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用氧氣管理制度1
為加強我院醫用氧及其氧氣瓶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確保臨床急救用氧氣的供應,及時、安全,預防氧氣瓶的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醫用氧氣的使用管理規定: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其有關規定,醫用氧氣為急救用藥品,由藥劑科負責管理。
(二)醫用氧氣瓶屬設備,為我院的固定資產。藥劑科對我院醫用氧氣瓶的安全負責。
(三)醫用氧氣的質量標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及相關規定,充裝壓力為12.5kpa/㎡。在臨床使用過程中,若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報藥劑科妥善處理解決。
(四)各用氧科室,根據情況給予一定數量的氧瓶基數,每周一、五為藥劑科供養日,各科室護士長、科主任,作好一周用氧計劃,用空氧瓶向藥劑科換取醫用氧氣瓶。
(五)各相關科室對本科室的醫用氧的安全負責。藥劑科將對相關科室的鋼氧氣瓶定期或不定期清盤,發現遺失,由其科室負責賠償。氧氣瓶每只單價為壹仟元(1000.00元/只)。
二、醫用氧氣的安全管理規定:
(一)本品有強烈的助燃性氣體。嚴禁和油脂、煙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接觸。
(二)本品的貯藏或存放,必須遠離火源,并有安全消防設施,如滅火器、砂桶等。
(三)本品貯藏、使用、搬運、存放嚴禁撞擊,以免發生爆炸。
醫用氧氣管理制度2
氧氣是醫院必備用品,也是助燃危險品,為了切實加強氧氣安全使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一、氧氣瓶存放的地點,嚴禁煙火,禁止易燃易爆,油類等危險物品入內或混放。須有專人負責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備有滅火器材。
二、氧氣瓶的管理、搬運人員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氧氣瓶搬運謹防撞擊,使用人員須注意安全,不準吸煙。氧氣瓶閥門和管道開關須勤查,關閉好,不允許有漏氣現象。菲工作人員不準動用。
三、嚴格執行上級的有關規定,定期對氧氣瓶進行試壓檢驗和報廢更新,標志明顯,臺帳齊全,并做好年檢工作
四、氧氣及設備維修,運輸等由總務科負責,科室領用的氧氣瓶本著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使用完畢及時關閉閥門,嚴禁吸煙和明火,確保使用安全。
篇2:氧氣乙炔氣庫房(工作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氧氣、乙炔氣庫房(工作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氣、乙炔氣庫房是屬重點防火防爆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2、氧氣、乙炔氣瓶禁止同庫存放,嚴禁與各種化學危險品,油類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嚴禁橫放。
3、氧氣、乙炔氣庫房應采取整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庫房內電源體要求穿入墻管內,電閘、開關應安裝在庫外,室內通風必須良好,工作結束后,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4、禁止敲擊、碰撞、拋、擲、滾滑氣瓶,瓶閥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禁止與油類接觸,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完,必須留有0.2兆帕的余壓氣體。
5、所有氣瓶不得靠近明火熱源,應與明火熱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熱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氣瓶時,要有遮陽措施,夏季使用時,要求有降溫措施,避免爆曬、雨淋、高溫。
7、使用乙炔瓶時,必須要安裝明火報警器。
8、工作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方法。
篇3:醫院氧氣供應室安全管理制度
醫院氧氣供應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不得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
2、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對盛裝氣體進行確認。
3、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距明火10米以外。應避開放射性線源。
4、氣瓶立放時應采取防止傾倒措施。
5、夏季應防止暴曬。
6、嚴禁敲擊、碰撞。
7、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8、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9、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永久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5~1.0%規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10、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場合,使用設備上必須配置防止倒灌的裝置,如單向閥、止回閥、緩沖罐等。
11、不得將氣瓶內的氣體向其他氣瓶倒裝或直接由罐車對氣瓶進行充裝。
12、氣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對瓶體進行挖補、焊接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