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寫字樓)貨物出門查驗制度
1. 大廈內客戶攜帶大件物品、貴重物品離開大廈,須先到物管中心客務部辦理物品出門確認手續。
2. 客戶持客務部開具的物品出門確認工作聯系單后到保安部開具物品出門許可單。
3. 保安部根據客務部確認的出門物品,在物品出門許可單上列出物品名稱、數量、型號。
4. 出門許可單上應加蓋保安部公章,并有保安部經理簽字,方可生效。
5. 大廈門崗警員和B1電梯出口處警員對出門許可單上保安部公章和經理簽字進行確認后,核驗物品放行。
6. 客戶在非正常工作時間攜物離開大廈,應在正常工作時間辦理好物品出門手續。
篇2:貿易大廈貨物出門查驗制度
貿易大廈貨物出門查驗制度
1.大廈內客戶攜帶大件物品、貴重物品離開大廈,須先到物管中心客務部辦理物品出門確認手續。
2.客戶持客務部開具的物品出門確認工作聯系單后到保安部開具物品出門許可單。
3.保安部根據客務部確認的出門物品,在物品出門許可單上列出物品名稱、數量、型號。
4.出門許可單上應加蓋保安部公章,并有保安部經理簽字,方可生效。
5.大廈門崗警員和B1電梯出口處警員對出門許可單上保安部公章和經理簽字進行確認后,核驗物品放行。
6.客戶在非正常工作時間攜物離開大廈,應在正常工作時間辦理好物品出門手續。