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消防部門的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 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好防火、滅火等消防工作。
(2)掌 握企業主要生產過程的火災特點,經常深入基層監督檢查火源、火險及滅火設施的管理 。
(3)負責對轄區進行防火宣傳教育,及消防知識;負責指導義務消防隊的訓練工作。
(4)負責本單位爆炸、劇毒物品審批工作,對其管理、運輸、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并做好保衛工作。
(5)負責組織管轄區的消防安全檢查,負責組織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 、上報工作。
(6)負責管轄區公共娛樂場所防火安安工作的檢查、監督工作。
(7)定期負責對管轄區各單位的消防設施、設備和防雷裝置的檢查檢驗,參與新建 、改建、擴建工程的消防設施、設備、防雷裝置的驗收工作,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負責追查并限期整改。
篇2:大學校區安全保衛消防交通管理工作要求
大學校區安全保衛、消防與交通管理工作要求
1、結合教學區和生活區特點,分別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2、危及人身安全處設有明顯標志和防范措施。
3、消防系統設施設備齊全、完好無損,可隨時起用。
4、物業管理人員掌握消防設施設備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時處理各種火災事故。
5、協助學校保衛處開展消防法規及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組建義務消防隊和明確防火責任人。
6、按照學校突發火災的應急方案,設立消防疏散示意圖,照明設施及引路標志完好,緊急疏散通道暢通。
7、保證校區內無火警火災事故。
8、確保門禁系統及監控系統的正常工作,熟練操作監控設備并進行日常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報告校保衛處。
9、嚴禁小商販等無關人員進入校區內推銷商品和拾破爛。
10、嚴格來訪登記制度,熱情接待來訪者。
11、建立生活區學生憑“一卡通”進宿舍制度。
12、組建保安隊并經大學城派出所和番禺區公安分局備案登記,保安員24小時巡邏。
13、在學校保衛處的領導和業務指導下,服從保衛處的管理,建立完善的消防制度和消防工作計劃,值班人員接受校保衛處的定期消防培訓。
14、負責教學區和生活區單車管理,保證單車停放有序,防止單車被盜。如有單車被盜,按《賠償法》予以賠償。
15、保證消防通道和各安全出口的暢通無阻,每月對所有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檢查2次以上。
16、保管好消防設施。
17、嚴禁在生活區、宿舍內私自亂接亂拉電源線、私裝電源插座和使用大功率電器。
18、負責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現場保護,積極搶救傷員,及時報告學校保衛處和當地公安派出所,協助保衛處和當地派出所調查工作。
19、保證校區內無重大刑事案件和災害事故。
20、因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職造成的案件的,物業公司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賠償(具體賠償辦法另定)。
21、負責校內交通秩序的管理,保證車輛運行暢順。
22、負責交通事故的現場保護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處理。
23、負責停車場車輛的保管,建立管理制度,并按照學校標準代收取停車費用。
24、協助學校保衛處做好突發事件處理以及涉外安全保衛工作。
篇3:建筑公司保衛消防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建筑公司保衛、消防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消防保衛的法規、規定,協助領導做好消防保衛工作。
2、制定年、季消防保衛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審批,提出具體建議并監督實施。
3、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考核。
4、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對火災隱患進行解決。
5、負責調查火災事故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6、參加新建、改建、擴***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負責施工現場的保衛,對新招收人員需進行暫住證等資格審查登記,并將情況及時通知安全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