作有序開展。對于這種現象,要求杜絕,對于患者的化驗檢查可以提前在門診完成,確保輔助檢查能耐受手術后再手術治療。目前我院外科一般早晨通知手術,下午進行手術談話及麻醉談話,這種工作方式在其他醫院也較為普遍存在。對于這些患者,在通知手術之前,至少應當完成口頭的手術、麻醉溝通,避免通知手術后因溝通不夠再取消的發生。
3、手術部位標識在我院實施要求2年多,要求涉及雙側、多重結構、多平面的手術一定要在進入手術室前完成標識,現較以前有很大改善。通過前一段時間的檢查,眼科執行較好,婦科卵巢手術雖涉及雙側,但手術切口固定,容易探查雙側,不至于發生手術部位的錯誤,最好也按要求在術前標識。外科的急診較多,有時在手術室內標識,在醫療人員充足或擇期手術應當在病房內完成皮膚準備及手術部位的標識。其他外科科室,多數都能完成術前標識。床位醫師負責完成自己分管病人的標識,手術者在手術開始前進行核對。
4、手術安全核查與手術風險評估方面,手術室護理和麻醉人員核查較好,醫師核查落實差,簽字不及時。手術風險評估應在術前完成,由醫師完成切口分級、手術時間評估,麻醉師完成麻醉風險評估,并與家屬溝通。病人進入手術室后,床位醫師應及時陪同,完成安全核查工作,并及時簽字。我們有些科室在出手術室后核查表仍未簽字,安全核查不能落實,在全國范圍內發生過的例子一定要引起我們足夠的重視,不能讓安全核查成為一句空話。手術間的護理人員進行監督,醫教科繼續監管,對不能完成的科室進行通報批評或處罰。
響水縣小尖中心衛生院
篇2:醫院手術安全核查制度(6)
醫院手術安全核查制度(六)
一、手術安全核查是由具有執業資質的手術醫師、麻醉醫師和手術室護士三方(以下簡稱三方),分別在麻醉實施前、手術開始前和患者離開手術室前,共同對患者身份和手術部位等內容進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適用于各級各類手術,其他有創操作可參照執行。
三、手術患者均應配戴標示有患者身份識別信息的標識以便核查。
四、手術安全核查由手術醫師或麻醉醫師主持,三方共同執行并逐項填寫《手術安全核查表》。
五、實施手術安全核查的內容及流程。
(一)麻醉實施前:三方按《手術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對患者身份(姓名、性別、年齡、病案號)、手術方式、知情同意情況、手術部位與標識、麻醉安全檢查、皮膚是否完整、術野皮膚準備、靜脈通道建立情況、患者過敏史、抗菌藥物皮試結果、術前備血情況、假體、體內植入物、影像學資料等內容。
(二)手術開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別、年齡)、手術方式、手術部位與標識,并確認風險預警等內容。手術物品準備情況的核查由手術室護士執行并向手術醫師和麻醉醫師報告。
(三)患者離開手術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別、年齡)、實際手術方式,術中用藥、輸血的核查,清點手術用物,確認手術標本,檢查皮膚完整性、動靜脈通路、引流管,確認患者去向等內容。
(四)三方確認后分別在《手術安全核查表》上簽名。
六、手術安全核查必須按照上述步驟依次進行,每一步核查無誤后方可進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寫表格。
七、術中用藥、輸血的核查:由麻醉醫師或手術醫師根據情況需要下達醫囑并做好相應記錄,由手術室護士與麻醉醫師共同核查。
八、住院患者《手術安全核查表》應歸入病歷中保管,非住院患者《手術安全核查表》由手術室負責保存一年。
九、手術科室、麻醉科與手術室的負責人是本科室實施手術安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責任人。
十、醫療機構相關職能部門應加強對本機構手術安全核查制度實施情況的監督與管理,提出持續改進的措施并加以落實。
篇3:第五醫院手術安全核查制度
第五醫院手術安全核查制度
一、手術安全核查是由具有執業資質的手術醫師、麻醉醫師和手術室護士三方(以下簡稱三方),分別在麻醉實施前、手術開始前和患者離開手術室前,共同對患者身份和手術部位等內容進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適用于各級各類手術,其他有創操作可參照執行。
三、手術患者均應配戴標示有患者身份識別信息的標識以便核查。
四、手術安全核查由手術醫師或麻醉醫師主持,三方共同執行并逐項填寫《手術安全核查表》。
五、實施手術安全核查的內容及流程。
(一)麻醉實施前:三方按《手術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對患者身份(姓名、性別、年齡、病案號)、手術方式、知情同意情況、手術部位與標識、麻醉安全檢查、皮膚是否完整、術野皮膚準備、靜脈通道建立情況、患者過敏史、抗菌藥物皮試結果、術前備血情況、假體、體內植入物、影像學資料等內容。
(二)手術開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別、年齡)、手術方式、手術部位與標識,并確認風險預警等內容。手術物品準備情況的核查由手術室護士執行并向手術醫師和麻醉醫師報告。
(三)患者離開手術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別、年齡)、實際手術方式,術中用藥、輸血的核查,清點手術用物,確認手術標本,檢查皮膚完整性、動靜脈通路、引流管,確認患者去向等內容。
(四)三方確認后分別在《手術安全核查表》上簽名。
六、手術安全核查必須按照上述步驟依次進行,每一步核查無誤后方可進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寫表格。
七、術中用藥、輸血的核查:由麻醉醫師或手術醫師根據情況需要下達醫囑并做好相應記錄,由手術室護士與麻醉醫師共同核查。
八、住院患者《手術安全核查表》應歸入病歷中保管,非住院患者《手術安全核查表》由手術室負責保存一年。
九、手術科室、麻醉科與手術室的負責人是本科室實施手術安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