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焊工的安全操作規程
一、工作前應戴好勞動保護用品,電焊工在潮濕地方工作要穿絕緣鞋,不要穿潮濕衣服工作。
二、禁止在易燃、易焊物體上和裝載易燃易爆的容器內外進行焊接或切割,若需要焊接,應將容器內外所有殘存物清洗干凈,并經有關安全人員檢查化驗,同意后才可進行工作,焊接工作要離開易燃、易爆物體10米以外。
三、禁止在可燃粉塵濃度高的環境下進行焊按或切割工作。
四、焊工在易燃易爆場所工作前要辦理動火證,由本單位安技,防火保衛部門核準,單位防火負責人審批后,按有關規定動火,并按批準動人期間動火。動火證過期無效。
五、焊接工作時,先檢查四周環境是否允許燒焊,高空作業要扎好安全帶,工作點要牢固,焊條工具等仿要放好,防止掉下傷人,下邊做好安全措施,專人監視,注意行人等安全工作,落雨時,不準露天或高空作業。
六、焊按密封容器時,要打開,進行排氣通風,人進入容器內工作,要加強通風設施,最少要2人一起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監視保護。
七、在存有毒物質的場所焊按時,要清除殘存物,經化驗合格后加強通風方可工作,工作者要戴好防毒口罩,工作場所有專人防護,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八、電焊機的輸入輸出線頭要接牢固,應有可靠的接地線,焊鉗絕緣裝置要齊全良好,電焊機工作溫度不得超過60℃~70℃。
九、電焊工必須認真注意防火,焊條用剩部份不要亂掉,下班前特焊機電源切斷,焊線繞好,露天的要蓋好焊機,并詳細檢查工作場地徹底熄滅火種后方可下班。
十、電焊機要經常維護保養,不準放在潮濕的地方,工作場地要保持整潔
十一、風焊工作前應對乙炔瓶、氧氣瓶、膠管、風燈、減壓閥等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務必安全可靠。
十二、乙炔瓶、氧氣瓶、膠管嚴禁與油類、油脂和明火接觸。
十三、風焊裝置及附屬品要輕開、輕放、輕裝避免碰擊。乙炔瓶要直立放置,不允許水平放置使用。
十四、焊咀發現火焰逆流時,應及時將所有閥門關閉,膠管發現燃燒時,應及時將燃燒段的氣路切斷,將氧氣瓶、乙炔氣瓶的閥門關閉,金屬顆粒或氧化鐵堵塞焊咀時,必須立即關閉乙炔氣閥門,以防回火。
十五、氧氣瓶、乙炔瓶嚴禁撞擊爆曬,瓶內氣體不要用完,要剩下一定的氣體,電焊機、氧氣瓶,乙炔氣瓶要分開放,距離應不少于5米。
十六、工作完后應將所有閥門關閉,把膠管整理好,清理現場,做到現場沒有留下火種方可離開。
篇2: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
2、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
3、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把或木板上。
4、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5、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孔口打開。
6、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7、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布或檔板等隔熱措施。
8、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鋼絲繩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9、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并不得手持把線爬梯登高。
10、清除焊渣、采用電弧氣刨清根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11、多臺焊機在一起集中施焊時,焊接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并應有隔光板。
12、釷鎢極要放置在密閉盒內,磨削釷鎢極時,必須戴手套、口罩,并將粉塵及時排除。
13、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的外殼應絕緣,端電壓不應大36伏。
14、雷雨時,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
15、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16、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17、工作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篇3:電焊工操作規程(5)
電焊工操作規程(五)
1.1 電焊機電源線性長度不得超過3米,線路跨越彎道路應架空或加保護蓋。電焊機外殼必須有良好的接地,焊鉗絕緣必須良好。
1.2 電焊機的電源接線,應由電工執行。
1.3 焊接電纜與焊接電源接線端子要保持良好接觸。
2. 操作步驟:
2.1 合上電源閘刀,即可工作。
2.2 根據焊件材質,選擇合適的焊條型號和大小。
2.3根據焊縫要求,選擇適當的電流。
2.4停機時,先停電焊機負荷,方可切斷電源開關。
3. 操作注意事項:
3.1 電焊機應安放在通風良好干燥的地方。
3.2 焊機額定電壓必須與網路電源相等,可靠接線。電源或調節焊接電流時必須在空載下運行。
3.3 要經常保持焊機清潔,定期用壓縮空氣排除灰塵。
3.4 焊機應按額定暫載率正確使用,不能過載或長時間短路。
3.5 焊接場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炸物品,應備有消防器材,有足夠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風。
3.6 雨天不準露天進行電焊。在潮濕地帶工作時,應站在絕緣物品上,并穿好絕緣鞋。
3.7 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焊工使用的防護工作服,上衣不得掖入褲內,褲腳不得卷邊,鞋口不得扎在褲腳外。
3.8 禁止兩臺電焊機同接一個電源開關。
3.9 移動電焊機時,必須停機斷電。焊接中突然停電,應立即切斷電源。
3.10 在人多的地方焊接時,應設擋光板。
3.11 操作時,人體不要接觸在鋼板或其它導電物件上。
3.12 電焊機空載電壓和工作溫度,不得超過該機允許規定。
3.13 對多壓力容器、密封容器、各種油桶、管道及站有可燃液體的工件,必須事先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解除容器及管道的壓力,消除容器密閉狀態(敞開口、旋開蓋),再進行工作。
3.14 在焊接、切割密閉空心工作時,必須留有出氣孔。在容器內焊接,外面必須設人監護,并有通風措施。禁止在已刷好油漆或噴過塑料的容器內焊接。
3.15 焊接有色金屬工件時應通風排毒,必要時,操作者應戴過濾式防毒面具。
3.16 高處焊接時,除遵守《高空作業操作規程》中有關安全規定外,還要有安全措施,地面有人監護。下面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移出3-5米以外。
3.17 電焊機接地(零)線,電源線及工作回線不得搭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不得用管道及設備代替接地線或工作回線。電焊機繞組不得有焦化、脆化、破拉等缺陷,其絕緣電阻不得小于1兆歐。
3.18 工作結束,應檢查工作場地,滅絕火種,切斷電源,方可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