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工廠領導安全職責:設備副廠長
第四條 設備副廠長安全職責
1、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設備系統的安全工作負責。
2、組織制訂、修訂和審批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設備安全技術規程,并組織實施。
3、堅持貫徹“五同時”的原則,監督檢查機設備主管部門安全職責履行和各項或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4、負責組織機動(或設備)職能部門進行上報公司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及時向上級安全和機動(或設備)主管部門報告。發生上報公司重大事故或與設備有關事故時,到公司匯報。
5、組織或設備安全大檢查,落實設備隱患整改,制訂安全防范措施。
6、負責大檢修的安全管理和外來檢修人員的安全教育。
7、定期召開或設備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或設備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8、組織或設備系統參加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先進經驗,獎勵先進部門和個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職責,每年制訂或設備副廠長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逐條落實在當年具體工作安排中。
篇2:財務副廠長安全職責(安全管理責任制)
財務副廠長安全職責(安全管理責任制)
1.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并監督其合理使用。
2.審查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溫飲料的經費支出及合理使用情況。
3.按照“三同時”原則審批新、改、擴建項目,落實勞動保護設施,不留隱患。
4.審查各項安全罰款的出處,認真執行國家和地方法規。
5.負責分管部門、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
6.參與分管范圍以外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篇3:經營副廠長安全職責(安全管理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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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計劃經營系統的安全工作負責。
2.組織制訂、修改和審批計劃經營系統的規章制度,要體現“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監督檢查制度執行情況。
3.貫徹“五同時”原則,保證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項目經費到位,并監督??顚S?。
4.負責本系統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教育,提高職工的整體安全素質。
5.定期召開計劃經營系統的安全工作會議,分析經營動態,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6.把安全管理納入經營管理中,承包各項經營工作必須有明確的安全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